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你是來看我笑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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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時間,葉默練習吉他,基本將彈吉他的手感找回來了,他以前彈過的其他曲子,只要稍微練習一下,或者拿著譜子現場彈,都沒太大問題。

  所以,他打算去酒吧當臨時駐唱,一晚上三百到五百塊錢的樣子,運氣好還有打賞。

  之前他去酒吧消費的時候,就打賞過駐唱歌手,這屬於為自己購買服務,倒是也可以消費神豪獎勵的錢。

  小一點的酒吧駐唱,不需要太專業的唱功,只要唱的好聽就行,以葉默拿手的那些歌的水準,加上吉他彈唱,完全可以唬住那些來酒吧消費的顧客。

  駐唱一晚上需要唱十幾首歌,葉默可以熟練彈吉他五六首歌,另外還可以熟練唱十幾首,一晚上都能應付下來。

  想到這裡,葉默趕緊拿起吉他,用手機搜出他之前彈過的那幾首歌的吉他譜出來,對著譜子練習起來。

  國慶期間的男生宿舍比較安靜,他的吉他聲音雖然不大,但是也很快吸引了不少隔壁的男生過來瞧熱鬧。

  葉默的吉他水平屬於入門級別的,不說多厲害,至少可以達到讓人欣賞的水平,不是專業的音樂人士聽不出毛病來。

  等葉默彈了一陣子,打算休息一下時,趙家浩湊了過來,笑嘻嘻道:「我來試一試。」

  葉默便將吉他遞給了他,耐心教他抱吉他的姿勢,按吉他弦的手勢以及撥動吉他弦的方法。

  可惜,趙家浩努力彈了一下,卻彈得毫無章法,跟彈棉花似的,還覺得按吉他弦的手指被細細的吉他弦勒的疼痛無比。

  他疑惑看著葉默:「按這個琴弦手指不疼嗎?」

  葉默笑道:「怎麼不疼啊,疼習慣就好了。」

  趙家浩又彈了一會兒,但很快就放棄了,很無奈地將吉他還給葉默,氣呼呼道:「一點都不好玩,算了,不學了,沒意思。」

  葉默將吉他放在大腿上,笑道:「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你看別人在台上那麼風光,很羨慕,卻不知道他們在上台前,到底受了多少苦啊。」

  王子宇笑道:「趙家浩,你想學吉他泡妹子,又不想付出,怎麼可能吶。」

  「別跟我說這些!我不愛聽。」趙家浩拒絕聽大道理,拿出手機準備玩一局《植物大戰殭屍》。

  ......

  此時,計算機學院男生宿舍樓前樹林的長椅上,林詩涵聽著熟悉的吉他聲,眼睛微微有些濕潤。

  她知道彈吉他的是葉默,因為幾年前,葉默一直有練習吉他,還請了專業人士來別墅教自己。

  葉默練習的最多的就是那幾首歌。

  她一聽就知道。

  之前她不明白,只覺得葉默都已經那麼有錢了,居然還花那麼多時間學吉他,這個年紀,學吉他也沒什麼前途了。

  若說葉默學吉他是為了泡妞,林詩涵也覺得沒意義,葉默根本不需要用這種方式,有那麼多錢又長得很帥,女孩子都主動倒貼,哪裡需要自己哄。

  現在葉默落魄了,聽到葉默彈出來的吉他聲,林詩涵居然有點莫名的感動,不僅僅是因為葉默彈奏的是傷感的曲子。

  或許是因為她覺得現在的葉默,窮困潦倒,彈奏這些歌曲,就是葉默內心的真實情感表達。

  此時的葉默,卻沒想那麼多,只是想練好吉他,過兩天去酒吧碰碰運氣。

  .....

  次日,葉默一早便背著吉他出了門。

  在學校宿舍練吉他終究是不合適,國慶假期,晚上不少學長熬夜玩電腦,所以白天不少學生還在睡覺,還有一些學生在學校宿舍看書,彈吉他會打擾其他學生正常生活。

  他準備找個沒人的地方練習練習,可是在學校逛了逛,總覺得都不合適,一旦彈了吉他,肯定會引來不少學生觀看。

  他想了想,與其找個地方練習,不如去個沒人認識自己的地方,擺個攤假裝賣唱呢,能收多少錢是多少錢,總比沒有好。

  ...

  「他這是要去哪裡?」遠遠跟著他的林詩涵,有些好奇自語。

  葉默對學校附近算熟悉,所以知道哪裡人流量大,沿著街道往前走,走了兩條街,終於找到一處人流量還算不錯,離學校也有點距離的天橋下,才停下來。

  他將吉他盒子拉開,取出吉他,將吉他放在面前,往裡面扔了幾張零錢,然後醞釀了一下情緒,站在那裡開始彈唱起來。


  一連彈唱了好幾首歌,終於習慣了賣唱的感覺,最後那一點點羞恥心都丟掉了,不會在意路人的駐足觀看。

  他的吉他盒子裡,也稀稀拉拉被扔進去一些零錢,不多,估計也就十幾塊錢,但總比沒有的好。

  賣唱,似乎也不怎麼賺錢。

  還是去酒吧駐唱好一點,起碼可以固定每天收入三到五百塊錢。干幾天的收入,就可以讓他在學校撐過去幾個月了。

  現在賣唱,不過是練歌而已。

  為了練歌,他也不管賣唱的效果好不好,直接拿出手機對著吉他譜子邊看邊彈,彈錯了就停下來,認真看看譜子再接著彈,全然不顧路人的不屑。

  「都沒學會就出來賣唱,活該賺不到錢!」

  「切,還要看著手機才知道彈,好意思出來賣唱!」

  「長得倒是挺俊的,不過彈吉他的水平不行。」

  「走了走了!」

  ....

  每次積累了幾個路人觀眾,都會很快因他的不專業而離開,唱了好一陣子,收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葉默倒是唱嗨了,很快又彈唱起了一首歡快的歌曲: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里、你的身影

  揮散不去、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這是一首老歌,庾澄慶的《情非得已》,很有韻味,很容易感染觀眾,比最近流行的歌曲有意思多了。

  此時,林詩涵站在不遠處,靜靜看著他賣唱,見觀眾嘲諷他,挖苦他,一股心酸頓時湧上心頭。

  在看到葉默在觀眾離開後,笑著唱起了《情非得已》,裝作一副很不在意的樣子,林詩涵眼眶中泛起了淚點,她再也忍不住了,慢慢走向了葉默。

  「哦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麼能夠給你、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只怕我自己會愛上你、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只讓自己苦了自己、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葉默正唱的歡,突然發現穿著一條潔白的長裙、一雙乾淨的小白鞋的林詩涵就俏生生站在他面前,漂亮的眼眶泛紅,卻微笑著靜靜看著他。

  他頓時頭皮發麻,臉上的笑意也變得僵硬,嘴裡的歌聲下意識停了下來,彈吉他的手指卻機械地繼續彈著,手裡的吉他依然發出悅耳的旋律。

  他不知道林詩涵在跟蹤他,只覺得自己運氣太差了,居然會在這裡遇到林詩涵。

  「你彈的很好聽。」林詩涵笑著說道。

  「謝謝!」葉默不知道她想幹嘛,只能先這樣應付一下。

  林詩涵想到什麼很快從她的白色小挎包里拿出一個精緻的小錢包,從裡面取出一疊百元鈔票全部扔進吉他盒子裡。

  那個白色小挎包,是葉默之前送她的一個價值八萬的LV包,還是葉默送她所有包中最便宜的一個。

  看著林詩涵將一把錢打賞給自己,葉默此時有種想離開找個地洞鑽進去的念頭。

  男人最落魄的時候,最不想讓看到的,就是自己喜歡的女人。

  葉默很喜歡林詩涵,曾經用錢逼迫她和自己在一起,那時候他在林詩涵面前是絕對的掌控,林詩涵只能在他面前卑微討好、侍奉。

  而現在,林詩涵卻拿著一疊錢打賞自己。

  林詩涵這麼做,比罵他打他還讓他難受。

  兩人尷尬對視片刻,林詩涵又開始從包里掏出一張銀行卡,笑著對葉默道:「陳,葉默,你是不是很缺錢啊,我這卡里還有五萬,你先拿著,密碼是我的生日.......」

  「我不需要。」

  葉默卻一把擋開了她拿銀行卡的手臂,蹲下來開始收拾吉他。

  林詩涵踉蹌著站穩,臉上的笑容瞬間僵住,眼底的光芒黯淡了幾分。

  她咬了咬下唇,把湧上心頭的委屈硬生生咽了回去,又擠出一抹笑,輕聲道:「葉默,這些錢本來就是你的啊。你現在缺錢,我把它還給你,不過是物歸原主而已。」

  「物歸原主?」


  葉默像是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他抓起琴盒裡那沓鈔票,狠狠擲在地上。紅色的鈔票散落一地,像一地破碎的尊嚴。

  他迅速把吉他裝進盒子,背在肩上,攥緊的拳頭青筋暴起,聲音冷得像冰:「我不需要你的可憐。你是不是很想看我的笑話?看著我落到今天這般田地,你心裡是不是特別解氣?」

  說罷,從林詩涵身邊擦身而過,快步往前走去。

  「陳默!」

  林詩涵衝著他的背影嘶聲大喊,聲音裡帶著哭腔。可他的腳步沒有絲毫停頓,背影很快就消失在天橋的拐角。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看著空蕩蕩的天橋盡頭,終於忍不住蹲下身,一張一張地撿起地上的鈔票。淚水像斷了線的珠子,砸在紅色的鈔票上,暈開一小片濕痕。

  她目送葉默消失在天橋的盡頭,卻沒有勇氣追上去。

  「葉默,我沒有......我真的沒有看你笑話的意思......」

  「其實,我喜歡你啊......」

  「以前我對你那麼冷淡,不是因為討厭你,是因為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你......」

  「現在你沒錢了,我們終於變成同一個世界的人了,我覺得......我終於可以配得上你了......」

  林詩涵站在原地看著空空的天橋,眼角流下兩行淚,臉上帶著笑意自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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