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法外狂徒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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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裡,鞠婧一看著關上的門,臉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她低下頭,看著手裡的梨。

  葉凡削的梨,皮削得很厚,坑坑窪窪的,一點都不好看。

  但她吃得很開心。

  只是現在,她沒什麼胃口。

  她把梨放在床頭柜上,靠在枕頭上,看著天花板。

  發呆。

  小助理坐在旁邊的椅子上,看著她,欲言又止。

  ……

  法院門口。

  葉凡剛下車,就被一群記者圍住了。

  「葉凡!你對林峰抄襲案怎麼看?」

  「葉凡!你覺得能贏嗎?」

  「葉凡!小鞠現在情況怎麼樣?」

  「葉凡!絲芭傳媒解約小鞠,你有什麼想說的?」

  葉凡沒回答,在保安的護送下,快步走進法院。

  走廊里,楊蜜已經在等他了。

  「葉凡,這邊。」

  葉凡跟著她,走進一間休息室。

  休息室里,坐著一個中年男人。

  四十來歲,戴著金絲邊眼鏡,穿著筆挺的西裝,頭髮梳得一絲不苟。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光頭,在燈光下鋥亮。

  看到葉凡進來,他站起來,伸出手:

  「葉凡先生,你好,我叫張叄,是您的代理律師。」

  葉凡握住他的手:「張律師好。」

  楊蜜在旁邊介紹:

  「張律師是咱們龍國最頂尖的刑事律師,從業二十年,勝率百分之九十九。」

  葉凡愣了一下:「那百分之一呢?」

  張叄推了推眼鏡,微笑道:

  「那一次,我把對方律師還有法官給送進去了。」

  葉凡:「……」

  楊蜜:「……」

  張叄繼續微笑:「開玩笑的。」

  「不過對方當事人確實被判了二十年,對方律師因為偽造證據被吊銷執照,順便進去了三年。」

  葉凡看著他,突然對這個光頭律師充滿了信心。

  「張律師,林峰這個案子,就拜託你了。」

  張叄點點頭:「放心,交給我。」

  他看了看手錶,道:

  「時間差不多了,我們過去吧。」

  ……

  法庭。

  葉凡坐在原告席上,旁邊是張叄。

  對面,林峰坐在被告席上,臉色蒼白,眼神閃爍。

  他旁邊,坐著一個西裝革履的中年律師,看起來很有經驗。

  法官敲了敲法槌:

  「現在開庭。」

  庭審開始。

  首先,是原告陳述。

  張叄站起來,不緊不慢地走到法庭中央。

  「法官閣下,各位陪審員。」

  「本案的核心,是被告林峰對原告葉凡的抄襲行為。」

  他從文件夾里取出一份材料,舉起來:

  「這是被告林峰的作品《不凡》,發表於今年五月十五日。」

  又取出另一份材料:

  「這是原告葉凡的作品《齊天》和《夜曲》中的部分情節,於五月十三日和十二日在蘑菇屋進行了首演。」

  「我們逐字逐句對比,發現《不凡》中有大量小節、和弦走向、甚至旋律,與兩首歌高度相似。」

  他走到投影儀前,開始播放對比圖。

  左邊是葉凡曲譜的截圖,右邊是《不凡》的截圖。

  「大家請看,這是葉凡兩首歌中的旋律簡譜。」

  「而這是《不凡》的旋律曲譜。」

  「和弦走向、分段、甚至旋律,都如出一轍。

  張叄的語氣不急不緩,但每一個字都像釘子一樣,釘在在場每個人的心裡。


  「這不是巧合。」

  「這是赤裸裸的抄襲。」

  林峰的律師站起來反駁:「反對!原告方只是在強行關聯,這些和弦都是常見套路,不能因為相似就認定抄襲!」

  張叄轉過身,看著他,微微一笑。

  「常見套路?」

  他走到桌前,拿起另一份材料:

  「這是我整理的流行歌曲常見套路資料庫,包含近十年所有熱門作品的和弦套路。」

  「根據這個資料庫,葉凡的兩首歌曲,獨創性指數為92%。」

  「而《不凡》的套路,與葉凡作品的相似度,遠超資料庫中的任何其他作品。」

  他看著林峰的律師,慢條斯理地問:

  「請問對方律師,您如何解釋這種超常的相似度?」

  林峰的律師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張叄繼續乘勝追擊:

  「還有一點。」

  他走到林峰面前,看著他:

  「被告林峰,在事發後曾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承認,自己借鑑了葉凡的作品。」

  「這條微博雖然已經刪除,但我們已經保存了截圖。」

  他舉起一份證據,上面是林峰那條「借鑑」的微博截圖。

  林峰的臉,徹底白了。

  他的律師也沉默了。

  張叄轉過身,看向法官:

  「法官閣下,證據確鑿,事實清楚。」

  「被告林峰的行為,已經構成著作權侵權,且情節嚴重,影響惡劣。」

  「根據《龍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以及《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我們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被告林峰有期徒刑,並賠償原告葉凡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人民幣一千萬元。」

  他說完,回到座位,坐下。

  整個過程,行雲流水,不疾不徐。

  林峰的律師站起來,試圖反駁。但張叄剛才那一番話,已經把路堵死了。

  他只能硬著頭皮,說一些無關痛癢的辯解。

  法官聽著,眉頭越皺越緊。

  ……

  庭審進行到一半,出現了意外。

  林峰的律師在陳述時,拿出一份所謂的「證據」,試圖證明林峰的作品是獨立創作。

  張叄看了一眼,舉手發言:

  「法官閣下,請允許我查看這份證據。」

  法官點點頭。

  張叄走過去,接過那份證據,仔細看了看。

  然後,他笑了。

  他抬起頭,看著林峰的律師,眼神意味深長。

  「這位同行,您確定這份證據是真的?」

  林峰的律師臉色一變:「你什麼意思?」

  張叄慢悠悠地說:

  「這份證據上的日期,是去年九月。」

  「但根據法院調取的監控記錄,被告林峰在去年九月,根本不在他聲稱的創作地點。」

  「他當時正在另一個城市,參加一個綜藝節目的錄製。」

  林峰的律師愣住了。

  張叄看著他,繼續道:

  「而且,這份證據上的簽名,經過筆跡鑑定,與被告林峰的簽名存在明顯差異。」

  「我有理由懷疑,這份證據是偽造的。」

  法官的臉色當即便沉了下來:

  「被告律師,你有什麼要解釋的?」

  林峰的律師額頭上冒出汗珠:「這……這是被告提供給我們的,我們不知情……」

  張叄微微一笑,補了一刀:

  「作為代理律師,有義務核實證據的真實性。」

  「您連最基本的核實都沒做,就敢把偽造證據提交給法庭?」

  「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法官點點頭,看向法警:

  「把這份證據收上來,移交司法鑑定中心。」

  然後,他看著林峰的律師,冷冷道:

  「被告律師,你的行為,本院會另行處理。」

  林峰的律師徹底慌了。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但什麼都說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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