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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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陳清泉案的處理結果正式出爐。
由於陳清泉在檢察機關調查期間主動交代問題,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退繳違法所得,最終的處理結果比預想的要輕一些。
省檢察院發布的《起訴意見書》及後續法院判決書顯示: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陳清泉在擔任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案件當事人在案件審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菸酒、購物卡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6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被告人陳清泉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種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已全部退繳違法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可以從寬處理。」
與此同時,京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市政府提請的《關於罷免陳清泉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的議案》。陳清泉的司法職務被依法罷免。
由於涉案金額不大,且陳清泉具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全部退贓,檢察機關提出了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陳清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黨委依據法院認定事實和判決,同步作出了開除其黨籍的決定;所在單位依據規定開除了其公職。
這個結果,在漢東政法系統引起了關注,但也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之內。
畢竟陳清泉的涉案金額確實不大,認罪態度又好,從輕處理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更重要的是,整個案件由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辦理,從立案偵查到提起公訴再到法院判決,程序規範、節奏緊湊,沒有拖泥帶水,也沒有節外生枝。
這意味著,陳清泉確實如韓斌交代的那樣——管好了嘴巴,只交代了檢察機關已經掌握和指明的相關問題。
也意味著,祁同偉和林楓通過韓斌所做的安排,在依法辦案的框架內起到了效果。
省委副書記辦公室。
高育良拿著那份法院的判決書和省檢察院的情況說明,仔細看了一遍,然後輕輕放下。
「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高育良喃喃自語,「能得到這個結果,不容易。」
坐在對面的祁同偉低聲說:「老師,這已經是在法律範圍內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了。如果他亂說話,或者牽扯出其他問題,判實刑是肯定的。」
「我知道。」高育良點點頭,「韓斌依法辦案,把握得很好。你們……在框架內的建議也很妥當。」
他頓了頓:「陳清泉現在人在哪裡?」
「已經回家了。」祁同偉匯報,「法院宣判緩刑後,他就被釋放了。按照之前的承諾,我們通過第三方給他安排了一份工作——在省城一家民營企業的法務部當顧問,不拋頭露面,但收入穩定,足夠生活。」
「他家人呢?」
「他老婆的工作沒受影響,孩子還在上學。我們通過合法合規的渠道安排了一些困難補助,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不會因為這件事受到太大衝擊。」
高育良沉默了片刻:「同偉,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在司法機關的依法辦理範圍內進行,這很好。既維護了法律尊嚴,也體現了對認罪悔罪者的政策。」
「是的,老師。」祁同偉認真回答,「韓斌全程嚴格依法辦事,所有程序都經得起檢驗。陳清泉自己也清楚,只有認罪認罰、配合調查,才能得到從寬處理。」
「是啊,依法辦事。」高育良感慨,「這就是法治的進步。不管是誰,只要違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審判。但法律也有溫度,給真心悔改的人出路。」
他擺擺手:「不說這個了。案子依法了結,這件事就算過去了。我們要往前看。」
他話鋒一轉:「李達康那邊有什麼反應?」
「李書記對這個判決結果沒有異議。」祁同偉說,「他認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體現了法治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他還指示,要以此案為鑑,在全市政法系統深入開展法治教育,讓幹部們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這是對的。」高育良點頭,「通過這個依法辦理的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幹部,這也是一種收穫。」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祁同偉起身告辭。
光明區委,林楓辦公室。
林楓也在看那份判決書。陸志遠站在一旁,輕聲匯報:「書記,陳清泉的案子結了。判決結果已經公布,社會反響總體平穩,輿論認為司法機關處理得當。」
「嗯。」林楓點點頭,「後續的輿情注意收集,有什麼情況及時報告。」
「明白。」
陸志遠離開後,林楓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陳清泉案,終於塵埃落定。
這個結果,比他預想的要好。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這意味著陳清泉不需要真正入獄,可以在遵守緩刑規定的前提下正常工作生活。
更重要的是,整個案件由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辦理,程序透明,結論經得起法律檢驗,沒有成為被人利用的政治工具。
這,就是在現行法律和制度框架內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
四月初,漢東省委召開全省領導幹部會議。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蘇秉衡親臨漢東,宣布中央關於漢東省政府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會場莊嚴肅穆,全省正廳級以上幹部、各地市黨政主要負責人、省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悉數到場。
主席台上,蘇秉衡居中而坐,左側是省委書記沙瑞金,右側是即將卸任的省長劉延東。
常務副省長方衛東坐在劉延東旁邊,神色平靜,但仔細看能發現他握筆的手指微微用力。
會議開始,沙瑞金主持會議:「同志們,現在開會。首先,請中央組織部蘇副部長宣布中央決定。」
蘇秉衡打開文件,聲音洪亮清晰地傳遍會場:
「根據中央決定和工作需要:方衛東同志任漢東省委副書記,提名為漢東省省長候選人;劉延東同志不再擔任漢東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不再擔任漢東省省長職務。」
話音落下,會場響起熱烈掌聲。
三月初,陳清泉案的處理結果正式出爐。
由於陳清泉在檢察機關調查期間主動交代問題,認罪態度較好,並積極退繳違法所得,最終的處理結果比預想的要輕一些。
省檢察院發布的《起訴意見書》及後續法院判決書顯示: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陳清泉在擔任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案件當事人在案件審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菸酒、購物卡等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6萬元……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鑑於被告人陳清泉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同種罪行,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且已全部退繳違法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可以從寬處理。」
與此同時,京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市政府提請的《關於罷免陳清泉京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的議案》。陳清泉的司法職務被依法罷免。
由於涉案金額不大,且陳清泉具有自首情節,認罪認罰,全部退贓,檢察機關提出了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陳清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黨組織關系所在單位黨委依據法院認定事實和判決,同步作出了開除其黨籍的決定;所在單位依據規定開除了其公職。
這個結果,在漢東政法系統引起了關注,但也在法律規定的量刑幅度之內。
畢竟陳清泉的涉案金額確實不大,認罪態度又好,從輕處理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更重要的是,整個案件由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辦理,從立案偵查到提起公訴再到法院判決,程序規範、節奏緊湊,沒有拖泥帶水,也沒有節外生枝。
這意味著,陳清泉確實如韓斌交代的那樣——管好了嘴巴,只交代了檢察機關已經掌握和指明的相關問題。
也意味著,祁同偉和林楓通過韓斌所做的安排,在依法辦案的框架內起到了效果。
省委副書記辦公室。
高育良拿著那份法院的判決書和省檢察院的情況說明,仔細看了一遍,然後輕輕放下。
「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高育良喃喃自語,「能得到這個結果,不容易。」
坐在對面的祁同偉低聲說:「老師,這已經是在法律範圍內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了。如果他亂說話,或者牽扯出其他問題,判實刑是肯定的。」
「我知道。」高育良點點頭,「韓斌依法辦案,把握得很好。你們……在框架內的建議也很妥當。」
他頓了頓:「陳清泉現在人在哪裡?」
「已經回家了。」祁同偉匯報,「法院宣判緩刑後,他就被釋放了。按照之前的承諾,我們通過第三方給他安排了一份工作——在省城一家民營企業的法務部當顧問,不拋頭露面,但收入穩定,足夠生活。」
「他家人呢?」
「他老婆的工作沒受影響,孩子還在上學。我們通過合法合規的渠道安排了一些困難補助,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不會因為這件事受到太大衝擊。」
高育良沉默了片刻:「同偉,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在司法機關的依法辦理範圍內進行,這很好。既維護了法律尊嚴,也體現了對認罪悔罪者的政策。」
「是的,老師。」祁同偉認真回答,「韓斌全程嚴格依法辦事,所有程序都經得起檢驗。陳清泉自己也清楚,只有認罪認罰、配合調查,才能得到從寬處理。」
「是啊,依法辦事。」高育良感慨,「這就是法治的進步。不管是誰,只要違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審判。但法律也有溫度,給真心悔改的人出路。」
他擺擺手:「不說這個了。案子依法了結,這件事就算過去了。我們要往前看。」
他話鋒一轉:「李達康那邊有什麼反應?」
「李書記對這個判決結果沒有異議。」祁同偉說,「他認為,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辦案,體現了法治的嚴肅性和公正性。他還指示,要以此案為鑑,在全市政法系統深入開展法治教育,讓幹部們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這是對的。」高育良點頭,「通過這個依法辦理的典型案例,教育廣大幹部,這也是一種收穫。」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祁同偉起身告辭。
光明區委,林楓辦公室。
林楓也在看那份判決書。陸志遠站在一旁,輕聲匯報:「書記,陳清泉的案子結了。判決結果已經公布,社會反響總體平穩,輿論認為司法機關處理得當。」
「嗯。」林楓點點頭,「後續的輿情注意收集,有什麼情況及時報告。」
「明白。」
陸志遠離開後,林楓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陳清泉案,終於塵埃落定。
這個結果,比他預想的要好。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這意味著陳清泉不需要真正入獄,可以在遵守緩刑規定的前提下正常工作生活。
更重要的是,整個案件由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辦理,程序透明,結論經得起法律檢驗,沒有成為被人利用的政治工具。
這,就是在現行法律和制度框架內能夠爭取到的最好結果。
四月初,漢東省委召開全省領導幹部會議。
中央組織部副部長蘇秉衡親臨漢東,宣布中央關於漢東省政府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會場莊嚴肅穆,全省正廳級以上幹部、各地市黨政主要負責人、省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悉數到場。
主席台上,蘇秉衡居中而坐,左側是省委書記沙瑞金,右側是即將卸任的省長劉延東。
常務副省長方衛東坐在劉延東旁邊,神色平靜,但仔細看能發現他握筆的手指微微用力。
會議開始,沙瑞金主持會議:「同志們,現在開會。首先,請中央組織部蘇副部長宣布中央決定。」
蘇秉衡打開文件,聲音洪亮清晰地傳遍會場:
「根據中央決定和工作需要:方衛東同志任漢東省委副書記,提名為漢東省省長候選人;劉延東同志不再擔任漢東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不再擔任漢東省省長職務。」
話音落下,會場響起熱烈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