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全額賠償?不該假一賠三嗎
(感謝大佬送來的大寶劍,原本是欠了7更,另外為愛發電差20個個又滿500了,加在一起,欠9章了。)
林川沒再推辭,直接坐在了主位。
「今天開這個會的目的,大家也很清楚是因為什麼。
你們糊弄消費者那一套,就別拿出來了,劉律,先給各位普及一下相關法律知識。」
跟透心涼app負責人坐在一起的劉律點了點頭。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涉嫌虛假宣傳,除全額退還購買費用之外,還需額外賠償支付金額的三倍,也就是所謂的假一賠三。
三倍賠償低於500元,按照500元賠償。
根據GG法第五十六條,保健食品屬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食品,擔責原則為無過錯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你帶貨,那麼不管你是否知道這東西是假的,你都得和平台、生產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林川接過了話頭。
「你們和平台還有廠商商量怎麼賠,應該不存在三倍低於500元的情況。」
一旁的市場監管還有食安辦的領導都愣了一下。
怪不得上面說這次讓他們配合好林總就行。
電商平台還好,對於明星和網紅來說,這就是在要他們的命啊。
果不其然,有一個網紅開口了。
「這事我們事先並不知情,我們也是受害者,我都已經全額退款了,還要怎麼樣?」
「事件曝光的第一時間,我們就發布了道歉聲明,並且做出了賠付決定,消費者也同意這個賠償方案。」
幾乎所有人都只有一個意思。
我們都已經屈尊降貴地道歉了,難道還不夠嗎?
「咣當!」
文件夾拍在桌子上的聲音,讓亂鬨鬨的會議室都安靜了下來。
「你們一句事先不知情,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做夢!
那特麼是吃進嘴的東西,你們現在該慶幸,沒消費者沒吃出問題,要不然,今天就不是我在這跟你們說了。
還有,這個賠償,不是在徵求你們的意見,我只是在通知你們。
現在是下午2點21分,3點之前,我要看到具體的賠償結果。
到時候,還沒決定的,直接按照拒不賠償算,該判的判,該強制的強制。」
說完,林川壓根沒再理會這些人,直接出了會議室。
透心涼app負責人還有劉律秒跟團。
食安辦和市場監管的領導瞬間成了焦點。
「領導,你們就這麼任由林川這麼瞎胡鬧?」
「這東西光是我直播間就賣出去了一千多萬,真要四倍賠償,那豈不是連底褲都賠進去了?」
「林川這麼做,太過分了。」
兩個領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準備開溜。
一群欺軟怕硬的。
剛林總在的時候,一個個就跟沒嘴的鵪鶉一樣。
林總一離場,這些人就上躥下跳的。
「我們只是來配合林總的,你們要真是不願意出錢,那好辦,就按林總說的進去唄。」
丟下這麼一句,兩個領導也趕緊開溜。
會議室旁邊的辦公室里,林川三人組正悠哉悠哉吸溜著奶茶。
「兩位局長,快來坐下歇會,剛送過來的檸檬水,還是冰的。」
「林總,要是他們真的打死不掏錢怎麼辦?」
「不是說了嗎,送進去唄。」
「啊,真送啊?」
林川從文件夾里拿了張紙出來。
「當然是真的,不狠一點,給錢就代言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多。除此之外,電商渠道對上架的產品質量把控不到位,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這是我列的幾條建議,你們可以參考參考。」
市場監管的領導接了過來。
【1.明星/網紅帶貨之前,需對產品進行抽檢,確保質質量問題,後續出現任何問題,明星/網紅和平台共同擔責,按照假一賠三原則賠付。
2.平台上架產品之前,應嚴格把控......】
短短几條,透露的意思就一個。
道歉?
不頂用。
出問題,退錢,然後賠三倍。
而在隔壁,此刻已經鬧翻了天。
平素在鏡頭前拽上天的明星/網紅,此刻就跟村頭吵架的老嬸子一樣,瘋狂撇清。
「是你們平台沒做好質量把控,憑什麼我一個帶貨的出大頭?」
「你們帶貨之前,但凡去做個背調,做個產品檢測,能出這樣的問題?」
「吵能解決問題?再過十分鐘就3點了,林川那個瘋子就要回來了,趕緊想辦法啊。」
3點一到,林川一行人的身影準時出現在會議室門口。
4點,央媽發布了公告。
【關於優思易保健品賠付問題的說明:
根據GG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各大電商平台未做好質量把控,李某某、明某、曾某某、陳某某、董某某等知名明星、網紅在未經背調和嚴格把關的情況下帶貨,構成虛假宣傳。
按照假一賠三原則,購買優思易相關產品的消費者,將會收到全額退款,以及額外賠付的三倍賠償。
所有費用由優思易廠商、相關電商平台、帶貨主播承擔。】
公告發出去後,關心這件事的網友們都有種自己眼花了的感覺。
以往這種帶貨翻車事件,哪次不是明星在那假模假樣賣賣慘、道個歉就沒後續了。
有點良心的還能賠一部分,大部分則是徹底裝死。
這一次,難不成這些明星網紅還有電商平台集體良心發現了?
【狗屁,他們要是能良心發現,我家哥哥都得去商K找妹子了。】
【難道沒人發現嗎,央媽在發這條之前,還給林總最新的動態點了個贊,這已經能說明問題了好吧。】
【好傢夥,是林總發力了啊,我就說,這次怎麼一個個的,這麼乖?】
林川沒再推辭,直接坐在了主位。
「今天開這個會的目的,大家也很清楚是因為什麼。
你們糊弄消費者那一套,就別拿出來了,劉律,先給各位普及一下相關法律知識。」
跟透心涼app負責人坐在一起的劉律點了點頭。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涉嫌虛假宣傳,除全額退還購買費用之外,還需額外賠償支付金額的三倍,也就是所謂的假一賠三。
三倍賠償低於500元,按照500元賠償。
根據GG法第五十六條,保健食品屬於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食品,擔責原則為無過錯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只要你帶貨,那麼不管你是否知道這東西是假的,你都得和平台、生產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林川接過了話頭。
「你們和平台還有廠商商量怎麼賠,應該不存在三倍低於500元的情況。」
一旁的市場監管還有食安辦的領導都愣了一下。
怪不得上面說這次讓他們配合好林總就行。
電商平台還好,對於明星和網紅來說,這就是在要他們的命啊。
果不其然,有一個網紅開口了。
「這事我們事先並不知情,我們也是受害者,我都已經全額退款了,還要怎麼樣?」
「事件曝光的第一時間,我們就發布了道歉聲明,並且做出了賠付決定,消費者也同意這個賠償方案。」
幾乎所有人都只有一個意思。
我們都已經屈尊降貴地道歉了,難道還不夠嗎?
「咣當!」
文件夾拍在桌子上的聲音,讓亂鬨鬨的會議室都安靜了下來。
「你們一句事先不知情,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做夢!
那特麼是吃進嘴的東西,你們現在該慶幸,沒消費者沒吃出問題,要不然,今天就不是我在這跟你們說了。
還有,這個賠償,不是在徵求你們的意見,我只是在通知你們。
現在是下午2點21分,3點之前,我要看到具體的賠償結果。
到時候,還沒決定的,直接按照拒不賠償算,該判的判,該強制的強制。」
說完,林川壓根沒再理會這些人,直接出了會議室。
透心涼app負責人還有劉律秒跟團。
食安辦和市場監管的領導瞬間成了焦點。
「領導,你們就這麼任由林川這麼瞎胡鬧?」
「這東西光是我直播間就賣出去了一千多萬,真要四倍賠償,那豈不是連底褲都賠進去了?」
「林川這麼做,太過分了。」
兩個領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準備開溜。
一群欺軟怕硬的。
剛林總在的時候,一個個就跟沒嘴的鵪鶉一樣。
林總一離場,這些人就上躥下跳的。
「我們只是來配合林總的,你們要真是不願意出錢,那好辦,就按林總說的進去唄。」
丟下這麼一句,兩個領導也趕緊開溜。
會議室旁邊的辦公室里,林川三人組正悠哉悠哉吸溜著奶茶。
「兩位局長,快來坐下歇會,剛送過來的檸檬水,還是冰的。」
「林總,要是他們真的打死不掏錢怎麼辦?」
「不是說了嗎,送進去唄。」
「啊,真送啊?」
林川從文件夾里拿了張紙出來。
「當然是真的,不狠一點,給錢就代言的現象只會越來越多。除此之外,電商渠道對上架的產品質量把控不到位,也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這是我列的幾條建議,你們可以參考參考。」
市場監管的領導接了過來。
【1.明星/網紅帶貨之前,需對產品進行抽檢,確保質質量問題,後續出現任何問題,明星/網紅和平台共同擔責,按照假一賠三原則賠付。
2.平台上架產品之前,應嚴格把控......】
短短几條,透露的意思就一個。
道歉?
不頂用。
出問題,退錢,然後賠三倍。
而在隔壁,此刻已經鬧翻了天。
平素在鏡頭前拽上天的明星/網紅,此刻就跟村頭吵架的老嬸子一樣,瘋狂撇清。
「是你們平台沒做好質量把控,憑什麼我一個帶貨的出大頭?」
「你們帶貨之前,但凡去做個背調,做個產品檢測,能出這樣的問題?」
「吵能解決問題?再過十分鐘就3點了,林川那個瘋子就要回來了,趕緊想辦法啊。」
3點一到,林川一行人的身影準時出現在會議室門口。
4點,央媽發布了公告。
【關於優思易保健品賠付問題的說明:
根據GG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各大電商平台未做好質量把控,李某某、明某、曾某某、陳某某、董某某等知名明星、網紅在未經背調和嚴格把關的情況下帶貨,構成虛假宣傳。
按照假一賠三原則,購買優思易相關產品的消費者,將會收到全額退款,以及額外賠付的三倍賠償。
所有費用由優思易廠商、相關電商平台、帶貨主播承擔。】
公告發出去後,關心這件事的網友們都有種自己眼花了的感覺。
以往這種帶貨翻車事件,哪次不是明星在那假模假樣賣賣慘、道個歉就沒後續了。
有點良心的還能賠一部分,大部分則是徹底裝死。
這一次,難不成這些明星網紅還有電商平台集體良心發現了?
【狗屁,他們要是能良心發現,我家哥哥都得去商K找妹子了。】
【難道沒人發現嗎,央媽在發這條之前,還給林總最新的動態點了個贊,這已經能說明問題了好吧。】
【好傢夥,是林總發力了啊,我就說,這次怎麼一個個的,這麼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