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 章 發現方初的秘密
方初跟沈杏談了條件。協議結婚,兩年後離婚。
這兩年,她可以用方家的名頭,他幫她弄大學名額,畢業後給她安排工作。
沈杏聽完,答應了,答應得很快,像是早就等著這一刻。方初看著她,心裡覺得可笑。她想要大學名額,想要方家的關係,想要跳出原來的圈子。這些他都能給,但他也給了一句警告——兩年,到期就離。
沈杏點頭,說她只想要個大學名額,以後都聽他的。
方初信了,給她弄了大學名額,那兩年,沈杏一直住在學校,不吵不鬧,好像他倆是沒有關係的陌生人。鄭沁對她不算好也不算壞,方家的人對她客客氣氣的,但也僅限於客客氣氣。
沈杏不在乎,她不是來當媳婦的,她是來攢本錢的。
兩年到期,方初提離婚。
沈杏反悔了,死活不同意。
方初看著她,沈杏坐他對面,低著頭,不說話。
方初說:「你答應過的。」
沈杏抬起頭,眼眶紅紅的,說:「我後悔了。」
方初的臉色沉下來。
沈杏繼續說:「方初,我喜歡你,我想跟你好好過。」
方初看著她的眼睛,她以前也用這種眼神看過他,他那時候沒信,現在也不信。「你不是喜歡我,你是喜歡方家的東西。」
沈杏的眼淚掉下來了,她沒說話,但也沒否認。
方初要離婚,沈杏就是不同意。方初也不能硬拉著她去,方家丟不起那個人。方初想起當初她答應的那些話——只想要個大學名額,以後都聽他的。他當時信了,不是因為他天真,是因為他覺得她沒膽子反悔。
可是他低估了她。她不止想要大學名額,她想要方家的人脈,想要方家的資源,想要政委夫人的頭銜,想要一輩子吃喝不愁,想要人人羨慕。
他以為他廢了,她會同意離婚,可她還是不同意。沈杏想要的,從來不是他。是方家。她不肯離婚,他就等。一年,兩年,三年,她總有耗不起的那天。方家的人脈,她別想動一下。
沈杏在方家住了下來。方初不搭理她,她也不在意,每天該幹嘛幹嘛。方初不說話,她也不說。兩個人像兩隻被硬塞進同一個籠子裡的鳥,各待各的,誰也不碰誰。
沈杏發現方初只有在知夏帶著孩子來的時候才會高興。那種高興不是裝出來的,是眼睛裡有光,是嘴角不自覺彎起來的,是整個人從枯木變成活人的那種高興。
他很喜歡左慕知,他抱著左慕知的時候手都在抖,他看左慕知的眼神跟看別的孩子不一樣,那不是看別人家孩子的眼神,那是看自己孩子的眼神。沈杏在旁邊看著,心裡忽然有一個荒謬的念頭湧上來——她覺得那是他女兒。
他把左慕知當成自己女兒了。
沈杏後來又觀察了幾次。知夏每次來的時候,方初的眼睛會亮,他看知夏的目光,永遠都是深情的。
可知夏對他沒什麼特別的,甚至算不上熱絡。她叫他方初,客客氣氣的,偶爾會笑,但那笑和對他人的笑沒什麼不同。
沈杏把這一切看在眼裡,心裡的那個念頭越來越清晰——方初喜歡知夏。他對知夏的喜歡里,藏著別的東西。她說不上來那是什麼,但她隱隱覺得,方初和知夏之間,有一段她不知道的過去。或者,有一段知夏自己都不知道的過去。
沈杏旁觀了幾個月,心裡慢慢有了一個猜測。她沒問方初,方初不會說的,她也懶得自討沒趣。
她去找鄭沁,旁敲側擊的打聽。
那天下午方初在午睡,鄭沁拉她在客廳坐下,握著她的手,眼眶紅紅的,說了很多。說方初可憐,說方初命苦,說他現在成了這樣,以後不知道怎麼辦。
鄭沁說,「杏兒,我以前覺得你配不上方初,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現在這個樣子,正常姑娘誰願意嫁他?媽只能指望你了。」
沈杏聽著,心裡沒有感動,也沒有反感,鄭沁的眼淚是真的,心疼也是真的,但那是對方初的,不是對她的。她只是個備份。
沈杏順著鄭沁的話,說「媽,他最近精神不太好,老是盯著左慕知看。我覺得他是不是病了,還是想要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了。要不你在勸勸他,我給他生個屬於他的孩子。省得他老盯著別人的孩子,知夏會不高興的。」
鄭沁沒多想,嘆了口氣說:「他可能得了癔症。」
沈杏愣了,「癔症?」
鄭沁壓低聲音,「自從他回來後,他就覺得左慕知是他閨女,還說那孩子血型跟他一樣,可那孩子是左旗的,怎麼可能跟他一樣呢?」
沈杏沒接話,心裡卻翻起了浪。血型一樣。她覺得不是癔症,估計是實話。左慕知可能就是方初的孩子。
鄭沁不知道,知夏也不知道,方初一個人守著這個秘密,像守著一盞快要滅了的燈。
沈杏忽然就釋懷了。她以前覺得自己和方初不是一類人,她耍手段,她有心機,她想要的從來不是感情,是方家的資源和人脈。
方初不一樣,方初是正直的,是驕傲的,是從來不屑於用手段的。可現在她發現,方初跟她是一類人。他也有秘密,他也有見不得光的東西,他也藏在心裡,誰都不說。
沈杏回到自己房間,關上門,坐在床邊,很久沒動。她想起方初看左慕知的眼神,那種小心翼翼又藏不住的喜歡,她想起他看知夏的眼神,那種克制又忍不住的情意。
他看不上她,也一直沒碰過她,哪怕腿沒了,也沒讓她近過身。他現在坐在輪椅上,兩條褲腿空蕩蕩的,可他心裡裝著一個女人,裝著那個女人的孩子。那個女人不知道,那個孩子也不知道。
沈杏笑了。不是高興,也不是難過,是一種很奇怪的笑,她忽然覺得,這段婚姻,也沒那麼難熬了。偷東西的人,有什麼資格嫌棄另一個偷東西的人?他們還真是天生一對。
這兩年,她可以用方家的名頭,他幫她弄大學名額,畢業後給她安排工作。
沈杏聽完,答應了,答應得很快,像是早就等著這一刻。方初看著她,心裡覺得可笑。她想要大學名額,想要方家的關係,想要跳出原來的圈子。這些他都能給,但他也給了一句警告——兩年,到期就離。
沈杏點頭,說她只想要個大學名額,以後都聽他的。
方初信了,給她弄了大學名額,那兩年,沈杏一直住在學校,不吵不鬧,好像他倆是沒有關係的陌生人。鄭沁對她不算好也不算壞,方家的人對她客客氣氣的,但也僅限於客客氣氣。
沈杏不在乎,她不是來當媳婦的,她是來攢本錢的。
兩年到期,方初提離婚。
沈杏反悔了,死活不同意。
方初看著她,沈杏坐他對面,低著頭,不說話。
方初說:「你答應過的。」
沈杏抬起頭,眼眶紅紅的,說:「我後悔了。」
方初的臉色沉下來。
沈杏繼續說:「方初,我喜歡你,我想跟你好好過。」
方初看著她的眼睛,她以前也用這種眼神看過他,他那時候沒信,現在也不信。「你不是喜歡我,你是喜歡方家的東西。」
沈杏的眼淚掉下來了,她沒說話,但也沒否認。
方初要離婚,沈杏就是不同意。方初也不能硬拉著她去,方家丟不起那個人。方初想起當初她答應的那些話——只想要個大學名額,以後都聽他的。他當時信了,不是因為他天真,是因為他覺得她沒膽子反悔。
可是他低估了她。她不止想要大學名額,她想要方家的人脈,想要方家的資源,想要政委夫人的頭銜,想要一輩子吃喝不愁,想要人人羨慕。
他以為他廢了,她會同意離婚,可她還是不同意。沈杏想要的,從來不是他。是方家。她不肯離婚,他就等。一年,兩年,三年,她總有耗不起的那天。方家的人脈,她別想動一下。
沈杏在方家住了下來。方初不搭理她,她也不在意,每天該幹嘛幹嘛。方初不說話,她也不說。兩個人像兩隻被硬塞進同一個籠子裡的鳥,各待各的,誰也不碰誰。
沈杏發現方初只有在知夏帶著孩子來的時候才會高興。那種高興不是裝出來的,是眼睛裡有光,是嘴角不自覺彎起來的,是整個人從枯木變成活人的那種高興。
他很喜歡左慕知,他抱著左慕知的時候手都在抖,他看左慕知的眼神跟看別的孩子不一樣,那不是看別人家孩子的眼神,那是看自己孩子的眼神。沈杏在旁邊看著,心裡忽然有一個荒謬的念頭湧上來——她覺得那是他女兒。
他把左慕知當成自己女兒了。
沈杏後來又觀察了幾次。知夏每次來的時候,方初的眼睛會亮,他看知夏的目光,永遠都是深情的。
可知夏對他沒什麼特別的,甚至算不上熱絡。她叫他方初,客客氣氣的,偶爾會笑,但那笑和對他人的笑沒什麼不同。
沈杏把這一切看在眼裡,心裡的那個念頭越來越清晰——方初喜歡知夏。他對知夏的喜歡里,藏著別的東西。她說不上來那是什麼,但她隱隱覺得,方初和知夏之間,有一段她不知道的過去。或者,有一段知夏自己都不知道的過去。
沈杏旁觀了幾個月,心裡慢慢有了一個猜測。她沒問方初,方初不會說的,她也懶得自討沒趣。
她去找鄭沁,旁敲側擊的打聽。
那天下午方初在午睡,鄭沁拉她在客廳坐下,握著她的手,眼眶紅紅的,說了很多。說方初可憐,說方初命苦,說他現在成了這樣,以後不知道怎麼辦。
鄭沁說,「杏兒,我以前覺得你配不上方初,可現在不一樣了。他現在這個樣子,正常姑娘誰願意嫁他?媽只能指望你了。」
沈杏聽著,心裡沒有感動,也沒有反感,鄭沁的眼淚是真的,心疼也是真的,但那是對方初的,不是對她的。她只是個備份。
沈杏順著鄭沁的話,說「媽,他最近精神不太好,老是盯著左慕知看。我覺得他是不是病了,還是想要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了。要不你在勸勸他,我給他生個屬於他的孩子。省得他老盯著別人的孩子,知夏會不高興的。」
鄭沁沒多想,嘆了口氣說:「他可能得了癔症。」
沈杏愣了,「癔症?」
鄭沁壓低聲音,「自從他回來後,他就覺得左慕知是他閨女,還說那孩子血型跟他一樣,可那孩子是左旗的,怎麼可能跟他一樣呢?」
沈杏沒接話,心裡卻翻起了浪。血型一樣。她覺得不是癔症,估計是實話。左慕知可能就是方初的孩子。
鄭沁不知道,知夏也不知道,方初一個人守著這個秘密,像守著一盞快要滅了的燈。
沈杏忽然就釋懷了。她以前覺得自己和方初不是一類人,她耍手段,她有心機,她想要的從來不是感情,是方家的資源和人脈。
方初不一樣,方初是正直的,是驕傲的,是從來不屑於用手段的。可現在她發現,方初跟她是一類人。他也有秘密,他也有見不得光的東西,他也藏在心裡,誰都不說。
沈杏回到自己房間,關上門,坐在床邊,很久沒動。她想起方初看左慕知的眼神,那種小心翼翼又藏不住的喜歡,她想起他看知夏的眼神,那種克制又忍不住的情意。
他看不上她,也一直沒碰過她,哪怕腿沒了,也沒讓她近過身。他現在坐在輪椅上,兩條褲腿空蕩蕩的,可他心裡裝著一個女人,裝著那個女人的孩子。那個女人不知道,那個孩子也不知道。
沈杏笑了。不是高興,也不是難過,是一種很奇怪的笑,她忽然覺得,這段婚姻,也沒那麼難熬了。偷東西的人,有什麼資格嫌棄另一個偷東西的人?他們還真是天生一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