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連襟開證明,親閨女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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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周。

  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筆跡鑑定結果比預想的更快回來了。

  鑑定機構出具的報告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劉秀蘭」三字的簽名。

  與劉秀蘭生前住院簽字頁上的筆跡特徵存在本質性差異,排除同一人書寫。

  同時,該簽名與王芳當庭提供的書寫樣本高度吻合。

  鐵證如山四個字,大概就是這麼用的。

  陳夜收到鑑定報告那天,正在張靈溪家裡吃紅燒魚。

  看完結論,他把手機往桌上一扣,夾了塊魚肚子上的肉。

  「魚刺挑乾淨了嗎?」

  「挑了挑了!我用鑷子一根一根夾的!」

  張靈溪舉起筷子,眼巴巴地看著他。

  陳夜嚼了兩口,沒說好吃,也沒說難吃只是又夾了第二筷子。

  張靈溪的嘴角快咧到耳朵根了。

  ……

  開庭前一天,君誠律所會議室。

  安然把一份文件拍在桌上:「老師,對面換律師了。」

  陳夜正在翻庭審提綱,頭都沒抬:「誰?」

  「周高超。」秦可馨接話。

  李哲推了推眼鏡:「省律協的那個賀高超?」

  「對,幹了三十多年的老刑辯,省里那幾個大案子都有他的名字。」

  秦可馨把手機上的資料遞給陳夜,「劉建國這回下了血本。」

  安然睜大眼睛:「這人很厲害?」

  「厲害不厲害不重要。」

  陳夜掃了一眼周正邦的簡歷,隨手丟回桌上。

  「他手裡有沒有牌才重要。」

  「那他手裡有牌嗎?」安然問。

  「你覺得呢?」

  安然想了想:「沒有?」

  「那不就結了。」

  安然張了張嘴,又閉上了。

  秦可馨看著陳夜的側臉,嘴角微微動了一下,沒再多說什麼。

  王浩舉手:「陳哥,劉秀芳那邊我昨天又通了電話,狀態還行,說願意出庭作證。

  她老公前兩天被村里叫去談話,回來之後罵了她一頓。」

  「談話內容錄了嗎?」

  「錄了,她現在學精了,兜里隨時揣著手機開錄音。」

  陳夜點頭:「明天帶她進法庭,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

  你今晚再過一遍,別讓她上了證人席就開始哭。

  哭歸哭,關鍵信息不能漏。」

  「明白。」

  會議結束,眾人各自回去準備。

  陳夜一個人坐在會議室里。

  盯著白板上那張已經被標註得密密麻麻的關係圖看了好久。

  然後掏出手機,給蘇傾影發了條消息:「明天開庭,晚上別等我了。」

  蘇傾影回了兩個字:「加油。」

  隔了十秒,又發來一條:「別跟人吵架。」

  陳夜笑了一下,把手機揣回兜里。

  跟人吵架?

  明天他要做的事,比吵架好玩多了。

  第二天,平安縣人民法院。

  上午九點整,審判庭。

  陳夜一進法庭就看到了被告席上的變化。

  上次那個被他按在地上摩擦的趙律師不見了。

  一個頭髮花白、身材瘦高的老頭。

  西裝筆挺,坐姿端正,面前的材料擺得整整齊齊。

  周高超。

  劉建國坐在他旁邊,精神狀態比上次好了不少。

  至少腰板挺直了,臉上的慌亂也收了大半。

  顯然,新律師給他打了不少雞血。

  安然在陳夜耳邊小聲嘀咕:「這老頭看著挺唬人的。」


  「閉嘴,坐好。」

  安然立刻端正坐好。

  韓法官入席,宣布開庭。

  書記員剛念完案由,周高超就站了起來。

  「審判長,被告方在補充舉證期限內,提交新證據三份申請當庭質證。」

  李哲迅速接過書記員轉遞的材料,快速翻閱後遞給陳夜。

  周高超不等陳夜看完,直接開口了。

  「第一份,劉秀蘭生前手寫的委託書。

  內容為委託其兄劉建國代為管理名下房產。

  落款日期為2008年7月——也就是劉秀蘭去世前兩個月。」

  張鈺猛地轉頭看向陳夜,眼睛裡全是驚恐。

  「第二份,平安縣下河村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證明劉建國自2008年起持續對該房產進行修繕維護,累計投入約八萬餘元。」

  周正邦頓了一下,翻開第三份材料。

  「第三份,劉建國之女劉雨婷的書面證言。

  證明其父多次在家庭場合表示。

  房子將來要歸還給侄女張鈺,只是暫時代管。」

  他抬起頭,目光掃過原告席。

  「審判長,被告方認為,本案的核心爭議並非原告方所描述的惡意侵占。

  被告劉建國對妹妹房產的管理行為。

  系基於親屬間的信賴委託,具有合法依據。

  至於婚姻登記程序中的瑕疵,被告方承認存在不當操作。

  但其主觀目的僅為方便管理房產,並無非法占有的故意。」

  「被告方請求法庭綜合考量家庭背景。

  親屬關係及被告的實際管理行為,依法公正裁判。」

  說完,周高超不緊不慢地坐了下來。

  安然在後面給陳夜遞了張紙條:這老登比上次那個難纏多了。

  陳夜翻完手裡的三份材料,抬起頭。

  臉上的表情很平淡,看不出喜怒。

  「審判長,原告方對被告新提交的三份證據,逐一質證。」

  韓法官點頭:「請。」

  陳夜站起來。

  「先說第一份,所謂劉秀蘭生前手寫的委託書。」

  「這份委託書的紙張為普通A4列印紙,邊緣切割整齊。

  只有略微的年代氧化痕跡,落款日期寫著2008年7月,距今十七年。」

  「審判長,我手上沒有試劑,也不是紙張鑑定專家。

  但是十七年前的紙長什麼樣,在座的各位應該都有基本常識。」

  他把那張白得發亮的「委託書」舉起來,面向旁聽席。

  「另外,關於筆跡上次庭審中。

  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已經出具了鑑定報告。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劉秀蘭三字是王芳所寫,不是劉秀蘭本人。」

  陳夜低頭看了一眼那份委託書上的簽名。

  「巧了,這份委託書上的劉秀蘭三個字。

  和登記表上那個被鑑定為王芳書寫的簽名,字形幾乎一模一樣。」

  他把兩份文件並排放在桌上。

  「要不要我再申請一次鑑定?」

  陳夜沒有停頓。

  「第二份,村委會的證明。」

  他翻了一下,指著落款處。

  「出具證明的村委會主任叫趙德壽。

  審判長,我提請法庭注意,根據經偵專案組目前掌握的信息。

  趙德壽與劉建國系連襟關係,其妻子是王芳的親妹妹。」

  旁聽席上有人倒抽一口氣。

  「親家出的證明,證明力有多少,審判長心裡應該有數。」

  韓法官面無表情地記錄。

  「第三份,劉建國之女劉雨婷的證言,說父親打算把房子還給張鈺。」


  陳夜放下文件。

  「審判長,劉雨婷是劉建國的親生女兒。

  父女之間的利害關係我就不贅述了,但我想問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他轉向被告席。

  「劉建國先生,您說打算把房子還給張鈺。

  張鈺今年二十六歲,早就成年了。

  您方便告訴法庭,您打算什麼時候還?」

  劉建國的嘴動了一下,周高超伸手按住他的手臂。

  替他回答:「被告方此前已與張鈺多次溝通——」

  「劉建國先生。」陳夜打斷他。

  「您連養老金都冒領了二十一萬,您跟我說您打算把房子還回去?」

  「您到底是打算還房子,還是打算連房子帶養老金一起吃干抹淨?」

  周高超猛地站起來:「審判長,原告代理人將尚未經刑事裁判認定的事實。

  在民事庭審中作為既定結論向法庭陳述,嚴重違反——」

  「我說的是社保局出具的發放明細。」陳夜回頭看了他一眼。

  「上次庭審已經提交過了,編號甲-007,趙律師沒給您交接嗎?」

  周高超愣了一下。

  陳夜坐了下來,翻開自己的提綱,在下一項打了個勾。

  「審判長,原告方對被告新提交的三份證據的質證意見陳述完畢。

  三份證據均存在嚴重的真實性和關聯性問題,請法庭依法不予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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