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施政
李興與陳瑀和周昂之間的戰事,規模都不大,只是兩三千人規模的相互試探,但對於李興來說,卻意義十分重大。
隨著陳溫病故,邊讓棄官,原本按照大漢的朝廷體制,官居李興之上的兩個頂頭上司都已經不在了,李興不承認陳瑀的揚州刺史,不承認周昂的九江太守,在這個揚州的地面之上,就暫時沒有了能夠指揮和命令李興之人。
這是李興真正脫離了大漢官制的束縛,事實已開始了自立。
只不過現在李興的勢力範圍還太小,距離成為諸侯還有不少的差距,不過不管怎麼說,李興已經真正擠坐在桌前,開始玩牌了。尤其是在九江郡這一隅之地,已經事實上短暫形成了陳瑀、周昂、李興三足鼎立的短暫態勢。
漢代的九江郡,人口與城邑的分布與後世是極大不同的,九江郡十四縣,大部分其實是分布在九江郡北部的淮水南北兩岸。
陳瑀占據了壽春、陰陵兩城,迅速向周邊輻射,又連續占領控制了鍾離、成德、西曲陽,當徐、下蔡、平阿、義成七縣,共計九縣,可以說控制了九江郡最精華的地區以及最多的人口。
周昂背靠丹陽,則搶下了歷陽、合肥、浚遒,這三個九江郡南部的縣城,也形成了在大江北岸的一道防線。
而李興的治下,雖然只有全椒、阜陵兩城,卻背靠著家鄉廣陵郡,實際控制了九江郡東南方向的大片土地。這一片區域地廣人稀,在他人眼裡也許是並沒有那麼緊要的邊緣之地,但在李興眼裡,這裡可是極佳的根基之地。
九江陷入三方爭奪之下,原有的大漢官僚體系也徹底崩潰,棄官而走的可不僅是九江太守邊讓一個,大部分不想牽連進這種諸侯爭霸漩渦的各縣縣令、縣長、縣丞、縣尉,也都棄官而去,這當中自然也包括了李興掌控的阜陵與全椒兩縣。
這種舊有秩序的快速崩潰,早在李興的意料之中。
李興當初從潁川一路南下時雖然沒有去主動拜訪招納士人,卻沿路收攏了不少的文吏,在回到九江之時,李興就馬不停蹄趕回老家堂邑帶回了大批可信任的人手,以及請出魯肅,其實都是在為這一刻做準備。
那些大漢任命的官員辭職了,李興馬上就讓魯肅全面接手了治下這片領土的內政工作,並將大批文吏直接充入阜陵、全椒兩縣的各曹吏員之中,迅速重新建起了新的管理體系。
在漢代的傳統管理體系之中,各縣的縣吏都是需要從本地招募的。
這背後其實是大漢朝廷的管理能力,並不足以對偌大的帝國進行深入的管理,只能將流官派遣到縣級官員這一層,更基層的管理吏員則只能從本地進行選拔,以與各縣的地方豪強勢力達成一種平衡與合作。
但李興沒有這個問題,李興治下只有兩個縣,卻有五六千兵馬在手,足以鎮壓和威懾一切不服從李興管理的地方豪強勢力,因此李興也不需要再從這些地方豪強勢力中去選拔什麼縣吏,去追求什麼與這些地方豪強的權力平衡。
一方勢力內政管理的複雜程度和難度是與管理疆域成正比的,控制的疆域越大,想要深入管理的難度就越高。對於當前只有兩縣之地的李興來說,還不需要搞那種大勢力的流官任命、分級管理,完全可以用一套管理體系,直接深入管理兩個縣的民政。
只不過,李興如此一來,其實已經與原本盤踞在阜陵、全椒兩縣的十幾個豪強之家產生了利益衝突,搶奪了這些豪強之家對地方的控制權力。
這些豪強之家,面對擁兵數千的李興,自然是不敢正面為敵,但也難免暗中使些絆子。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在各縣曹中任職的族人,消極怠工,拉攏派系,暗中詆毀李興派下的曹吏官長,阻撓李興新建管理體系的運行。
對於這種消極軟抵抗,李興並沒有急於動用武力,對這些地方豪強進行血腥清洗,因為那會帶來民心的極度恐慌和擔憂。
在李興的授意之下,魯肅的強勢僅維持在了官吏的範疇之內,對於這些不配合的舊有吏員,直接大規模進行裁撤,但並不再以此為藉口,繼續深究這些人背後的家族。
建立了新的管理體系,只是為了施政打基礎,真正想要收攏民心,重點自然還是施政之上。
李興剛剛占據這片區域,施政就主要集中在了三個重點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剿匪緝盜,恢復治安。
這個任務,李興自然就交給了許褚負責,許褚領著兵馬在抓緊操練之餘,更是四處剿滅大大小小的匪患,一兩個月之間就將李興治下的所余匪患全部清理乾淨。
第二個方向,就是恢復律法,審理積壓案件,重建社會秩序。
大漢其實已經有了成體系的律法條文,並不需要李興再馬上重新搞一部新的律法出來,只需要將原有的大漢律法,真正重新推行起來即可。
任何的律法,條文再清晰合理,都需要人來執行,而這種由人執行的過程中,自然也就會產生無數的人為可操作空間。漢末吏治腐敗之下,這些大漢律法可不是只變成一紙空文那麼簡單,更成了貪官污吏、地方豪強魚肉鄉里的工具。
李興恢復律法,最著重的就是撥亂反正,只要有苦主能夠拿出真憑實據,哪怕是在李興入主此地之前的各種罪行,都會被嚴厲進行追查、審判、處置。
庶民百姓為何一向都盼望「青天大老爺」出現?其實就是他們在被欺壓之時,希望能夠受到官府勢力的保護。
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其實都會追求生活的安全性,李興無論是剿匪還是恢復律法,其實都是在滿足這種絕大多數人的基本需求,因此這兩條施政措施一推行開來,自然是獲得了絕大多數的治下之民的擁戴和贊成。
至於少數反對之人,自然就是那些借著漢末混亂之機,勾結盜匪、魚肉鄉里、巧取豪奪之人,對這樣的人,李興可不再手軟了,只要證據確鑿,該抓的抓,該殺的殺,該罰沒財產的罰沒充公以資養兵。
這一套組合拳下來,李興的治下很快就恢復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隨著陳溫病故,邊讓棄官,原本按照大漢的朝廷體制,官居李興之上的兩個頂頭上司都已經不在了,李興不承認陳瑀的揚州刺史,不承認周昂的九江太守,在這個揚州的地面之上,就暫時沒有了能夠指揮和命令李興之人。
這是李興真正脫離了大漢官制的束縛,事實已開始了自立。
只不過現在李興的勢力範圍還太小,距離成為諸侯還有不少的差距,不過不管怎麼說,李興已經真正擠坐在桌前,開始玩牌了。尤其是在九江郡這一隅之地,已經事實上短暫形成了陳瑀、周昂、李興三足鼎立的短暫態勢。
漢代的九江郡,人口與城邑的分布與後世是極大不同的,九江郡十四縣,大部分其實是分布在九江郡北部的淮水南北兩岸。
陳瑀占據了壽春、陰陵兩城,迅速向周邊輻射,又連續占領控制了鍾離、成德、西曲陽,當徐、下蔡、平阿、義成七縣,共計九縣,可以說控制了九江郡最精華的地區以及最多的人口。
周昂背靠丹陽,則搶下了歷陽、合肥、浚遒,這三個九江郡南部的縣城,也形成了在大江北岸的一道防線。
而李興的治下,雖然只有全椒、阜陵兩城,卻背靠著家鄉廣陵郡,實際控制了九江郡東南方向的大片土地。這一片區域地廣人稀,在他人眼裡也許是並沒有那麼緊要的邊緣之地,但在李興眼裡,這裡可是極佳的根基之地。
九江陷入三方爭奪之下,原有的大漢官僚體系也徹底崩潰,棄官而走的可不僅是九江太守邊讓一個,大部分不想牽連進這種諸侯爭霸漩渦的各縣縣令、縣長、縣丞、縣尉,也都棄官而去,這當中自然也包括了李興掌控的阜陵與全椒兩縣。
這種舊有秩序的快速崩潰,早在李興的意料之中。
李興當初從潁川一路南下時雖然沒有去主動拜訪招納士人,卻沿路收攏了不少的文吏,在回到九江之時,李興就馬不停蹄趕回老家堂邑帶回了大批可信任的人手,以及請出魯肅,其實都是在為這一刻做準備。
那些大漢任命的官員辭職了,李興馬上就讓魯肅全面接手了治下這片領土的內政工作,並將大批文吏直接充入阜陵、全椒兩縣的各曹吏員之中,迅速重新建起了新的管理體系。
在漢代的傳統管理體系之中,各縣的縣吏都是需要從本地招募的。
這背後其實是大漢朝廷的管理能力,並不足以對偌大的帝國進行深入的管理,只能將流官派遣到縣級官員這一層,更基層的管理吏員則只能從本地進行選拔,以與各縣的地方豪強勢力達成一種平衡與合作。
但李興沒有這個問題,李興治下只有兩個縣,卻有五六千兵馬在手,足以鎮壓和威懾一切不服從李興管理的地方豪強勢力,因此李興也不需要再從這些地方豪強勢力中去選拔什麼縣吏,去追求什麼與這些地方豪強的權力平衡。
一方勢力內政管理的複雜程度和難度是與管理疆域成正比的,控制的疆域越大,想要深入管理的難度就越高。對於當前只有兩縣之地的李興來說,還不需要搞那種大勢力的流官任命、分級管理,完全可以用一套管理體系,直接深入管理兩個縣的民政。
只不過,李興如此一來,其實已經與原本盤踞在阜陵、全椒兩縣的十幾個豪強之家產生了利益衝突,搶奪了這些豪強之家對地方的控制權力。
這些豪強之家,面對擁兵數千的李興,自然是不敢正面為敵,但也難免暗中使些絆子。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讓自己在各縣曹中任職的族人,消極怠工,拉攏派系,暗中詆毀李興派下的曹吏官長,阻撓李興新建管理體系的運行。
對於這種消極軟抵抗,李興並沒有急於動用武力,對這些地方豪強進行血腥清洗,因為那會帶來民心的極度恐慌和擔憂。
在李興的授意之下,魯肅的強勢僅維持在了官吏的範疇之內,對於這些不配合的舊有吏員,直接大規模進行裁撤,但並不再以此為藉口,繼續深究這些人背後的家族。
建立了新的管理體系,只是為了施政打基礎,真正想要收攏民心,重點自然還是施政之上。
李興剛剛占據這片區域,施政就主要集中在了三個重點方向。
第一個方向,就是剿匪緝盜,恢復治安。
這個任務,李興自然就交給了許褚負責,許褚領著兵馬在抓緊操練之餘,更是四處剿滅大大小小的匪患,一兩個月之間就將李興治下的所余匪患全部清理乾淨。
第二個方向,就是恢復律法,審理積壓案件,重建社會秩序。
大漢其實已經有了成體系的律法條文,並不需要李興再馬上重新搞一部新的律法出來,只需要將原有的大漢律法,真正重新推行起來即可。
任何的律法,條文再清晰合理,都需要人來執行,而這種由人執行的過程中,自然也就會產生無數的人為可操作空間。漢末吏治腐敗之下,這些大漢律法可不是只變成一紙空文那麼簡單,更成了貪官污吏、地方豪強魚肉鄉里的工具。
李興恢復律法,最著重的就是撥亂反正,只要有苦主能夠拿出真憑實據,哪怕是在李興入主此地之前的各種罪行,都會被嚴厲進行追查、審判、處置。
庶民百姓為何一向都盼望「青天大老爺」出現?其實就是他們在被欺壓之時,希望能夠受到官府勢力的保護。
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其實都會追求生活的安全性,李興無論是剿匪還是恢復律法,其實都是在滿足這種絕大多數人的基本需求,因此這兩條施政措施一推行開來,自然是獲得了絕大多數的治下之民的擁戴和贊成。
至於少數反對之人,自然就是那些借著漢末混亂之機,勾結盜匪、魚肉鄉里、巧取豪奪之人,對這樣的人,李興可不再手軟了,只要證據確鑿,該抓的抓,該殺的殺,該罰沒財產的罰沒充公以資養兵。
這一套組合拳下來,李興的治下很快就恢復了正常的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