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章 乾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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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麼不好,偷錦衣衛,說,那腰牌你兩個爛皮給藏到哪兒去了?」

  「也不睜開狗眼看……」

  余令抱著腦袋,儘量把身子蜷縮成一團,余令在無數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縮成一團,就不會那麼疼了。

  扛過去就好了。

  扛過去就不會吐血,也就後背疼而已。

  已經習慣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顫。

  他嘴角都開始淌血了,好似認命了,也不再動彈了。

  想到這三年的相依為命,余令猛的撲了過去,用身子護住拳腳,大叫道:

  「別打了,別打了,我說,我說!」

  雨點般的拳腳停下,余令喘著粗氣,然後身子就被人提起來。

  望著眼前的絡腮鬍大漢,余令恨不得吐過去一口痰,然後用手給他搓一搓。

  真噁心,臉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頭上爬。

  聽他自己吹噓還說去過煙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頭是怎麼能下得去嘴的,這使勁的親一口牙齒都黑了。

  (ps:《金瓶梅詞話》妓女常被稱為「粉頭」和「表子)

  這絡腮鬍大漢叫狗爺,是京城城南這一塊的頭頭。

  余令和小老虎兩人就是在這人手底下討生活。

  乞討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納足夠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這樣的小嘍囉他手底下還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幫,那狗爺就是丐幫的一個長老。

  至於幫主是誰?

  余令也沒有見過幫主,但余令知道「幫主」是衙門裡的某位官員。

  因為偷東西抓到衙門關個幾日就出來了。

  但出來的人「供奉」就會漲。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嚴打,極大可能出不來了。

  一些無頭懸案,就會按到他們身上。

  他們就是某某江洋大盜。

  他們就是某某逆賊。

  命不值錢。

  腦袋一砍,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

  余令和小老虎給狗爺錢,狗爺在給衙門某個官員錢,這是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來這北京三年,被這傢伙打了三年。

  開始的時候是天天打,因為偷不到錢。

  後面打的少了,因為偷到了錢。

  狗爺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時候見誰打誰。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顧,余令說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個生在紅旗下的五好少年,在這險惡的封建社會是活不了的。

  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個扒手。

  和小老虎跟著狗爺,在他負責的片區混飯吃。

  狗爺望著眼前分外乾淨的余令很不順眼。

  總是懷疑這是某家大戶走丟的孩子。

  因為余令看人的眼神,氣質就不像是一個六七歲的孩子。

  太冷靜了,根本就不是一個孩子該有的眼神。

  「小雜種,最好說實話。」

  余令揉著脖子,他還是不習慣小了好幾號的身子。

  若是有一個成年男子般的身軀,余令也不至於當個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養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實心裡明白。

  昨日在煙花胡同偷了一隻肥羊,荷包里有碎銀,也有一塊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陰刻雙獸,共銜一孔,方便繫繩,另一面中間寫著幾個大字,錦衣衛百戶譚順。

  在看到這個腰牌後,余令和小老虎沒有絲毫的猶豫就把腰牌給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裡,依舊是閻王爺,多看一眼就流淚。


  如今是萬曆三十五年, 錦衣的威勢雖然沒有洪武年那般兇悍,但依舊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萬曆三十五年。

  是因為年初茶館的人說,三大征取得了大勝,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來賀喜的官員。

  因為歡慶的人很多,議論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關於令牌,余令天真的以為扔了,只要不讓第三人知道就沒有人知道這個事情。

  可他哪裡知道,腰牌對錦衣衛來說那就是他們的命。

  在錦衣衛里,腰牌的配發數量和領取使用都有嚴格規定。

  腰牌一旦出現遺失或損毀,會招來殺身之禍。

  余令更不知道,錦衣衛一動,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這些扒手。

  查這些扒手之前,找每個區域的「長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爺這樣人就行。

  「長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負責哪個區域。

  東西在哪個區域丟的,把哪個區域的小弟抓起來就行。

  一頓打,什麼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煙花胡同丟的,煙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盤。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這麼被查出來了。

  從偷腰牌到被查出來只用了一個晚上。

  直到這個時候,余令才發現不遠處的破太師椅上坐著兩個人。

  望著那坐姿和氣度,余令覺得這兩人不簡單。

  他們有著常人沒有的淡然和富貴氣。

  余令被狗爺連抓帶拽拉到兩人跟前。

  平日兇橫的狗爺在這兩人面前就跟個哈巴狗一樣。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語的音譯,意為小犬。)

  臉上帶著討好的笑,佝僂著腰,咧著嘴,諂媚至極。

  「爺,有信了!」

  「東西呢?」

  狗爺飛起一腳,余令被踹翻在地,怒罵聲隨之而來:

  「雜種,爺問你話呢,東西在哪裡,你擱到哪裡去了!」

  「在西頭破廟的水溝裡面!」

  余令捂著肚子,咬著牙望著狗爺心裡暗暗發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脫離這牢籠,一定要殺這條狗來祭天。

  狗爺笑了,走到譚順面前諂媚道:

  「爺,在城西頭破廟的水溝裡面!」

  「尋來!」

  「爺,你稍待!」

  狗爺像狗一樣跑了出去,這時候余令才發現,外面還有錦衣衛。

  望著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譚順聞言鬆了口氣。

  自從昨日令牌丟失後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終於放下了心,終於找到了。

  不過也有代價。

  錦衣衛的動作引來了東廠的注意。

  歷年來東廠和錦衣衛就不對付,身邊的另一位就是代價。

  來自東廠的孫公公。

  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孫公公見令牌有了著落,笑道:

  「譚百戶,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導一下你那侄兒,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丟了,保不齊掉腦袋。」

  譚順聞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訓!」

  孫公公笑了笑,搓著手裡的扳指,

  這是余令第一次這麼近距離的看見太監,除了沒有鬍鬚,和正常人一樣。

  說話也不陰柔。

  平日不是見不到,而是見到了無法分辨。

  「這小子我喜歡,有股堅韌勁,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還敢撲過去救人,有膽識,這人咱家要了!」

  說罷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願跟乾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還能跟著他享什麼福。


  自己上一世當服務員都被主管扣工資。

  這要當太監豈不是命說丟就丟了。

  再說了太監能享什麼福?

  還乾爹呢!

  其實余令想錯了,如今的太監待遇還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過,就餓不死。

  若是混到司禮監,那簡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覺得自己能行。

  後世公司人均工資過兩萬,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萬三被誰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乾脆。

  心裡本來就對這兩賊偷充滿了殺意的譚順,在聽聞這兩字乾脆的拒絕後不由笑了起來。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乾淨,秀氣,是他對余令的第一感覺。

  第二感覺是不像個乞丐。

  余令的確乾淨,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門前必須把臉,脖子,耳根子後面洗乾淨。

  衣服雖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讓人看著舒服。

  不是余令有潔癖,而是打扮的乾淨好搞錢。

  別人就不會懷疑這麼幹淨的小子是個小偷。

  孫公公見余令想都沒想就拒絕,笑了笑,轉身回去。

  他這樣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會在螻蟻面前露出喜怒哀樂的。

  「譚百戶,按照我朝律法該如何處置?」

  譚順望著余令,看了看醒了過來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竊者當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軍役、干勞役!」

  「情節嚴重者呢 ,如偷錦衣衛腰牌?」

  「依律當斬!」

  余令聞言一愣,這死太監,站起身,抬起頭無懼的望著兩人。

  作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兒賊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錢。

  「你不怕?」

  余令望著宮城裡出來的公公,笑道:

  「人死鳥朝天,怕個卵子,刀快些,別磨嘰,我活夠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這三年幾乎是天天挨打,好幾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過夠了這種日子。

  真要死,說不得是一種解脫。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門裡,說不定也是死。

  都說大明好,余令覺得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沒有路引,你出城後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這樣沒有戶籍的本身就是一項重罪。

  一個外鄉人,拿不出證明自己的身份的東西,當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隨意安在你的頭上。

  隨便挑一個無頭案,你就是主犯。

  大記憶恢復術,說你是什麼,你就是什麼。

  一個沒有戶籍的外地人,無疑是一塊「肥肉」,各方都想從中撈取好處。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為免費的苦力,挖礦、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著你!

  像余令這樣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沒有戶籍,轉手一賣,一筆錢就到手了。

  山溝溝里,有的是人願意買。

  養個幾年,家裡就多了一個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釋1)

  沒有戶籍,能活三年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為命。

  沒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爺賣到煙花胡同成了一個小茶壺。

  現在,這死太監要殺自己,余令反而覺得解脫,萬一這三年就是一場夢呢。

  這三年,去過最遠的地方就是護城河。

  譚順覺得這小子梗著脖子的模樣有趣極了。

  明知道孫公公是太監,還偏偏說人死鳥朝天,怕個卵子,話裡有話啊!

  「好小子,那我就斬了你!」

  繡春刀出手,寒光一閃而過。


  余令閉上眼,忽覺得脖子一涼,余令睜開了眼。

  銳利的刀鋒停留在脖頸上。

  「呦,倒真是一個有卵子的。」

  譚順對眼前這小子的表現滿意極了,他看的出來這真是一個不怕死的。

  一個大人不怕死那是對生活無望。

  一個小子?

  嘿嘿,真是讓人意外。

  孫公公眼見譚順也夾槍帶棒的奚落自己,冷哼一聲站起身,深深的望了一眼譚順,冷笑道:

  「譚百戶,等著吃掛落吧!」

  「不勞孫公公費心!」

  這一切落在了小老虎的眼裡。

  他比余令大,他比余令更清楚這個吃人的世界。

  他知道,就算今日不死。

  等這兩位貴人走了,狗爺也不會放過自己。

  余令可以賣錢,自己這樣子卻沒有人要。

  他在很早之前就打算去當太監這個想法了,如今不如拼一把。

  「乾爹,如蒙不棄,兒子願意跟你享福去!」

  孫公公離去的腳步一頓,不可置信道:

  「你叫我什麼?」

  「乾爹!」

  「啥?」

  「乾爹!」

  「哈哈哈~~~」

  孫公公開心的哈哈大笑,剛才的不愉快瞬間煙消雲散。

  有人不願享福,有人卻搶著要去享福。

  「起來吧,讓我看看!」

  小老虎忍著身上的劇痛站起身,努力的把最好的一面展現出來。

  孫公公望著人瘦瘦弱弱的小老虎有些不滿。

  「多大?」

  「十一!」

  孫公公嘆了口氣:「不是乾爹不願帶你,你這太大了些,不妥。」

  「兒子有力氣,吃飽了可乾重活,我還會餵馬,我還會講古,我……」

  這是小老虎唯一能拿出手的優點,說是優點他也有點不自信。

  但他堅信余令常說的屁股決定腦袋這句話。

  孫公公聞言有些心動,甲字庫正好缺一個能幹活的人。

  這人年紀大,好上手,學規矩快,倒也可以試一試。

  (ps:甲字庫是內府的倉庫,主要用於存放布匹、顏料等物品。)

  「那就跟著咱家走吧!」

  小老虎喜笑顏開,慌忙跪下磕頭。

  「起來吧!」

  「好的,乾爹!」

  小老虎起身,深深地望了一眼余令。

  望著這個跟著自己相依為命了三年的小兄弟,他笑著揮了揮手,故作輕鬆道:

  「小弟,大哥去享福了!」

  余令望著小老虎,這些年他雖然不停的使喚自己。

  但沒有他,余令這個「外來戶」是活不下來的。

  沒有他,自己早都爛在了臭水溝里。

  人要講良心,小老虎兄長對自己有活命之恩。

  此刻余令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從未跪過人的膝蓋軟了,強忍著不舍朝著小老虎跪下。

  「弟弟余令給兄長送行。」

  譚百戶見狀眼睛一亮,有點意思,這孩子倒是一個講恩情的!

  小老虎故作豪放的笑了笑:

  「好好活著!」

  在收回目光的那一刻,小老虎把譚順的樣貌死死地刻在了腦子裡。

  他在心裡發誓,他日若是發達,余令若是不在了。

  他要殺他全家。

  「哥哥,你說個名字弟弟記著,日後好去尋你!」

  小老虎一愣,笑道:「記好了,哥哥我的大名叫王承恩!!」

  「哪個王,哪個承,哪個恩啊?」

  (注釋1:《大明律》中明確規定:軍民人等,但要離鄉百里之外,務要申報地方,官給文引路票,方許出行。

  「文引路票」,就是我們常說的「路引」,上面寫著你的樣貌和穿著。

  徐霞客可以,因為徐霞客是讀書人,而且本身的地位就很高,其次他與錢謙益、黃道周、陳函輝等名人關係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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