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謝霆峰的日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謝霆峰一個人坐在酒店房間的窗邊,手裡夾著根煙,沒點。

  窗外的約翰內斯堡已經睡了。遠處有幾盞燈,零零星星的,像散落的菸頭。白天那場鬧劇結束快六個小時了,但他腦子裡還在轉。

  市長送鑰匙那會兒,他站在旁邊看著。那個穿西裝的老頭握著楊寧的手,笑得臉上全是褶子,一口一個「中國朋友」「中南友誼」。閃光燈噼里啪啦響,跟拍電影似的。

  謝霆峰當時沒覺得什麼。香港待了二十三年,這種場面見得多了。官員講話,記者拍照,你好我好大家好——都是場面活。

  但後來那幫華人商會的人來了。

  那個陳大姐,拉著楊寧的手,眼眶紅紅的,說「我們這些老華僑,在國外這麼多年,第一次見國內來的劇組被人這麼欺負」。

  她說這話的時候,聲音在抖。

  謝霆峰站在後面,看著她的背影。五十多歲的女人,頭髮白了一半,穿著件洗得發白的碎花襯衫。

  二十年在國外開餐館,攢下了一份家業,但說這話的時候,像個受了委屈的孩子。

  「以後有什麼事,隨時找我們。在這邊,我們這些老傢伙,多少還有點面子。」

  謝霆峰那時候突然覺得心裡有什麼東西動了一下。

  不是感動。是……他說不上來。

  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剛出道那會兒,跟著劇組去國外拍戲。也遇到過麻煩,也被人為難過。那時候怎麼辦?忍著。打電話給公司,公司說我們在那邊沒人,你自己想辦法。找當地警方,警方說這不歸我們管。最後只能花錢消災,被人當肥羊宰了一刀。

  那次之後,他學會了一個道理——在外面,你就是一個人。沒人會幫你,除非你給錢。

  但現在,他看著眼前這一切。大使館的人來了,警察來了,市長來了,連商會的人都來了。

  就因為他們是中國的劇組,就因為他們在南非拍戲的時候被人欺負了。

  他突然想起白天楊寧接電話時說的那句話——「謝謝韓董。」

  韓董是誰?韓山平,中影的老總。一個電話能從BJ打到南非,能讓大使館的人第二天一早就站在酒店門口。

  這背後是什麼?

  他不敢往下想。但那個念頭,像春天的草,壓都壓不住。

  ---

  他掏出手機,打開備忘錄。

  寫點什麼吧。

  手指在屏幕上點了幾下,開始打字。

  2003年8月3日約翰內斯堡晴

  今天劇組出了點事。當地一幫混混來搗亂,被我們頂回去了。

  以前在香港拍戲的時候也遇到過這種事。那會兒我十六歲,拍《特警新人類》,有幫人來片場收保護費。

  成家班的師兄們出面,跟他們談,最後給了兩萬塊,那幫人才走。

  那時候我覺得,這就是規矩。外面就這樣,你有錢就安全,沒錢就挨打。沒人會幫你,因為你不是他們的人。

  但今天不一樣。

  楊導打了個電話。第二天一早,大使館的人就來了。

  開著外交牌照的車,帶著南非當地的警察。他們站在片場外面,那些混混遠遠看了一眼,轉頭就跑了。

  然後市長也來了。穿著西裝,帶著記者,親手送給楊導一把金色的鑰匙——桑頓市榮譽市民。

  後來還有一幫華人商會的叔叔阿姨,送來了水果飲料,拉著楊導的手說「以後有事找我們」。

  我站在旁邊看著,突然不知道該說什麼。

  在香港二十三年,我從沒經歷過這種事。不是因為香港不好,是因為……不一樣。

  有個詞叫「靠山」。以前我不懂。我覺得人活著就靠自己,靠誰都靠不住。但現在我好像懂了。靠山不是一個人,是一座山。那座山在那兒,你站在山腳下,就不會怕。

  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這種感覺。就是……踏實。像小時候摔倒了,一抬頭看見爸爸站在旁邊那種踏實。

  楊導說,咱們在外面拍戲,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我以前不信。現在我信了。

  寫到這裡,他停下來。

  看著窗外,夜色深沉。


  他想起自己那個本子,那個一直放在行李箱裡的本子。封面是黑色的,邊角都磨毛了,裡面記著這些年拍戲遇到的事。

  好的,壞的,心酸的,委屈的。

  以前從沒想過給別人看。

  但現在,他忽然想把今天這篇,給更多人看。

  他繼續打字:

  我有個習慣,每次拍戲都寫日記。這個本子跟了我五年,從香港到內地,從內地到南非。記的都是拍戲的事,從不給別人看。

  但今天這篇,我想發表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在外面拍戲,有人撐腰是什麼感覺。

  不是炫耀,是想讓那些跟我們一樣在外面打拼的人知道——

  你身後有座山。

  它一直在那兒。

  寫完最後一個字,他放下手機。

  拿起那根一直沒點的煙,點上。

  煙霧升起時,他忽然笑了。

  很多年沒這麼笑過。

  ---

  第二天早上,楊寧在餐廳碰見他。

  「昨晚沒睡好?」楊寧看他眼睛下面有點青。

  謝霆峰搖搖頭,遞過來手機。

  「楊導,你看看這個。」

  楊寧接過,看著屏幕上那篇備忘錄。

  看得很慢。

  看完後,他抬起頭,看著謝霆峰。

  「想發表?」

  「嗯。」

  楊寧想了想。

  「發哪?」

  「還沒想好。」謝霆峰說,「《明報》或者《文匯報》,都行。」

  楊寧點點頭,把手機還給他。

  「想好了就發。」

  謝霆峰看著他:「你不反對?」

  「為什麼反對?」楊寧喝了口咖啡,「你說的是實話。」

  謝霆峰沉默了幾秒。

  「楊導,」他忽然說,「我以前覺得,拍戲就是拍戲,跟別的事沒關係。現在覺得,好像也不是。」

  楊寧笑了。

  「慢慢就知道了。」

  謝霆峰點點頭,沒再說話。

  ---

  後來那篇文章發了。香港《明報》,整版,標題叫《南非日記:那一夜,我看見了山》。

  楊寧是回國後才看到的。飛機上,空姐遞過來一份報紙,他隨手一翻,就看見了那個標題。

  文章寫得簡單,沒有華麗的詞藻,沒有煽情的句子。就是謝霆峰的語氣,淡淡的,像是在跟朋友聊天。

  但看完後,楊寧把那份報紙折好,放進了包里。

  後來聽說,那篇文章在香港引起了不少討論。有人贊同,有人反對,有人說是「政治宣傳」,有人說是「真情流露」。

  謝霆峰沒回應。

  他只是在一次採訪里說了一句話:

  「我只是把我看到的寫下來。信不信,是你們的事。」

  楊寧知道那句話。

  因為他後來也學會了。

  有些事,不用解釋。

  懂的人自然懂。

  不懂的人,說再多也沒用。

  就像南非那天,站在片場中央,看著市長笑著遞過來那把金色的鑰匙。

  那一刻,他心裡也動了一下。

  只是他沒說。

  但謝霆峰說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