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我只給你們兩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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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這…這合同?」

  王福林看著眼前這份提前擬定好的合同,雙手都在哆嗦。

  而旁邊的陶斌和尤倫同樣也是一臉駭然之色。

  這簡直就是細思極恐!

  他們現在慌的不是因為股份價格便宜,而是剛好對應的就是每1%的股份價格100萬。

  這和他們先前讓江明簽的那份轉讓協議價格是一樣的。

  頓時意識到有兩件事對他們極其不利。

  第一件,剛才江明那份合同生效了,那就意味著…他們已經提前承認了現在每1%的股份就只值100萬。

  畢竟江明的那份合同是他們自己提前擬定好的,他們自己認這個價格。

  等於自己提前給自己設了一個套。

  如果他們不承認這個價格,就會多一項違法罪名,比如涉及到資金巨大的合同詐騙。

  另外,由於他們已經嚴重違法,吞掉集團3.2億的利潤,這同樣屬於金額巨大,按照先前簽訂的合同,股東做出損害公司的違法行為,必須要主動讓股。

  核心原因,因為他們現在已經是嚴重違法了,不能再持有集團股份。

  第二點,便是現在肖楓提前擬定好的合同這件事,價格剛好也是每1%股份100萬。

  從這一點可以確定,他們三人先前的所有計劃,肖楓已經提前得知了。

  所以才會學著他們提前擬定好了這份每1%價值100萬的合同。

  最讓他們細思極恐的正是這一點,他們這才意識到,原本他們精心計劃好的一切,結果肖楓早就提前知道了他們的每一步。

  三人看著合同…身體都在顫抖。

  一旁的秘書唐樂瑤也是隨即提醒道。

  「有必要提醒一下,當前這份合同你們是必須得簽的。」

  「因為當初北極星在投資時,和該集團達成聯營企業,而在簽署合同時,合同上寫的非常清楚,只要股東做出損害集團違法行為,必須主動讓股。」

  「因為這不是犯錯,而是已經違法了,何況你們違法的金額巨大!」

  「這裡總共三份合同,按照股權的價格,王福林38%的股份,股權轉讓價格3800萬。」

  「陶斌集團第三大股東,持股15%,股權轉讓價格1500萬。」

  「尤倫集團第四大股東,持股12%,股權轉讓價格1200萬。」

  「由於你們的違法行為,股權將強制轉讓,肖總目前以32%的股份為公司最大股東,有絕對的優先購買權。」

  「所以你們的所有股份轉讓後,接下來將轉到肖總名下!」

  唐樂瑤說出來的每一句話,都狠狠刺痛著王福林三人。

  而他們三人現在甚至連反駁都找不到反駁的點。

  主要現在他們私吞利潤的事兒已經是證據確鑿了,去年盈利3.3億,他們吞掉了3.2億。

  吞掉3.2億的巨款,這已經是觸碰法律在先,手裡的股份自然也就徹底失去了合法持有的權利。

  而肖楓通過合法合規的手段,自然是可以將他們這65%的股份全部收到自己名下。

  當然,肯定會有一部分給江明。

  但不重要,重要的是,最後這家聯營企業必然將成為北極星的子公司。

  因為只要肖楓個人股份大於51%,那這家集團就將成為子公司。

  隨著唐樂瑤把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現在所有證據都擺在面前,有著完整的證據鏈。

  當前如果想要狡辯的話,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

  唯一的辦法,自然就是求饒。

  王福林再也沒有了先前那副高傲的態度,立馬低聲下氣。

  「肖總,對不起啊,我們也是一時糊塗,鬼迷心竅了。」

  「我們吞掉的那3.2億,有65%也都是我們自己應該分到的利潤。」

  「實際我們相當於只吞掉了您1億600萬左右。」

  「我們三人一定會把這個錢給您補回來,不…雙倍的補償給你,這樣吧,一共給您兩個億的賠償。」


  「您看怎麼樣?咱這個事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饒過我們吧。」

  「是啊,肖總。」一旁的陶斌緊跟著說道:「我們也是一時糊塗,總共賠您2個億,這件事就算了吧。」

  「肖總,我們保證以後再也不玩心思,一定一門心思的為集團好好謀發展。」

  三個人現在都擺出了求饒的態度。

  當前這個情況,也只能求饒。

  肖楓看著三人這副苦苦哀求的嘴臉,不禁也覺得好笑。

  如果犯錯求饒就有用,那這個成本也太低了。

  何況現在是肖楓贏了,他們表示拿兩個億賠償,但如果肖楓今天輸了呢?

  而更讓人肖楓覺得可笑的是,他們提出的2億賠償。

  理論上,去年總共盈利3.3億左右,肖楓這個股份確實是可以分到1.06億。

  而現在事情敗露,想著多拿1個億就能擺平了事?

  哪有那種好事?

  「哈,有意思。」肖楓一副看傻子的表情:「你們三人…還真是可笑啊!」

  「你們覺得…我真差這1個億嗎?這從來就不是1個億的事。」

  「當初集團面臨破產,是我拿出了1.2億給投資,後續又利用北極星的資源,才能讓你們簽下無數訂單。」

  「現在想把我踢出局,結果失敗了,就想一共拿2個億了事?你們不覺得很可笑嗎?」

  「現在我只給你們兩條路!」

  「記住,只有這兩條路可以走,沒有商量餘地!」

  「第一條,老老實實的把合同簽了,至於你們的違法行為,是我的錢,1分不少的給我退回來。」

  「另外,按照你們犯下的職務侵占罪以及其他罪名,依法依規,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只要簽了合同,錢退了,老老實實的去蹲著,之後我就不追究了。」

  「至於第二條,你們也可以選擇拒絕我提出的第一條,想要反抗的話,我奉陪到底。」

  「但有一點,別怪我沒提醒你們,反抗是要有代價的。」

  肖楓話音落下…王福林三人面色鐵青。

  因為肖楓給的這兩條路…沒有一條可以走的。

  第一條…完全就是不能走。

  以每1%股份100萬的價格簽合同,他們當然不能答應。

  關鍵是…就算簽了…還得老老實實坐牢?

  錢還得還給肖楓!

  那這幹嘛要簽?

  至於第二條,跟肖楓反抗到底。

  好像…好像只有一條路啊。

  那就是必須得簽!

  王福林哆嗦的手再次拿起合同。

  又確認了一遍!

  他那38%的股份,只給他3800萬。

  這絕對不行!

  「肖總,股份我可以轉讓,但這個合同我不能簽,因為我的股份不可能只值3800萬,您這是霸王條款,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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