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我,還是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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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皓其實跟關文不算太熟,就高三那會兒做過一段時間同桌。

  金皓原本以為,關文是個只會死讀書的。

  也就是那段日子,他才發現這傢伙跟想像中完全不一樣:學習好得變態,人也帶著一股子清高勁兒,對金皓這樣的差生、混混,絲毫不掩飾他的不屑。

  本以為二人會井水不犯河水,但偏偏關文還有一個致命的地方——嘴毒!

  一針見血,直戳人心窩子,懟人從來不帶髒字,卻能讓你氣得跳腳。

  金皓覺得自己已經夠賤了。

  可有幾次也被他懟得火冒三丈,金皓桌子一拍把他約到了操場裡,打算給他點顏色瞧瞧。

  結果?

  誰能想到文質彬彬的關文,脫了校服以後一身精瘦的肌肉,金皓還打不過!

  後來學校知道了這件事,把被揍得鼻青眼腫的金皓記了大過。動手的關文卻屁事兒沒有。

  從那以後,金皓徹底服了:不怕流氓壞,就怕流氓有文化。

  此刻,看著眼前這張熟悉的臉,金皓心想:那個文化流氓,又回來了。

  但關文對他的興趣,顯然遠不如對那把鐵鍬。

  他推了推眼鏡,蹲下來,仔細打量鐵鍬。晨光灑在鏟刃上,那層詭異的死黑吞噬所有反光,像個無底深淵

  「感興趣?」金皓問,嘴角帶著壞笑。

  「嗯。」關文點頭,「你這把鐵鍬看起來不一般。」

  當然不一般,這玩意兒可是會吃人的。而且到目前為止,自己也不知道它到底是什麼材質。

  正好問問這個高材生。

  「想看可以。」金皓的視線落到了關文的襠上,「拿你的褲衩來換。」

  關文抬眼看他一眼,沒廢話,麻利脫掉外褲,露出裡面一條鮮艷的大花褲衩——紅底黃花,騷氣沖天。

  「我靠,看不出你丫這麼騷包啊!」金皓樂了,差點笑噴,「這到底是你的褲衩還是你媽的。」

  「本來是我媽的,買大了,給我穿。」關文淡定如常,把褲子扔給金皓,「配你正合適。」

  「……」

  金皓的小弟終於有了棲息之處。

  倆人並肩坐在田埂上,關文穿著背心和大外褲,神情專注地研究鐵鍬,像個考古學家;

  金皓穿著花褲衩和圍腰襯衫,翹著二郎腿啃黨參,黨參的苦澀味混著泥土的腥味,直衝腦門。

  關文把剷頭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又敲又摸,眉頭越皺越緊:「這不是常見鋼鐵。硬度超標,密度也不對……應該是稀有礦石,或者特殊合成合金。」

  上次羅文森也這麼說。

  「你從哪兒搞來的?」關文問,眼睛沒離鏟子。

  「路上撿的。」金皓隨口胡謅。

  「撿的?」關文終於抬頭,鏡片後眼睛帶著明顯的懷疑,「看著倒是像鎮上的人挖礦用的鏟子。」

  「礦鏟?」金皓眉頭一跳,泡桐鎮的人世世代代都是礦民,也就近幾十年才放棄了這個行當。

  以前家家戶戶確實都有這樣的鏟子,小時候,他爸金建國也每天扛著這樣的鐵鍬出工。

  關文翻看著鐵鍬,「也不好說,畢竟這樣的鏟子到處都是。」

  關文的視線忽然落在剷頭與木柄交界處,指尖一摳,伸手就要去拔!

  不好!

  金皓心頭一驚——那兒藏著他撕下的「77頁」老黃曆!千萬不能讓關文發現!

  金皓眼疾手快,一把搶回礦鏟:「行了,看不出來就算了,我也沒指望你能看出什麼名堂。」

  關文眉頭一挑,身為學霸的驕傲乍現:「我大學學的是採礦專業,回去翻一下資料,總能研究出來。」

  「那你在這兒種地?」金皓想轉移話題。

  「先別說我,你欠我那一千塊怎麼還?」

  「瞧你那摳門樣兒——」金皓一摸兜,反應過來了,自己光著腚出來的,啥也沒有。

  金皓連忙說:「我回頭給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你這和尚一跑就是十年。」關文淡淡地說,「反正看不到錢,我讓我媽去脫褲衩。」


  「嘿嘿,那感情好。我在家等著,等阿姨來跟我打招呼。」

  金皓就這麼穿著媽媽款大褲衩,扛著鐵鍬,光著腳往回走。

  適逢五月,泡桐花開得正盛,街道上粉色花朵一簇簇,像小燈籠掛枝頭,跟他褲衩上的大花相得益彰,風一吹,騷氣四溢。

  金皓大喇喇地走在鎮上的青石板路上,全然不顧路人驚恐且探究的目光。開玩笑,自己可是從地獄爬出來的人,還要什麼臉皮?他的臉皮早就練得跟這鐵鍬鏟刃一樣,厚實且耐磨。

  路過老鄰居家門口時,還順手摘了朵泡桐花別在耳邊,自我欣賞起來:「老子今天這打扮,夠騷的,夠配這春天的。」

  回到金宅,他先是像餓狼入室般一通翻找,換上了一身乾爽的常服,又從登山包的隱蔽夾層里摸出幾張壓箱底的零錢。去樓下超市掃蕩了一大袋壓縮餅乾和熟食後,回家狼吞虎咽,吃得滿嘴油膩,肚子鼓起,才長舒一口氣。

  吃飽喝足,腦子活絡起來。他坐在舊沙發上,開始干正事。

  「砰——!」

  金皓用了九牛二虎之力,雙手死握木柄,腳頂牆借力,終於把礦鏟的木柄拔出一截。縫隙里,一張薄薄的紙頁滑出。

  果然,怪物沒有感應到鐵鍬里藏著的這張黃曆頁。

  也或許感應到了,卻不敢從鐵鍬里拿。

  不管怎麼樣。這張紙算是他這次抵死冒險帶回來的戰利品。

  金皓的手指摩挲紙邊,腦海中閃過用老黃曆開門的那一幕——血字寫下「宜:開門」,下面自動跳出「忌:回頭」。

  每一個「宜」後,必有「忌」,像宿命的平衡。

  「不知道帶到現世,還管不管用……」

  他喃喃自語,手指微微發抖,有衝動想試試——比如寫個「宜:發財」,看看會不會天降橫財。

  但理智拉住他:萬一「忌」的是什麼恐怖的東西呢?

  比如「忌:活著」?

  他可不想再死一回。

  忍下實驗衝動,他把紙頁小心折好,塞進了衣服內襯裡。

  視線落在那截神經纖維上。

  雪白異常,軟綿綿的,像一截巨型蠶蛹。金皓用手指戳了戳——纖維微微一顫,一緊一松,仿佛在呼吸!

  「這玩意兒是活的?」

  金皓一驚,後背發涼。他想起怪物射出纖維時的場景,這玩意兒堪比長矛,可以很輕鬆地把人捅成篩子。

  金皓又試著摸了摸這節纖維,它像蟲子搬蠕動了一下。

  金皓收回手指,心想,恐怕因為這東西是怪物的一部分,所以怪物沒死,它就沒死。

  也許,通過研究,能找出克制怪物的辦法!

  金皓眼睛一亮,開始實驗。

  家裡沒專業刀具,他隨手找了塊磚頭,對著纖維「砰砰」幾下狠砸!磚頭震得他手麻,纖維卻紋絲不動,只微微凹陷,隨即反彈如初。

  磚頭反倒裂了道縫。

  「操,硬!」

  他又拿來打火機,對著纖維燒了整整十分鐘。火焰舔舐,纖維表面微微發紅,卻不熔不化,不焦不捲,只冒出一縷詭異的腥甜氣味,像燒肉卻又帶著金屬的冷冽。

  燒完,纖維涼下來,依然雪白蠕動,一緊一松,像在嘲笑他的無力。

  金皓喘著粗氣,擦了把汗:要不是家裡沒電沒氣不能開火,要不然他還想煮一煮、蒸一蒸試試。現在只能作罷。

  金皓把纖維扔地上,大眼瞪小眼,明白了:這玩意兒大概只怕鐵鍬。

  即使只有這么小一截,即使已經離開了怪物的身體,此時的它依然強得可怕。說不定能當匕首使,冷不丁就能幹掉對手。

  被這玩意兒刺中,可不好受啊……

  想到這裡,金皓不寒而慄。他撩起衣服,看了看自己的胸膛:皮膚光潔如新,別說血窟窿,連個疤都沒有。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皮膚,軟軟的,心臟正有力地跳動。所有的一切都證明——他還活著。

  可現在,有一個最現實的問題擺在眼前:

  我死了,然後又復活了。

  現在的我……真的還是原來的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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