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被集火的季昌明
曾經號稱漢東官場三不沾的季昌明,此時成了被所有人集火的對象。承受著一句句嚴厲而不留情面的批評。
沙瑞金看了一眼季昌明,轉頭看向組織部長吳春林,「春林同志,你是咱們的組織部長,下面由你來進行批評。」
組織部部長吳春林立馬點了點頭,他的記憶力很強,完全不需要筆記輔助。
「各位領導,同志們,我負責全省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工作,也算是經驗豐富了。
從幹部管理的角度來看,季昌明的問題,是典型的理想信念坍塌、宗旨意識喪失、權力觀扭曲的典型反面教材,必須嚴肅批評、深刻剖析!
季昌明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忘記了自己的幹部職責。作為領導著檢察院的組織幹部,享受著組織給予的待遇,本應忠誠於組織、服務於民。
可他卻把組織的培養當成了謀取私利的資本,把幹部身份當成了徇私枉法的保護傘!
他在檢察院工作多年,本應成為年輕幹部的榜樣,可卻用自己的行為,給全省幹部隊伍抹了黑,給幹部的形象丟了分!
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幹部工作紀律,濫用職權!
《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準則》明確規定,領導幹部不得干預案件辦理,不得徇私包庇。
可你季昌明公然違反規定,親自部署、親自指揮造假,把檢察院的幹部、工作人員當成自己的私人僕從,逼迫下屬違背職業道德、違背法律紀律製作偽證。
這種行為,不僅害了自己,也帶壞了檢察院的幹部隊伍,帶壞了政法系統的工作風氣!
對組織、對人民、對法律毫無敬畏。明知最高檢針對侯亮平的審查還在進行,明知督導組正在漢東督導,依然我行我素,妄圖用所謂的關鍵證據來矇混過關。
你以為自己資歷老、位置高,就能逃避責任,就能凌駕於組織之上?可你忘了,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領導,更沒有特殊幹部!
不管你資歷多深、位置多高,只要違紀違法,就一定會被查處,就一定會被追責!
在這裡我代表省委組織部表個態:將以季昌明一案為反面典型,在全省開展幹部紀律作風大整頓。
強化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完善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堅決杜絕幹部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行為。
同時,配合上級部門進行對省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全面調整,選拔政治過硬、紀律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充實到檢察隊伍,重塑漢東檢察隊伍的良好形象!」
配合上級部門?其他人聽到這裡立馬看向了秦知遠。這位秦書記的父親不就是中組部主管工作的副部長嗎?
一些人心裡剛有了點心思,就被自己給無情的鎮壓了。想跟這位秦書記拉關係走門路?怕不是要被請去省紀委喝茶了!
秦知遠自然知道這裡面的彎彎繞,在吳春林說完這句話後就低下了頭,拿起筆記起了筆記。
面對著沙瑞金的目光,軍區代表跟統戰部長雙雙搖了搖頭。
眼看這兩位不準備發言,沙瑞金把目光看向了秦知遠,「知遠,下面你來說說。」
被點了名,秦知遠合上筆記本捏了捏嗓子「各位領導,同志們,省紀委負責案件核查與紀律監督,今天我不談情面,只講事實、講紀律、講黨紀國法的嚴肅性。
季昌明同志的問題,省紀委已經固定了全部證據,包括他簽字的筆錄、部署造假的通話記錄、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後續證言、報送最高檢的虛假材料原件。
另外最高檢反貪總局秦局長也跟省紀委互通了一下相關資料,提供了一份當初蔡成功帶著司機去給侯亮平送禮的監控錄像。
所有證據鏈完整閉合,季昌明檢察長的違紀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沒有任何存疑的地方!
我重點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四個方面,對季昌明的錯誤進行嚴肅批評:
第一,季昌明檢察長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搞利益輸送。身為領導幹部,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只講私人關係、只講小圈子利益。
為了所謂的退休後能夠再提一級,不惜違背組織精神,違背紀檢監察工作原則,把個人利益、圈子利益凌駕於組織和人民利益之上。
他明知最高檢針對侯亮平受賄事件還在審查,依然鋌而走險,妄圖用司法手段為個人關係鋪路,這是典型的政治投機,是典型的目無政治規矩!
第二,違反組織紀律,獨斷專行,欺上瞞下。季昌明在處理侯亮平案件期間,從未向政法委匯報真實情況。
也從未向省紀委主動溝通案件進展,反而刻意隱瞞關鍵證據,刻意誤導上級組織。
利用檢察長職權,擅自封存案件材料,擅自安排人員製作偽證,把省檢察院變成了某些人的獨立王國。
組織程序在他的眼裡形同虛設,民主集中制在他這裡徹底作廢。作為一把手,他不接受監督、不服從組織,這是對組織的背叛,是對組織原則的公然挑釁!
第三,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身為檢察長,主導炮製虛假證據,試圖干擾案件調查。
違反《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違反檢察人員辦案紀律。讓司法機關喪失了中立性、公正性,讓檢察工作淪為包庇違紀人員的工具。
更惡劣的是,他將虛假材料報送最高檢,欺騙中央司法機關,造成全國檢察系統的惡劣影響,嚴重擾亂了最高檢的正常工作秩序,性質極其嚴重!
各位領導、同志們,季昌明的問題,不是個案,而是檢察院長期以來政治生態不純、紀律鬆弛、監督缺位的集中爆發。
他今天的下場,給全省所有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絕不能用來徇私舞弊!
黨紀國法是帶電的高壓線,誰碰誰觸電,誰踩誰倒霉!
我代表省紀委表態:將嚴格按照督導組指示,配合中紀委工作組,對季昌明一案深挖徹查,一查到底,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人員,絕不留下任何一個死角,堅決肅清季昌明在省檢察院的流毒,還政法系統一片風清氣正!」
好傢夥,這位秦書記不光抓人厲害,這嘴皮子更是有一套啊。
也就是在秦知遠說完後的幾分鐘內,幾個常委們突然想起來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件事剛發生,檢察院剛給所謂的關鍵證人錄完口供,這位秦書記就到了檢察院!
也就是說,檢察院的操作其實一直在省紀委的掌控之中?這位秦書記是眼睜睜看著季昌明這個傢伙掉入萬丈深淵的!
想到這裡,一些人後背直冒冷汗。這田國富領導下的省紀委跟現在的省紀委,差距也太大了吧?
以前的省紀委不查違法亂紀的幹部,也不會發表自己的意見。而現在的省紀委簡直像個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監控,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
沙瑞金看了一眼季昌明,轉頭看向組織部長吳春林,「春林同志,你是咱們的組織部長,下面由你來進行批評。」
組織部部長吳春林立馬點了點頭,他的記憶力很強,完全不需要筆記輔助。
「各位領導,同志們,我負責全省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工作,也算是經驗豐富了。
從幹部管理的角度來看,季昌明的問題,是典型的理想信念坍塌、宗旨意識喪失、權力觀扭曲的典型反面教材,必須嚴肅批評、深刻剖析!
季昌明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忘記了自己的幹部職責。作為領導著檢察院的組織幹部,享受著組織給予的待遇,本應忠誠於組織、服務於民。
可他卻把組織的培養當成了謀取私利的資本,把幹部身份當成了徇私枉法的保護傘!
他在檢察院工作多年,本應成為年輕幹部的榜樣,可卻用自己的行為,給全省幹部隊伍抹了黑,給幹部的形象丟了分!
這種違法犯罪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幹部工作紀律,濫用職權!
《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準則》明確規定,領導幹部不得干預案件辦理,不得徇私包庇。
可你季昌明公然違反規定,親自部署、親自指揮造假,把檢察院的幹部、工作人員當成自己的私人僕從,逼迫下屬違背職業道德、違背法律紀律製作偽證。
這種行為,不僅害了自己,也帶壞了檢察院的幹部隊伍,帶壞了政法系統的工作風氣!
對組織、對人民、對法律毫無敬畏。明知最高檢針對侯亮平的審查還在進行,明知督導組正在漢東督導,依然我行我素,妄圖用所謂的關鍵證據來矇混過關。
你以為自己資歷老、位置高,就能逃避責任,就能凌駕於組織之上?可你忘了,在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領導,更沒有特殊幹部!
不管你資歷多深、位置多高,只要違紀違法,就一定會被查處,就一定會被追責!
在這裡我代表省委組織部表個態:將以季昌明一案為反面典型,在全省開展幹部紀律作風大整頓。
強化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管理,完善權力運行制約機制,堅決杜絕幹部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行為。
同時,配合上級部門進行對省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全面調整,選拔政治過硬、紀律過硬、業務過硬的幹部充實到檢察隊伍,重塑漢東檢察隊伍的良好形象!」
配合上級部門?其他人聽到這裡立馬看向了秦知遠。這位秦書記的父親不就是中組部主管工作的副部長嗎?
一些人心裡剛有了點心思,就被自己給無情的鎮壓了。想跟這位秦書記拉關係走門路?怕不是要被請去省紀委喝茶了!
秦知遠自然知道這裡面的彎彎繞,在吳春林說完這句話後就低下了頭,拿起筆記起了筆記。
面對著沙瑞金的目光,軍區代表跟統戰部長雙雙搖了搖頭。
眼看這兩位不準備發言,沙瑞金把目光看向了秦知遠,「知遠,下面你來說說。」
被點了名,秦知遠合上筆記本捏了捏嗓子「各位領導,同志們,省紀委負責案件核查與紀律監督,今天我不談情面,只講事實、講紀律、講黨紀國法的嚴肅性。
季昌明同志的問題,省紀委已經固定了全部證據,包括他簽字的筆錄、部署造假的通話記錄、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後續證言、報送最高檢的虛假材料原件。
另外最高檢反貪總局秦局長也跟省紀委互通了一下相關資料,提供了一份當初蔡成功帶著司機去給侯亮平送禮的監控錄像。
所有證據鏈完整閉合,季昌明檢察長的違紀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沒有任何存疑的地方!
我重點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四個方面,對季昌明的錯誤進行嚴肅批評:
第一,季昌明檢察長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搞利益輸送。身為領導幹部,不講政治、不講大局,只講私人關係、只講小圈子利益。
為了所謂的退休後能夠再提一級,不惜違背組織精神,違背紀檢監察工作原則,把個人利益、圈子利益凌駕於組織和人民利益之上。
他明知最高檢針對侯亮平受賄事件還在審查,依然鋌而走險,妄圖用司法手段為個人關係鋪路,這是典型的政治投機,是典型的目無政治規矩!
第二,違反組織紀律,獨斷專行,欺上瞞下。季昌明在處理侯亮平案件期間,從未向政法委匯報真實情況。
也從未向省紀委主動溝通案件進展,反而刻意隱瞞關鍵證據,刻意誤導上級組織。
利用檢察長職權,擅自封存案件材料,擅自安排人員製作偽證,把省檢察院變成了某些人的獨立王國。
組織程序在他的眼裡形同虛設,民主集中制在他這裡徹底作廢。作為一把手,他不接受監督、不服從組織,這是對組織的背叛,是對組織原則的公然挑釁!
第三,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身為檢察長,主導炮製虛假證據,試圖干擾案件調查。
違反《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違反檢察人員辦案紀律。讓司法機關喪失了中立性、公正性,讓檢察工作淪為包庇違紀人員的工具。
更惡劣的是,他將虛假材料報送最高檢,欺騙中央司法機關,造成全國檢察系統的惡劣影響,嚴重擾亂了最高檢的正常工作秩序,性質極其嚴重!
各位領導、同志們,季昌明的問題,不是個案,而是檢察院長期以來政治生態不純、紀律鬆弛、監督缺位的集中爆發。
他今天的下場,給全省所有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絕不能用來徇私舞弊!
黨紀國法是帶電的高壓線,誰碰誰觸電,誰踩誰倒霉!
我代表省紀委表態:將嚴格按照督導組指示,配合中紀委工作組,對季昌明一案深挖徹查,一查到底,絕不放過任何一個涉案人員,絕不留下任何一個死角,堅決肅清季昌明在省檢察院的流毒,還政法系統一片風清氣正!」
好傢夥,這位秦書記不光抓人厲害,這嘴皮子更是有一套啊。
也就是在秦知遠說完後的幾分鐘內,幾個常委們突然想起來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件事剛發生,檢察院剛給所謂的關鍵證人錄完口供,這位秦書記就到了檢察院!
也就是說,檢察院的操作其實一直在省紀委的掌控之中?這位秦書記是眼睜睜看著季昌明這個傢伙掉入萬丈深淵的!
想到這裡,一些人後背直冒冷汗。這田國富領導下的省紀委跟現在的省紀委,差距也太大了吧?
以前的省紀委不查違法亂紀的幹部,也不會發表自己的意見。而現在的省紀委簡直像個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監控,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都逃不過他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