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 章 處罰決定
第二份聲明,來在省中醫院。
這份聲明的內容相對多一些,不談其它,重點強調中醫院引進人才,首重醫德醫技,而我在中醫藥研討會上,醫術受到全國老中醫的一致認可。
聲明中將我在醫院期間坐診的病例,以及無償捐獻的驗方等影印材料,一併展示出來,證明我在醫術上具備相應資質,歡迎各界人士監督查驗。
同時聲明保留追溯一切抹黑、污衊以及宣揚不實信息媒體及個人的權力。
聲明的最後,還附帶了一條消息——
「張寅同志將在3月6、7、8號三天,每天上午10點-12點,在省中醫院直播坐診,歡迎各大媒體以及對醫院人才選聘存在異議或對張寅同志醫術存在質疑的各界朋友,提前報名參加線下活動,或通過網絡直播觀看、交流!」
同一時間,省中醫藥大學,也發了類似的內容。
區別在於省中醫藥大學展示的材料,是我的演講視頻連結。
聲明的最後,同樣附帶了那條直播坐診的消息。
這三條聲明,就是陸硯寧說的,不要等、也不要想著如何辯解,陷入自證的邏輯陷阱,而是要主動出擊,以自己的醫術和能力來正面宣傳和引導輿論的走向。
只要有足夠的能力、精湛的醫術,那麼所有的問題都不再是問題!
事實證明,這條策略非常有效,原本因為徐夢涵掀起的負面輿論,很快被這接連發出的三份聲明吸引,進而形成了一股洶湧的流量浪潮。
但這也不是全是好事,畢竟中醫院、中醫藥大學和茅山這三個地方,可不是什麼無名之輩,相反他們非常知名。
正因為知名,這三個地方關於一個人接連發出聲明,才會引起發巨大網絡熱度。
無數不明真相的人,甚至開始琢磨,我會不會是哪個大人物的後代,類似于天龍人之類。
但是對比徐夢涵之前發的那些,卻又發現對不上。
一時間網絡上議論紛紛,簡直都要上頭條了。
可是網絡上的火爆,對於中醫院和中醫藥大學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他們也非常的緊張和擔心,生怕這就是一座火山,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突然爆發了。
可他們現在也沒有退路,只能跟著我一路走到底。
否則以臨時工的名義開除我,來個壁虎斷尾,雖然是通用做法,可依舊會留下污點。
現在唯有通過直播,證明我的醫術水平,才能將所有的負面輿論扭轉。
這種事情操作好了,就是一波巨大的收穫,操作不好,就是一個大雷。
所以陳文斌和劉世維兩人,此時已經比我這個當事人還要緊張,每天都要監控輿情,一天給我打三四個電話,叮囑我一定好好準備。
我很想說,到時候上場的是我,又不是你們。
但想到兩人因為我承擔了不小的壓力,這次發出聲明雖然也是迫於無奈,但終究還是幫助了我,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只能儘量的安慰他們放心。
網絡上輿情處理是一個方面,另外就是關於徐夢涵。
二姨和姨父半夜趕到南京,第二天一早我和趙律師就一起趕到了學校。
平日裡像個驕傲的小公雞一樣的徐夢涵,此刻瑟瑟縮縮,一直低著頭,根本就不敢看我。
而我也根本沒有打算理她,直接看了二姨。
二姨畢竟是城裡的護士,家裡是雙職工,其實沒有吃過什麼苦,保養的也一直很好,但是此刻卻無比的憔悴,眼睛布滿了血絲,估計是一夜都沒有睡好。
「虎頭啊~」
二姨一看到我,就上來拉我的手,一臉的懇求之意。
「二姨,先坐下說!」
此時我也不好多說什麼,只能先請她坐下。
徐夢涵的輔導員,等我們都坐下後,一臉嚴肅的說道:「發生這種事情,也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但是我們學校會儘量配合各位,處理好相關事宜。
趙律師你這邊有什麼問題,可以與徐夢涵同學和她的家長直接交流。」
趙金銘點了點頭,直接說道:「本人趙金銘,受張寅、陸硯寧以及錦寧藥業三方委託,與徐夢涵女士就網絡平台上針對張寅、陸硯寧以及錦寧藥業進行污衊、抹黑、侵犯個人隱私和發布各種不實信息和謠言一事進行溝通。
根據《刑法》第246條,涉及誹謗污衊的信息,如同一信息被點擊瀏覽超5000次、轉發超500次,侵犯他人隱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誹謗多名主體的,可以交由公安機關立案。」
「虎頭!」
二姨頓時慌了,徐夢涵更是一臉的恐懼,渾身哆嗦個不停。
我示意二姨稍等,就聽趙金銘繼續說道:「鑑於張寅先生和陸硯寧女士,放棄追究徐夢涵女士的法律責任,所以我接下來僅代表錦寧藥業,表達以下意見。
第一,請徐夢涵女士,限期通過視頻、文字等形式,公開向錦寧藥業道歉。
第二,錦寧藥業暫時不追究徐夢涵女士的法律責任,但是保留相應權利,如事態擴大,或持續造成不利影響,錦寧藥業有權力將案件移交公安儘管,並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這是我和陸硯寧商量後的意見,將個人從案件中摘出來,避免讓夾在中間為難,也算是給了二姨一個交代。
但是徐夢涵必須要給她套上緊箍咒,否則有第一次可能還有第二次。
錦寧藥業這個追責的權利,就是套在她頭上的緊箍咒,也是我留下的後手。
二姨聽到趙律師話,似乎是鬆了一口氣。
但不等她完全放鬆,就聽到輔導員開口說道:「既然趙律師這邊的事情處理完了,徐夢涵同學和家長也都在,那我宣布一下學校的處理決定。」
這話一說,連我也是驚訝了一下,沒有想到學校方面也做出了懲罰,但想想也能明白,她這種行為實在是太惡劣了,而且也影響到了學校,學校方面不可能沒有任何表示。
輔導員直接開口說道:「下面是學校的處罰決定——
徐夢涵,性別女,系我校XX年級XX班學生,學號:XXXXXX。
經查,該生在未核實任何真實信息、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多次利用網絡平台,故意捏造、散布虛假不實信息,惡意造謠、污衊、抹黑學校和他人,在網絡空間及師生群體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侵害了他人名譽權,造成了極其不良的社會及校園負面影響。
事件發生後,學校教務處、年級組聯合開展專項調查,通過調取網絡發布記錄、約談本人等方式,全面核實事件經過。
經核實,該生網絡造謠、污衊抹黑他人的違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該生本人亦對自身違紀行為供認不諱。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經學校校務委員會專題會議研究、集體審議,決定對學生徐夢涵作出開除學籍的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決定。」
這份聲明的內容相對多一些,不談其它,重點強調中醫院引進人才,首重醫德醫技,而我在中醫藥研討會上,醫術受到全國老中醫的一致認可。
聲明中將我在醫院期間坐診的病例,以及無償捐獻的驗方等影印材料,一併展示出來,證明我在醫術上具備相應資質,歡迎各界人士監督查驗。
同時聲明保留追溯一切抹黑、污衊以及宣揚不實信息媒體及個人的權力。
聲明的最後,還附帶了一條消息——
「張寅同志將在3月6、7、8號三天,每天上午10點-12點,在省中醫院直播坐診,歡迎各大媒體以及對醫院人才選聘存在異議或對張寅同志醫術存在質疑的各界朋友,提前報名參加線下活動,或通過網絡直播觀看、交流!」
同一時間,省中醫藥大學,也發了類似的內容。
區別在於省中醫藥大學展示的材料,是我的演講視頻連結。
聲明的最後,同樣附帶了那條直播坐診的消息。
這三條聲明,就是陸硯寧說的,不要等、也不要想著如何辯解,陷入自證的邏輯陷阱,而是要主動出擊,以自己的醫術和能力來正面宣傳和引導輿論的走向。
只要有足夠的能力、精湛的醫術,那麼所有的問題都不再是問題!
事實證明,這條策略非常有效,原本因為徐夢涵掀起的負面輿論,很快被這接連發出的三份聲明吸引,進而形成了一股洶湧的流量浪潮。
但這也不是全是好事,畢竟中醫院、中醫藥大學和茅山這三個地方,可不是什麼無名之輩,相反他們非常知名。
正因為知名,這三個地方關於一個人接連發出聲明,才會引起發巨大網絡熱度。
無數不明真相的人,甚至開始琢磨,我會不會是哪個大人物的後代,類似于天龍人之類。
但是對比徐夢涵之前發的那些,卻又發現對不上。
一時間網絡上議論紛紛,簡直都要上頭條了。
可是網絡上的火爆,對於中醫院和中醫藥大學來說,也不是什麼好事,他們也非常的緊張和擔心,生怕這就是一座火山,說不定什麼時候就突然爆發了。
可他們現在也沒有退路,只能跟著我一路走到底。
否則以臨時工的名義開除我,來個壁虎斷尾,雖然是通用做法,可依舊會留下污點。
現在唯有通過直播,證明我的醫術水平,才能將所有的負面輿論扭轉。
這種事情操作好了,就是一波巨大的收穫,操作不好,就是一個大雷。
所以陳文斌和劉世維兩人,此時已經比我這個當事人還要緊張,每天都要監控輿情,一天給我打三四個電話,叮囑我一定好好準備。
我很想說,到時候上場的是我,又不是你們。
但想到兩人因為我承擔了不小的壓力,這次發出聲明雖然也是迫於無奈,但終究還是幫助了我,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只能儘量的安慰他們放心。
網絡上輿情處理是一個方面,另外就是關於徐夢涵。
二姨和姨父半夜趕到南京,第二天一早我和趙律師就一起趕到了學校。
平日裡像個驕傲的小公雞一樣的徐夢涵,此刻瑟瑟縮縮,一直低著頭,根本就不敢看我。
而我也根本沒有打算理她,直接看了二姨。
二姨畢竟是城裡的護士,家裡是雙職工,其實沒有吃過什麼苦,保養的也一直很好,但是此刻卻無比的憔悴,眼睛布滿了血絲,估計是一夜都沒有睡好。
「虎頭啊~」
二姨一看到我,就上來拉我的手,一臉的懇求之意。
「二姨,先坐下說!」
此時我也不好多說什麼,只能先請她坐下。
徐夢涵的輔導員,等我們都坐下後,一臉嚴肅的說道:「發生這種事情,也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但是我們學校會儘量配合各位,處理好相關事宜。
趙律師你這邊有什麼問題,可以與徐夢涵同學和她的家長直接交流。」
趙金銘點了點頭,直接說道:「本人趙金銘,受張寅、陸硯寧以及錦寧藥業三方委託,與徐夢涵女士就網絡平台上針對張寅、陸硯寧以及錦寧藥業進行污衊、抹黑、侵犯個人隱私和發布各種不實信息和謠言一事進行溝通。
根據《刑法》第246條,涉及誹謗污衊的信息,如同一信息被點擊瀏覽超5000次、轉發超500次,侵犯他人隱私,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誹謗多名主體的,可以交由公安機關立案。」
「虎頭!」
二姨頓時慌了,徐夢涵更是一臉的恐懼,渾身哆嗦個不停。
我示意二姨稍等,就聽趙金銘繼續說道:「鑑於張寅先生和陸硯寧女士,放棄追究徐夢涵女士的法律責任,所以我接下來僅代表錦寧藥業,表達以下意見。
第一,請徐夢涵女士,限期通過視頻、文字等形式,公開向錦寧藥業道歉。
第二,錦寧藥業暫時不追究徐夢涵女士的法律責任,但是保留相應權利,如事態擴大,或持續造成不利影響,錦寧藥業有權力將案件移交公安儘管,並要求賠償相應損失。」
這是我和陸硯寧商量後的意見,將個人從案件中摘出來,避免讓夾在中間為難,也算是給了二姨一個交代。
但是徐夢涵必須要給她套上緊箍咒,否則有第一次可能還有第二次。
錦寧藥業這個追責的權利,就是套在她頭上的緊箍咒,也是我留下的後手。
二姨聽到趙律師話,似乎是鬆了一口氣。
但不等她完全放鬆,就聽到輔導員開口說道:「既然趙律師這邊的事情處理完了,徐夢涵同學和家長也都在,那我宣布一下學校的處理決定。」
這話一說,連我也是驚訝了一下,沒有想到學校方面也做出了懲罰,但想想也能明白,她這種行為實在是太惡劣了,而且也影響到了學校,學校方面不可能沒有任何表示。
輔導員直接開口說道:「下面是學校的處罰決定——
徐夢涵,性別女,系我校XX年級XX班學生,學號:XXXXXX。
經查,該生在未核實任何真實信息、無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多次利用網絡平台,故意捏造、散布虛假不實信息,惡意造謠、污衊、抹黑學校和他人,在網絡空間及師生群體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侵害了他人名譽權,造成了極其不良的社會及校園負面影響。
事件發生後,學校教務處、年級組聯合開展專項調查,通過調取網絡發布記錄、約談本人等方式,全面核實事件經過。
經核實,該生網絡造謠、污衊抹黑他人的違紀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該生本人亦對自身違紀行為供認不諱。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經學校校務委員會專題會議研究、集體審議,決定對學生徐夢涵作出開除學籍的處分。
本處分決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