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老墨的奶油泡芙
但林遠沒有立刻表現出憤怒。
他只是默不作聲地走下樓,超過王恆率先來到傑登面前,從口袋裡掏出自己的一百美元遞了過去。
傑登接過錢,臉上的笑容咧得很大,牙齒在深色皮膚的襯托下顯得格外白。
「林,今天的你十分積極,值得表揚!」
林遠微微點頭,沒有說多餘的話,直接轉身往回走。
一旁的王恆見狀急了,壓低聲音喊道:「林遠!你還沒幫我解釋!你答應過我的!」
林遠只當沒聽到,腳步不停,徑直走回了樓棟。
回到自己的房間,果然,沒過多久,窗外便傳來毆打聲和慘叫聲。
王恆試圖用蹩腳的英語解釋自己的困境,但傑登根本懶得聽。
幾個拳頭下去,王恆就只剩下哀嚎的份了。
大約十分鐘後,慘叫聲停了下來。
又過一會兒,王恆拖著一條受傷的腿,艱難地爬上樓梯,一瘸一拐地走到林遠的屋前,敲響了屋門。
林遠打開門。
王恆滿臉是血,眼鏡碎了半邊,一隻眼睛腫得幾乎睜不開。
他那剩下的一隻眼睛裡沒有痛苦,只有怨恨。
「我會記住你的,」王恆咬著牙,聲音沙啞,「你等著!」
林遠沒有說話,他只是抬起右腳,一腳踹了出去。
那一腳精準地命中王恆的肚子,並讓他整個人向後飛出去,撞開身後虛掩的房門,摔進自己的房間裡。
林遠大步走進他的房間,居高臨下地看著趴在地上喘氣的王恆,冷冷地開口:「欺軟怕硬,這就是你的本事?我就在這裡,你打算讓我等什麼?」
王恆捂著肚子疼得說不出話來,嘴裡只發出「嗬嗬」的抽氣聲。
林遠不給他緩過來的機會。
他走到王恆的床邊,拿起枕巾纏在自己右手拳頭上,然後他轉過身,在王恆驚恐的目光中,一步一步地走了過去。
五分鐘後。
王恆已經虛弱得只能發出微弱的呻吟。
林遠隨手丟掉手上那條沾了血的枕巾,慢慢走回自己的房間。
對於這種人,林遠知道,讓其恐懼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王恆之所以敢對自己惡語相向,無非是覺得同為黃種人的自己好欺負。
想到這裡,林遠不由想起了林淵。
自己的那位朋友總是說:「武力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的最高效手段。」
「我這是和他待的時間太久,受他影響了嗎?」林遠忍不住喃喃自語,嘴角卻微微上揚。
又過去十幾分鐘。
傑登已經收完了這一片的保護費,正帶著兩個小弟有說有笑地沿街往外走,完全沒有任何警惕心。
看著三人消失在街角,林遠換上一身黑色的衣服和褲子,戴上口罩,輕手輕腳地下了樓。
傑登每次收完保護費,都會帶著小弟去某處偏僻的場所瀟灑一下。
凌晨兩點多,有些腿軟的三人醉醺醺地走出小巷。
「今天收了多少?」傑登問。
「差不多兩千……」一個小弟含糊不清地回答。
「不錯,不錯,」傑登笑了起來,「明天帶你們去……」
只聽「砰」的一聲悶響,走在最左邊的小弟瞪圓了眼睛,直直地往後倒去。
傑登和另一個小弟猛地轉過身,借著微弱的月光,看到了站在他們面前的那個戴著口罩的黑衣人。
「你他媽……」傑登下意識想要去掏腰後的槍。
但這個距離,林遠更快。
林遠丟掉手中的磚頭,一個箭步上前,兩隻手同時伸出,精準地扼住了傑登和另一個小弟的脖頸,將二人按在巷子一側的牆壁上。
強大的力量讓傑登在一瞬間失去思考,雙手試圖掰開林遠的手指,但入品的力量遠超普通人,他的掙扎毫無用處。
他的眼珠很快開始向上翻,離地的雙腳在空中徒勞地踢蹬著。
不到一分鐘,兩人的掙扎便漸漸弱了下去,最後徹底停止。
林遠鬆開手,兩具身體軟軟地滑落在地。
他蹲下身,快速摸索三人的屍體。
在兩個小弟的身上,他各摸到了一把匕首。
在傑登的腰後,他摸到了一把格洛克19半自動手槍,保養得不錯,彈匣是滿的。
此外還有一沓現金,他數了數,大約五千多美元。
林遠將手槍和匕首收好,現金塞進口袋,然後快步離開了小巷。
他穿過兩條街道,拐了幾個彎,才在一處半開著的井蓋旁停下,摘下手套扔進了下水道。
實際上,對於這種幫派分子的死亡,沒人會認真追查,也沒人會在意。
洛市警方只會將死因記錄為幫派火併,心中巴不得多死幾個。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半年。
這半年裡,紅蜣螂幫派時不時就要失蹤幾個小弟,每次找到時都是冰冷的屍體。
這引起了紅蜣螂幫派老大的高度重視,他認定這是敵對幫派藍蜘蛛搞的鬼。
為此,兩個幫派正式宣戰,在洛市南部展開了激烈的火併。
當然,這些事與林遠沒有什麼關係。
他每天的生活內容就是修煉、進食,另外偶爾外出「撿錢」。
至於對門王恆,因為沒錢交房租,即便他再怎麼哭訴自己如何「信主」,也無法打動房東羅里。
畢竟羅里雖然信教,但他的慈悲心還沒有寬大到能容忍一個租客白住的地步。
最終,王恆被趕了出去。
林遠最後一次看到他,是一個月前。
彼時的王恆一身破爛衣服,精神恍惚,瘦骨嶙峋,走路時還有些跛。
聽羅里說,他也是聽附近流浪漢說的:王恆在流浪期間太過飢餓,被幾個老墨哄騙說要請他吃奶油泡芙,隨後就不假思索地跟著走進了小巷子。
等再捂著屁股出來時,他的精神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總說自己是受夏國迫害才來到這裡的大人物,說應該受到米國政府的保護,說這個世界不該是這樣的。
對此,林遠一點不覺得可憐。
他只覺得活該。
一個連自己的文化和血脈都可以否定的人,在自己的家鄉混不下去,卻又天真地以為換個地方就能過上想要的生活。
這種人的結局,從一開始就註定了。
他只是默不作聲地走下樓,超過王恆率先來到傑登面前,從口袋裡掏出自己的一百美元遞了過去。
傑登接過錢,臉上的笑容咧得很大,牙齒在深色皮膚的襯托下顯得格外白。
「林,今天的你十分積極,值得表揚!」
林遠微微點頭,沒有說多餘的話,直接轉身往回走。
一旁的王恆見狀急了,壓低聲音喊道:「林遠!你還沒幫我解釋!你答應過我的!」
林遠只當沒聽到,腳步不停,徑直走回了樓棟。
回到自己的房間,果然,沒過多久,窗外便傳來毆打聲和慘叫聲。
王恆試圖用蹩腳的英語解釋自己的困境,但傑登根本懶得聽。
幾個拳頭下去,王恆就只剩下哀嚎的份了。
大約十分鐘後,慘叫聲停了下來。
又過一會兒,王恆拖著一條受傷的腿,艱難地爬上樓梯,一瘸一拐地走到林遠的屋前,敲響了屋門。
林遠打開門。
王恆滿臉是血,眼鏡碎了半邊,一隻眼睛腫得幾乎睜不開。
他那剩下的一隻眼睛裡沒有痛苦,只有怨恨。
「我會記住你的,」王恆咬著牙,聲音沙啞,「你等著!」
林遠沒有說話,他只是抬起右腳,一腳踹了出去。
那一腳精準地命中王恆的肚子,並讓他整個人向後飛出去,撞開身後虛掩的房門,摔進自己的房間裡。
林遠大步走進他的房間,居高臨下地看著趴在地上喘氣的王恆,冷冷地開口:「欺軟怕硬,這就是你的本事?我就在這裡,你打算讓我等什麼?」
王恆捂著肚子疼得說不出話來,嘴裡只發出「嗬嗬」的抽氣聲。
林遠不給他緩過來的機會。
他走到王恆的床邊,拿起枕巾纏在自己右手拳頭上,然後他轉過身,在王恆驚恐的目光中,一步一步地走了過去。
五分鐘後。
王恆已經虛弱得只能發出微弱的呻吟。
林遠隨手丟掉手上那條沾了血的枕巾,慢慢走回自己的房間。
對於這種人,林遠知道,讓其恐懼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王恆之所以敢對自己惡語相向,無非是覺得同為黃種人的自己好欺負。
想到這裡,林遠不由想起了林淵。
自己的那位朋友總是說:「武力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的最高效手段。」
「我這是和他待的時間太久,受他影響了嗎?」林遠忍不住喃喃自語,嘴角卻微微上揚。
又過去十幾分鐘。
傑登已經收完了這一片的保護費,正帶著兩個小弟有說有笑地沿街往外走,完全沒有任何警惕心。
看著三人消失在街角,林遠換上一身黑色的衣服和褲子,戴上口罩,輕手輕腳地下了樓。
傑登每次收完保護費,都會帶著小弟去某處偏僻的場所瀟灑一下。
凌晨兩點多,有些腿軟的三人醉醺醺地走出小巷。
「今天收了多少?」傑登問。
「差不多兩千……」一個小弟含糊不清地回答。
「不錯,不錯,」傑登笑了起來,「明天帶你們去……」
只聽「砰」的一聲悶響,走在最左邊的小弟瞪圓了眼睛,直直地往後倒去。
傑登和另一個小弟猛地轉過身,借著微弱的月光,看到了站在他們面前的那個戴著口罩的黑衣人。
「你他媽……」傑登下意識想要去掏腰後的槍。
但這個距離,林遠更快。
林遠丟掉手中的磚頭,一個箭步上前,兩隻手同時伸出,精準地扼住了傑登和另一個小弟的脖頸,將二人按在巷子一側的牆壁上。
強大的力量讓傑登在一瞬間失去思考,雙手試圖掰開林遠的手指,但入品的力量遠超普通人,他的掙扎毫無用處。
他的眼珠很快開始向上翻,離地的雙腳在空中徒勞地踢蹬著。
不到一分鐘,兩人的掙扎便漸漸弱了下去,最後徹底停止。
林遠鬆開手,兩具身體軟軟地滑落在地。
他蹲下身,快速摸索三人的屍體。
在兩個小弟的身上,他各摸到了一把匕首。
在傑登的腰後,他摸到了一把格洛克19半自動手槍,保養得不錯,彈匣是滿的。
此外還有一沓現金,他數了數,大約五千多美元。
林遠將手槍和匕首收好,現金塞進口袋,然後快步離開了小巷。
他穿過兩條街道,拐了幾個彎,才在一處半開著的井蓋旁停下,摘下手套扔進了下水道。
實際上,對於這種幫派分子的死亡,沒人會認真追查,也沒人會在意。
洛市警方只會將死因記錄為幫派火併,心中巴不得多死幾個。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半年。
這半年裡,紅蜣螂幫派時不時就要失蹤幾個小弟,每次找到時都是冰冷的屍體。
這引起了紅蜣螂幫派老大的高度重視,他認定這是敵對幫派藍蜘蛛搞的鬼。
為此,兩個幫派正式宣戰,在洛市南部展開了激烈的火併。
當然,這些事與林遠沒有什麼關係。
他每天的生活內容就是修煉、進食,另外偶爾外出「撿錢」。
至於對門王恆,因為沒錢交房租,即便他再怎麼哭訴自己如何「信主」,也無法打動房東羅里。
畢竟羅里雖然信教,但他的慈悲心還沒有寬大到能容忍一個租客白住的地步。
最終,王恆被趕了出去。
林遠最後一次看到他,是一個月前。
彼時的王恆一身破爛衣服,精神恍惚,瘦骨嶙峋,走路時還有些跛。
聽羅里說,他也是聽附近流浪漢說的:王恆在流浪期間太過飢餓,被幾個老墨哄騙說要請他吃奶油泡芙,隨後就不假思索地跟著走進了小巷子。
等再捂著屁股出來時,他的精神就有些不正常了。
他總說自己是受夏國迫害才來到這裡的大人物,說應該受到米國政府的保護,說這個世界不該是這樣的。
對此,林遠一點不覺得可憐。
他只覺得活該。
一個連自己的文化和血脈都可以否定的人,在自己的家鄉混不下去,卻又天真地以為換個地方就能過上想要的生活。
這種人的結局,從一開始就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