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都是徒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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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易中海就想出了組織全院人給賈家捐款這個高招。

  這樣一來,賈家的困難表面上解決了,他易中海自己呢?

  只需要象徵性地出點小錢,就既保全了名聲,又讓賈家承了他的情。

  還能繼續維持對賈家的影響力,方便以後拿捏。

  里子面子全讓他賺了,簡直是「贏麻了」。

  至於四合院裡那些跟著捐款的鄰居?

  在賈張氏和秦淮茹看來,那就是一群被易中海耍得團團轉的大傻子!

  易中海只要把「團結友愛、互幫互助」這些大帽子往他們頭上一扣。

  這群人就暈乎乎地、爭先恐後地往外掏錢,簡直愚不可及。

  這些事情背後的彎彎繞,秦淮茹和賈張氏心裡能沒數嗎?

  能在九十五號院那個人精扎堆、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生存下來,還一度過得不錯,她們婆媳倆怎麼可能是簡單的角色?

  易中海那點「借花獻佛」、給自己臉上貼金的小算盤,她們門兒清。

  可那又怎樣?

  她們才不在乎這是不是易中海的算計,更不在乎鄰居們是不是當了冤大頭。

  在她們眼裡,只要這錢最後能流進賈家的口袋,那就是賈家的錢!

  不拿白不拿,不占這便宜才是傻子!

  易中海想利用她們維持好名聲?她們正好借易中海的勢,吸全院的血。

  大家各取所需,至於那些「傻子」鄰居,誰在乎呢?

  而關於「詐捐」的指控,她們自然是矢口否認。

  一口咬定賈家當時「是真的困難,過不下去了」,絕對沒有欺騙大家。

  然而,她們聰明反被聰明誤,或者說,是選擇性遺忘了幾個鐵一般的事實:

  首先,賈家所有的存款、財物,在秦淮茹和賈張氏被抓後,一直由街道辦登記保管,帳目清清楚楚。

  即便賠了周瑾一部分,剩下的家底在四合院乃至整個胡同都算得上厚實。

  說「生活困難,過不下去了,純屬扯淡。

  其次,賈東旭剛出事時,軋鋼廠很快就發放了500元撫恤金,並且承諾將工作崗位留給秦淮茹。

  在秦淮茹生產前,廠里還按規定給予了每月18元的生活補助。

  這些,軋鋼廠都有明確記錄。

  有撫恤金、有未來工作保障、有臨時補助。

  即便不算賈家原有的家底,他們在最「困難」的初期,也絕不到需要全院接濟才能活命的地步。

  然後,就算第一次捐款是易中海主動組織的,賈家是被動接受。

  可後來呢?三年半時間裡,總共七次捐款!

  每一次,賈家都欣然笑納,從未有過任何拒絕或勸阻的表示。

  那個時候秦淮茹已經接班到軋鋼廠工作了,還是正式工,有了穩定收入。

  然而,每次捐款大會,秦淮茹必定扮演楚楚可憐的弱者,博取同情;

  一旦有人面露難色或不想捐,賈張氏立刻施展撒潑打滾、召喚「老賈」、污言穢語辱罵的「傳統藝能」;

  必要時,還有被易中海架起來的「打手」傻柱出來「主持公道」、威脅恐嚇。

  這一套組合拳下來,捐款才能順利進行。

  所以,無論她們如何狡辯,「詐捐」的罪名,她們絕對逃不掉!

  想把自己摘乾淨?門都沒有!

  派出所的公安來到勞改農場,分別提審了劉海中與閻埠貴。

  劉海中這邊,出奇地配合。

  他心裡有小算盤:他的刑期本來就最短,只有兩年,現在已經過去一年了。

  他覺得,如果自己現在「好好表現」,積極「配合調查」,說不定能算作立功,爭取減刑早點出去!

  更重要的是,劉海中心裡其實也憋著一股氣,覺得自己當初也是被易中海給「忽悠」了。

  他這輩子前半截,心思全在培養大兒子劉光齊和琢磨怎麼當官上。

  對院裡其他人家的真實情況,尤其是賈家的底細,根本懶得費心去了解。


  賈家當時是不是真揭不開鍋了?

  他劉海中是真不知道,也沒想去知道。

  那時候,院裡的大事小情基本上都是易中海拿主意。

  而易中海太了解劉海中了——官迷,好面子,耳根子軟。

  每次要開捐款大會前,易中海只要提前跟劉海中「通氣」。

  讓他主持會議過過「領導癮」,再奉承兩句「老劉你是院裡的二大爺,這事你得帶頭,給大家做個表率」。

  劉海中立馬就飄飄然,覺得自己責任重大、形象高大,心甘情願地鑽進易中海設好的套里。

  事實也的確如此,每次捐款,劉海中捐的錢數幾乎跟易中海不相上下。

  可到頭來,好名聲全讓易中海得了,大家私下說起,都笑劉海中是「草包」、「冤大頭」、「被易中海當槍使」。

  這也是為什麼傻柱以前那麼瞧不上劉海中的原因之一。

  這些彎彎繞繞,劉海中到現在其實還沒完全想明白。

  但是你在面對公安的詢問,他一點沒隱瞞,把自己知道的、參與的,包括易中海怎麼找他、他怎麼想的,全都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態度那叫一個誠懇,恨不得把自己摘成最無辜的受騙者,當然他確實也算是受害者。

  到了閻埠貴這裡,情況就複雜多了。

  以閻埠貴那「鐵算盤」的精明勁兒,他能不知道賈家的家底?能看不穿易中海的算計?他門兒清!

  實際上,在這件事上,閻埠貴和易中海是有「合作」關係的。

  每次開捐款大會,閻埠貴名義上捐的那份錢,根本不用他自己出。

  那都是易中海提前私下給他,讓他走個過場的。

  作為回報,易中海還會額外給閻埠貴一些「好處費」。

  而閻埠貴每次都還要從中再剋扣下一半,中飽私囊。

  易中海對此心知肚明,但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為這事如果沒有閻埠貴這個「三大爺」的配合,光靠他一個人,很難把事情辦得那麼「圓滿」,那麼理直氣壯。

  好在閻埠貴貪的也就是些小恩小惠,在易中海的承受範圍之內。

  而對閻埠貴來說,這筆買賣簡直太划算了。

  不用自己掏一分錢,還能白得好處,每次的「額外收入」夠一個成年人省吃儉用一個月了,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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