第51章 喜提封號七天
蘭斯實在想不到,有朝一日竟然能以客人的身份,去其他迷宮的主人家裡做客。
注意。
是「家」,而不是迷宮。
埃德蒙在這裡竟然有一棟房子。
那是一座結構與裝潢都相對簡單的平房,屋內僅有一些最基礎的家具——蘭斯並不清楚埃德蒙需不需要睡覺。
反正蘭斯是不用睡覺的。
兩人在木製圓桌前坐下,沒有點心,沒有酒水。
反正蘭斯也喝不了酒。
「問吧。」埃德蒙雙手抱成拳,擱在桌面上,淡淡開口,「我知道的不多。」
比起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的劍拔弩張,此時的埃德蒙要平靜許多。
也許是因為雙方在利益上達成一致,或者有求於他,蘭斯心想。
好歹是能夠交流,他確實有很多疑惑。
「開始之前先做個自我介紹吧。」蘭斯說,「我叫蘭斯,是克魯迷宮的主人。」
說完蘭斯看著埃德蒙,就這樣看了許久,對方都沒有說話。
半晌,他又重複了一遍。
「我叫蘭斯,是克魯迷宮的主人。」
「我聽得到。」埃德蒙的聲音愈發沉悶,似乎還帶著絲絲迷茫,「我不記得自己是誰了,叫什麼名字,經歷過什麼,全都不記得了。」
難怪種族那一欄寫的是【被遺忘者】,連自己都把自己遺忘了。
「埃德蒙......這個名字能讓你想起什麼嗎?」蘭斯試著提了一嘴。
埃德蒙搖頭。
這情況多半得請名醫來治。
「先說迷宮發生的事情吧。」蘭斯轉移了話題,正經了起來,「我的猜測是,格倫在迷宮一層發動了某種技能,強行將我和你的因果拽了進去,我當時的腦袋中莫名出現了『我該去看看格倫』的消息。」
「格倫是誰。」
「一個人類。」
「我討厭人類。」
名字都忘了,沒忘自己討厭人類是吧!
埃德蒙頓了頓,接著說:「我的腦袋裡出現了『也許一層的骷髏能幫我找回記憶』。」
難怪現在對他這麼友善呢,蘭斯想道。
不過這也進一步證實了蘭斯的猜想,腦袋裡出現的消息根本就不是「求救信號」,而是將蘭斯和埃德蒙的因果綁在了一起。
如今,兩人都被牽扯進了事件中,進而促成了在迷宮的「核心」處,坐在一張桌子上交換情報的展開。
「不過,我在一層的一名人類身上,找到了熟悉的感覺。」埃德蒙說,「也許就是你口中的格倫。」
熟悉感?
蘭斯一愣。
這麼說,格倫的全名就叫做格倫.埃德蒙,原本蘭斯以為只是單純的重名。
也就是說「埃德蒙」是格倫的姓氏,所以他很可能是眼前這名初代埃德蒙的後代?
「我能感受到,他快死了。」埃德蒙補充了一句。
話題不要這麼跳躍啊!
怎麼上一秒還在聊熟悉感,下一秒就說人家快死了啊!
「他快死了。」埃德蒙平靜的說,「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我腦袋裡出現的消息源自他的技能,很可能找回我記憶的方法就在他身上,所以你不能讓他死。」
「為什麼是我?」蘭斯問。
「因為我討厭人類。」埃德蒙說。
「......」
蘭斯覺得,眼前這個死板的騎士不太像會開玩笑的類型。
所以格倫真的快死了?
技能反噬還是其他原因?
不得而知。
不過好歹是解決了第一個問題,即「兩人的腦內出現的消息」,暫時先把格倫的死亡宣言往後放一放。
接著第二個。
「我想知道,迷宮的『核心』到底是什麼?」
「你是最近剛剛成為迷宮主宰的吧。」埃德蒙瞥了他一眼,聲音聽不出任何情緒上的起伏。
主宰嗎,比迷宮的主人要好聽不少。
「確實,我剛上任沒多久。」蘭斯點頭。
「這裡是只有迷宮的主宰能夠進入的『核心』,『核心』中的魔物分為兩種,原住民以及主宰,主宰的身份要高於原住民。」
「『核心』類似一個全是魔物的城市,但具體都有些什麼,我不清楚,我在這邊待得時間不長。」
「至於為什麼會存在這個『核心』,以及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沒有人知道。」
「但可以確認的是,迷宮的魔物之所以不會死,就是因為『核心』的存在,它在保護魔物。而這一切的創造者就在那座白金塔的頂端,被稱為『迷宮之王』。」
蘭斯瞪大眼——如果他有眼睛的話。
迷宮之王坐在塔頂,那我是什麼?
一瞬間,在蘭斯的腦袋中浮現出無數帶有宿命感的事件,比如「他將取代舊王,成為新的迷宮之王」這種。
猶豫片刻,蘭斯開口詢問;「那座塔頂我能上去嗎?」
「除非你成為新的迷宮之王。」
「怎麼成為迷宮之王?」
噌——
埃德蒙拔出了長劍。
「打服所有迷宮的主宰,然後才有資格去挑戰『迷宮之王』。」
意思很明顯,你想稱王那就先和我打一架,打贏再說。
這可真是「迷宮式」的霸凌,老資歷欺負小資歷。
但別說,邏輯上還真是通的。
因為迷宮的魔物無法離開迷宮,所以主宰們在「核心」可以碰面,方便打服其它主宰稱王。
而每一位主宰在「核心」之外還需要經營自己的迷宮,這部分是其它主宰無法干涉的。
蘭斯是例外,他可以開啟傳送門去別人「公司」挖牆腳。
「問題問完了,該解決我們之間恩怨了。」
埃德蒙持劍站了起來。
「等一下!我們之間有什麼恩怨嗎!」
話音落下,埃德蒙的長劍已經指到了蘭斯面前,劍刃上燃燒著白色火焰。
「你擅自來到我的迷宮,搶走我迷宮的魔物,這筆帳怎麼算?」
「你先冷靜點聽我說。」
蘭斯一邊擺手一邊起身。
他才三十多級,怎麼可能打得過埃德蒙!
「在迷宮之間穿梭是我的天賦,你不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戰略意義的天賦嗎?」
埃德蒙保持著之前的動作,並沒有揮劍的打算,顯然是在給蘭斯把話說完的機會。
「每座迷宮之間都是相互獨立的,而且我有觀察過,魔物的生理形態似乎都是固定的,即魔物無法長大,也無法通過繁殖實現自增。」
「魔物死後會留下屍體,但在重新刷新時,原本迷宮內存在的屍體就會消失,無法利用死亡無限刷材料。」
「除了迷宮會不定期會新增一些同類型魔物外,再就無法通過任何其他手段增加。」
「這種情況下我的技能可以為你的迷宮帶來更多種類的魔物,我們可以合作!」
看到眼前的埃德蒙緩緩將長劍收入劍鞘,蘭斯這才鬆了口氣,便繼續開始pua。
「我們可以彼此派遣一部分魔物去到對方迷宮,這樣可以增加迷宮的魔物豐富度,也可以讓冒險者更加頭疼......對了,你為什麼要經營迷宮?」
埃德蒙靜靜地看著蘭斯,半晌,開口說道:
「我沒有經營迷宮,我是為了找回我的記憶。」
這會兒,蘭斯才突然意識到,似乎並不是每一位迷宮主宰都像他這樣,有著一顆上進的心。
努力打造迷宮,不斷升級去了解世界的真相,以及成為「迷宮之王」。
更多的迷宮主宰,就像埃德蒙這樣,是強行被賦予的主宰職務,其本身根本沒有經營迷宮的想法。
搞不好整天泡在「核心」中,一年都不回去看幾次。
蘭斯就喜歡這種,家被他偷了都不知道。
「骷髏,我知道你在打什麼算盤。」埃德蒙說,「我向你承諾,只要你能幫我找回記憶,整座星隕迷宮都是你的,甚至,我可以親自去你的迷宮當護衛。」
臥......槽!
「其實,我還有一個天賦。」蘭斯語氣非常嚴肅,「可以看到被我殺死的魔物生前的記憶片段,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噌——
埃德蒙拔出一部分長劍。
「不信就算了!怎麼又拔劍啊!」
「不,我相信你。」埃德蒙的語氣竟是帶著一絲認真,「你的能力很神奇,但想要殺死我,那就堂堂正正的來挑戰我。」
「接我一劍,之前被你拐走魔物的這筆帳,算你還清了。」
說完,埃德蒙突然拔出長劍使出一招「拔刀斬」,附帶白色火焰的劍刃一擊便將蘭斯的腦袋敲碎。
原來收劍不是禮貌,而是起手式。
沒想到自己都三十多級了,又體驗了一次被人一刀秒殺的感覺。
提前給安潔莉卡交代「後事」是對的。
喜提封號七天。
注意。
是「家」,而不是迷宮。
埃德蒙在這裡竟然有一棟房子。
那是一座結構與裝潢都相對簡單的平房,屋內僅有一些最基礎的家具——蘭斯並不清楚埃德蒙需不需要睡覺。
反正蘭斯是不用睡覺的。
兩人在木製圓桌前坐下,沒有點心,沒有酒水。
反正蘭斯也喝不了酒。
「問吧。」埃德蒙雙手抱成拳,擱在桌面上,淡淡開口,「我知道的不多。」
比起兩人第一次見面時的劍拔弩張,此時的埃德蒙要平靜許多。
也許是因為雙方在利益上達成一致,或者有求於他,蘭斯心想。
好歹是能夠交流,他確實有很多疑惑。
「開始之前先做個自我介紹吧。」蘭斯說,「我叫蘭斯,是克魯迷宮的主人。」
說完蘭斯看著埃德蒙,就這樣看了許久,對方都沒有說話。
半晌,他又重複了一遍。
「我叫蘭斯,是克魯迷宮的主人。」
「我聽得到。」埃德蒙的聲音愈發沉悶,似乎還帶著絲絲迷茫,「我不記得自己是誰了,叫什麼名字,經歷過什麼,全都不記得了。」
難怪種族那一欄寫的是【被遺忘者】,連自己都把自己遺忘了。
「埃德蒙......這個名字能讓你想起什麼嗎?」蘭斯試著提了一嘴。
埃德蒙搖頭。
這情況多半得請名醫來治。
「先說迷宮發生的事情吧。」蘭斯轉移了話題,正經了起來,「我的猜測是,格倫在迷宮一層發動了某種技能,強行將我和你的因果拽了進去,我當時的腦袋中莫名出現了『我該去看看格倫』的消息。」
「格倫是誰。」
「一個人類。」
「我討厭人類。」
名字都忘了,沒忘自己討厭人類是吧!
埃德蒙頓了頓,接著說:「我的腦袋裡出現了『也許一層的骷髏能幫我找回記憶』。」
難怪現在對他這麼友善呢,蘭斯想道。
不過這也進一步證實了蘭斯的猜想,腦袋裡出現的消息根本就不是「求救信號」,而是將蘭斯和埃德蒙的因果綁在了一起。
如今,兩人都被牽扯進了事件中,進而促成了在迷宮的「核心」處,坐在一張桌子上交換情報的展開。
「不過,我在一層的一名人類身上,找到了熟悉的感覺。」埃德蒙說,「也許就是你口中的格倫。」
熟悉感?
蘭斯一愣。
這麼說,格倫的全名就叫做格倫.埃德蒙,原本蘭斯以為只是單純的重名。
也就是說「埃德蒙」是格倫的姓氏,所以他很可能是眼前這名初代埃德蒙的後代?
「我能感受到,他快死了。」埃德蒙補充了一句。
話題不要這麼跳躍啊!
怎麼上一秒還在聊熟悉感,下一秒就說人家快死了啊!
「他快死了。」埃德蒙平靜的說,「如果按照你的說法,我腦袋裡出現的消息源自他的技能,很可能找回我記憶的方法就在他身上,所以你不能讓他死。」
「為什麼是我?」蘭斯問。
「因為我討厭人類。」埃德蒙說。
「......」
蘭斯覺得,眼前這個死板的騎士不太像會開玩笑的類型。
所以格倫真的快死了?
技能反噬還是其他原因?
不得而知。
不過好歹是解決了第一個問題,即「兩人的腦內出現的消息」,暫時先把格倫的死亡宣言往後放一放。
接著第二個。
「我想知道,迷宮的『核心』到底是什麼?」
「你是最近剛剛成為迷宮主宰的吧。」埃德蒙瞥了他一眼,聲音聽不出任何情緒上的起伏。
主宰嗎,比迷宮的主人要好聽不少。
「確實,我剛上任沒多久。」蘭斯點頭。
「這裡是只有迷宮的主宰能夠進入的『核心』,『核心』中的魔物分為兩種,原住民以及主宰,主宰的身份要高於原住民。」
「『核心』類似一個全是魔物的城市,但具體都有些什麼,我不清楚,我在這邊待得時間不長。」
「至於為什麼會存在這個『核心』,以及存在的目的是什麼,沒有人知道。」
「但可以確認的是,迷宮的魔物之所以不會死,就是因為『核心』的存在,它在保護魔物。而這一切的創造者就在那座白金塔的頂端,被稱為『迷宮之王』。」
蘭斯瞪大眼——如果他有眼睛的話。
迷宮之王坐在塔頂,那我是什麼?
一瞬間,在蘭斯的腦袋中浮現出無數帶有宿命感的事件,比如「他將取代舊王,成為新的迷宮之王」這種。
猶豫片刻,蘭斯開口詢問;「那座塔頂我能上去嗎?」
「除非你成為新的迷宮之王。」
「怎麼成為迷宮之王?」
噌——
埃德蒙拔出了長劍。
「打服所有迷宮的主宰,然後才有資格去挑戰『迷宮之王』。」
意思很明顯,你想稱王那就先和我打一架,打贏再說。
這可真是「迷宮式」的霸凌,老資歷欺負小資歷。
但別說,邏輯上還真是通的。
因為迷宮的魔物無法離開迷宮,所以主宰們在「核心」可以碰面,方便打服其它主宰稱王。
而每一位主宰在「核心」之外還需要經營自己的迷宮,這部分是其它主宰無法干涉的。
蘭斯是例外,他可以開啟傳送門去別人「公司」挖牆腳。
「問題問完了,該解決我們之間恩怨了。」
埃德蒙持劍站了起來。
「等一下!我們之間有什麼恩怨嗎!」
話音落下,埃德蒙的長劍已經指到了蘭斯面前,劍刃上燃燒著白色火焰。
「你擅自來到我的迷宮,搶走我迷宮的魔物,這筆帳怎麼算?」
「你先冷靜點聽我說。」
蘭斯一邊擺手一邊起身。
他才三十多級,怎麼可能打得過埃德蒙!
「在迷宮之間穿梭是我的天賦,你不覺得這是一個很有戰略意義的天賦嗎?」
埃德蒙保持著之前的動作,並沒有揮劍的打算,顯然是在給蘭斯把話說完的機會。
「每座迷宮之間都是相互獨立的,而且我有觀察過,魔物的生理形態似乎都是固定的,即魔物無法長大,也無法通過繁殖實現自增。」
「魔物死後會留下屍體,但在重新刷新時,原本迷宮內存在的屍體就會消失,無法利用死亡無限刷材料。」
「除了迷宮會不定期會新增一些同類型魔物外,再就無法通過任何其他手段增加。」
「這種情況下我的技能可以為你的迷宮帶來更多種類的魔物,我們可以合作!」
看到眼前的埃德蒙緩緩將長劍收入劍鞘,蘭斯這才鬆了口氣,便繼續開始pua。
「我們可以彼此派遣一部分魔物去到對方迷宮,這樣可以增加迷宮的魔物豐富度,也可以讓冒險者更加頭疼......對了,你為什麼要經營迷宮?」
埃德蒙靜靜地看著蘭斯,半晌,開口說道:
「我沒有經營迷宮,我是為了找回我的記憶。」
這會兒,蘭斯才突然意識到,似乎並不是每一位迷宮主宰都像他這樣,有著一顆上進的心。
努力打造迷宮,不斷升級去了解世界的真相,以及成為「迷宮之王」。
更多的迷宮主宰,就像埃德蒙這樣,是強行被賦予的主宰職務,其本身根本沒有經營迷宮的想法。
搞不好整天泡在「核心」中,一年都不回去看幾次。
蘭斯就喜歡這種,家被他偷了都不知道。
「骷髏,我知道你在打什麼算盤。」埃德蒙說,「我向你承諾,只要你能幫我找回記憶,整座星隕迷宮都是你的,甚至,我可以親自去你的迷宮當護衛。」
臥......槽!
「其實,我還有一個天賦。」蘭斯語氣非常嚴肅,「可以看到被我殺死的魔物生前的記憶片段,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噌——
埃德蒙拔出一部分長劍。
「不信就算了!怎麼又拔劍啊!」
「不,我相信你。」埃德蒙的語氣竟是帶著一絲認真,「你的能力很神奇,但想要殺死我,那就堂堂正正的來挑戰我。」
「接我一劍,之前被你拐走魔物的這筆帳,算你還清了。」
說完,埃德蒙突然拔出長劍使出一招「拔刀斬」,附帶白色火焰的劍刃一擊便將蘭斯的腦袋敲碎。
原來收劍不是禮貌,而是起手式。
沒想到自己都三十多級了,又體驗了一次被人一刀秒殺的感覺。
提前給安潔莉卡交代「後事」是對的。
喜提封號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