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 章 jk.羅琳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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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館裡。

  羅琳捂著胸口,還沒有從震驚中回過神。

  沒辦法,那可是林染,東方文學界的傳奇,布克獎的得主,是能在頒獎典禮上讓王妃親自給他行屈膝禮的主。

  但凡是有點志氣的作家,誰不想像他這樣年少成名,一書封神啊!

  她自己的人生目標就是寫一本像《嫌疑人X的獻身》這樣大火的推理小說。

  但這甚至只是人用來練筆的處女作。

  這麼想著,羅琳臉上的表情也從難以置信,變成想給自己一巴掌的懊惱,同時還有點窘迫。

  我滴個老天爺。

  大神坐在自己面前,自己居然沒認出來。

  沒認出來就算了,自己甚至還把人家當成一個剛出道的新手作者,大言不慚的教了人家一下午要怎麼寫小說。

  這和跟女王談養生有什麼區別?

  越想,羅琳臉皮子就越燙。

  你說你好好一個大佬,在這裡裝什麼萌新啊?

  而另一邊,林染兩人一口氣跑出了圖書館,轉過一個街角,確定沒人跟上來後,才敢停下來喘口氣。

  「林染同學,你下次說名字的時候,能不能先看看周圍有沒有人?」

  小蘭一邊喘氣一邊抱怨。

  林染聳聳肩:「我這不是忘了嘛,聊的太投入了,下次一定注意,下次一定。」

  小蘭白了他一眼,兩個人並肩往前走了一段,才好奇問:「看你難得和人聊這麼久,是今天收穫很大?」

  林染回道:「很大,截止到今天前,到倫敦的所有收穫,都沒有這一天大。」

  小蘭聽得有些高興又有些驚訝,能讓林染同學這麼夸的人可不多:「羅琳女士這麼厲害的嗎?她也是大作家?」

  「倒也不是。」

  林染搖搖頭:「羅琳現在還只是推理界的一個新人,只不過在魔幻這個題材上,她的靈感和頭腦,給了我新書很大的啟發。」

  小蘭感嘆道:「那也很厲害了,你可是夏末老師唉!」

  「是的。」

  林染一笑:「所以我老家有人早在幾千年前就說,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人生在世,每個人都有我們值得學習的地方,學無止境啊!」

  「嗯嗯~」小天使狠狠的點頭。

  林染同學說啥就是啥,林染同學永遠是對的。

  如果林染同學說太陽從西邊出來,她大概也會認真思考一下是不是地球的自轉方向變了。

  小蘭又貼心的問道:「人家幫了我們這麼大忙,我們是不是應該好好感謝一下人家?」

  林染贊同:「當然要感謝,不過這個就不用小蘭你操心了,我自有準備。」

  「那就好。」

  小蘭點點頭,跟著林染走在倫敦夜晚的街道上,準備隨機找家店,開個盲盒,吃過晚餐再回酒店。

  這幾天兩人就是這麼過的。

  運氣好吃到不錯的義大利菜,運氣不好就碰到又貴又難吃的英國本土料理。

  不過走著走著,小天使沒頭沒腦的問了句:「那林染同學,你在我和園子這,能學到什麼呢?」

  林染想都沒想道:「徒手錘爆電線桿啊!這招我羨慕老久了,超想學的。」

  小蘭眉毛跳了跳:「還有呢?」

  林染這次想了一下:「真要說的話,大小姐那想幹嘛就幹嘛的鈔能力,我也挺想學的。」

  小蘭氣笑了,怎麼說林染也是響噹噹的大文豪,怎麼盡想著跟她們學這些上不得台面的東西,難道她們就沒有別的優點了嗎?

  「你就不能學點好的?」

  「唉,此言差矣!」

  林染十分坦誠道:「三人行,必有我師焉的後一句叫,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在我看來,小蘭你的武力值,園子的鈔能力,這就是你們最大的善者了,都是實打實的硬通貨。」

  少女默默握緊了拳頭。

  在絕對的武力面前,林大作家終於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默默加快速度。

  「林染同學,別走那麼快呀,讓我教教你怎麼對善者從之啊?」小蘭笑盈盈地跟在後面,笑容甜美得像是三月的櫻花。


  「呵呵……改天再從,改天再從。」

  但林染可不傻,這會停下來,面對發怒中的小天使,那可真是要從了人家了。

  床上他可以說從就從。

  現在,在倫敦的大街上,他還是要點臉的。

  堂堂布克獎得主,被一個十八歲的少女追著滿街跑,這要是被記者拍到了,明天的標題就不是「東方天才現身圖書館」了,而是「林染街頭狂奔,疑被女伴追殺」。

  ……

  回到酒店時已經快9點了。

  洗了個澡,林染精神頭十足的在書桌前坐下,從包里掏出下午和羅琳討論時記得滿滿當當的本子。

  不愧是哈利波特的原主。

  哪怕這一世選擇了推理,但腦子裡的那些奇思妙想,照樣給了林染很大啟發,很多前世在書里看不到的東西,一下子就躍然紙上。

  瞅著上面密密麻麻的筆記。

  小男人的心情就簡直不要太好,賊不要臉的想著。

  既然這個世界裡的羅琳已經選擇了推理,那個關於魔法世界的夢,大概只會永遠停留在她的腦海里,不會再變成鉛字了。

  那他來寫,也不算搶。

  「嘿呀,你咋這麼不要臉呢?」

  林染哼著小曲,自己罵了自己一句。

  今天和羅琳這次見面,算是徹底解決了他的後顧之憂,也代表《哈利波特》可以正式動筆了。

  不過哈利波特是本系列書,全部寫完得按200萬字來打底,林染可不準備把接下來的時間全部耗在這一本書上。

  按照他的計劃,是每年至少放出一到兩部,既給自己留有其他寫作的空間,也給讀者回味和傳播的時間。

  這個寫作速度算是很快了。

  羅琳當年寫完七部曲,也用了十多年的時間。

  主要還是哈利波特已經有一個很成熟的體系了,所以林染只需要修改一下書里一些不合理的設定,然後再在原文上提升一下文筆,就可以了。

  畢竟,哈利波特哪怕創造了一個銷售奇蹟,但也改變不了它本身沒有太多深度和內核。

  它不是《雪國》,不是《百年孤獨》,不是那種能讓你在深夜讀完最後一頁之後坐在黑暗中沉思半個小時的書。

  某種意義上算是文學界裡的快餐、漢堡堡。

  銷量自然不用說,世界各地都有賣漢堡的,口味更是沒得說,只要是個人,那都能嘗兩口。

  小孩喜歡,大人也不排斥,屬於老少通吃的大眾消費品,但你要拿它當主食,當成文學正餐,那肯定不行。

  營養太單一,吃多了會膩。

  不過這對林染來說,都不是問題,他的文筆有前面《雪國》和即將上市的《挪威的森林》在,都是有目共睹的。

  到時候哈利波特剛上市的時候,肯定會被人批評他不務正業,自甘墮落。

  但等到銷量出來,自有大儒為他辯經。

  懂不懂什麼叫全能型寫手啊?

  懂不懂什麼叫陽春白雪要有,下里巴人也不能少?

  能寫《雪國》拿布克獎,也能寫《哈利波特》風靡全球,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只會一種路數的作家,跟只會做一道菜的廚子有什麼區別?

  「嘖嘖~」

  想想那個場景,林染就覺得得勁,嘴裡啍起了前世一句耳熟能詳的鬼畜神曲:「你叉叉,唱日出,窮哈哈,唱日落,哈利波特騎著掃帚飛……」

  關曉彤也是慘。

  演了部電影,這輩子這個黑歷史都過不去了。

  還沒辦法告,但凡法官來一句請出示原視頻,她就得主動撤訴,跟申請調查原告的瀏覽器記錄沒區別,贏了官司,但也輸了人生。

  胡思亂想了一會,林染在椅子上坐直身體,拿來一個全新的草本,扭開墨水瓶,將大律師送他的藍色鋼筆吸滿墨水。

  然後先閉上眼睛,靜了會氣。

  等找到感覺後,睜開眼,提筆就開始寫。

  「第1章大難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貞路4號的德思禮夫婦總是得意地說他們是非常規矩的人家,拜託,拜託了……」


  ……

  這一晚,林染一口氣寫了差不多6000字,一直到凌晨兩點,才放下筆,伸了個懶腰。

  喝口茶,看會兒國外的月亮。

  感覺也沒比國內的圓啊!

  小男人吐槽了一句,接著按照老規矩,從頭開始,仔仔細細的再改一遍,力求每一段都寫到最好,挑不出毛病。

  改稿其實比寫稿更費神,因為你要從創作者的身份切換到讀者的身份,用陌生的眼光重新審視自己剛寫出來的東西。

  他可是準備用這本書給自己「夏末」這個名字在全球文學界裡進行加冕的。

  你別管它有沒有深度。

  銷量在那擺著呢,人民群眾喜聞樂看的,那就是好書!

  什麼文學評論家的高見,什麼學院派的審美標準,在幾億讀者的用腳投票面前,統統不值一提。

  莎士比亞當年也是給老百姓寫戲的。

  修修補補的又是一個小時,全部搞定已經是凌晨三點了,林染把筆一放,打著哈欠就往床上一倒。

  拉過被子,悶頭就睡。

  「嘖……」

  小男人閉著眼睛咂了一下嘴。

  貝姐這幾天沒來蹭被窩,大冬天的,被窩裡少了一個恆溫的美人抱枕,還真怪不得勁的。

  要不同意給她續個費?

  而且貝姐只要求睡覺,又沒要求別的,屬於低成本高回報的暖床服務……

  帶著這些亂七八糟的念頭,林染沉沉地睡了過去。

  ……

  次日。

  吃過午飯,林染帶著小蘭,又去了倫敦圖書館。

  不出意外,羅琳這個小少婦已經在昨天的位置等著了,看她旁邊位置擺著書的樣子,這是早早的就來占位了。

  「夏……」

  看到兩人,羅琳眼睛一亮,想喊老師,但想到昨天的場景,又連忙改成揮手。

  林染帶著小蘭走過去,在她對面坐下。

  看著眼前這對這段時間經常活躍在英國各大報紙上的少年少女,羅琳哪怕到現在,還是有些不敢相信。

  她昨晚回去一整晚都沒睡著。

  在床上翻來覆去地回想兩人討論魔法的場景,越想越覺得不可思議,把躺在嬰兒床上的女兒折騰得夠嗆。

  今天也是拜託朋友幫忙照顧孩子,一大早就來圖書館占位,想試試運氣,看還能不能碰到偶像。

  是的。

  在還是萌新的羅琳眼裡,剛拿完布克獎的林染,就是她心中的偶像。

  想當初她選擇寫推理,除了是因為來錢快,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受到《嫌疑人X的獻身》的影響,想要和那個神秘的夏末一樣,一書封神。

  「羅琳女士,又見面了。」

  林染在她對面坐下,笑著打招呼:「昨天聊得很愉快,今天想著要不要繼續,就來看看你在不在。」

  羅琳連忙點頭:「在的在的,我一大早就來了。」

  知道林染真實的身份後,羅琳反倒沒了昨天討論魔法的熱情,變得有些拘謹起來。

  好在有林染這個老男人在,幾句話就讓這個現在還單純的小少婦放下包袱。

  「你是不是有很多問題想問我?」

  羅琳用力點頭,點完又覺得太明顯了,趕緊收斂了一下,「夏末老師,您怎麼會來圖書館?」

  林染從里掏出那本寫滿筆記的本子,笑了下:「我也是人,又不是神,閉門造車要不得。」

  羅琳現在怎麼說也是個小有名氣的作家,立馬明白自己問了個白痴的問題。

  人家昨天都說得明明白白了,要寫新書,來圖書館肯定是查資料、找靈感、採風的啊,總不能是專門來圖書館找自己的?

  這麼想著,羅琳忍不住問:「夏末老師,您是怎麼想到寫魔幻的?」

  她還有句話沒說。

  哪怕她很看好魔幻,但她依然覺得,這個題材配不上林染的身份。

  林染看出她的想法,笑了笑:「你覺得魔幻題材低人一等?」


  羅琳猶豫了一下,還是誠實地點了點頭:「我就是覺得……您應該寫更文學的東西。」

  「文字沒有貴賤之分。」

  林染認真的告訴她:「只要你寫出來的文字能讓讀者喜歡,能讓民眾願意去看,那你寫的就是好文字。」

  羅琳若有所思。

  良久,鄭重地點了點頭:「受教了。」

  看著這個前世的傳奇作家在自己面前這副學生態,林染心裡那叫一個爽啊。

  大佬年輕時啊。

  嘖嘖嘖,這感覺,怎麼個爽歪歪啊!

  三人聊了幾句,林染和羅琳又湊在一塊開始討論起了魔法,聊得熱火朝天起來。

  小蘭在旁邊聽得津津有味。

  雖然她不懂寫作,但給兩人打打下手,買買奶茶,她還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羅琳也向林染請教如何寫推理小說。

  畢竟在這個世界,推理是她的飯碗,是讓她和女兒能吃飽穿暖的保障。

  見她是真做好了在這個領域紮根的打算,要寫出個名堂,林染也沒有勸阻,反而非常慷慨的傾囊相授。

  把自己在寫《嫌疑人》時積累的經驗毫無保留地倒了出來。

  怎麼說,這個世界的推理小說還是很賺錢的,市場需求量大,讀者群體忠誠,真要讓羅琳去寫什麼有深度的純文學反而可能是害她。

  畢竟。

  前世哈利波特被詬病最多的就是文筆了。

  但推理小說不一樣,推理小說只要你的創意夠好、詭計夠巧妙、邏輯夠嚴密,文筆反而是其次了。

  接下來的幾天,林染都是帶著小蘭遊走於酒店和倫敦圖書館之間。

  一邊和羅琳討論魔法,一邊教她如何寫作。

  羅琳也是個順杆往上爬的主。

  還沒請教幾個問題,就已經很自然的改口稱林染為老師了。

  林染也沒制止她這麼稱呼。

  能讓這位前世的傳奇女作家口口聲聲叫著自己老師,那成就感簡直不要太棒好嗎?

  不過有時候林染也會有些恍惚。

  就好像自己不是在和羅琳對話,而是在和一個平行世界裡沒有寫出《哈利·波特》的羅琳對話。

  那個羅琳依然有天賦,依然有想像力,依然有一顆屬於講故事的人的心,只是她選擇了另一條路,那條路上沒有貓頭鷹、沒有霍格沃茨、沒有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但那條路上,依然有她自己的故事。

  所以,他也教的很認真,很希望羅琳能在這個世界,在推理小說上重新走出一座高山。

  這也是林染這次來倫敦的目的之一。

  羅琳的童年是不幸的,婚姻同樣如此,可以說她人生的前30年都是充滿苦痛的,而哈利波特是她的救命稻草。

  或許也正是因為這種經歷,才讓羅琳寫出了哈利波特這個圖書銷售界的神跡。

  苦難是文學的溫床,可不是說著玩玩的。

  一個從未挨過餓的人,寫不出賣火柴的小女孩;一個從未感受過孤獨的人,寫不出大難不死的男孩。

  這也是林染為什麼想著,如果羅琳已經有了寫哈利波特的想法,那自己就立刻放棄的原因。

  他不缺這本書來證明自己。

  但羅琳卻需要這本書來拯救自己。

  不過現在,這條時間線的羅琳已經不需要被拯救了。

  她在推理小說上已經找到了自己的路,生活也在慢慢變好,女兒健康活潑,前途一片光明,既然這樣,那這本《哈利波特》,他就心安理得地接手了。

  ……

  3月19號。

  農曆二月初一。

  林染來倫敦已經兩個禮拜了,第一次離家這麼久,是時候也準備回去了。

  主要馬上開學了。

  他是無所謂,帝丹那邊可是把它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請假缺課,那都不叫個事兒。

  但小蘭可是個三好學生,全勤記錄保持者,從不無故缺課,作業永遠按時交,考試永遠年級前列。


  從房間裡出來,林染去隔壁敲了敲門。

  聽到裡面里傳來一句「請進」,他直接推門走了進去。

  小蘭正在陽台打電話,林染也不客氣,大大咧咧地往少女床上一躺,順手把床上一件白色的、帶著蕾絲花邊的「大凶之兆」往旁邊挪了挪,從下面摸出遙控器,打開了電視。

  兩個人在倫敦待了這麼久,獨在異鄉,身邊只有對方一個熟人,那親密度可是噌噌地往上漲。

  最初那種「男女有別要保持距離」的生分,早就被朝夕相處的日常磨得差不多了。

  現在林染進小蘭的房間,基本就跟進自己房間差不多,進門、躺床、拿遙控器,一套動作行雲流水,毫不含糊。

  小蘭也染上了家裡那些女人的習慣。

  平時晚上林染寫作的時候,她就拿著本白天借的書跑去串門,一邊看著書,一邊不時的抬頭看一眼沉浸在創作中的林染,然後心滿意足的低下頭繼續看書。

  這段時間,可以說是小天使人生中最安心的日子了。

  什麼都不用操心,什麼也不用擔心,只要聽著林染吩咐,他說什麼,自己做什麼就好,不用動腦子的感覺好爽。

  在霓虹的時候,她要操心爸爸有沒有喝酒,柯南有沒有亂跑,事務所的帳單有沒有按時交,下一頓飯做什麼菜。

  但在倫敦,這些統統不需要想。

  她只需要跟著林染,他帶她去圖書館,她就看書;他帶她去採風,她就走路;他說餓了,她就去找餐廳。

  像一個不用自己思考的、被牽著走的、卻無比安心的小孩子,所以經常看著看著書就睡過去,一點也沒有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自覺。

  林染每次寫完作,還得把小天使抱回自己的房間。

  別問他為什麼不一起睡。

  他還想活著。

  自己睡覺的臭毛病自己還不清楚?睡著了手根本不受控制,逮著什麼握什麼。

  這次可沒有園子替他背鍋。

  讓小蘭早上發現了,他可不覺得自己能扛得住小天使的羞惱一拳。

  電視屏幕上正播放著體育新聞,一個金髮碧眼的女主持人用標準的倫敦腔播報著明天的賽事預告。

  小蘭那邊電話打完,一臉氣呼呼的走了進來。

  林染把電視聲音調大了一點,偏過頭看她:「怎麼了?」

  小蘭嘟嘟嘴:「沒什麼……我們後天回去是嗎?」

  「是的。」

  林染點頭,從床上坐起來,靠在床頭:「我已經讓遠藤編輯訂票了,後天上午的飛機,回去還能趕上開學。」

  小蘭「哦」了一聲。

  她沒告訴林染,剛才那通電話是她老爸打來的。

  知道他寶貝女兒要回來了,毛利小五郎第一反應不是開心,反而是遺憾,他巴不得小蘭能和林染兩個人能在倫敦多呆會。

  最好是回來的時候,他已經有外孫了,外孫女也可以。

  這可給小蘭氣的夠嗆。

  爸爸真是的,她和林染同學清清白白,怎麼能污衊他們這麼單純的關係呢?

  這麼想著,小蘭看到自己被林染擠到角落的「大凶之兆」,走過去推了推他。

  林染目光從電視上移開:「咋了?」

  小蘭嘟嘟嘴,朝那個白色的,被某人壓得皺皺巴巴的物件努了努嘴:「你壓到我東西了。」

  林染順著她的目光往下一看,趕緊挪了挪屁股:「沒注意,沒注意。」

  小蘭伸手把那件「大凶之兆」拿起來,疊好,放進旁邊的衣櫃裡。

  而坐在她床上的那個少年,此刻正心安理得地霸占著她的床,電視裡放著體育新聞,她站在衣櫃前疊衣服。

  這一幕,讓旁人看到了,那是怎麼看怎麼就像一對同居了挺久的年輕情侶。

  小蘭也並沒有覺得哪裡有問題,把衣服放好後,走到床的另一邊坐下,目光也看向電視。

  屏幕上,體育新聞正切換到明天的溫布爾登舉辦的女子網球單打決賽的預熱。

  草地女王米奈芭·格拉斯VS來自華國的網球選手王海麗。

  林染捏著下巴,若有所思道:「小蘭,我們明天就去看這場比賽吧。」

  「好啊。」

  小蘭點頭:「不過,那是在溫布爾登吧?離市中心還挺遠的,我們要提前出發嗎?」

  園子是網球社的成員,她和林染平時就沒少被大小姐拉著一起打網球,所以對這種職業級的較量,小蘭還是很感興趣的。

  「那就這麼定了,明天上午出發,看完比賽下午回來,正好後天走之前還能去一趟攝政街,給小哀她們帶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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