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粗統賦稅
第105章 粗統賦稅
討論稅人與稅地兩種賦稅制度,需先清楚財富從何而來。
財富來自於土地與勞動,賦稅則是從中攫取的財富。故稅人與稅地兩種賦稅制度,無非都是在收取土地所產生的收益。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稅人是將人視作占有土地的個體,通過收取人頭稅的方式,間接從勞動或土地中榨取賦稅。稅地則是回歸財富來源根本,直接從土地生產環節中攫取賦稅。
兩漢莊園經濟的繁榮,在於土地兼併,以低廉的成本兼併土地,從而利用朝廷的人頭稅捆綁莊園中的門客、部曲。
兩漢流民潮屢屢發生,在於負擔人頭稅的廣大百姓,缺少屬於自己的土地,在豪強田租與人頭稅的壓迫下,最終成為失籍流民,以規避高額的人頭稅。
唐朝沿用自魏晉南朝以來的租庸調製,而為了避免土地兼併,在土地制度上施行均田制,希望負擔賦稅的廣大百姓能夠擁有土地,不會因為負擔賦稅而破產。
但由於土地兼併的盛行、均田制推行的複雜以及安史之亂導致國家衰弱,租庸調製漸漸退出歷史舞台,改為楊炎的兩稅法。
兩稅法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故自中唐開始,至清朝末年,歷代封建王朝賦稅制度逐漸以稅地為目標,其中韃子所謂的地丁攤糧,與兩稅法核心思想相差無幾。
但以稅地為目標的兩稅法亦非善法,由於賦稅額度固定,不限人口流動,則多有百姓逃亡富鄉,則窮鄉愈窮,富鄉愈富。
因此,稅人與稅地嚴格來說,無非是賦稅徵收的方式不同,若想避免土地兼併與貧民負擔高額賦稅,關鍵在於朝廷是否能有為民置產」之心。
故劉備、張昭否決稅地徵收賦稅,除了出自擔憂得罪徐州大族之念,還有是因為徐州現如今的狀況不具備清查田畝的能力。
而劉桓的目的在於希望限制豪強兼併,為廣大生民置產。今見稅地之法不成,劉桓唯有退而求其次,選擇採用變通之法。
「若二君憂稅田令大族不滿,桓請州郡下令授田,依每戶人丁男女授田,遷狹鄉之民至寬鄉定居,盡力減輕民眾繳賦之負擔。」
劉桓沉吟半晌,說道:「但豪強、大族隱匿人口,若置之不理,何以平天下?且豪強大族身家富貴於民眾,當依資產、田畝多寡,制九等戶制,以向大族徵收賦稅。」
張昭捋須思量,疑惑問道:「清查戶籍,昭可以理解。但依富貴而制九等戶制,是為何意?」
「大族、豪強人人自詡家世高貴,而今卻與貧民繳口稅相同,豈不有自賤之意?」劉桓笑了笑,說道:「故為區別貧富,可由官府依戶制九等,依民戶貧富不同,令其繳納不同糧絹以分等級。」
張昭眉頭微皺,說道:「聖人有言,天下無生而貴者。今戶分九等,分貴賤之事,恐有違聖人之言。」
見張昭誤解自己意思,劉桓說道:「兩漢以來,二千石貴人所繳之錢與走馬屠夫所納口錢無貴賤之別,然兩千石貴人一月所得多於走馬屠夫積歲所勞。故戶分九等,非人之貴賤,而是勞之貧富。」
「聖人言,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益有餘。敦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故人無貴賤,但勞有不同,貧富亦有別。」
說著,劉桓故意偷換概念,說道:「既然富貴有別,賤民與貴人所納口錢相同,豈不重賤民而輕貴人,何談天下無生而貴者。」
「五官之言有理!」
劉備連連點頭,說道:「備昔在平原治民,豪姓一年積蓄千石,小民一歲之勞未有積蓄,二者相差甚大,然所納口錢相同。今雖不能稅田,但不可不究問資產,以求損有餘,以補不足。」
「昭錯解五官之意,今若損有餘以補不足,制九等戶差收不同口錢,我以為可令諸郡推行。」張昭說道。
「從今歲起不收錢稅,統一徵收糧絹二物,有勞子布折錢計物,以便明歲推廣。」劉備提醒道。
張昭微微點頭,說道:「將錢折算糧絹徵收不難,百姓每歲耕作米糧,為向官府繳納賦稅,偶爾常向大姓兌賣粟糧,舊時大姓多以低價收購。如今賦稅統一用糧絹徵收,必能為百姓減輕負擔。」
停頓了下,張昭說道:「但舍錢而改徵糧絹,恐州內大姓不滿,憂五銖錢賤,使人遊說明公。」
劉備已有心理準備,擺手說道:「我心意已決,舍錢而征糧絹為根本之事,如有勸諫者視同阻撓政務。」
說著,劉備看向劉桓,說道:「此計既出自公正之手,此番改徵糧絹之事,公正當多多上心,與別駕共同推行。」
劉備行事之前雖會斟酌利,但他若確定一件事,他就不會動搖。故自被劉桓說服,劉備便堅定決心,明年務必改用實物徵收。
「諾!」
征討天下,權謀、武功為其次,真正支撐起一系列動作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充足的絹糧。故在後續的日子裡,劉桓每日必與徐州諸卿相會,嚴抓改徵賦稅之事。
其中徐州大族得知劉備舍五鐵錢,制九等戶制二事,常有人登門拜會,或有官吏上疏,勸劉備三思而行。但劉備主意已定,以天子落難鄄城,徐州賦稅不足用為由,拒絕了各家的請求。
甚至為了讓眾人不再多言,劉備更是當眾罷免勸諫從事陳浦,以此達到殺雞做猴的目的。果然自劉備罷免從事陳浦後,眾人明白劉備的決意,至此無人敢向劉備勸諫。
劉備既已抗住輿論壓力,張昭、劉桓、糜竺三人改徵賦稅之事進展順利。
「成丁算錢120,幼丁口錢20。若一戶之家設有五口,成丁三人,幼丁兩人,則需繳人稅400錢。田租三十稅一,一戶收糧二百石,則繳糧七石有餘。」
徐奕當著眾人的面計算,說道:「依太平時糧一石五六十錢,四百錢折約糧八石,計田租之糧約十五石糧。」
「一戶之家收糧二百石,官府取糧十五石,可以此推算!」糜竺估算道。
「非也!」
徐奕搖頭說道:「五口之家月食九石,年食一百一十石,平日用度、維修用具、自費服役、種糧折算皆需用糧,若繳糧十五石恐百姓無以為生。」
相比不經農事的糜竺,張昭熟絡農情,說道:「不如按丁口收糧,取一月之口糧為稅,男丁月食兩石以兩石糧為稅,婦孺與半丁以一石五斗為稅,十歲以下幼者不征糧稅。三丁之家可出糧五六石,此為一戶之租,舊時田租可以不計。」
「舊時出糧十五石,如今租糧六石已占半數,剩餘部分可用絹、麻繳稅。昔徐州繁榮時,絹一匹六百錢,多於一家之人稅,故不宜以一匹絹為賦。」
張昭遲疑半晌,說道:「戶有一女丁者則以絹三丈、麻三斤為計,有二女則絹六丈,麻六斤,此為戶賦。戶無女丁者,不妨令男丁多出糧租。」
「五口之家,男丁一人,女丁二人,半丁一人,幼丁不計,可得糧稅五石五斗,絹賦六丈。」
說著,張昭看向劉桓,問道:「不知郎君以為新稅可否?」
張昭新制的賦稅比曹操戶調製良心多了,充分考慮到貧苦百姓。需知曹操治下戶稅大體是田租畝粟四升,戶絹二匹或綿二斤。田租與漢代田租近似,但關鍵在於戶絹二匹。
依照漢代標準,一匹絹價值六百錢,相當於一戶一年的賦稅,今曹操讓百姓一年上繳兩年的賦稅,可以說剝削之重。
劉桓望著自己這些天統計的數據,說道:「有牛與無牛物產不同,有牛之家不妨多收些賦稅。」
「請郎君明言!」張昭請教道。
劉桓說道:「無耕牛戶糧五石五斗可行,然家中一頭耕牛不妨多出五斗,若兩頭耕牛則出一石,此為約束豪強、大族之家。」
「郎君之言不無道理!」
徐奕有基層經歷,贊同說道:「凡家有耕牛則代男丁數倍之功,今下勤墾田畝,區區五斗難為負擔。」
「且依郎君之見,耕牛一頭繳糧五斗,以此勉勵百姓勤勉耕作。」張昭說道。
糜竺問道:「若依眼下所統賦稅,我徐州戶三十萬不知出糧多少?」
「兵戶不出賦,今先去三萬戶。眼下二十七萬四千戶,依戶出糧五石計,則一百三十七萬石;戶絹六丈計,則絹有十六萬四千匹。」徐奕計算道。
劉桓冷不丁說道:「九等戶稅未議,若將九等戶稅推行,則絹糧只多不少!
」
「九等戶不好商討啊!」徐奕愁眉苦臉,說道。
糜竺說道:「剛剛商議之賦稅可視為下上戶,今下下與下中二戶以此相減賦稅便可,唯獨上等三戶值得商榷。若以戶糧五六石為基,縱使一等加一石,戶糧亦不超十石。」
停頓了下,糜竺說道:「不如上戶以口糧五石起算,一家十口則出糧不下三四十石!」
「先行依糜君之意商討,如有不妥再行糾正!」劉桓說道。
「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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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稅人與稅地兩種賦稅制度,需先清楚財富從何而來。
財富來自於土地與勞動,賦稅則是從中攫取的財富。故稅人與稅地兩種賦稅制度,無非都是在收取土地所產生的收益。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於稅人是將人視作占有土地的個體,通過收取人頭稅的方式,間接從勞動或土地中榨取賦稅。稅地則是回歸財富來源根本,直接從土地生產環節中攫取賦稅。
兩漢莊園經濟的繁榮,在於土地兼併,以低廉的成本兼併土地,從而利用朝廷的人頭稅捆綁莊園中的門客、部曲。
兩漢流民潮屢屢發生,在於負擔人頭稅的廣大百姓,缺少屬於自己的土地,在豪強田租與人頭稅的壓迫下,最終成為失籍流民,以規避高額的人頭稅。
唐朝沿用自魏晉南朝以來的租庸調製,而為了避免土地兼併,在土地制度上施行均田制,希望負擔賦稅的廣大百姓能夠擁有土地,不會因為負擔賦稅而破產。
但由於土地兼併的盛行、均田制推行的複雜以及安史之亂導致國家衰弱,租庸調製漸漸退出歷史舞台,改為楊炎的兩稅法。
兩稅法唯以資產為宗,不以丁身為本」,故自中唐開始,至清朝末年,歷代封建王朝賦稅制度逐漸以稅地為目標,其中韃子所謂的地丁攤糧,與兩稅法核心思想相差無幾。
但以稅地為目標的兩稅法亦非善法,由於賦稅額度固定,不限人口流動,則多有百姓逃亡富鄉,則窮鄉愈窮,富鄉愈富。
因此,稅人與稅地嚴格來說,無非是賦稅徵收的方式不同,若想避免土地兼併與貧民負擔高額賦稅,關鍵在於朝廷是否能有為民置產」之心。
故劉備、張昭否決稅地徵收賦稅,除了出自擔憂得罪徐州大族之念,還有是因為徐州現如今的狀況不具備清查田畝的能力。
而劉桓的目的在於希望限制豪強兼併,為廣大生民置產。今見稅地之法不成,劉桓唯有退而求其次,選擇採用變通之法。
「若二君憂稅田令大族不滿,桓請州郡下令授田,依每戶人丁男女授田,遷狹鄉之民至寬鄉定居,盡力減輕民眾繳賦之負擔。」
劉桓沉吟半晌,說道:「但豪強、大族隱匿人口,若置之不理,何以平天下?且豪強大族身家富貴於民眾,當依資產、田畝多寡,制九等戶制,以向大族徵收賦稅。」
張昭捋須思量,疑惑問道:「清查戶籍,昭可以理解。但依富貴而制九等戶制,是為何意?」
「大族、豪強人人自詡家世高貴,而今卻與貧民繳口稅相同,豈不有自賤之意?」劉桓笑了笑,說道:「故為區別貧富,可由官府依戶制九等,依民戶貧富不同,令其繳納不同糧絹以分等級。」
張昭眉頭微皺,說道:「聖人有言,天下無生而貴者。今戶分九等,分貴賤之事,恐有違聖人之言。」
見張昭誤解自己意思,劉桓說道:「兩漢以來,二千石貴人所繳之錢與走馬屠夫所納口錢無貴賤之別,然兩千石貴人一月所得多於走馬屠夫積歲所勞。故戶分九等,非人之貴賤,而是勞之貧富。」
「聖人言,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益有餘。敦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故人無貴賤,但勞有不同,貧富亦有別。」
說著,劉桓故意偷換概念,說道:「既然富貴有別,賤民與貴人所納口錢相同,豈不重賤民而輕貴人,何談天下無生而貴者。」
「五官之言有理!」
劉備連連點頭,說道:「備昔在平原治民,豪姓一年積蓄千石,小民一歲之勞未有積蓄,二者相差甚大,然所納口錢相同。今雖不能稅田,但不可不究問資產,以求損有餘,以補不足。」
「昭錯解五官之意,今若損有餘以補不足,制九等戶差收不同口錢,我以為可令諸郡推行。」張昭說道。
「從今歲起不收錢稅,統一徵收糧絹二物,有勞子布折錢計物,以便明歲推廣。」劉備提醒道。
張昭微微點頭,說道:「將錢折算糧絹徵收不難,百姓每歲耕作米糧,為向官府繳納賦稅,偶爾常向大姓兌賣粟糧,舊時大姓多以低價收購。如今賦稅統一用糧絹徵收,必能為百姓減輕負擔。」
停頓了下,張昭說道:「但舍錢而改徵糧絹,恐州內大姓不滿,憂五銖錢賤,使人遊說明公。」
劉備已有心理準備,擺手說道:「我心意已決,舍錢而征糧絹為根本之事,如有勸諫者視同阻撓政務。」
說著,劉備看向劉桓,說道:「此計既出自公正之手,此番改徵糧絹之事,公正當多多上心,與別駕共同推行。」
劉備行事之前雖會斟酌利,但他若確定一件事,他就不會動搖。故自被劉桓說服,劉備便堅定決心,明年務必改用實物徵收。
「諾!」
征討天下,權謀、武功為其次,真正支撐起一系列動作的關鍵在於是否有充足的絹糧。故在後續的日子裡,劉桓每日必與徐州諸卿相會,嚴抓改徵賦稅之事。
其中徐州大族得知劉備舍五鐵錢,制九等戶制二事,常有人登門拜會,或有官吏上疏,勸劉備三思而行。但劉備主意已定,以天子落難鄄城,徐州賦稅不足用為由,拒絕了各家的請求。
甚至為了讓眾人不再多言,劉備更是當眾罷免勸諫從事陳浦,以此達到殺雞做猴的目的。果然自劉備罷免從事陳浦後,眾人明白劉備的決意,至此無人敢向劉備勸諫。
劉備既已抗住輿論壓力,張昭、劉桓、糜竺三人改徵賦稅之事進展順利。
「成丁算錢120,幼丁口錢20。若一戶之家設有五口,成丁三人,幼丁兩人,則需繳人稅400錢。田租三十稅一,一戶收糧二百石,則繳糧七石有餘。」
徐奕當著眾人的面計算,說道:「依太平時糧一石五六十錢,四百錢折約糧八石,計田租之糧約十五石糧。」
「一戶之家收糧二百石,官府取糧十五石,可以此推算!」糜竺估算道。
「非也!」
徐奕搖頭說道:「五口之家月食九石,年食一百一十石,平日用度、維修用具、自費服役、種糧折算皆需用糧,若繳糧十五石恐百姓無以為生。」
相比不經農事的糜竺,張昭熟絡農情,說道:「不如按丁口收糧,取一月之口糧為稅,男丁月食兩石以兩石糧為稅,婦孺與半丁以一石五斗為稅,十歲以下幼者不征糧稅。三丁之家可出糧五六石,此為一戶之租,舊時田租可以不計。」
「舊時出糧十五石,如今租糧六石已占半數,剩餘部分可用絹、麻繳稅。昔徐州繁榮時,絹一匹六百錢,多於一家之人稅,故不宜以一匹絹為賦。」
張昭遲疑半晌,說道:「戶有一女丁者則以絹三丈、麻三斤為計,有二女則絹六丈,麻六斤,此為戶賦。戶無女丁者,不妨令男丁多出糧租。」
「五口之家,男丁一人,女丁二人,半丁一人,幼丁不計,可得糧稅五石五斗,絹賦六丈。」
說著,張昭看向劉桓,問道:「不知郎君以為新稅可否?」
張昭新制的賦稅比曹操戶調製良心多了,充分考慮到貧苦百姓。需知曹操治下戶稅大體是田租畝粟四升,戶絹二匹或綿二斤。田租與漢代田租近似,但關鍵在於戶絹二匹。
依照漢代標準,一匹絹價值六百錢,相當於一戶一年的賦稅,今曹操讓百姓一年上繳兩年的賦稅,可以說剝削之重。
劉桓望著自己這些天統計的數據,說道:「有牛與無牛物產不同,有牛之家不妨多收些賦稅。」
「請郎君明言!」張昭請教道。
劉桓說道:「無耕牛戶糧五石五斗可行,然家中一頭耕牛不妨多出五斗,若兩頭耕牛則出一石,此為約束豪強、大族之家。」
「郎君之言不無道理!」
徐奕有基層經歷,贊同說道:「凡家有耕牛則代男丁數倍之功,今下勤墾田畝,區區五斗難為負擔。」
「且依郎君之見,耕牛一頭繳糧五斗,以此勉勵百姓勤勉耕作。」張昭說道。
糜竺問道:「若依眼下所統賦稅,我徐州戶三十萬不知出糧多少?」
「兵戶不出賦,今先去三萬戶。眼下二十七萬四千戶,依戶出糧五石計,則一百三十七萬石;戶絹六丈計,則絹有十六萬四千匹。」徐奕計算道。
劉桓冷不丁說道:「九等戶稅未議,若將九等戶稅推行,則絹糧只多不少!
」
「九等戶不好商討啊!」徐奕愁眉苦臉,說道。
糜竺說道:「剛剛商議之賦稅可視為下上戶,今下下與下中二戶以此相減賦稅便可,唯獨上等三戶值得商榷。若以戶糧五六石為基,縱使一等加一石,戶糧亦不超十石。」
停頓了下,糜竺說道:「不如上戶以口糧五石起算,一家十口則出糧不下三四十石!」
「先行依糜君之意商討,如有不妥再行糾正!」劉桓說道。
「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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