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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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月後。

  東北的深秋,已經帶著凜冽的寒意。

  山林的葉子落了大半,剩下的那些在枝頭瑟瑟發抖,隨時準備隨風飄零。

  清晨的霜凍越來越重,踩上去嘎吱作響,呼出的氣在眼前凝成白霧。

  王默站在一處山崗上,望著遠處那片已經被冰雪覆蓋的戰場。

  一個月前,那裡還是透天窟窿。

  一個月前,那裡還有五六十個個比壑山的精銳,還有隱藏在暗處的無數嘍囉。

  現在什麼都沒有了。

  只有一座京觀,孤零零地立在那裡,在風雪中沉默。

  那座京觀不大,和之前在山西築的那兩座比起來,小得多。

  但它很精緻,一顆顆腦袋碼得整整齊齊,最上面那顆,是若狹莊兵衛的。

  那個文靜的傢伙,此刻正張著嘴,瞪著眼,望著灰濛濛的天空,像是在問:為什麼是我?

  ——

  一個月前的那場圍剿,徹底把所有停留在華夏地界的比壑山忍眾全部殲滅了。

  一個不剩。

  這個結果,連唐炳文都沒想到。

  他知道王默強,知道有王默在,這一戰勝算很大。但他沒想到,勝算能大成這樣。

  原本的計劃是,王默正面硬剛,唐門和呂家的人在外圍堵截,防止有漏網之魚逃竄。

  按照正常邏輯,就算王默再強,一個人面對五六十個比壑山精銳,也不可能全殲。

  總會有那麼一兩個,趁著混亂逃出來,躲進那些錯綜複雜的洞穴里。

  唐門的人就在外面等著他們。

  可結果呢?

  一個都沒出來。

  一個都沒有。

  那些比壑山的人,全死在了那片平地上。

  等唐炳文帶著人進去的時候,只看見滿地屍體,只看見那股還沒完全消散的紅色霧氣,只看見王默正蹲在地上,一顆一顆地碼著腦袋。

  若狹莊兵衛的腦袋在最上面。

  二力居士那具傀儡,被拆成了幾塊,扔在一旁。

  五六十個比壑山精銳,一個不剩。

  還有那些隱藏在暗處的嘍囉——唐門的人後來搜遍了整個透天窟窿,找到了十幾具屍體。

  有的死在洞穴深處,有的死在岩石後面,有的死在逃跑的路上。

  每一個都是一刀斃命,每一個都死得乾脆利落。

  沒有人知道王默是怎麼找到他們的。

  但所有人都知道,那些小嘍囉,一個都沒跑掉。

  ——

  唐炳文當時站在那裡,看著那座剛築到一半的京觀,沉默了許久。

  他身後,呂慈也沉默著。

  兩人就那麼站著,看著王默一顆一顆地碼腦袋,動作很慢,很穩,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那些腦袋上的表情,有驚恐,有猙獰,有絕望,有不甘。

  但王默看都不看,只是機械地重複著「拿起來,放上去,壓一壓」的動作。

  京觀越碼越高。

  最後,他把若狹莊兵衛的腦袋放在最上面,拍了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打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滿意地點了點頭。

  「還行。」

  他說。

  然後他轉過身,看向唐炳文和呂慈。

  「完事了?」

  唐炳文點了點頭。

  「完事了。」

  王默嗯了一聲,沒再多說什麼。

  唐炳文看著他,忽然開口:

  「王先生,你這京觀……做得挺熟練的。」

  王默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上揚。

  「做多了,就熟了。」

  唐炳文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是啊。」

  他說。

  「做多了就熟了。」


  兩人都沒再說話。

  呂慈站在一旁,看著那座京觀,看著那些比壑山的人腦袋,看著那個站在京觀旁邊、身上連一滴血都沒沾上的白色身影——

  他心裡忽然湧起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痛快。

  當然痛快。大哥的仇,終於報了。比壑山這幫畜生,終於全死了。他應該高興,應該痛快。

  可除了痛快,還有一種別的情緒。

  敬畏。

  不是恐懼,是敬畏。

  這個人,太強了。

  強到讓他覺得,自己這輩子可能都追不上。

  但同時,他心裡還湧起另一個念頭——

  為什麼這個人,不姓呂?

  如果呂家有這麼一個狠人……

  他搖了搖頭,把這個念頭甩開。

  ——

  事後,眾人分道揚鑣。

  唐門的人回了四川,呂慈帶著人回了呂家,廖鬍子和關石花回了他們那間小院。

  王默沒有跟他們任何人走。

  他只是站在那座京觀旁邊,看著他們離開。

  唐炳文走的時候,回頭看了他一眼。

  那個白色的身影,站在寒風裡,一動不動。

  他看了幾秒,然後轉身,繼續走。

  他有一種感覺——

  以後,還會見面的。

  ——

  王默又開始了他的殺戮。

  一個月來,他走遍了東北的山林、平原、村鎮。

  哪裡有鬼子,他就去哪裡。哪裡有該殺的人,他就去哪裡。

  伴隨著自身實力的越來越強,他的殺人方式也在慢慢變化。

  遇到小股鬼子的時候,他越來越喜歡用刀。

  蛭丸在手,一刀一個。那種刀鋒切開血肉的感覺,那種人頭飛起的瞬間,讓他覺得——

  爽。

  不是殘忍,不是變態,就是單純的爽。

  看著那些畜生臉上從猙獰變成驚恐,從驚恐變成絕望,再從絕望變成一片空白——那種變化,比任何東西都讓他覺得痛快。

  當然,遇到大隊鬼子的時候,他還是會用機槍。

  沒辦法,現在的主流武器還是栓動步槍,打一槍拉一下栓,太慢了。

  像加蘭德那種半自動步槍,在戰場上還是比較稀少的。

  他空間裡倒是有幾支繳獲的,但子彈不多,捨不得用。

  機槍就不一樣了。

  九二式,歪把子,捷克式——他空間裡堆了一大堆。子彈更是海量,足夠他突突幾萬個鬼子。

  而且有【精準(金)】加持,機槍同樣可以做到槍槍致命。

  噠噠噠,一梭子下去,一排鬼子倒下。

  每一個都是腦袋開花。

  每一個都是當場斃命。

  這種效率,用刀比不了。

  所以他的打法很簡單:大隊鬼子,機槍掃;小股鬼子,刀砍;落單的,順手就殺了,用什麼武器看心情。

  ——

  一個月下來,他殺了多少人?

  他沒細算。

  但大概的數字,他心裡有數。

  從穿越到現在,死在他手裡的鬼子,差不多有七八萬了。

  七八萬。

  這個數字,說出來能把人嚇死。

  要知道,一場大型戰役,雙方加起來也就死個幾萬人。

  他一個人,就殺了七八萬。

  如果加上那些土匪、惡霸、漢奸、還有那些幫鬼子做事的雜碎——

  現在他手裡的人命,應該超過十萬了。

  十萬人斬。

  這個稱號,在古代,只有那些殺神級別的將領才能擁有。

  白起坑殺四十萬,那是作為統帥,是下令,不是親手殺。


  而他,是親手殺的。

  一個一個,親手殺的。

  每一顆腦袋,都是他砍下來的。

  每一具屍體,都是他打倒的。

  這份殺業,古今罕見。

  可他不在乎。

  那些人,該殺。

  那些鬼子,踏上這片土地的那一刻,就該死。

  那些漢奸,背叛自己同胞的那一刻,就該死。

  那些土匪惡霸,欺壓百姓、無惡不作的那一刻,就該死。

  他殺他們,不是因為他喜歡殺人,是因為他們該死。

  該死的人死了,他不會有任何心理負擔。

  ——

  這一天傍晚,王默又殺完一隊鬼子。

  那是十幾個出來掃蕩的小隊,被他堵在一個山坳里,全砍了。

  他蹲在地上,把那十幾顆腦袋碼成一堆。

  不是京觀,就是隨便堆一下。

  然後他站起身,甩了甩刀上的血,看著那堆腦袋,沉默了片刻。

  遠處,夕陽正在落山。

  天邊的雲被染成橙紅色,像是燒起來一樣。

  他站在那裡,看著那輪落日,忽然想起一件事。

  離抗戰勝利,還有好幾年。

  還有好幾年的鬼子要殺。

  還有好幾年的路要走。

  但是他知道,這條路終會走通的。

  他收回目光,把蛭丸扛在肩上,轉身,邁步,向著下一個目標的方向走去。

  身後,那堆腦袋在夕陽的餘暉里,泛著暗紅色的光。

  風一吹,血腥味飄散開來。

  但王默已經走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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