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誰算計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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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明宇在學校成績非常好,不僅成績好,人緣也好,老師,同學都很喜歡他,他很有原則,做事也認真,跟他關係好的人真的很多。

  大家都很看好這個少年的未來,然而,一切都敗在了李雨晴身上。

  李雨晴學歷跟他們差了一截,畢業了還要回老家去,自己回去就算了,還要把陸明宇也帶過去,陸明宇對她那麼好,給她花了那麼多錢,最後她就是這麼回報他的?

  陸明宇看著眼前的李雨晴,笑著夸道:「雨晴,你這樣穿真好看,我就說嘛!年輕女孩子就應該好好打扮一下自己,我的眼光不錯吧?對了,我最近賺了一點錢,帶你去吃好吃的。」

  李雨晴穿的很漂亮,上身穿著一件大紅色的毛衣,這毛衣是羊毛線織的,一件就要好幾十塊錢,還穿著一件長款的毛呢大衣,腳上穿著皮鞋,這大衣新買沒多久,是陸明宇買給她的。

  最近的她越來越愛打扮,陸明宇真的很捨得給她花錢,女孩子,誰能不愛打扮呢?有人買漂亮衣服送給你,誰又能拒絕的了?

  李雨晴頭髮已經燙成了捲髮,臉上還化著妝,穿著這一身衣服,十分的時髦好看。

  然而此刻,面對陸明宇的熱情,她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

  陸明宇這樣,她都沒個笑臉,在旁邊那些同學的眼裡,就更加覺得李雨晴不識好歹。

  「學長,你馬上就要畢業了,這個時候該好好規劃一下自己的未來了,你成績那麼好,將來肯定能留在京城的,這關乎你的一輩子,可要好好想清楚,別被什麼給干擾了,京城是首都,去哪兒都沒留在京城好!」

  說話的,是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青春甜美,穿著講究,一看就是家庭條件很好的女孩子,她看著李雨晴的神情帶著些敵意。

  李雨晴神情很是煩躁,她跟陸明宇在一起後,就經常被他身邊的這些鶯鶯燕燕的擠兌,好像她害了陸明宇似得,關鍵她也不想離開京城啊,可惜陸明宇從來都沒挽留過她。

  有時候,李雨晴都怪自己是不是對陸明宇使的手段太多了,把他拿捏的太好了,導致他對她幾乎言聽計從,為了她連大好的前途都能放棄,要跟著她一起去雲省。

  陸明宇笑著跟同學告別,「我知道了,我會好好考慮的。」

  這態度,在同學眼裡,就很敷衍。

  看陸明宇滿眼都是李雨晴的樣子,同學們都氣的不輕,一個拉著一個的走了。

  陸明宇牽起李雨晴的手,帶她去吃東西。

  他帶著她去逛街,路過了喬晚卿的鋪子,遠遠的,他們站在橋的對面看著,李雨晴看著隔壁那蓋起來的高樓,眼神火熱。

  「明宇,蓋的好快,已經封頂了。」

  她知道這樓房是陸家的,陸明宇跟她說過,蓋房子期間,她還跟著陸明宇回去過,確實是苗翠英跟陸父在管理。

  「嗯!」陸明宇牽著她的手,點頭,「確實挺快的,應該是給的工錢比較多,趕工了,後面那一棟看樣子年前應該也能封頂的,前面四間都是門面,這地段這麼好,我嫂子娘家那邊好像有資源,跟回來投資的華僑能扯上些關係,或許能拿到貨源吧,這地方這麼大,將來不管做什麼,生意都不會差的。」

  是啊!不管做什麼,生意都不會差的。李雨晴眼底的火熱已經快要壓制不住了。

  陸明宇眼角的餘光看到了,嘴角微微勾了勾,很快就嘆了口氣,垂下了頭,「不過都跟我們沒關係了,我要跟你去雲省,我爸媽很生氣。」

  李雨晴臉色一僵,這一點,真的氣死她了,她真的好不甘心!

  她好不容易才考來京城,好不容易才能擺脫那個地方,為什麼還要回去?

  陸明宇為什麼腦子就這麼不會轉彎?

  想個辦法把她一起留下不就行了?他家裡那麼厲害,給她在京城安排一份工作不難,好好哄哄她,她不就能留下來了?

  何必非要放棄眼前這大好資源,去雲省呢?

  李雨晴有些急切的道:「明宇,要不你回去跟你爸媽再商量商量?你好不容易考出來的前程,我也捨不得你放棄的,你那麼好的前途……」

  「不用說了!」陸明宇語氣很堅定,「雨晴,我們已經在一起了,我一定要對你負責的,再說了,我喜歡你,絕對不會放棄你的。」

  「爸媽不止我一個兒子,供我讀書這麼多年,結果我卻要跟你遠走他鄉,他們已經很生氣了,如今對我這個態度,估計是對我寒心了,以後就當沒我這個兒子了!」

  「我什麼都沒有了,我只有你了,既然你要回去,那我就跟你回去,你放心,我以後會好好上班,努力賺錢,不會讓你過苦日子的,或許一開始的幾年難一點,畢竟我就一個窮學生,在雲省沒有任何根基,但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干,熬個幾年,我們肯定會過上好日子的,你別怕!」

  李雨晴氣的不輕,「陸明宇,你瘋了是不是?你……」

  「你別說了,我不在乎錢財,也不在乎前途,我只在乎你,走,我們去吃飯。」

  他強硬的拉著她去了一家飯館,點了好幾個菜,還都是肉菜,夾了一筷子給李雨晴,溫柔道:「快點吃,你那麼瘦,多吃點肉,養胖點。」

  說完,他就給自己夾菜,埋頭苦吃起來。

  李雨晴心裡有事,根本就沒什麼胃口,但陸明宇卻餓壞了,他胃口很好,吃飯也很快,桌上的飯菜大多數都進了他的肚子。

  吃完飯,他就帶著李雨晴去逛街,不過這一次,卻沒有再給李雨晴買衣服。

  一頓逛下來,李雨晴累的不輕,更何況她腳上還穿著帶跟的皮鞋,腳都走疼了。陸明宇帶著她去了一家黑賓館,這個時候正是嚴打前兩年,大量知青返城,城市很亂,黑賓館也多。

  老闆頭都沒抬,根本就沒看人長什麼模樣,也不管什麼證件之類的,收了錢,直接就讓兩人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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