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請審判長,當庭下載APP!
鍾正陽的臉色,終於變了。
他眯起眼睛,看著那個在法庭上公然咆哮的年輕人。
【告知義務?】
【他在偷換概念!】
鍾正陽瞬間就明白了陳夜的意圖。
法律實踐中,對于格式條款。
「提示義務」和「說明義務」往往被混為一談。
尤其是App註冊這種場景,默認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
並且對關鍵條款進行加粗變色。
在絕大多數判例中,都足以被認定為盡到了「提示義務」。
而陳夜,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兩者,徹底撕開!
「荒謬。」
鍾正陽冷哼一聲,恢復了鎮定。
「審判長,原告律師的言論,已經脫離了法律辯論的範疇,變成了純粹的情緒宣洩。」
他轉向陳夜,嘲諷道。
「陳律師,我想提醒你,法庭不是菜市場。
如果你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僅限於此,我建議你回去多讀幾年書。」
「我們App的註冊流程中,該《風險確認書》的連結被放置在最顯眼的位置,標題用紅字加粗。」
「用戶必須手動勾選『本人已仔細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的選項框,才能完成註冊。」
「在法律上,這已經完全構成了『顯著提示』,盡到了我們的義務。
難道,你連這麼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嗎?」
鍾正陽的話,擲地有聲。
他將陳夜剛才那番極具煽動性的質問。
輕飄飄地定性為「不懂法」和「情緒化」。
瞬間就將搖擺的天平,又拉了回去。
原告席上,剛剛看到一絲曙光的李哲和王浩,心又沉了下去。
是啊。
鍾正陽說得沒錯。
在司法實踐中,這種程度的提示,通常就夠了。
陳夜剛才的行為,更像是一種無能的狂怒。
秦可馨緊張地看著陳夜,她不知道這個男人還能不能再變出什麼戲法。
旁聽席上,剛剛被點燃的火焰,也迅速冷卻。
騎手們臉上,重新浮現出茫然和無助。
法律,對他們來說,太複雜了。
陳夜,卻笑了。
他要的就是鍾正陽的這番話。
要的就是他這份自以為是的「法律常識」。
「鍾大律師,你說的都對。」
陳夜點點頭,態度出奇地配合。
「提示義務,你們確實盡到了。」
「但是……」
他話鋒一轉,那股子流里流氣的味道,又回來了。
「我剛才問的,是『說明義務』!」
「『提示』,不等於『說明』!」
「提示,只是告訴他,這裡有個坑。
而說明,是要告訴他,這個坑有多深,掉下去會摔斷腿,甚至會沒命!」
陳夜指著大屏幕。
「對於『自願承擔一切意外風險』這種,直接豁免自身核心責任。
將重大風險完全轉移給另一方的霸王條款!」
「尤其,是涉及到勞動者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時!」
「僅僅是加粗、變色,僅僅是讓用戶打個勾,就夠了嗎?!」
「這不叫『說明』!這叫『陷阱』!」
陳夜上前一步,逼視著鍾正陽。
「我再問你,你們平台,有沒有用彈窗,用語音,用任何一種能確保騎手在簽約前。
真正理解其法律後果的方式,對他進行過一對一的說明?!」
「你們有沒有一個客服,打過一個電話,告訴張偉。
『嘿,哥們兒,點下這個同意,你就是給自己簽了一份生死狀。
以後出了事,我們可一毛錢都不賠哦』!」
「你們有嗎?!」
鍾正陽的呼吸亂了。
【瘋子!】
【這個年輕人,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他想挑戰整個行業的規則!】
如果按照陳夜的邏輯,那市面上99%的App用戶協議,都有問題!
這會引發一場法律界的地震!
「一派胡言!」
鍾正陽厲聲呵斥,試圖打斷陳夜的節奏。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說明義務需要做到這種程度!」
「你說的不算,法律說的才算!」
「哦?是嗎?」
陳夜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轉向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庭傳喚一名證人。」
審判長眉頭緊鎖,顯然也被這場激烈的交鋒所吸引。
「傳喚誰?」
「火火外賣平台,負責App註冊流程設計的產品經理,或者法務人員。」
陳夜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我想當庭問問他,當初在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
他們內部,是如何考量『說明義務』的。」
「他們追求的,到底是讓用戶『真正理解』。
還是讓用戶『儘快跳過』?」
「是真心實意地告知風險,還是只想用最快的速度。
拿到一個可以免責的『同意』記錄?!」
被告席上,吳瀚的身體,不受控制地顫抖起來。
產品經理?
法務?
當初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他們的KPI是什麼,他比誰都清楚!
是「提高註冊轉化率」!
是「縮短註冊時間」!
所有設計的核心,都是如何讓用戶用最少的步驟,最快的時間完成註冊。
至於那些條款?
誰會去看?
巴不得你一眼都別看!
要是真按陳夜說的那樣,彈窗、語音、一對一電話說明……那註冊轉化率不得掉到地心去?
這要是讓產品經理上庭,當著法官的面,被陳夜這麼一問……
那不是當場就把底褲都給扒了?!
鍾正陽的臉色,徹底沉了下來。
他知道,絕對不能讓這個證人上庭。
「反對!」
鍾正陽立刻出聲。
「我方認為,我方法務和產品人員的設計思路。
屬於公司內部的商業機密,與本案無關!」
「無關?」
陳夜笑了。
「怎麼會無關呢?這恰恰是本案最核心的關鍵!」
「這關係到你們的主觀意圖,到底是『善意告知』,還是『惡意隱瞞』!」
「審判長,我方堅持傳喚證人!」
「反對!」
審判長看著雙方律師激烈的爭辯,陷入了沉思。
陳夜的請求,確實有些超常規。
但他的論點,卻又直指核心。
就在這時。
陳夜又拋出了一個誰也想不到的申請。
「審判長。」
「如果被告方,不願意傳喚自己的員工出庭作證。」
「那麼我方,還有一個更直觀的建議。」
他頓了頓,環視全場。
最後,目光落在了審判席上。
「我方申請,當庭進行——」
「『用戶體驗模擬』!」
「什麼?」
法庭內,所有人都愣住了。
「很簡單。」
陳夜攤開手。
「我懇請審判長,懇請兩位人民陪審員。
現在,就拿出你們的手機,親自下載一個火火外賣的騎手端App。」
「你們親自,來走一遍這個註冊流程。」
「你們來親身體驗一下,在一個急著要找工作掙錢的普通人視角下。
面對這幾十頁密密麻麻的條款,在短短几秒鐘的註冊時間裡。」
「你們是否,真的能夠『明確理解』這份『生死狀』的全部含義。」
「你們來告訴我。」
陳夜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里,清晰無比。
「這塊加粗的紅字,到底是『顯著的提示』。」
「還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死寂。
整個法庭,陷入了寂靜。
鍾正陽的身體,僵在了原地。
【用戶體驗模擬?】
【他……他怎麼敢……】
【他怎麼敢提出這種要求?!】
瘋了!
這個男人徹底瘋了!
他這是要讓審判者,親自下場,去當他的證人!
這在整個國家司法史上,都聞所未聞!
秦可馨、李哲、王浩、安然……
他們所有人看著那個站在法庭中央,向整個規則發起挑戰的男人。
這是……
這是何等囂張,何等大膽,何等……天才的想法!
審判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看著陳夜,那張嚴肅的臉上,露出了難以掩飾的震驚。
這個年輕的律師,正將一把鋒利無比的刀,遞到他的手上。
他,接,還是不接?
他眯起眼睛,看著那個在法庭上公然咆哮的年輕人。
【告知義務?】
【他在偷換概念!】
鍾正陽瞬間就明白了陳夜的意圖。
法律實踐中,對于格式條款。
「提示義務」和「說明義務」往往被混為一談。
尤其是App註冊這種場景,默認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
並且對關鍵條款進行加粗變色。
在絕大多數判例中,都足以被認定為盡到了「提示義務」。
而陳夜,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兩者,徹底撕開!
「荒謬。」
鍾正陽冷哼一聲,恢復了鎮定。
「審判長,原告律師的言論,已經脫離了法律辯論的範疇,變成了純粹的情緒宣洩。」
他轉向陳夜,嘲諷道。
「陳律師,我想提醒你,法庭不是菜市場。
如果你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僅限於此,我建議你回去多讀幾年書。」
「我們App的註冊流程中,該《風險確認書》的連結被放置在最顯眼的位置,標題用紅字加粗。」
「用戶必須手動勾選『本人已仔細閱讀並同意以上條款』的選項框,才能完成註冊。」
「在法律上,這已經完全構成了『顯著提示』,盡到了我們的義務。
難道,你連這麼基礎的法律常識都不知道嗎?」
鍾正陽的話,擲地有聲。
他將陳夜剛才那番極具煽動性的質問。
輕飄飄地定性為「不懂法」和「情緒化」。
瞬間就將搖擺的天平,又拉了回去。
原告席上,剛剛看到一絲曙光的李哲和王浩,心又沉了下去。
是啊。
鍾正陽說得沒錯。
在司法實踐中,這種程度的提示,通常就夠了。
陳夜剛才的行為,更像是一種無能的狂怒。
秦可馨緊張地看著陳夜,她不知道這個男人還能不能再變出什麼戲法。
旁聽席上,剛剛被點燃的火焰,也迅速冷卻。
騎手們臉上,重新浮現出茫然和無助。
法律,對他們來說,太複雜了。
陳夜,卻笑了。
他要的就是鍾正陽的這番話。
要的就是他這份自以為是的「法律常識」。
「鍾大律師,你說的都對。」
陳夜點點頭,態度出奇地配合。
「提示義務,你們確實盡到了。」
「但是……」
他話鋒一轉,那股子流里流氣的味道,又回來了。
「我剛才問的,是『說明義務』!」
「『提示』,不等於『說明』!」
「提示,只是告訴他,這裡有個坑。
而說明,是要告訴他,這個坑有多深,掉下去會摔斷腿,甚至會沒命!」
陳夜指著大屏幕。
「對於『自願承擔一切意外風險』這種,直接豁免自身核心責任。
將重大風險完全轉移給另一方的霸王條款!」
「尤其,是涉及到勞動者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權時!」
「僅僅是加粗、變色,僅僅是讓用戶打個勾,就夠了嗎?!」
「這不叫『說明』!這叫『陷阱』!」
陳夜上前一步,逼視著鍾正陽。
「我再問你,你們平台,有沒有用彈窗,用語音,用任何一種能確保騎手在簽約前。
真正理解其法律後果的方式,對他進行過一對一的說明?!」
「你們有沒有一個客服,打過一個電話,告訴張偉。
『嘿,哥們兒,點下這個同意,你就是給自己簽了一份生死狀。
以後出了事,我們可一毛錢都不賠哦』!」
「你們有嗎?!」
鍾正陽的呼吸亂了。
【瘋子!】
【這個年輕人,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他想挑戰整個行業的規則!】
如果按照陳夜的邏輯,那市面上99%的App用戶協議,都有問題!
這會引發一場法律界的地震!
「一派胡言!」
鍾正陽厲聲呵斥,試圖打斷陳夜的節奏。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說明義務需要做到這種程度!」
「你說的不算,法律說的才算!」
「哦?是嗎?」
陳夜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轉向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申請,當庭傳喚一名證人。」
審判長眉頭緊鎖,顯然也被這場激烈的交鋒所吸引。
「傳喚誰?」
「火火外賣平台,負責App註冊流程設計的產品經理,或者法務人員。」
陳夜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我想當庭問問他,當初在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
他們內部,是如何考量『說明義務』的。」
「他們追求的,到底是讓用戶『真正理解』。
還是讓用戶『儘快跳過』?」
「是真心實意地告知風險,還是只想用最快的速度。
拿到一個可以免責的『同意』記錄?!」
被告席上,吳瀚的身體,不受控制地顫抖起來。
產品經理?
法務?
當初設計這個流程的時候,他們的KPI是什麼,他比誰都清楚!
是「提高註冊轉化率」!
是「縮短註冊時間」!
所有設計的核心,都是如何讓用戶用最少的步驟,最快的時間完成註冊。
至於那些條款?
誰會去看?
巴不得你一眼都別看!
要是真按陳夜說的那樣,彈窗、語音、一對一電話說明……那註冊轉化率不得掉到地心去?
這要是讓產品經理上庭,當著法官的面,被陳夜這麼一問……
那不是當場就把底褲都給扒了?!
鍾正陽的臉色,徹底沉了下來。
他知道,絕對不能讓這個證人上庭。
「反對!」
鍾正陽立刻出聲。
「我方認為,我方法務和產品人員的設計思路。
屬於公司內部的商業機密,與本案無關!」
「無關?」
陳夜笑了。
「怎麼會無關呢?這恰恰是本案最核心的關鍵!」
「這關係到你們的主觀意圖,到底是『善意告知』,還是『惡意隱瞞』!」
「審判長,我方堅持傳喚證人!」
「反對!」
審判長看著雙方律師激烈的爭辯,陷入了沉思。
陳夜的請求,確實有些超常規。
但他的論點,卻又直指核心。
就在這時。
陳夜又拋出了一個誰也想不到的申請。
「審判長。」
「如果被告方,不願意傳喚自己的員工出庭作證。」
「那麼我方,還有一個更直觀的建議。」
他頓了頓,環視全場。
最後,目光落在了審判席上。
「我方申請,當庭進行——」
「『用戶體驗模擬』!」
「什麼?」
法庭內,所有人都愣住了。
「很簡單。」
陳夜攤開手。
「我懇請審判長,懇請兩位人民陪審員。
現在,就拿出你們的手機,親自下載一個火火外賣的騎手端App。」
「你們親自,來走一遍這個註冊流程。」
「你們來親身體驗一下,在一個急著要找工作掙錢的普通人視角下。
面對這幾十頁密密麻麻的條款,在短短几秒鐘的註冊時間裡。」
「你們是否,真的能夠『明確理解』這份『生死狀』的全部含義。」
「你們來告訴我。」
陳夜的聲音,在寂靜的法庭里,清晰無比。
「這塊加粗的紅字,到底是『顯著的提示』。」
「還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
死寂。
整個法庭,陷入了寂靜。
鍾正陽的身體,僵在了原地。
【用戶體驗模擬?】
【他……他怎麼敢……】
【他怎麼敢提出這種要求?!】
瘋了!
這個男人徹底瘋了!
他這是要讓審判者,親自下場,去當他的證人!
這在整個國家司法史上,都聞所未聞!
秦可馨、李哲、王浩、安然……
他們所有人看著那個站在法庭中央,向整個規則發起挑戰的男人。
這是……
這是何等囂張,何等大膽,何等……天才的想法!
審判長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他看著陳夜,那張嚴肅的臉上,露出了難以掩飾的震驚。
這個年輕的律師,正將一把鋒利無比的刀,遞到他的手上。
他,接,還是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