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結束了,該還的都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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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點整,法槌落下。

  韓法官宣布第四次開庭。

  陳夜起身,開門見山。

  「審判長,原告方提交補充證據三份。」

  他拿起第一份文件。

  「證據十一,編號甲-011。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出具的指紋比對鑑定報告。

  鑑定結論:劉秀蘭二代身份證上留存的指紋,與王芳本人十指指紋完全吻合。」

  第二份。

  「證據十二,編號甲-012。

  王芳冒名補辦身份證的完整業務卷宗,含申請表。

  照片採集記錄及審批流轉單原件複印件,加蓋市局戶政科公章。」

  第三份。

  陳夜舉起一個U盤。

  「證據十三,編號甲-013。市局經偵專案組於三天前獲取的監控錄音。

  內容為王芳在劉建國被採取強制措施後。

  先後接觸原下河派出所輔警錢小磊、退休民警趙軍等人的現場錄音。

  錄音中王芳明確要求相關人員銷毀紙質存根。

  並統一口徑將所有責任推給劉建國一人。」

  他把U盤交給書記員。

  「這份錄音已經經過司法鑑定,聲紋比對確認說話人為王芳本人。」

  法庭里安靜了兩秒。

  韓法官接過材料,表情比上次還要沉。

  被告席上,王芳的嘴唇開始發抖。

  她突然站了起來,聲音尖銳得變了調。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都是他讓我乾的!

  他是我老公,他讓我去辦我能不去嗎?

  我一個農村婦女,我懂什麼法律。」

  她的律師拉了她兩下沒拉住。

  王芳越說越激動,眼淚鼻涕糊了一臉。

  「我也是受害者!他威脅我的!

  他說不聽話就跟我離婚,把我趕出去!我能怎麼辦——」

  陳夜等她喊完。

  法庭里重新安靜下來的時候,他站起身,翻開一頁銀行流水。

  「審判長,關於王芳女士剛才所說的被脅迫一事。

  原告方提請法庭注意證據十四。」

  他的聲音不大,但每個字都砸在地上。

  「這是劉秀蘭養老金帳戶的資金流向明細。

  其中有一筆記錄顯示,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期間。

  王芳通過網銀將養老金帳戶中的八萬三千元。

  分十七次轉入她個人名下的一個理財帳戶。」

  他把流水放到展示台上。

  「這個理財帳戶的開戶人是王芳本人,綁定的手機號也是她名下的。」

  「王芳女士,被脅迫的人會自己偷偷開理財帳戶嗎?

  被脅迫的人會把贓款分流到自己的私房錢里嗎?」

  王芳的哭聲戛然而止。

  她愣在那裡,嘴張著,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陳夜合上文件。

  「審判長,王芳不是被脅迫的從犯。

  她是這條犯罪鏈條上的核心執行人和直接受益人。

  冒名頂替是她乾的,假證是她辦的錢是她分的。」

  韓法官看了王芳一眼,面無表情地在筆錄上寫了幾行字。

  陳夜沒有停。

  他從桌上拿起最後一份材料。

  「審判長,原告方還有一項請求。」

  他把一份裝訂整齊的文件遞了上去。

  「這是一份《違規涉事工作人員名單》,共涉及七人。

  包括時任下河派出所所長孫立東、戶籍民警趙軍、協勤輔警錢小磊。

  平安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幹事陳麗華和周玉梅。

  以及參與戶籍遷移審批和養老金帳戶變更的另外兩名經辦人。」


  他翻開名單第一頁。

  「這七個人在2008年至2009年期間。

  分別在戶籍遷移、身份證補辦、婚姻登記三個環節上為劉建國違規開綠燈。

  每一個環節的審批記錄上,都有他們的簽字或經手痕跡。」

  「原告方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請求法庭在判決書中對上述行政違法事實予以明確認定。

  並向市紀委、監委及檢察院發出正式的《司法建議書》。

  對名單上所有涉事人員一併追責。」

  周高超猛地站了起來。

  「審判長!原告方的請求已經超出了本案民事訴訟的審理範圍!

  追責公職人員應當通過行政程序或刑事程序。」

  「周律師。」

  陳夜打斷他。

  「本案的核心訴求是確認婚姻登記無效。

  而這份婚姻登記之所以能辦成。

  恰恰是因為戶籍、公安、民政三個環節全部存在行政造假。」

  「不查清這些環節的違法事實,法庭憑什麼認定這份婚姻是無效的?」

  他看著韓法官。

  「審判長,查明婚姻登記的行政程序是否合法。

  是本案的前置核心事實,不是超出範圍,而是必須審查的範圍。

  法院發現違法線索移送有關部門。

  這是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是原告方的額外要求。」

  韓法官低頭翻了翻那份名單,又看了一眼周高超。

  周高超站在那裡,嘴張了兩次,沒說出話。

  法槌落下。

  「原告方的請求,本院予以採納。

  涉事人員名單及相關違法線索,將在判決書中一併移送。」

  陳夜坐下。

  安然在後排的本子上飛速記錄,手都在抖。

  十一點零八分,韓法官重新入席。

  法庭里所有人都坐直了。

  韓法官拿起判決書,開始宣讀。

  「……經本院審理查明,被告劉建國在其妹劉秀蘭病逝後。

  利用職務便利,通過違規遷移死者戶籍、指使妻子王芳冒名補辦身份證。

  偽造結婚登記等手段,騙取虛假配偶身份。

  非法占有死者名下房產並長期冒領養老金。」

  「上述行為嚴重違反《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及《戶口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本院依法判決如下。」

  「第一,依法宣告劉建國與劉秀蘭的婚姻登記自始無效。」

  「第二,判令被告劉建國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

  協助原告張鈺辦理平安縣城關鎮相關房產的過戶手續,將遺產歸還原告。」

  「第三,判令被告劉建國全額退賠冒領的養老金二十一萬四千三百二十元及相應孳息。」

  張鈺的眼淚掉下來了。

  她沒出聲,就是一直掉眼淚。

  陳夜拍了拍她的手背。

  韓法官翻到最後一頁。

  「此外,本院依據審理中查明的事實,現當庭宣讀《司法建議書》。」

  「本案涉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詐騙社會保險基金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經查,被告劉建國、王芳及下河派出所原所長孫立東。

  民警趙軍、輔警錢小磊等七名涉事工作人員均存在違規審批或瀆職行為。

  本院依法將上述人員名單及全部違法線索移交市紀委監委及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法槌重重落下。

  「閉庭。」

  法槌的回聲還沒散盡,法庭側門被推開了。

  三名身穿便衣的經偵警察大步走了進來。

  為首的那個亮出一張藍色的拘留證。

  「劉建國,王芳。」


  劉建國坐在被告席上,整個人像被抽走了骨頭。

  兩隻手撐在桌面上都撐不住,身體往一邊歪。

  王芳尖叫了一聲。

  「不是!我不是……我是被逼的!你們不能抓我。」

  她往後退了兩步,被身後的法警擋住了。

  手銬扣上去的聲音很脆。

  咔嚓。

  兩聲。

  劉建國被架起來的時候,腿已經站不直了。

  他的眼珠渾濁地轉了一下,從陳夜臉上掃過去。

  陳夜沒看他。

  他在收拾桌上的文件。

  王芳被帶出去的時候還在嚎。

  聲音從走廊傳過來,越來越遠最後聽不見了。

  旁聽席上的人陸陸續續站起來,有人拍手,有人在擦眼睛。

  張鈺坐在椅子上,一動不動。

  過了很久,她轉過頭看陳夜。

  「陳律師……結束了嗎?」

  陳夜把最後一份文件塞進公文包,拉上拉鏈。

  「結束了。」

  他站起來,拍了拍張鈺的肩膀。

  「回去給你媽上炷香吧。告訴她,該還的都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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