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進入大芒山打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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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呢,長樂你要用麼?」姑姑問道。

  「我想給箭矢裝上箭羽。」

  「只剩一部分了,在後院呢,長樂你找找看。」姑姑手指柴火堆方向。

  王長樂點點頭,跟他想的一樣,在後院翻找一會兒,果然找到半籃子雞羽毛。

  在農村,殺雞後的雞羽是不會被隨意丟棄掉的,一般會依據羽毛部位和質量進行精細分類利用。

  翅羽、尾羽很硬,是獵戶的簡易箭矢主要來源,家裡剛好有魚,用魚鰾膠固定在箭尾,箭羽就做好了。

  而頸部、腹部的羽毛很軟,用作填充冬被、枕頭,在冬天甚至比破棉絮更保暖呢,姑姑家蓋的就是這種羽毛被子。

  至於剩下的短小雜羽殘羽會攢著,大量收集起來草木灰混合發酵,用於菜地追肥或者用於引燃柴火。

  反正一隻雞身上全是寶貝,要麼吃了,要麼用了,在雲溪村別想安然無恙。

  王長樂給三隻木箭尾巴都固定上硬硬的尾羽,對進山信心大增。

  當然了,硬羽只是相對雞身上其他羽毛而言,和軍隊中所用的鵰翎雁翎比起來差多了,又軟又薄,受風力影響大,十五米外準頭大幅度下降不說,在下雪下雨天氣還會潮濕變形。

  可王長樂對此不在乎,他不在乎準頭,有百發百中在,二十米外範圍內必中,他要的是箭速,越快越好。

  「哥,吃飯啦。」

  「嗯,你們先吃,我這就來。」

  又翻了翻,從柴火堆後面翻出個廢棄的背簍,剛好裝箭矢和獵物,再後院撿了些竹片備用,去灶房裝了以小包袱的草木灰,這些都在山上有大用呢。

  早飯非常豐盛,滿滿一大碗大米濃粥,一個鴨蛋,一個雞蛋,一桌子窩窩頭擺在面前,少說也有七八個,望著母親那渴求的眼神,王長樂嘴角一抽,不吃完母親不會放他進山。

  「娘,我不去大青山,就在大芒山山腰下邊,沒什麼危險,好多人還進去採藥材呢。」

  「長樂,聽話,吃飽了有力氣。」姑姑和母親統一戰線,這桌風聲早餐也有她的一份成果。

  王長樂看向父親,父親沉默著代表他的立場。

  「行...吧!」

  天知道他是怎麼吃完滿滿一桌子,強烈懷疑母親做一桌子窩窩頭的目的,是讓他直不起腰,進不了大芒山。

  「長樂哥,我要和你一起進山。」

  「不行!」

  「不行!」

  「不行!」

  王長樂,母親,姑姑異口同聲,嚴詞拒絕。

  鐵蛋頓時蔫了,嘀咕道:「不是說沒危險麼...」

  「你長樂哥手上有弓,你有啥?想給野豬送口糧啊。」姑姑一巴掌扇過去,鐵蛋好似想通了一般鑽進後院,出來時高舉一把大錘子。

  全家人無語。

  鐵蛋鐵了心說要進山保護長樂哥,姑姑拿他沒辦法,哀求看向王長樂。

  姑姑姑父只有鐵蛋一個孩子,王長樂自然不會讓他犯險,讓大家都進院子裡,拿起一隻魚,摳出魚眼掛在碎石壘砌而成的夯土圍牆上。

  一家七口人站在屋門口,不知道王長樂要幹嘛,鐵蛋一臉疑惑,小勇瞪大了眼睛,小倩猜到哥哥要射箭,興奮的直拍手。

  「從東屋門口到院牆有二十米,鐵蛋,看見鯽魚眼睛了嗎?」

  (背景設定:大秦皇朝使用米制單位,丈尺換算太麻煩,見諒)

  鐵蛋點頭。

  「如果你能射中魚眼,我就答應你一起進山。」

  嘶——

  倒吸涼氣聲。

  全家人除了小勇,全都震驚望著王長樂,小倩都不拍手了,一臉傻樣,哥哥這是在為難鐵蛋哥嗎?

  鐵蛋吞咽一口唾沫,說道:「長樂哥,射中眼睛?不...不可能。」

  王長樂淡淡一笑,右手從背後一抹,彎弓搭箭,瞬間射出。

  整個過程不超過兩秒鐘,一氣呵成。

  「小倩,去取回來。」

  小倩費了好大的勁兒才從夯土牆上拔下來箭矢,手捧著魚眼珠子回來時,父親張大了嘴巴,姑姑母親捂嘴驚呼。


  只見箭矢赫然從鯽魚的一對魚眼穿刺而過。

  鐵蛋人傻眼了,長樂哥什麼時候練的箭法?居然這麼厲害!

  「哥哥好厲害...」小勇流著哈喇子說出眾人心聲。

  二十米距離,射中魚眼睛,就是縣衙里神射手也不過如此吧...

  母親懸著的心總算放下來了一半,長樂有這等本事,她放心多了,父親驕傲的拍了拍長樂肩膀,孩子學的一手好箭法,他很欣慰,將來不種莊稼也能養活自己,比他強啊。

  王長樂最終還是一個人進山,一身獵戶打扮,襖子,背簍,繩子,弓箭,菜刀,手套,皮囊,腰間掛著一個葫蘆,是臨出門前姑姑給掛上的,裡面有鄰居趙寡婦釀的米酒,防寒暖身子。

  大芒山山腳下,依稀能見到幾個人影進入山中,那是雲溪村和周圍幾個村子的村民。

  冬天進山之人除了獵戶還有藥農,他們同樣身穿羊皮襖,背個背簍,手裡卻拿著破凍土的鐵釺。

  很多藥材只有冬季大山里才能找到,比如冬茯苓,天麻,忍冬藤,還有能治婦科病的五靈脂,也就是蝙蝠糞。

  不遠處,幾個樵夫正在砍樹。

  望著這一幕,王長樂內心頗多感慨,如果不是生計所迫,又有誰會在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冷天進入皚皚雪山呢。

  不傷春悲秋了,自己家條件沒好哪兒去,先填飽自己和家人肚子再說。

  大芒山很高,很深,王長樂走一步看三步,格外謹慎,冬季還在外面亂竄的動物最凍得隱藏自己,再加上大雪覆蓋,更難以捕捉蹤跡。

  大致走了有一百米高,回頭一望,村子變成個小黑塊,王長樂裹緊襖子繼續深入,怎麼就沒個獵物呢,心裡著急啊。

  走來走去,周圍景色都一個樣,白的讓人反感,樹上光禿禿的,好在太陽夠大,也沒風雪,讓大芒山多了些暖色,王長樂耐著性子走下去。

  作為一個獵人,耐心和經驗甚至比手裡的弓更重要。

  又過去一個時辰,王長樂眼尖發現一處異常,輕手輕腳挪到一片灌木叢下,半跪下定睛一看,果然是動物腳印。

  是什麼動物呢,前爪印像嬰兒拳頭,後爪印拖出十厘米的雪痕。

  這是野兔特有的跳躍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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