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紅酒煨羊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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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森打算做的這道菜是紅酒煨羊排。

  這是一道法式菜,但根據地域不同,在不同的國家會展現出不同的風味,其中以法國南部普羅旺斯地區的紅酒煨羊排最具代表性特色。

  當地人會選用當地培育的羔羊肋排為這道菜的主要食材,這種羊非常適合搭配當地的紅酒進行烹飪。

  但羅森這裡並不具備這些條件,他沒有那麼多高端食材選擇,他使用的是美國本土的羊,原因只有一個——便宜。

  羅森始終相信,只要有心,用正確的方法,即便沒有高端的食材一樣可以做出最好的料理。

  料理羊排最重要的是去除羊肉本身的濃烈膻味,這道菜需要讓羊排在完全生的情況下用油煎至兩面金黃,所以不能用焯水的方法。

  羅森換了另一種方式,把羊排全部浸入冷水中,加入食鹽,通過鹽的滲透作用幫助析出血水和部分膻味。

  但這種方法很慢,理論上來說想要通過這樣的方式去除膻味至少需要浸泡一到兩個小時。

  一個好廚師是不會讓客人等待太久的,所以這只是羅森的其中一個步驟。

  他會利用浸泡羊排的時間去處理其他食材,洋蔥切丁、胡蘿蔔切塊、土豆切塊、生薑切片、番茄去皮切塊。

  處理完這些後,就可以把羊排拿出來擦乾,準備煎制。

  選擇橄欖油,不是因為橄欖油更好更健康,而是為了保持住這道法式菜原本的特點,被橄欖油煎過的羊排有著與眾不同的歐洲風味。

  羊排兩面煎至焦黃,正常來說這一步就該取出羊排備用了,但羅森需要進一步除膻——

  「論吃羊,中國人才是祖宗,來見識一下東方的『魔法』。」

  滋啦!

  濃烈刺鼻的白煙在鍋中升騰翻滾,來自東方大國的高度白酒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除膻武器之一,堪稱廚師的左膀右臂。

  乙醇在加熱過程中會快速揮發,溶解並帶走羊肉中的醛類、脂肪酸等膻味揮發性物質,與此同時白酒內的乙酸乙酯與羊肉中的支鏈脂肪酸發生酯化反應,能夠大幅度降低異味強度。

  坐在外面的迪恩用力抽了抽鼻子,湊近薩姆壓低聲音:「好像不是漢堡。」

  薩姆翻起白眼:「都說了,這裡是中餐廳。」

  迪恩咧嘴一笑:「但好像是肉的味道,只要是吃肉,哪怕不是漢堡我也可以接受,嘿嘿嘿!」

  薩姆重重嘆息,都什麼時候了,迪恩這傢伙還是這麼沒心沒肺的,弄得好像自己才是那個被地獄犬追殺的人一樣。

  羊排煎好後放一邊備用,利用剩下的橄欖油翻炒先前處理完的其他食材,加入麵粉、辣椒粉、番茄膏繼續翻炒直到糊狀結塊。

  最重要的步驟到來了——

  既然叫紅酒煨羊排,那麼自然不會是羊排的獨角戲,另一位主角紅酒就是在這個時候登場的。

  鍋中加入紅酒,衝散那些糊狀的食物,高溫會讓酒氣得到充分的揮發,然後補入足量的熱水,攪拌再攪拌,讓原本結塊的食材重新分離。

  不需要等待水沸,直接加入羊排和迷迭香,蓋鍋。

  接下來就是中式技藝的表演了。

  正常來說在法式菜中到了這一步驟會將這鍋羊排用烤箱烘熟,但在中式烹飪法中很少會用到烤箱這種設備,不是因為烤箱不好,而是因為中式烹飪法有著一套獨屬於中國人對食物烹飪的理解。

  調至微火,和燉不同,煨是一種依賴微火長時間將食物做成的烹飪方式。

  煨的火力極弱,水溫通常保持在85至95度之間,湯麵僅僅只會微微顫動,保持一種似開非開的狀態。

  這是為了避免湯汁劇烈沸騰導致蛋白質過度凝結,只有這樣才能讓食物最大限度的保持原汁原味。

  紅酒和羊肉都有著獨屬於它們自己的霸道口感,想要強迫兩者結合只會同時破壞這兩者該有的美味,只有用煨的方式才可以讓兩者在保持自己特色的情況下一點一點的接受彼此,達成脆弱的平衡。

  這次就連薩姆也聞到了那股濃郁的香味:「好像是紅酒的味道,是法國菜。」

  迪恩就差腦門上蹦出一個問號來了:「哈?我為什麼要在中餐廳吃法國菜?我覺得我還是出去買個漢堡比較好。」

  「在中餐廳吃漢堡一樣不正常!坐下,迪恩。那東西可能還在外面,你能不能多為你自己的安全考慮一下,不要弄得好像這裡只有我在擔心你的生死!」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你就像一個老媽子一樣煩人。」

  經過了充分微火烹飪的羊排已經可以出鍋了,撈出原本的迷迭香,放入一株新的迷迭香,加入海鹽黑胡椒進行最後的調味。

  「紅酒煨羊排,請慢用。」

  迪恩和薩姆瞪大眼睛湊近自己面前的餐盤,最底下是被濃郁湯汁完全包裹的胡蘿蔔和土豆,上面是羊排,一株小小的迷迭香放在中央既是點綴也是增香。

  迪恩有些愣神:「啤酒好像不太搭配吧?」

  嘣!

  軟木塞衝出瓶口的聲音吸引了他們的眼球,羅森托著一瓶紅酒走了過來:「貝拉女神,VIK酒莊。沒有比這更配這道菜的酒了。」

  醒酒還需要一會兒,迪恩已經忍不住切開羊排吃起來了,當餐刀切入羊肉時,已經完全和紅酒融為一體的湯汁瞬間從羊排表面滲出,紅酒和羊肉的香味直擊他的大腦。

  迪恩雙眼緊緊地盯著叉子上的羊肉,在用力的吞咽了一口唾沫後,他有生以來第一次吃東西時小心翼翼的送入口中。

  番茄的酸甜、土豆的濃香、黑胡椒的辛辣、洋蔥的刺激,伴隨著紅酒和羊肉的終極碰撞在口腔中炸裂——

  這讓他忍不住聳起了肩膀,眯著雙眼細細咀嚼,只想把這份美味在嘴裡多留下一秒鐘。

  「嗯——嗯——」

  當羊肉被咽下去後,他才遽然睜開眼,擰著脖子用他獨特的方式大聲讚美:「轟烈轟烈轟烈!謝特——」

  他指著盤裡的羊排對羅森一字一頓的大吼:「我發誓,這他媽絕對是我吃過最棒的羊肉!夥計,你是個魔法廚師!你對這道菜施展了媽惹法克的美味魔法!」

  說完他突然捂著臉痛苦的哀嚎起來了:「上帝啊!這讓我以後怎麼再吃漢堡?不對,下了地獄以後別說這個了,連漢堡都吃不上了!」

  「薩米,我不想下地獄。」

  「什麼?」

  「我說我想活著,和你一起。」

  薩姆目光呆滯的看著迪恩,從得知迪恩做了十字路口的交易後,他無數次想要讓迪恩重新找回戰鬥的信心,可是迪恩雖然在配合他,但也是在敷衍他。

  他知道迪恩是怎麼想的,迪恩是在害怕毀約後,那些惡魔會來收走他的命。

  因為當初迪恩做的交易就是讓薩姆復活,代價則是迪恩只剩下一年的時間。

  可現在薩姆終於從迪恩口中聽到了他最想聽的話,發自肺腑的、真心誠意的,不帶有半點敷衍的。

  這讓他忍不住眼眶紅了起來:「迪恩,你這個混蛋!」

  迪恩咧嘴一笑:「對不起,薩米。獵殺邪惡,拯救世人,家族事業,我們有活要幹了。」

  羅森叼起一支煙,看向漆黑的夜空,今天的月亮格外亮。

  這正是他當初選擇成為一名廚師的理由,畢竟在這個世上唯有美食不可辜負。

  「如果下周四你還活著的話可以過來一趟,我恰好認識一個對付惡魔的專家,他也許是個爛人,但絕對不是庸才。」

  溫徹斯特兄弟異口同聲:「誰?」

  羅森吐出一口煙圈,左眼幽光閃爍——

  「地獄神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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