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8章 前夫哥不吃回頭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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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也確實如陳萬年想的那樣,第二天,就有風聲傳出,張彩霞要和劉立新結婚了。

  為了不被拉去吃花生米,劉立新這次可是出了大血,被張富貴逼著給家裡寫了信,要了三百塊的彩禮,這裡還包括蓋房子的錢。

  既然要結婚,沒有房子怎麼行,知青點可沒地方住,張家更不可能讓他們住,只能自己蓋房子,哪怕是茅草房也得蓋兩間。

  不過這蓋房子也得等到秋收過後,現在可沒時間,不過張富貴也沒打算讓他們住張家,而是讓幾個兒子把村裡的一處荒院收拾出來,先過渡一下。

  張彩霞被張母帶回去後,差點哭死,可她怎麼也想不到,是被親姐姐算計的,她以為自己是被劉立新當成姐姐給強迫了。

  劉立新的情況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個弱雞,秋收這麼強大的工作量,他根本就堅持不下來,所以選擇挺而走險。

  自己就是倒霉,成了那個替罪羊。

  報警是不可能的,這種事,就是報警自己也得被唾沫星子淹死,除了恨劉立新也只有嫁給他這一條路。

  可自己被他毀了也是事實,這也為以後的雞飛狗跳埋下了伏筆。

  這三百塊的彩禮可不是張富貴的意思,而是張彩霞的,既然沒有別的退路,那就儘可能的為自己謀福利好了,房子是必須要有的。

  劉立新同樣沒有往張彩蓮身上想,他當時難受的要命,哪還想的了那麼多,他甚至都沒看清張彩霞是誰,完全就是本能反應。

  雖然沒有娶到張彩蓮,但張彩霞也是大隊長的女兒,對他來說哪個都一樣,為了不吃花生米,還是命重要。

  只是這三百塊也買斷了他和家裡的親情,以後是死是活,家裡都不會再管他。

  而張彩蓮忐忑幾天後,發現大家並沒有懷疑到自己身上,就只剩下報復的快感。

  但和平相處也是不可能的,只要逮住機會就會刺幾句,甚至動手。

  不說大家誤會的,就是上輩子吃那麼多苦,也不是輕易就能放下的。

  就像雲清料想的那樣,張家很熱鬧,張富貴的臉徹底丟沒了,他現在走到哪,都覺得背後有人蛐蛐他。

  大女兒的性子也越來越偏激,小女兒和女婿也是三天兩頭的干架,總之就沒有一件事是順心的。

  只有養豬場的二大娘很疑惑,這配種的藥怎麼就少一包呢,難不成是自己記錯了?

  相比張家的各種不順,雲清的小日子可就太舒服了,休假的這一個月,他把自己的小家布置的很舒心,該安置的都安置好,該準備的吃食也準備的很充分,還順便相了個親。

  陳雲梅介紹的姑娘叫孫慧芳,父親是機械廠的車間主任孫志遠,有三個哥哥,兩個姐姐,她是最小的。母親是家庭主婦,平時就在家做家務看孩子。

  孫慧芳高中畢業後,孫志遠為了不讓小女兒下鄉,給她安排進了機械廠的財務科,和陳雲梅是工友。

  長相不是很驚艷,但也清秀大氣,是個活潑開朗的性子,嘴也甜,和陳雲梅處的很不錯,平時就一口一個的「陳姐」叫著。

  陳雲梅把雲清的情況跟她一說,就同意相看了,回去跟家裡一說,孫家人也沒有反對,畢竟這個時代的軍人是很受尊敬的。

  孫志遠還跟鄭根生打聽了一些陳家的情況,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大家庭,小伙子自己也有本事,第一印象還是挺滿意的。

  周日的時候,陳雲梅是帶著一家老小陪孫慧芳一起來的,陳雲蘭下班後也過來了。

  陳雲海則是回家去了,他想媳婦,而且孫慧芳他也認識,就沒跟著來湊熱鬧。

  雲清對孫慧芳的第一印象還是挺滿意的,這是一個大氣的姑娘,性子也爽朗,是個好相處的。

  雖然是家裡最小的,卻沒有什么小性子,長的很清秀,小家碧玉型的。

  而孫慧芳對雲清可就太滿意了,長相好,工作好,家庭好,又是大英雄,那崇拜的小眼神,都要化為實質了。

  雲清覺得她就像後世追星的那種粉絲,不是說戀愛腦,是那種見到偶像的崇拜。

  原主長的濃眉大眼,很符合這個時代的審美,再加上雲清的靈魂加持,氣質也上來了,很容易獲得小女生的好感。

  陳雲梅一看孫慧芳那羞澀的表情,就知道這親事成了。

  拉著陳雲蘭這個電燈泡去了廚房,而鄭根生則是帶著兩個孩子在院子裡種菜,東屋就剩雲清和孫慧芳兩人。


  這種事,雲清也不能讓女生先開口,他更沒什麼羞恥的感覺,又不是生瓜蛋子。

  「孫同志,我的情況大姐應該跟你說過吧?我再正式的跟你介紹一下我自己。

  我之前在部隊受過傷,現在已經痊癒,對生活不會有影響。

  之前家裡給訂過一次婚,是老家大隊長的女兒,前段時間我受傷,她也看上了村裡的知青,兩家就退了親。

  如果你心裡不舒服,我也能理解,之所以跟你說這些,也是不希望以後產生矛盾。

  我們兄弟姐妹共五人,我是最中間的一個,父母健在,家庭和睦。

  不知道孫同志還有什麼疑問嗎?」

  雲清說完看向孫慧芳,她聽完後,問了一句:「你和前未婚妻還有聯繫嗎?」

  雲清搖頭,誠懇的說道:「沒有,不過都在一個大隊住著,有時候碰見也是在所難免,只是我們應該不會打招呼。」

  孫慧芳聽完點頭,露出一抹笑,「那我沒有問題了,我對陳同志很滿意。」

  這個時代的婚姻就像快餐,快到頭一天見面,第二天就能結婚,至於說感情?只要不是腦子有病,很少有人會考慮這些,要不怎麼叫「革命伴侶」呢。

  見一面,吃頓飯,這親事基本就定下來了。

  雲清是一個星期後回的家,他要告訴陳萬年和吳玉芬一聲,讓他們有時間去孫家提親。

  這次雲清是騎著自行車回來的,車把上還掛著一條五花肉,挎包里有糖果和槽子糕,還有一罐麥乳精。

  他手裡有原主這些年的津貼,獎金,還有退伍費,加起來有兩千來塊,不用過的緊巴巴的,況且這些東西又不用花錢買,空間裡有的是。

  就連結婚用的三轉一響、棉布、棉花這些,他都找了個合適的藉口,從空間裡拿出來了,結婚對他來說,還真花不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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