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真正的魔土(求各位衣食父母們的追讀啦!感謝各位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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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箱裡飄出的火雞香氣,可卻邁克卻覺得絲毫沒有任何味蕾。

  凱薩琳抱著邁克,將他的頭埋在自己懷裡,像是在安撫一頭受傷的野獸。

  邁克高大的身軀在微微顫抖,他沒有哭,也沒有說話。

  李昂看著他頭頂那行不斷閃爍的文字。

  【斬殺線:低(道心受損,清蓮將枯)】

  那朵原本就搖搖欲墜的「清蓮」,在親弟弟最惡毒的言語攻擊下,終於開始凋零了。

  李昂走到邁克身邊。

  他看著李昂,這個剛剛認識不久,卻莫名讓他感到親近的華夏朋友。

  他想扯出一個笑容,證明自己沒事,證明自己還能扛得住。

  但失敗了。

  最終只能擠出一個比哭還難看的表情。

  「他是我弟弟。」

  邁克的聲音沙啞得像是被砂紙磨過,他重複著這句話。

  李昂沒有再說話。

  他只是伸出手,拍了拍邁克的肩膀。

  邁克能感覺到,李昂的情緒。

  「我去走走。」

  良久,邁克站起身,聲音里充滿了無法驅散的疲憊。

  「我陪你。」凱薩琳立刻說道。

  「不。」邁克搖了搖頭,「我想一個人待會。」

  他說完,便抓起外套,打開門走了出去,將那滿屋的火雞香氣和尷尬,都關在了身後。

  凱薩琳擔憂地看著門口,手足無措。

  「讓他自己靜一靜吧。」李昂開口道。

  他走到門口,也穿上了自己的外套。

  「你看好他,拜託了。」凱薩琳對著李昂的背影,低聲請求道。

  李昂沒有回頭,只是輕輕「嗯」了一聲,便拉開門,跟了出去。

  ......

  邁克並不知道,李昂跟在他身後。

  他也不知道,就在他摔門而出後不到半小時,他的弟弟賈馬爾,正走進九街區一家煙霧繚繞的地下酒吧。

  酒吧的角落裡,一個穿著浮誇花襯衫,脖子上戴著拇指粗金鍊子的黑人胖子,正摟著兩個濃妝艷抹的女人喝酒。

  他叫馬庫斯,是這附近一個叫「街頭豺狼」的小幫派的頭目。

  賈馬爾像條哈巴狗一樣湊了過去。

  「嘿,馬庫斯老大。」

  馬庫斯眼皮都沒抬一下,只是從鼻子裡哼了一聲。

  賈馬爾諂媚地笑著,「我從那個該死的鬼地方出來了。」

  「他現在就在十三街區,租了個破公寓。」賈馬爾的眼神里閃過一絲怨毒。

  「他毀了我的生活,馬庫斯老大。」賈馬爾的聲音變得激動起來,「要不是他,我現在還能幫你賺大錢!都是他!他把我送進戒毒所,讓我受了一年的罪!」

  馬庫斯臉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他想起來了。

  賈馬爾曾經是他手下一個很好用的「苦力」,能打能拼,關鍵是聽話。

  就因為他那個想往上爬的哥哥,自己少了一個賺錢的工具。

  「他害我少賺了很多錢,賈馬爾。」馬庫斯的聲音冷了下來。

  「是的!老大!」賈馬爾立刻附和道,「他以為自己是誰?一個叛徒!他背叛了街區,背叛了我們!」

  「他以為讀了點書,就能洗掉自己身上的顏色嗎?」

  「一個叛徒,是該付出點代價。」

  「你哥哥,他讓你受的苦,我會讓他加倍還回來。」

  ......

  這一切,邁克和李昂都毫不知情。

  邁克在自己熟悉的街區里漫無目的地遊蕩著。

  他走過自己從小打球的籃球場,籃筐上的鐵網早已鏽跡斑斑。

  他走過曾經打工的那家快餐店,油膩的招牌在夜色中散發著昏暗的光。

  這些他拼了命想要逃離的地方,此刻卻成了他唯一能徘徊的去處。


  他的腦子裡,一遍又一遍地迴響著賈馬爾那些刻薄的話語。

  「跟個狗窩一樣!」

  「圖他一身腱子肉?」

  「叛徒!」

  李昂跟在後面,隔著幾十米的距離。

  他能清晰地看到,邁克頭頂的斬殺線,正在以一種肉眼可見的速度變得黯淡,那不祥的閃爍頻率越來越快。

  【斬殺線:低(道心破碎,萬念俱灰,死兆星已現)】

  李昂皺起了眉頭。

  情況比他想像的還要糟糕。

  邁克身上的那股精氣神,正在被他自己一點點地消磨掉。

  當一個人自己都不想活了的時候,神仙也救不了。

  邁克拐進了一條更窄的巷子。

  這裡是九街區和十三街區的交界處,也是著名的三不管地帶。

  牆壁上畫滿了各種幫派的塗鴉,互相覆蓋,斑駁陸離,宣示著這片區域混亂的歸屬權。

  就在這時,巷子的另一頭,出現了幾個人影。

  他們堵住了去路。

  為首的,正是那個叫馬庫斯的黑人胖子。

  他身後跟著四個同樣凶神惡煞的男人,手裡都拎著棒球棍或者鐵管。

  邁克停下了腳步,他抬起頭,看著眼前這幾個不速之客。

  他甚至連問一句「你們想幹什麼」的力氣都沒有。

  「邁克·威廉士?」馬庫斯歪著頭,打量著他,臉上掛著不懷好意的笑容,「果然練得跟牛一樣壯。」

  「你哥哥,他讓你受的苦,我會讓他加倍還回來。」

  他不是什麼大人物,只是九街區這片混亂土地上的一條地頭蛇。

  他不懂什麼叫正義,也不在乎什麼叫背叛。

  他只懂一個最簡單的道理。

  斷我財路者,死。

  邁克·威廉士,這個想從泥潭裡爬出去的「叛徒」,讓他少了一個能打能拼還好用的賺錢工具,一少就是整整一年。

  這筆帳,他得用血來算。

  「動手。」

  馬庫斯沒有多餘的廢話,他只是輕輕抬了抬下巴,往後退了一步,將場地讓給了自己的手下。

  邁克此刻才反應過來,他們似乎是要對自己做一些什麼。

  「你們......」

  這一切,都被幾十米外,巷子口的李昂盡收眼底。

  他靠在牆角的陰影里。

  他看著那幾個頭頂「瀕危」字樣的混混,眼神平靜無波。

  幾個不入流的街頭打手而已。

  在兌換了「武道通玄」之後,這種級別的對手,在他眼裡跟幾隻揮舞著鉗子的螃蟹沒什麼區別。

  他甚至不需要動手,只需要等。

  等他們先動手,等系統判定他們為「魔修」,然後自己再名正言順地「斬妖除魔」,收割一波魔點。

  然而,就在那幾個混混即將衝到邁克面前時。

  李昂的眉頭,幾不可查地皺了一下。

  不對勁。

  情況和他預想的不一樣。

  巷子的另一頭,馬庫斯的身後,又走出了兩個人。

  這兩個人沒有像其他人一樣穿著寬大的衛衣和垮褲,而是一身黑色的緊身運動裝,頭上戴著棒球帽,帽檐壓得很低,看不清長相。

  他們手裡沒有拿棒球棍或者鐵管。

  他們的手,一直插在口袋裡。

  那是一種職業的姿態。

  一種隨時準備掏出致命武器的姿態。

  幾乎是同時,李昂的目光掃過那四個已經衝到邁克面前的混混。

  其中一人的手,正從口袋裡緩緩抽出。

  路燈的餘光,在那人手中一閃而過。

  不是刀。

  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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