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老娘略懂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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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明玉氣的發抖。

  她咋可能去法院告她爸媽和她哥?

  張芳這賤人就是吃准了這一點,才敢這麼囂張的。

  宋明玉捏著手裡的1500塊錢,瞪著張芳,「你不講道理!我不管,你說過我拿出證據就還我錢的。」

  張芳一點都不吃壓力。

  聞言反手就給了宋明志一巴掌,「你聽到了沒有?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還不趕緊想辦法還錢給宋明玉!」

  「……」

  宋明志捂著臉瑟瑟發抖,「媳婦兒,家裡沒錢了啊。」

  張芳眼一瞪,「跟老娘哭啥的窮,老娘又不是你的債主。」

  「……」

  張芳太兇悍。

  宋明志不敢跟她叭叭,只能哭喪著臉轉向宋明玉,「明玉,那1500就是咱家的全部積蓄,家裡真沒錢了。」

  他跟宋明玉商量,「你再逼我們,我跟爸媽也拿不出剩下的錢啊,實在不行我給你寫個欠條,以後按月還給你行嗎?」

  「……」

  宋明玉要氣死了。

  她是逼爸媽和她哥嗎,她逼的人是張芳啊。

  張芳這黑心肝的。

  就這麼水靈靈地把壓力轉移到她爸媽和她哥身上了。

  寫欠條!

  寫欠條有啥鳥用!

  她爸媽跟她哥每個月工資加起來撐死了230塊錢。

  也就是說。

  全家不吃不喝,也要三年時間才能把她的錢還上。

  宋明玉等不起。

  而且三年時間太長了,萬一這中間發生啥變化,張芳不願意還錢了,她還能真拿著欠條去告她哥嗎?

  宋明玉火大地瞪著宋明志。

  張芳讓他想辦法他就想辦法,他有沒有一點出息啊。

  宋明玉不想跟宋明志說話,咬著牙跟張芳說,「寫欠條行,但欠條得你來寫。」

  「你跟誰耍無賴呢!」

  張芳噴她,「冤有頭債有主,誰欠的錢誰來補,你爸媽和你哥欠你的錢,憑啥讓老娘寫欠條?」

  說著話。

  張芳就開始擼袖子了,「你要不想講理,老娘還略懂拳腳!」

  「……」

  宋明玉嚇得幾步竄到李淑芬身後。

  她露出個腦袋跟張芳談判,「你不寫欠條也行,你跟我哥結婚之前,不是花5000買了個小院子嗎,你把那小院子抵給我。」

  張芳一頓,很快笑起來,「你再說一遍試試呢?」

  「……」

  明擺著她再敢說就要揍她。

  宋明玉狠狠打了個哆嗦不敢吭聲了。

  可讓她就這麼拿著1500塊錢離開,她又實在不甘心。

  她慫恿李淑芬和宋北平,「爸媽,你們倆和我哥是張芳的債主,你們跟她要錢啊,要了錢就能還給我了。」

  「……」

  兩口子吸氣。

  這死丫頭可真是他們的親閨女啊。

  讓他們跟張芳要錢。

  這踏馬跟讓他們去送死有啥區別?

  李淑芬瘋狂擺手,腦袋都要搖掉了,「明玉你別害我跟你爸了,張芳會打死我們的。」

  「她敢!」

  宋明玉小聲說,「這麼多鄰居看著,張芳敢打你和我爸,我馬上報警讓公安來抓她!」

  李淑芬不干,「你當她傻?她不會等鄰居們走了再打啊!」

  宋明玉又氣又急,「媽,那你就不管我死活了嗎?我跟趙進忠離婚了,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張芳又不讓我回來,我身上再沒點傍身的錢,我咋過日子?你跟爸總不能就這麼不管我死活了吧?」

  「……」

  死丫頭還敢說!

  她落到這個地步還不是自己作的!

  但李淑芬也不能真不管她,猶豫了幾秒鼓起勇氣,期期艾艾地看著張芳,「小芳啊……」


  「嗯?」

  張芳眯著眼,壓迫感十足,「阿姨你想說啥,說出來我聽聽。」

  「……」

  李淑芬渾身汗毛倒豎。

  她一秒認慫,縮著脖子連連擺手,「沒啥沒啥,咱是一家人,一家人之間提啥錢不錢的,我跟你爸還有明志的錢就是你的錢,不用還,不用還哈!」

  張芳點點頭,對她的態度很滿意。

  宋明玉不滿意了。

  瞪著她媽氣喘如牛。

  李淑芬心虛地不敢跟她對視。

  她也想幫閨女。

  但她實在不敢吶。

  張芳就沒打算吞宋明玉這筆錢,看她賴著不走煩的要死。

  宋明玉又蠢又壞。

  不趁這個機會跟她劃清界限,還等到啥時候?

  張芳照著宋明志的屁股就是一腳,「欠債不還,你要不要臉啊,去!上你單位預支工資還給宋明玉。」

  又看向宋北平和李淑芬,「你倆也去單位預支工資,能預支多少就預支多少,今天說啥也得把宋明玉的錢還了,免得別人說你們家的人賴帳不還,沒一個好東西。」

  「……」

  誰賴帳不還!

  誰不是好東西啊!

  全家差點被張芳氣哭了,欠錢的人明明是張芳,現在債務卻壓他們一家三口身上了,他們找誰說理去?

  全家敢怒不敢言。

  但張芳同意預支工資還錢已經不錯了。

  三人生怕她反悔,趕緊跑到單位去預支工資了。

  半個小時後。

  三個人騎著自行車,分別帶著預支兩年的工資回來。

  「小芳,我們回來了。」

  「錢拿來。」

  仨人有點遲疑,但看鄰居們都沒走,想著這麼多人看著,張芳總不能把錢沒收了,咬咬牙把裝著信封的錢給了張芳。

  仨人兩年的工資加起來一共是5520塊錢。

  張芳數了一遍後把20塊零錢抽出來,沉著臉跟宋明玉說,「這5500加上剛才的1500,正好是7000塊錢,剩下的3000讓宋明志給你打欠條,啥時候還取決於他們啥時候掙到錢。」

  「行!」

  雖然不夠10000塊。

  但7000塊錢比1500塊錢容易接受多了。

  宋明玉迫不及待地把錢接過來,抱住厚厚的信封,一顆心才安定下來。

  張芳讓宋明志把欠條一併寫了丟給宋明玉,「拿了錢和欠條趕緊滾!」

  「宋家沒有你這麼不知廉恥的閨女,從今以後,不許你踏入這個家半步,否則我抽死你。」

  「還有你們!」

  張芳目光一掃,看向宋北平李淑芬和宋明志,厲聲警告,「你們誰敢放宋明玉這賤人進家門,就跟她一起從家裡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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