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綜藝甲醛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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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豫省搬出去後,幾個廠子的日子並不好過。

  雖說透心涼收購廠區的時候並沒有壓價,但是,新建一個跟原來差不多的廠子,花費的並不少。

  更主要的是,在建廠這段時間,他們是沒法接訂單的,也就是說,平白要少好幾個月的利潤。

  最憋屈的就是,當初搬走,原本就是為了豫省的新規,結果新規跑的比他們都快。

  他們的廠房,都還沒封頂呢,勞動法入刑就全國推廣了。

  【我宣布,今日份的歡樂是那幾個搬走的廠子給的。】

  【前腳搬,後腳全國推廣,笑死。】

  【估計都後悔死了吧,留在豫省,起碼熟悉,什麼都好弄,現在相當於從頭再來了。】

  不過這幾個廠子只是在熱搜上掛了不到半天,就被擠下來了。

  整個榜單,滿屏都是某某某老闆拖欠工資被抓,某某某老闆試崗不發工資被拘留。

  滿屏的勞動糾紛里,一條娛樂圈的詞條顯得格外扎眼。

  #綜藝宿舍甲醛超標#

  節目組壓根沒想到,他們花錢都上不去的熱搜,就這麼水靈靈地上去了。

  不過他們寧願沒上。

  【錄了三天節目,嗓子疼了三天,今天實在扛不住了,來醫院,說是甲醛中毒。】

  關鍵是還不止一個人。

  有好幾個節目嘉賓,都出現了類似的症狀。

  然後節目組發聲明。

  【涉及節目的相關場所,包括演播室及宿舍,我們都提前做過檢測,是符合標準的。

  節目組始終將藝人安全及健康放在首位,個別人員身體不適可能與個人體質有關。】

  然後,節目組就被噴了。

  網際網路時代,一切都是有痕跡的。

  網友拿出了節目組曬的宿舍裝修完成的時間,以及嘉賓入住的時間。

  【裝修完第五天就讓人住了進去,是節目組瘋了嗎,散甲醛起碼得15到30天,五天就住了進去,節目組是拿我家姐姐吸甲醛呢?】

  【那句個別人員身體不適可能與個人體質有關,我怎麼就感覺那麼噁心呢?所以節目組的意思是,讓一百個人住甲醛房,一半的人沒症狀,剩下那一半人就是活該唄?】

  節目組還沒想好招,藝人工作室的回應就來了。

  不是律師函警告。

  是節目組真的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節目嘉賓把節目組告了。

  關鍵是,人家的理由還很充分。

  【根據最新勞動法,用人單位或活動組織方有義務為工作人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若明知存在安全隱患,仍安排人員入住,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及過失傷人以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也就是說,不單單是道歉或者賠錢就能解決的。

  一個不好,節目組都得進去。

  節目組那邊顯然也急了。

  不是因為別的,是傳票出來後,節目的贊助商開始跑路了。

  畢竟,贊助節目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廣宣傳自家產品。

  可現在呢。

  節目組捲入官司。

  往小了說,是節目組圖省錢。

  往大了說,勞動法新規剛全國推廣,在這個節骨眼上,出這事,節目組必定會成為殺雞儆猴的那隻雞。

  現在不撤,等真的塵埃落定了,他們這些品牌都得跟著受罪。

  【XX護膚品:因品牌戰略調整,即日起,我司將終止與節目組合作。】

  【XX乳製品:作為一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我們始終將用戶安全與健康放在首位,對於危害工作人員健康的行為,我們絕不容忍。】

  在劃清界限的同時,還不忘拉踩一波。

  網友們吃瓜吃的很快樂。

  但節目組就不那麼快樂了。

  贊助商一個接著一個跑路,綜藝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GG贊助,現在主要收入來源沒了,還繼續個屁。

  節目組又發了個新的聲明,比起之前的陰陽怪氣和頭鐵,這次可謂是卑微到了極點。


  【對於近期部分嘉賓在參與節目錄製期間出現的身體不適情況,節目組深表歉意。我們已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並對所有錄製場地進行全面複查。對於嘉賓的維權行為,節目組將予以充分尊重與配合。】

  翻譯一下。

  節目組:我們慫了。

  這頭節目組剛發布認錯聲明,另一邊,就有人曬出了節目組內部聊天截圖。

  【工作人員:王哥,宿舍才裝修完,甲醛都沒散乾淨,這麼著急就讓人住進去,會不會有問題?】

  【有個屁的問題,合同里又沒寫必須通風多少天,怕什麼?再說了,請的嘉賓,哪個不是住慣了星級酒店的,這次就當是體驗生活了,說不定還能炒個話題。】

  這張截圖一出,輿論徹底失控了。

  【「體驗生活」?讓嘉賓吸甲醛叫體驗生活?這節目組是拍綜藝還是拍恐怖片?】

  【合同沒寫就不用負責?那我現在去你家住五天,不給你錢,合同也沒寫,你樂意嗎?】

  【領導這個發言,建議勞動監察部門也查一下節目組的工作環境,看看工作人員是不是也住甲醛房。】

  不過,輿論歸輿論,法院那邊該怎麼審還是怎麼審。

  就在節目組焦頭爛額的時候,有人提出了一個更刁鑽的角度。

  一個法律博主發了條長文。

  【大家可能還沒意識到一個問題。綜藝節目的錄製,嘉賓跟節目組之間,本質上是勞務關係。嘉賓提供表演和服務,節目組支付報酬並提供工作條件。那麼,如果工作條件存在安全隱患並導致嘉賓身體受損,這不僅僅是一起侵權糾紛,更可能涉及勞動法的問題。

  而勞動法,現在已經入刑了。

  我不是說節目組一定構成犯罪,但有一點是可以明確的:如果調查結果顯示,節目組明知裝修剛完成、甲醛濃度可能超標,仍然安排嘉賓入住,那麼這就不是「過失」,而是「間接故意」。明知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卻放任其發生,這在刑法上屬於故意犯罪。

  具體到勞動法入刑的相關條款,用人單位未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負責人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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