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肉桂之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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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一,周弘回到了清萊。

  十來天時間,肉桂賓館的「1號套房」已經改造的七七八八。

  裝修材料,按照周弘要求,都是符合歐盟標準的進口產品,

  裝修完成後無污染,可以直接入住那種。

  ……

  辦公室內,周弘噼里啪啦打字,草擬一份法律文書,本來應該是溫仁的差事,周弘毛遂自薦,交給了周弘處理。

  這段時間閒暇,周弘也一直在惡補專業知識,「體魄啟蒙」下,頭腦記憶力之類好似都得到了充分的開發,檢察官相關專業書籍,包括一些法律大部頭,周弘多看幾遍就爛熟於胸。

  不過,辦公室里的幾個人,現在正談論著兩周後的「潑水節」假期。

  今天4月1號周一。

  4月12號的潑水節就是象國人的「新年」,是象國最重要的節日沒有之一,過了潑水節,新的一年才算開始。

  公務員系統,潑水節法定假日三天,但不同系統不同地域也有所不同。

  如這處檢察官辦公室,因為工作人員的實際都隸屬於清萊省檢察院。

  是省檢察院派駐在此,算是長期在外公幹。

  所以潑水節假期,派駐檢察官辦公室會放10天長假,令這些辛苦的外派人員可以回家團聚,好好休息一番。

  又因為大部分人會將年假攢到潑水節一起使用,基本上,本辦公室的假期,就是15天的長假。

  從4月12號到4月27日的長假。

  聽著其他幾個人扯閒篇,周弘搖搖頭,說這邊案子多,如何如何辛苦,實則清閒的不能再清閒。

  當然,主要還是索拉翁檢察官屬於躺平狀態,本地訴訟案件,完全交給警方主導。

  索拉翁檢察官單獨一個辦公室,輔助人員則在這間相鄰的大辦公室辦公。

  檢察官助理溫仁,書記員(兼法務秘書)圖漢,法警炮篷,文員(兼接線員、檔案管理員)小黑妹。

  原本四名輔助工作人員,現今加上周弘,一共五人。

  圖漢是個很嚴肅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小黑妹和炮篷聊閒篇,他並不參與。

  溫仁是辦公室實際上的領導,但長期不在,周弘來後,溫仁在辦公室出沒的頻率才有所提高。

  刨篷是個壯漢,據說泰拳打的很好,二十七八歲。

  在象國,法警並不屬於軍警系統,本質就是個安保人員。

  小黑妹人如其名,黑黑瘦瘦的小矮個,名字發音古怪,周弘將她自定義為「小黑妹」。

  系統很智能,周弘喊「小黑妹」,其自然神翻譯成小黑妹名字的發音。

  辦公室5個人,只有小黑妹是省檢察院從本地招募的,經常從家裡帶一大包榴槤干之類的零嘴分給大家。

  和炮篷扯了會兒淡後,小黑妹湊到了周弘旁,拉了把椅子坐在周弘身旁,看著周弘噼里啪啦敲鍵盤。

  「弘檢,下午你還打飛的回河口啊?」小黑妹好奇的問。

  辦公室內沒新鮮事,周弘「打飛的」的事兒,短短時間人盡皆知。

  周弘笑道:「是!」

  「哦……」小黑妹眨了眨眼睛,「那弘檢,等你什麼時候在這邊有宿舍了,我帶你去玩啊?」

  此時,溫仁抱著幾份卷宗從外面進來,直接將幾份卷宗放在了周弘辦公桌上,「幾樁新案子,弘檢你可以參考參考。」

  其實就是給實習生「學習經驗」,所謂「參考」,溫仁很會用詞罷了。

  幾份卷宗,是索拉翁檢察官簽字後的處理結果,都是一些小偷小摸、小額詐騙、吸毒之類的輕微刑事案件。

  周弘一份份認真翻看起來。

  小黑妹在旁撇撇嘴:「好像咱辦公室的,就你在認真工作,天天忙不完!」

  溫仁蹙眉:「別胡說!弘檢和咱們不一樣!真以為是你辦公室同事啊?!」

  小黑妹吐吐舌頭,起身回自己桌位,擦胭抹粉,等待午餐時間。

  嗯?周弘突然一怔,今天的卷宗里,有一樁搶劫傷人案件,不屬於輕微犯罪,而是一般刑事案件了。

  清鑾縣北部區域是舊金三角,旁側湄公河是貿易河道,也是販毒集團、走私集團的重要通道。


  此地治安混亂,案件頻發,是以,不但按照慣例有派駐檢察官辦公室。

  包括省法院,在縣署也有派駐點,每周二和周三開庭,省法院派下來輪值法官審理案件。

  當然,起訴,屬於省檢察院起訴,判決,屬於省法院的判決,縣一級,並沒有檢察機構和法院機構。

  一般治安案件,和非重大刑事案件,都是在本地消化處理。

  現今周弘手裡的卷宗,就是一樁搶劫傷人案。

  是派駐檢察官辦公室可以全權處理的案件,但不是小偷小摸那種,周弘認真翻看起來,隨之皺起眉頭。

  ……

  肉桂賓館一層小餐廳,周弘來後一怔,玻璃窗內,餐廳空蕩蕩沒有一個人,餐廳玻璃門都被警方貼了封條。

  拿出電話給趙老闆打電話。

  「啊,啊,弘,你來後門!」

  周弘繞過二層小樓,從一個小巷子來到了其後院院門,老趙開了門,滿臉苦笑。

  「怎麼回事?店怎麼被封了?」周弘問。

  「您放心,我正解決呢,而且,不影響您裝修,也不會影響您入住。」老趙急忙解釋,看來很怕因為突然出了事兒,令面前大客戶退租,而且這完全可以認作是自己單方面的因素,對方支付的材料錢之類都要退的話,他這輩子積蓄都賠進去了了。

  甚至他都有點懷疑,這位叫弘的年輕人,是不是有人要坑自己,故意設的局?

  聽老趙的話,周弘去「1號套房」看了眼,果然工人還在忙,現在是牆面第二遍面漆+地面地毯基層處理(鋪防潮墊)。

  雇了好幾組工人,24小時緊急改造重裝,按老趙給的流程,此時裝修已經接近尾聲。

  今天夜裡,就是家具安裝(床架、床頭櫃、衣櫃)+窗簾等等安裝。

  明天白天,是開關插座面板+五金件(毛巾架、置物架)安裝+燈具更換。

  明天夜裡,進行各種家電包括空調的安裝。

  後天白天,全屋地毯鋪裝;後天夜裡開始,就是全屋深度保潔的最後階段。

  再稍微開窗兩三天,這周末,周弘就可以拎包入住了。

  下來一層空蕩蕩餐廳,周弘隨便找個座位坐下,問道:「餐廳被封是怎麼回事?」

  說起這事兒,老趙深深嘆口氣,「我兒子,在菜市場和人動手,給了人兩拳,結果沒想到,那邊是一個警探的小舅子,現在要起訴我兒子。」

  周弘無語,最近啃象國法律大部頭,也發現了,其實象國法律特別嚴苛,灰色地帶太多,如果嚴格按照法律執行,一點點小事都可能違法。

  就說老趙兒子這種,別說動手給人幾拳,或者扇人耳光。

  按法律來說,就算你潑人一盆水,造成對方不適,都涉嫌「身體傷害罪」。

  潑水節人均違法?

  可以說,給了公權力最大的方便,很多東西,可以不跟你較真,一較真,你就犯罪。

  從法律邏輯,就是只要你動手,對方沒動手,那麼必然是動手的吃大虧。

  老趙兒子給人兩耳光,走法律,就必然是最高一個月的監禁,或者不高於1萬銖的罰款,亦或兩者並罰。

  在警方處理階段,如果對方願意認繳罰款,就會結案,不用通過檢察官。

  這屬於輕罪,且罰金處理,是以警方可以走簡易程序,但如果警方想給1個月的監禁,則必須通過檢察官和法院了。

  如果再較真,臉有擦傷之類,走檢察官流程,就真的可能是「身體傷害罪」了,最高監禁兩年。

  如果傷害程度達到了象國法律意義上的「中度傷害」乃至「重度傷害」,最高刑期變成了10年。

  持械傷害的話,刑期會在原基礎上加重。

  老趙唉聲嘆氣的:「對方給了個和解的數字,說如果不同意,到時候我兒子就要上法庭。」

  「我正托人和那邊談呢,希望數字能降下來吧!」老趙無奈的搖頭,眼裡有一絲悲哀。

  「那封你店做什麼?」周弘問。

  「哪有什麼理由,我兒子這不是幫餐館去買菜嗎?所以,就給封了店,說我兒子那邊有了處理結果再解封。」老趙對這點,看來沒任何異議,認為是正常的。


  周弘想想像國警方那些便宜行事的權力,好似糾結這一點,沒什麼用。

  突然,周弘想起一事,「老趙,你兒子泰語名字,是不是叫帕農?」

  老趙點點頭,「是,浩明小時候特別淘氣,猴子一樣,給他起了個猴子的小名,後來,本地名字,也用了他的小名。」

  「發生爭端的菜市場,在港區?」周弘又問。

  老趙這才察覺有異,抬頭道:「您怎麼知道的?」

  周弘點點頭,那就是了,今天看的卷宗里,就有老趙兒子的案件,警方處理意見是等待雙方的和解協議,罰款施暴者1萬銖,如果雙方達不成和解,便轉入訴訟程序,「恩師」索拉翁檢察官簽字同意。

  周弘琢磨了一下,「我回去研究下這個案子,你等我消息。」

  「啊,案子真送檢了啊?!」老趙臉色立時更有些恐慌,突然眼睛一亮:「弘,你,你有辦法?」

  周弘問道:「上次差點和我發生衝突的軍裝警員,和你兒子的事有沒有關係?」

  老趙深深嘆口氣:「是的,我兒子動手打的人,他的警探姐夫,也是那兩個軍裝警員的組長,也是他倆第一時間去的現場。」

  周弘點點頭,這應該不是那邊故意設的局,但兩個軍裝警員那天心裡應該挺彆扭,遷怒到了老趙頭上,恰好發生這樁事,是以才要將老趙往死里整。

  多少自己是有些責任的,不過,自己的責任,是不該抬頭看那倆軍裝警員,應該老實低下頭?

  想著,周弘搖搖頭。

  「總之,你等我的消息吧!」周弘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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