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艇仔粥
粥是一種有著源遠流長歷史的食物,尤其在中國,粥的起源很早,經過歷史的風霜考驗直至今日,衍生出了獨屬於粥這種食物的粥文化。
在封建社會時期,食粥不僅僅是百姓的充飢手段,同時也是統治階級的養生之舉,在古代社會,粥就已經在果腹和養生這兩條道路上並行發展且完美地融入了中國的歷史與文化。
最早關於粥的記載可以追溯到炎黃時代,周朝有文字記載:「黃帝始烹谷為粥。」
4000年前粥是食物,2500年前粥開始進入藥用領域,在宋朝時,粥已經發展出了多種多樣的流派。
羅森今天要做的是艇仔粥,一種非常受歡迎的廣式粥點。
斯內普是一個頗為傳統的西方人,他並不習慣東方飲食,像昨晚的迷蹤蟹他能接受是因為重口味飲食和海鮮本就在他的食譜上,但粥……
「我不喜歡那種清淡的食物。」
相比之下康斯坦丁對食物的包容度更高一些,因為其流浪魔法師的身份康斯坦丁去過很多地方,再加上他葷素不忌的性格,只要不是那些太過分的食物他基本都能接受。
「有的吃就不錯了,還挑挑揀揀,你要不要照照鏡子,你看上去比她更像殭屍,這就是營養不良。」
「癮君子也懂養生?」
「嘖,懶得跟你扯。」
既然只是簡簡單單做一鍋粥,那就不需要準備太多東西了。
蝦仁、魷魚、叉燒、海蜇、豬皮、蛋皮、生魚片、油條、蔥花、花生,準備就完成了。
其實羅森依舊有些不滿意:「早知道提前買點排骨了。」
做艇仔粥最重要的達到米和水融為一體的感覺,十斤水煮一斤米,35分鐘的熬製,煲出綿滑噴香的粥就算是成功了。
想要做到這一點,就得選對廚具,不能用鐵鍋炒鍋這些東西,必須得選擇一口砂鍋。
砂鍋由陶土燒制而成,材質多孔,加熱時能均勻傳導熱量,避免局部過熱導致糊底,再加上砂鍋有著厚實的鍋壁和蓋子,能形成良好的保溫層,鎖住水分和香氣,使米粒在慢煮中充分吸水膨脹,最終就能達到「水米融合」的柔膩口感。
粥煮成了,就可以轉小火,因為如果繼續使用猛火只會讓接下來要放入的配料過快熟透,會極大地破壞原有的口感。
豬皮事先用蔥姜水煮過一遍,能夠去除豬皮上殘留的豬騷味。
叉燒選用半肥半瘦的,能夠同時滿足兩種不同的風味和口感需求。
蝦仁是新鮮蝦剝出來的蝦肉,只留下尾部一小節蝦殼,只有新鮮的蝦肉才能在粥里最大化地展現鮮香,冰凍蝦仁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
魷魚是乾的魷魚塊,經過泡發處理後使用,和新鮮魷魚不同,乾貨魷魚沒有海鮮的原始鮮甜,但乾貨魷魚風味更濃郁,有著特殊的香氣,並且口感比新鮮魷魚更有嚼勁。
選海蜇頭而不是海蜇皮的理由也是為了嚼勁,大部分情況下海蜇都是涼拌食用的,但在艇仔粥中海蜇會有與眾不同的脆爽。
之前的配料都是點綴,這鍋粥最重要的主角登場了——
要鮮、要嫩、要滑、要脆,生魚片必不可少,正常做法中這裡會選擇用草魚或鯪魚,但紐約很難買到這類淡水魚,所以羅森退而求其次,選擇了本土有著「淡水龍肉」之稱的盲曹魚。
盲曹魚肉質細膩滑嫩,沒有小刺也沒有土腥味,是完美的替代品,甚至能讓這鍋粥有著和傳統艇仔粥不同的風味。
把加完食材的粥煮到差不多的階段就可以放鹽和白胡椒粉進行調味了,最後撒入蛋皮絲、油條片、去殼花生、蔥花,滴入幾滴芝麻油——
「荔灣艇仔粥,請慢用。」
當砂鍋放到他們面前時,滾燙的白氣裹挾著香味撲面而來,讓三人都忍不住戰術性後仰,用力猛吸空氣中散發的味道。
斯內普湊近一看,那張波瀾不驚的撲克臉上出現了錯愕之色:「你說這是粥?」
他理解中的粥就是用米或麥等穀物加水熬製而成的流質食品,味道寡淡不說,給他的感覺這種食物就只適合給沒牙的嬰孩或老人吃。
可現在羅森端出來的這鍋粥,非但味道濃郁,而且加料豐富,除了裡面確實有粥之外,已經和他印象中的那種食物完全不在一個維度上了。
康斯坦丁在吸了一口香氣後,猛然打了個激靈,表情就跟飛葉子上頭似的:「得勁,我就知道你不會簡簡單單煮個粥。」
麗芙看著鍋里的美食,眼裡滿是羨慕之色,苦笑著自嘲:「我甚至可以想像到這有多美味,可惜我已經嘗不出味道來了。」
羅森只是拿起勺子給她盛了一碗粥,並把一瓶白胡椒放到她面前。
「辣本質上是一種痛覺,但殭屍是不會痛的,所以你能感受到的辣味實際上並不是辣味,只是刺激神經後產生的感覺。既然如此,胡椒一樣能做到,白胡椒在刺激性上不僅僅只有辛辣,還有其獨特的香料衝擊力。」
麗芙將信將疑撒了一層白胡椒上去,攪拌均勻後舀起一勺,輕輕送入口中。
正常情況下,羅森的粥已經調味完成,不需要再加入額外的作料,但麗芙的味覺受損嚴重,重口味反而對於她來說是一種享受。
這鍋粥本身其實並沒有多少調味料,只用了鹽和白胡椒,目的在於最大化地保留其他食材的原汁原味。
所以,即便是麗芙這種味覺受損的殭屍,她依舊可以從食材本身上得到滿足。
Q彈軟嫩的豬皮在齒間破裂,混合著米香,一點一點滲透口腔,白胡椒刺激了她死去的味蕾,賦予了新生般的口感。
包容、幸福,還有溫暖,雖失去了味覺,但品嘗出了更多的味道。
一行清淚划過白皙的臉頰,滴落在碗中,融入粥里。
「謝謝你,店長。我、我有種活著的感覺……謝謝……」
康斯坦丁滿是玩味的看向羅森:「你以前可不是這樣的。」
斯內普則靜靜地注視著羅森,沒有說任何話,只是眼神中多了幾分疑惑,他回想起了之前羅森對他說的話——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決定的,我只是厭倦了那種生活。
所以這就是你選擇的生活嗎?放棄巫師的身份、拋開保管人的宿命,隱居在麻瓜中間,卻又踏足魔法的世界,以一個廚師的身份?
麗芙揉了揉眼睛,心中那份暖意未消,再次舀起一勺粥,目光落在其中一塊飽滿的魷魚上。
可不知為何,看著這塊魷魚,讓她的胃裡升起一絲冰冷、陌生的悸動。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送入口中……
異象就這樣發生了,她的瞳孔猛然擴散,仿佛有一道電流貫穿了她的神經從虛空外連接到她的大腦,陌生的記憶在眼前浮現,朦朧恍惚卻又讓她記憶深刻,就像是與生俱來的——
「這是你的最後一頓,好好享用吧。」
「我要的魷魚呢?」
「蠢貨,你不會自己打開看嗎?你要的是海鮮炒麵,當然已經在面里了!」
「該死,我要的是海鮮和炒麵,不是海鮮炒麵!」
康斯坦丁率先注意到了麗芙的異常,伸手在她面前打了個響指:「嘿,美人,你剛才飛哪兒去了?拉斯維加斯嗎?」
麗芙猛然回神,輕輕晃動腦袋,難以置信的看向眾人:「你們不會相信我看到了什麼……」
斯內普冷笑一聲:「膚淺的麻瓜,你根本就不明白我們見識過什麼。你看到了什麼幻象?」
麗芙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這種感覺:「是監獄,這不是我的記憶,他行刑前的最後一餐,他要了一些海鮮和炒麵,但廚師弄錯了,他很生氣……為什麼我會看到別人的記憶?等會兒,你說那個腦子是死刑犯的,難道這是他的記憶?」
羅森把探尋的目光落在斯內普身上,斯內普的聲音異常冰冷:「這不是殭屍該有的能力,通過吞食死者來吸收記憶,即便是黑魔法也很少會做的如此邪惡。」
康斯坦丁吹了聲口哨,只是眼中沒了先前的戲謔:「哇哦,這可比通靈術強多了,現在你比我更適合叫地獄神探。」
麗芙驚恐的看著面前三位身懷絕技的男士,六神無主、不知如何是好:「我到底變成了什麼?」
在封建社會時期,食粥不僅僅是百姓的充飢手段,同時也是統治階級的養生之舉,在古代社會,粥就已經在果腹和養生這兩條道路上並行發展且完美地融入了中國的歷史與文化。
最早關於粥的記載可以追溯到炎黃時代,周朝有文字記載:「黃帝始烹谷為粥。」
4000年前粥是食物,2500年前粥開始進入藥用領域,在宋朝時,粥已經發展出了多種多樣的流派。
羅森今天要做的是艇仔粥,一種非常受歡迎的廣式粥點。
斯內普是一個頗為傳統的西方人,他並不習慣東方飲食,像昨晚的迷蹤蟹他能接受是因為重口味飲食和海鮮本就在他的食譜上,但粥……
「我不喜歡那種清淡的食物。」
相比之下康斯坦丁對食物的包容度更高一些,因為其流浪魔法師的身份康斯坦丁去過很多地方,再加上他葷素不忌的性格,只要不是那些太過分的食物他基本都能接受。
「有的吃就不錯了,還挑挑揀揀,你要不要照照鏡子,你看上去比她更像殭屍,這就是營養不良。」
「癮君子也懂養生?」
「嘖,懶得跟你扯。」
既然只是簡簡單單做一鍋粥,那就不需要準備太多東西了。
蝦仁、魷魚、叉燒、海蜇、豬皮、蛋皮、生魚片、油條、蔥花、花生,準備就完成了。
其實羅森依舊有些不滿意:「早知道提前買點排骨了。」
做艇仔粥最重要的達到米和水融為一體的感覺,十斤水煮一斤米,35分鐘的熬製,煲出綿滑噴香的粥就算是成功了。
想要做到這一點,就得選對廚具,不能用鐵鍋炒鍋這些東西,必須得選擇一口砂鍋。
砂鍋由陶土燒制而成,材質多孔,加熱時能均勻傳導熱量,避免局部過熱導致糊底,再加上砂鍋有著厚實的鍋壁和蓋子,能形成良好的保溫層,鎖住水分和香氣,使米粒在慢煮中充分吸水膨脹,最終就能達到「水米融合」的柔膩口感。
粥煮成了,就可以轉小火,因為如果繼續使用猛火只會讓接下來要放入的配料過快熟透,會極大地破壞原有的口感。
豬皮事先用蔥姜水煮過一遍,能夠去除豬皮上殘留的豬騷味。
叉燒選用半肥半瘦的,能夠同時滿足兩種不同的風味和口感需求。
蝦仁是新鮮蝦剝出來的蝦肉,只留下尾部一小節蝦殼,只有新鮮的蝦肉才能在粥里最大化地展現鮮香,冰凍蝦仁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
魷魚是乾的魷魚塊,經過泡發處理後使用,和新鮮魷魚不同,乾貨魷魚沒有海鮮的原始鮮甜,但乾貨魷魚風味更濃郁,有著特殊的香氣,並且口感比新鮮魷魚更有嚼勁。
選海蜇頭而不是海蜇皮的理由也是為了嚼勁,大部分情況下海蜇都是涼拌食用的,但在艇仔粥中海蜇會有與眾不同的脆爽。
之前的配料都是點綴,這鍋粥最重要的主角登場了——
要鮮、要嫩、要滑、要脆,生魚片必不可少,正常做法中這裡會選擇用草魚或鯪魚,但紐約很難買到這類淡水魚,所以羅森退而求其次,選擇了本土有著「淡水龍肉」之稱的盲曹魚。
盲曹魚肉質細膩滑嫩,沒有小刺也沒有土腥味,是完美的替代品,甚至能讓這鍋粥有著和傳統艇仔粥不同的風味。
把加完食材的粥煮到差不多的階段就可以放鹽和白胡椒粉進行調味了,最後撒入蛋皮絲、油條片、去殼花生、蔥花,滴入幾滴芝麻油——
「荔灣艇仔粥,請慢用。」
當砂鍋放到他們面前時,滾燙的白氣裹挾著香味撲面而來,讓三人都忍不住戰術性後仰,用力猛吸空氣中散發的味道。
斯內普湊近一看,那張波瀾不驚的撲克臉上出現了錯愕之色:「你說這是粥?」
他理解中的粥就是用米或麥等穀物加水熬製而成的流質食品,味道寡淡不說,給他的感覺這種食物就只適合給沒牙的嬰孩或老人吃。
可現在羅森端出來的這鍋粥,非但味道濃郁,而且加料豐富,除了裡面確實有粥之外,已經和他印象中的那種食物完全不在一個維度上了。
康斯坦丁在吸了一口香氣後,猛然打了個激靈,表情就跟飛葉子上頭似的:「得勁,我就知道你不會簡簡單單煮個粥。」
麗芙看著鍋里的美食,眼裡滿是羨慕之色,苦笑著自嘲:「我甚至可以想像到這有多美味,可惜我已經嘗不出味道來了。」
羅森只是拿起勺子給她盛了一碗粥,並把一瓶白胡椒放到她面前。
「辣本質上是一種痛覺,但殭屍是不會痛的,所以你能感受到的辣味實際上並不是辣味,只是刺激神經後產生的感覺。既然如此,胡椒一樣能做到,白胡椒在刺激性上不僅僅只有辛辣,還有其獨特的香料衝擊力。」
麗芙將信將疑撒了一層白胡椒上去,攪拌均勻後舀起一勺,輕輕送入口中。
正常情況下,羅森的粥已經調味完成,不需要再加入額外的作料,但麗芙的味覺受損嚴重,重口味反而對於她來說是一種享受。
這鍋粥本身其實並沒有多少調味料,只用了鹽和白胡椒,目的在於最大化地保留其他食材的原汁原味。
所以,即便是麗芙這種味覺受損的殭屍,她依舊可以從食材本身上得到滿足。
Q彈軟嫩的豬皮在齒間破裂,混合著米香,一點一點滲透口腔,白胡椒刺激了她死去的味蕾,賦予了新生般的口感。
包容、幸福,還有溫暖,雖失去了味覺,但品嘗出了更多的味道。
一行清淚划過白皙的臉頰,滴落在碗中,融入粥里。
「謝謝你,店長。我、我有種活著的感覺……謝謝……」
康斯坦丁滿是玩味的看向羅森:「你以前可不是這樣的。」
斯內普則靜靜地注視著羅森,沒有說任何話,只是眼神中多了幾分疑惑,他回想起了之前羅森對他說的話——
每個人的人生都是可以自己做決定的,我只是厭倦了那種生活。
所以這就是你選擇的生活嗎?放棄巫師的身份、拋開保管人的宿命,隱居在麻瓜中間,卻又踏足魔法的世界,以一個廚師的身份?
麗芙揉了揉眼睛,心中那份暖意未消,再次舀起一勺粥,目光落在其中一塊飽滿的魷魚上。
可不知為何,看著這塊魷魚,讓她的胃裡升起一絲冰冷、陌生的悸動。
她猶豫了一下,還是送入口中……
異象就這樣發生了,她的瞳孔猛然擴散,仿佛有一道電流貫穿了她的神經從虛空外連接到她的大腦,陌生的記憶在眼前浮現,朦朧恍惚卻又讓她記憶深刻,就像是與生俱來的——
「這是你的最後一頓,好好享用吧。」
「我要的魷魚呢?」
「蠢貨,你不會自己打開看嗎?你要的是海鮮炒麵,當然已經在面里了!」
「該死,我要的是海鮮和炒麵,不是海鮮炒麵!」
康斯坦丁率先注意到了麗芙的異常,伸手在她面前打了個響指:「嘿,美人,你剛才飛哪兒去了?拉斯維加斯嗎?」
麗芙猛然回神,輕輕晃動腦袋,難以置信的看向眾人:「你們不會相信我看到了什麼……」
斯內普冷笑一聲:「膚淺的麻瓜,你根本就不明白我們見識過什麼。你看到了什麼幻象?」
麗芙有些不知道如何形容這種感覺:「是監獄,這不是我的記憶,他行刑前的最後一餐,他要了一些海鮮和炒麵,但廚師弄錯了,他很生氣……為什麼我會看到別人的記憶?等會兒,你說那個腦子是死刑犯的,難道這是他的記憶?」
羅森把探尋的目光落在斯內普身上,斯內普的聲音異常冰冷:「這不是殭屍該有的能力,通過吞食死者來吸收記憶,即便是黑魔法也很少會做的如此邪惡。」
康斯坦丁吹了聲口哨,只是眼中沒了先前的戲謔:「哇哦,這可比通靈術強多了,現在你比我更適合叫地獄神探。」
麗芙驚恐的看著面前三位身懷絕技的男士,六神無主、不知如何是好:「我到底變成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