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斗笠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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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十二歲開始習武的,在這之前,我爹執意要我讀書參加朝廷的科舉,但我就是讀不進去,九歲了我連個三字經都念不明白,但卻能把隔壁大我三歲的娃子門牙打掉。

  小時候我爹按著我的頭逼我讀書,日日讀夜夜讀!還他媽要我什麼頭懸樑錐刺股,我實在受不了,就把我爹給我買的一柜子書全都燒了,還跟他放狠話,今後再逼我讀書我就上吊吊死,到祖宗面前告他的狀!

  相較於讀書,我更愛舞槍弄棒,家裡的一條掃把都能被我耍的呼呼生風,我爹實在沒辦法,眼見我不是讀書的料子,就只能同意讓我習武了。

  我爹早年參加科舉中過秀才,做過縣令的幕僚,可惜後來他跟縣令主動請辭回了老家做了個私塾先生。

  他媽的,我爹就是個傻子,就因為看不慣縣長那媚上欺下的作風,他就果斷請辭了。

  當官的,哪有不媚上欺下的?我真不明白他為什麼就這麼清高,清高得家裡沒一件物什,清高得我娘跟一個山羊鬍的商人跑了。

  我打定主意要習武了,但是家裡沒一分錢,習武又是個巨吃錢財的事兒,這可怎麼辦呢?

  我爹肯定不會掏錢,他巴不得我儘早放棄習武,回來讀他的那些個勞什子破書。

  但我還是找到了辦法,那會兒城裡有兩個幫派在招打手,一個叫天龍幫,一個叫地虎幫,兩個幫派為了爭奪碼頭總是會招一群打手聚眾鬥毆,我二四六就去天龍幫當打手,七三五又去地虎幫揍天龍幫,總之誰給錢我就跟誰。

  這麼幹了幾仗之後,我爹發現了我去黑幫當打手的事,他劈頭蓋臉罵了我一頓,告誡我今後絕不能跟那群混混在一起混了,老魏家的人絕不能幹這種上不了台面的事。

  我說不去也行,你幫交我習武的錢。

  我爹手裡哪有錢呢?他雖然是開私塾的,但收的大多都是窮鬼的孩子,那些窮鬼給我爹的學費就是幾個雞蛋,幾斤大米,就這點東西我爹都願意讓他們的孩子來上學,他是真的蠢。

  但我爹還是同意了,他說會給我籌備習武的錢,要我別再去靠打架賺錢了。

  第二天我爹把用來做私塾的房子賣了,給我湊了武館報名的學費,我也不去混幫派賺錢了,老老實實地學起了武。

  我在武道上算是有些天賦,很快就當上了館主的首席大弟子,我爹也一直供我學武,有時候我也很奇怪,他一個窮酸書生哪裡來的錢?

  我問過他很多次,他每次都支吾著搪塞過去,不過我也沒放在心上,我爹賺的錢肯定是乾淨的。

  他一直告誡我要做個清白的人,魏家出了三代良家子,絕不能到我這裡就變成「平家」甚至「病家」了,蒼天有眼,王法最大,就算是死也不能犯法,老天都看著呢。

  可惜我爹到頭來還是犯法了。

  他為了給我籌集練武的錢,又跑回縣裡給原先的縣長做幕僚,他記性極好,做事又有章法,那縣令把縣裡的大批財務要事都交予他來辦。

  當然,那些財務都是虧空的,那縣令擺明了要我爹做假帳,還商議好了價格,一條假帳五百錢,我習武的錢就是靠我爹做假帳做來的。

  當然,他做假帳的事最後還是被發現了,因為帳目過於巨大,他沒過十天時間就被推上了法場,判了個斬首示眾之罪。

  被推上法場之前他又被推著來見我,那蠢貨一邊哭一邊說,自己對不起列祖列宗,對不起昭昭天日,他告誡我之後千萬不能跟他一樣做違法犯罪的事,一定要保住良家子的身份。

  我爹早就跟那縣令談好了生意,一定要保住我的清白身份,為此那縣令提前幫我改了戶籍,斷了我和我爹的關係,這麼一來,我爹犯的罪就賴不到我頭上了,我還是個清白的良家子。

  這個蠢貨,到死了還在想著怎麼把命賣出一個好價錢送給兒子。

  我爹死後,那縣令對我還算不錯,他資助我一路通過了武試,讓我得了個武舉人的身份,還在城裡置辦了宅院,當上了老爺。

  那是一段頂無聊的日子,我每天無所事事,除了吃飯就是玩丫鬟,境界也一直停在臟腑境毫無進步。

  我有時候閒著無聊就會去碼頭看幫派打架,有時候我看得心痒痒,恨不得自己上去打一架,可惜每到這個時候,我爹的眼睛就好像在看著我,告訴我絕不能做觸犯大炎律法的事情。

  如果不出意外,我會一直當個遵紀守法的良家子,可惜天元四年的時候,淮州大旱,田裡的秧苗全都曬枯了,河道里沒有一滴水。


  百姓剛開始啃樹皮,啃完樹皮又吃觀音土,吃完土後一個個的肚皮跟鼓一樣死在了地里。

  我那時候雖然比其他人好一些,但也餓得夠嗆,城裡的米都是按粒賣的,我花光家財也就買了幾斤米,每天按顆數著吃!

  最後米都快吃完了,我餓得實在受不了,就跟著難民的隊伍開始逃荒。

  逃荒路上,我餓暈了過去,醒來後我發現自己被倒吊了起來,兩個餓得皮包骨頭的難民正磨刀霍霍,要把我當成豬崽一樣殺掉吃肉。

  我問其中一個戴斗笠的難民,你們要乾的可是吃人這種天理不容的惡事,不怕老天爺看著嗎?

  旁邊一個難民惡狠狠地說,要是老天真的有眼,就不會餓死這麼多人。

  另一個戴斗笠的說,就算老天有眼他也不怕,他帶著斗笠,老天爺也看不清他長什麼樣。

  我恍然大悟。

  原來是這樣啊,我爹他堅持了一輩子的「蒼天有眼,王法最大」都是錯的,蒼天壓根就無眼,而且就算有眼,它也是瞎的很,只要戴個帽子,不管戴的是斗笠還是烏紗帽,它就看不清是誰幹的惡事了。

  說來也是諷刺,我錦衣玉食的時候苦苦不能突破真氣境,這會兒餓得皮包骨頭,卻偏偏感受到了那股子真氣。

  我把那兩個想吃我的惡人反吃了,拿上了那頂斗笠,此後我但凡要幹些什麼腌臢事,就會戴上那頂破破爛爛的斗笠,好叫那賊老天瞧不著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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