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奏:吏部尚書周嘉謨相關史料之出入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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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嘉謨(1546-1629),字明卿。庠籍漢川,世居天門。明末大臣。天啟五年(1625年)復遭魏黨迫害,被削籍。崇禎元年(1628年),起為南京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卒贈少保。

  周嘉謨是政治身份明確的東林黨人。

  但在明實錄及有關史料記載中,移宮案一事中,明顯存在不同的記錄內容。

  臣俱本原文以下:

  《明史·卷二百四十一·列傳第一百二十九·周嘉謨》質明,九月乙亥朔,光宗遺詔皇長子嗣位。而李選侍專制宮中,勢頗張,廷臣慮不測。既入臨,請見皇長子,呼萬歲,奉至文華殿受朝,送居慈慶宮。嘉謨奏言:「殿下之身,社稷是托,出入不宜輕脫。大小殮朝暮臨,須臣等至乃發。」皇長子頷之。諸大臣定議,皇長子以九月六日即位。選侍居乾清自如,且欲挾皇長子同居。嘉謨亟草疏率廷臣請移宮,光斗、漣繼之。五日,選侍始移噦鸞宮。時大故頻仍,國勢杌隉。首輔從哲首鼠兩端,一燝、爌又新秉政。嘉謨正色立朝,力持大議,中外倚以為重。

  這是明史列傳,周嘉謨本人的列傳內容,從中可以看出,移宮案當時,周嘉謨是和其餘臣子一起要求西宮李選侍移宮的。

  現在,我們再來看明史另一篇記載。

  《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列傳第一百三十二·楊漣》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趨入,諸大臣周嘉謨、張問達、李汝華等慮皇長子無嫡母、生母,勢孤孑甚,欲共托之李選侍。漣曰:「天子寧可托婦人?且選侍昨於先帝召對群臣時,強上入,復推之出,是豈可托幼主者?請亟見儲皇,即呼萬歲,擁出乾清,暫居慈慶。」語未畢,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至。漣趣諸大臣共趨乾清宮。

  這是同出明史列傳中,楊漣列傳本篇內容,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移宮案當日,在此記錄的是周嘉謨等人擔憂皇長子沒有嫡母、生母,主張要皇長子託付給西宮李選侍。

  於是我們就發現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在同一部明史中,周嘉謨列傳和楊漣列傳中,有關於移宮案當日現場,周嘉謨本人的態度是不一樣的,甚至可以說是截然不同。

  周嘉謨列傳是支持移宮,而在楊漣列傳中則是周嘉謨覺得可以將皇長子託付給西宮李選侍。

  而在明朝官修史書《明實錄》中則無更具體的記錄。

  但在顧炎武個人修編的《熹廟諒陰記事》中,則是原文記錄為:先一日,吏部尚書周嘉謨等公啟請梓宮於仁智殿,選侍移居後殿。

  因此。

  我們可以自行推斷,在官修《明史》中,之所以出現楊漣列傳中,有關於周嘉謨的記錄,應當是為了凸顯楊漣本人。而實際上,應當是周嘉謨如本人在《明史》列傳以及顧炎武修編《熹廟諒陰記事》中記載,是支持移宮的。

  因此,我們採信除楊漣列傳之外的記錄,移宮當日,周嘉謨是支持西宮李選侍移出乾清宮這一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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