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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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十幾米外的監控攝像頭一對眼,一股無力的挫敗感從『刀疤』克里斯脊背爬上來。

  他本想來踩點、找機會、甚至直接幹掉那個亞裔小子。可現在他還沒動手,就已經暴露得一乾二淨。

  四十街區再亂,警察也不是吃素的,甚至格外強橫——一旦有清晰監控證據,警方抓人時從來不手軟。

  當場清空彈匣、直接上重型裝備的新聞可太多了。克里斯不想變成下一個被條子當街按倒、腦袋套塑膠袋的倒霉鬼。

  「見鬼,得找幾個小混混把這些攝像頭毀掉。」他深吸一口氣,胸腔里那團火燒得更旺,卻無處發泄。

  雖然攝像頭被加固,丟石頭之類的手段不容易將其破壞,但丟爛泥還是容易將鏡頭遮住,並非完全沒辦法對付。

  他本該掉頭就走,可腳像被釘在地上。報仇的念頭像毒癮一樣啃噬著他,讓他挪不動窩。

  克里斯索性下車,溜進街角的便利店買了些吃喝,回來繼續蹲在車裡,像一頭受傷卻不肯離去的獨狼。

  哪怕不能動手,他也想跟林銳『碰個面』,哪怕嚇唬嚇唬對方也是好的,讓目標心驚膽戰。

  這是幫派最老套的戰術,就是不斷的騷擾,噁心人,逼的目標精神崩潰——但克里斯很快就後悔自己的決定。

  這破健身房附近的人流量大得離譜。

  不到半小時,已經有五六撥人在附近活動——而且個個衣著光鮮,運動鞋嶄新,相機舉得老高。

  這明顯不是本地人,是遊客。

  克里斯皺眉盯著他們,心裡越來越不對勁。

  然後,一輛灰撲撲的中巴從街頭緩緩駛來。

  透過車窗,能看到有個胳膊上滿是紋身、臉上遍是橫肉的壯漢站在車內,正用大嗓門給車裡的人講解。

  那傢伙一眼就看到停在街口的『豐田』,以及坐在車內的克里斯本人。

  「嘿!『刀疤』!」紋身壯漢打開中巴的車窗,咧嘴大笑,露出缺了一顆的門牙,「老兄,你在這幹嘛呢?」

  不等克里斯反應,紋身壯漢抄起一個手持喇叭,對著車廂里十幾張興奮的臉大喊:「各位女士先生!

  你們今天運氣爆棚!

  我要隆重向你們介紹一位四十街區的活傳奇——綽號『刀疤』的克里斯先生!」

  車廂里瞬間炸開鍋。

  十幾台相機同時舉起,對準『豐田』車窗就是一通狂閃——克里斯的眼睛當場被亮瞎了。

  「這位仁兄在我們街區可是響噹噹的人物。他從十幾歲就是監獄常客,搶劫、敲詐、販毒、強姦、重傷他人,案底厚得能當磚頭!

  哦,對了,你們還記得前幾天那個離奇慘死的喬治嗎?沒錯,就是眼前這位的親侄子。

  現在克里斯出現在『破碎』健身房附近,以我二十年混街頭的經驗,我敢打包票——他絕對不是來健身的。

  他在踩點,準備復仇!」

  紋身壯漢頓了頓,朝克里斯擠眉弄眼:「來,跟我這些尊貴的客戶打個招呼,說聲『嗨』嘛!」

  「嗨——!」車廂里居然有幾個遊客跟著起鬨,笑得前仰後合,像在看真人秀。

  『刀疤』克里斯感覺一股熱血直衝腦門,太陽穴突突直跳。屈辱、憤怒、荒謬感像潮水一樣淹沒了他。

  他這輩子打過架、挨過刀、蹲過局子。他好歹也是一號人物,從沒像現在這樣,被當猴一樣展覽給一群外來的看客。

  他猛地推開車門,靴子重重踩在地上,右手已經伸進夾克下摸到槍柄。

  「fuck you,雷納德!你這狗娘養的在搞什麼?!」他拖著瘸腿,咆哮著走過去,格洛克已經半抽出來,黑洞洞的槍口在陽光下閃著寒光。

  剛剛還歡聲大笑的車廂里尖叫四起。

  有人撲倒在座位下,有人抱頭,有人瘋狂拍照。雷納德臉色一變,對司機吼:「快!開車!那瘋子要開槍了!」

  司機一腳油門,中巴輪胎尖叫著冒煙,瞬間竄出十幾米,搖搖晃晃逃離此地。

  克里斯站在原地,胸口劇烈起伏,手裡的槍抖得厲害。他沒開槍——不是不敢,是突然意識到:

  就算崩了雷納德,也無法挽回自己的顏面,只會讓監控拍下他當街行兇,讓條子順藤摸瓜把他抓回去。


  橫行街頭多年的老混混低頭看著自己發抖的手,第一次感覺到深入骨髓的無力。

  在遠離的中巴車內,車內眾人驚魂未定。

  紋身壯漢抹了抹額頭的汗,大樂道:「先生們,女士們,體驗到了我們四十街區的危險和刺激了嗎?

  我們這的民風就是如此彪悍,一言不合就拔槍開火。所以,這趟三百美元的半日游絕對物超所值,保證讓你們一輩子牢記在心。

  如果想更深入的體驗和了解布朗克斯的幫派文化,我建議你們購買一千美元的『三日深度游』,一定讓你們對紐約的黑暗面有更深刻的認識。」

  車內遊客大呼過癮的同時,議論紛紛。

  有個日本遊客舉起手,用蹩腳的英語,恭敬的問道:「請問,我們什麼時候能去見布朗克斯最恐怖的黑幫之王?」

  紋身壯漢臉色一沉,搖頭道:「抱歉,我是負責帶你們在布朗克斯晃一圈的導遊,可不是帶你們去送死的導遊。

  你們想去見黑幫之王?

  別做夢了!那可是大人物,不是隨隨便便能見著的,人家做得是違法的大生意,不會搭理你們這些遊客。」

  車內遊客紛紛發出嘆息。

  紋身壯漢繼續道:「好啦,別覺著可惜。來,我帶你們去看看四十街區的毒品交易是如何進行的。

  注意街邊的電線桿,看到那些掛著一雙鞋的位置了嗎?你們猜,這是什麼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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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破碎』健身房內熱鬧非凡,好些附近的學校的學生湊熱鬧一般,紛紛跑過來玩。

  一樓上千平米的營業區,人滿為患。

  二樓則正在改造,打算弄成類似風格的酒吧。

  在改造現場,林銳衝著指揮工人的安德森夫人質問道:「你在搞什麼鬼?我什麼時候變成黑幫之王了?」

  一身職業裝的安德森夫人倒是淡定,「里昂,先別激動,你不覺著這是個非常棒的主意嗎?

  我跟埃森.博格牧師也商量過了,要打破行業壁壘,糾正社會偏見,發揮潛在優勢,激活幫派文化,藉助當前輿論熱度,構建營銷閉環。」

  林銳臉色發黑,「說人話。」

  安德森夫人簡單說了句:「忘記告訴你,我是經營旅遊公司的,希望能藉助你當前的名氣,狠狠賺一筆。」

  「不,不行,你不能把我當傻子耍,我才不是什麼黑幫之王,我從未乾過任何違法生意。你不能這樣污衊我。」

  「分你一半利潤。」

  「你不但在污衊我,還試圖侮辱我。」

  「里昂,紐約的旅遊早已飽和,但幫派文化是個從未被開發的市場,肯定會大受歡迎。

  從試營業的情況看,一個月至少能掙四五萬美元。只要你配合,我跟你現金交易,還幫你逃稅。

  另外給布朗克斯區的混混們提供就業崗位,應該能大幅改善當地治安,也是一種慈善。」

  「不,不行,說什麼也不行。」林銳死活不鬆口。

  安德森夫人對此大為不解,「里昂,喬治不是你殺的,都市怪談也非常虛無,警察也從來沒懷疑過你。

  我只是想炒作,賺錢而已,又不是給你按罪名?為什麼你現在給我的感覺是很心虛?」

  「我......」林銳確實有點心虛,支吾道:「我比較在乎自己的名聲和形象。」

  「我看你是嫌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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