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 章 你有考慮離婚嗎
方初收到信的時候,正在訓練場上。通訊員把信遞給他,他看了一眼信封上李雲霄的字跡,沒拆,揣進兜里,繼續帶訓練。
一天都沒閒著。下午又開了個會,散會的時候天已經擦黑了。他回到宿舍,洗了手,倒了杯水,坐在床邊,才把信拆開。
信很長,密密麻麻寫了好幾頁。他從頭看到尾,看完,沒動。又看了一遍。然後他把信放在桌上,盯著那盞檯燈,半天沒說話。
什麼上輩子。什麼前世。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荒唐的事。他不信。
他當初跟知夏是第一次見,他怎麼會是見色起意?他不是那種人。他從來不是那種人。那是意外,是中藥,是他控制不住自己。不是見色起意。
可萬一呢?萬一真的有前世呢?李雲霄說沈一夢的眼神騙不了人。李雲霄說他自己信了。李雲霄說他賭不起。
方初靠在椅背上,閉上眼。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那個夢。
左旗坐在他家客廳里,抱著一個小女孩。知夏坐在旁邊,笑著。爺爺說「我孫女最漂亮」,父親問「取名了沒」。左慕知。左旗愛慕知夏。他猛地睜開眼。
如果真有前世,知夏是不是嫁給了左旗?他們是不是真的生了一個女兒?那他和知夏呢?他在前世里,是不是連認識她的機會都沒有?
方初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沒有月亮,黑漆漆的,什麼也看不見。他站了很久,手撐在窗台上,指節泛白。
不對。沒有前世。知夏是他的。是他兒子的媽。他們有兩個孩子,安安和康康。她是他媳婦,她給他做襯衫,給他買禮物,她抱著他的時候會笑。那些都是真的。不是夢。
方初轉回身,走到桌邊,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沈一夢說孩子沒了都怨他,是他見色起意。方初把信紙翻過去,扣在桌上。不是的。那是意外。他不想的。
他坐在床邊,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這雙手抱過知夏,抱過安安,抱過康康。這雙手給她洗過腳,給她洗過衣服,給她做過按摩。
他不是見色起意。他喜歡她。從第一次看見她,就喜歡了。不是因為藥,不是因為別的什麼。就是他看見她了,就挪不開眼了。那不是見色起意,他對她是一見鍾情。
方初躺下來,盯著天花板。腦子裡還是很亂,那個夢又冒出來了。左旗抱著小女孩,知夏笑著,一家人圍在一起。他使勁閉了閉眼,把那些畫面趕出去。
沒有前世。知夏是他的。只能是他的。他翻了個身,面朝牆壁,把手邊的信塞到枕頭底下。不想了。睡覺。
可是閉上眼,還是睡不著。他想著王春的事,想著李雲霄說的「賭不起」。
如果真的有前世,那王春是不是真的會死?李雲霄怎麼辦?方初又翻了個身。他告訴自己,沒有前世,那些都是假的。但萬一呢?他睜開眼,盯著黑漆漆的天花板,很久很久,才迷迷糊糊睡著。
方初又做夢了。
還是那個客廳。可是這次只有左旗一家三口。
左旗坐在沙發上,懷裡抱著那個小女孩,手裡拿著一支筆,在紙上畫著什麼。小女孩扎著兩個小揪揪,白白淨淨的,眉眼像極了知夏。她歪著頭看左旗畫畫,小嘴一張一合地不知道在說什麼。知夏坐在旁邊,手裡端著杯茶,笑著看他們。
左旗畫完了,把紙舉起來。小女孩拍著手喊「爸爸好厲害」,湊過去在左旗臉上親了一口。
左旗笑了,抱起她轉了一圈。知夏在旁邊看著,眼睛彎彎的,嘴角帶著笑。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們身上,暖洋洋的。
方初就站在旁邊。沒有人看見他,也沒有人跟他說話。他就那麼站著,像個影子,什麼都做不了。
他想走過去,腿邁不動。他想喊知夏,嗓子發不出聲音。他就那麼站著,看著左旗抱著知夏的女兒,看著知夏對著左旗笑。那不是他的女兒。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家。
方初猛地睜開眼。
天花板還是那片天花板,黑漆漆的。他出了一身冷汗,後背的襯衣都濕透了。
他躺在那兒,大口大口地喘氣,心臟跳得厲害,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他閉了閉眼,那個畫面還在腦子裡轉——小女孩喊「爸爸」,知夏笑著,左旗抱著她們轉圈。
方初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他告訴自己,沒有前世。沒有左慕知。知夏是他的。安安康康是他的。那是夢,是假的。
可是那個夢太真了。真到他現在閉上眼,還能看見小女孩笑起來的樣子,還能聽見她喊「爸爸」的聲音。
方初坐起來,摸黑倒了杯水,一口喝完。水是涼的,順著喉嚨下去,涼到胃裡。他坐在床邊,雙手撐著膝蓋,低著頭,一動不動。
過了很久,他才起身坐在桌前,他要給知夏寫信,告訴她他想她愛她。
窗外灰濛濛的,還沒出太陽,操場上已經有兵在跑步了,口號聲隱隱約約傳過來。他拿起筆,想了想,低頭開始寫。
「卿卿:
昨晚又夢到你了。夢裡你對著我笑,我想抱你,怎麼都夠不著。急醒了,一身汗。醒來發現枕頭旁邊空空的,你不在。心裡難受得不行。
卿卿,我想你了。想你的笑,想你罵我的樣子,想你晚上窩在我懷裡睡覺時輕輕的呼吸聲。想抱你,想親你,想把你揉進骨頭裡。
上次回去太匆忙,好多話沒來得及說。卿卿,你不知道我多愛你。比你以為的要多得多。
有時候我自己都覺得嚇一跳,怎麼會有這麼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怕,怕你不在,怕你不要我,怕哪天醒來這一切都是假的。
安安康康乖不乖?康康還天天嚎嗎?安安會多叫幾聲爸爸了嗎?你告訴他們,爸爸想他們了,等爸爸回去,帶他們去公園玩,給他們買好吃的。你也乖乖的,好好吃飯,別太累了。
等我下次回去,你得好好補償我。你欠我好多個晚上了,我都記著呢。一筆一筆,到時候跟你算。
卿卿,我愛你。這輩子,下輩子,都愛你。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等我。
愛你的方初」
方初把信折好,塞進信封里。他站起來,走到窗邊。太陽剛出來,紅彤彤的,照在操場上。
他把信封揣進兜里,推門出去。先寄信,再吃早飯。今天還有訓練呢。
知夏沒想到方初會把信寄到學校。
她走在校園的林蔭道上,手裡捏著那封信,一邊走一邊拆。信紙展開,密密麻麻好幾頁。
她看了幾行,腳步就慢下來。又看了幾行,臉開始發燙。看到「你欠我好多個晚上,我都記著呢」那句,她差點把信紙揉成一團。這人,發什麼神經?
她把信折好塞回信封,快步往宿舍走。臉上燒得厲害,不用照鏡子都知道紅成什麼樣。
推開宿舍門,周歲歲正坐在下鋪看書。她抬頭看了知夏一眼,愣住了。
「知夏,你發燒了?臉好紅啊。」
知夏把信塞進枕頭底下,坐到床邊。
「沒有,我對象給我寫信了。」
周歲歲的眼睛亮了。
「你居然有對象了?」
「嗯,」知夏笑了笑,「我們都結婚兩年了。」
上鋪的張燕探出頭來。「兩年?你是不是還有孩子啊?」
知夏點點頭。「有,雙胞胎兒子,快一周歲了。」
周歲歲張著嘴,半天沒合攏。
「你比我還小呢,孩子都有倆了。」
知夏笑了笑,沒說話。
張燕從床上下來,坐到知夏對面,一臉過來人的表情。「你跟你對象也兩地分居啊?」
「嗯。」
張燕沉默了一會兒。
「說真的,你有考慮離婚嗎?」
知夏愣了一下。「為什麼離婚?」
張燕嘆了口氣,靠在椅背上。「我跟你情況一樣。當初結婚的時候覺得他挺好,可是現在我覺得我們已經沒有共同語言了。」
知夏看著她。「那你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跟著他爹,」張燕說,「我以後工作了給他寄錢。」
知夏「哦」了一聲,沒接話。
張燕看著她。「你呢?想過離婚嗎?」
知夏搖搖頭。
「我對象是軍人,我已經習慣分居了。我應該不會離婚。」
張燕看著她,想說什麼,又沒說。
周歲歲在旁邊聽著,忍不住插嘴。「軍人好啊,多光榮。」
知夏笑了笑,沒接話。她爬上床,靠在床沿上,想著方初信里那些話,嘴角彎了彎。
什麼共同語言,她跟方初,好像也沒什麼共同語言。他說的那些話,寫的那些信,有時候肉麻得她想打人。但她就是不會離婚。畢竟方家的人脈圈,她好不容易才摸到了邊邊,她才不要拱手讓人呢。
最關鍵的是方初愛她,很愛很愛,從他寫的這封信里就能看出來。
不是因為他寫了多少肉麻的話,是有些句子,她看著看著,就能想像出他寫信時候的樣子。
方初說下輩子也愛她。她不知道有沒有下輩子,但這輩子,她不想離婚了。之前想過,真的想過。她恨他騙她,恨他趁她醉了欺負她,恨他讓她生這兩個孩子的時候差點沒了命。
可是恨著恨著,就恨不動了。不是原諒了,是算了。日子總要過下去,孩子總要長大。他願意改,願意結紮,願意把工資都給她,願意寫這種肉麻兮兮的信。她還能怎麼樣呢?
知夏閉著眼,她想著方初寫的那句話——「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霸道,不講理,跟他人一樣。但她好像,已經習慣了。
一天都沒閒著。下午又開了個會,散會的時候天已經擦黑了。他回到宿舍,洗了手,倒了杯水,坐在床邊,才把信拆開。
信很長,密密麻麻寫了好幾頁。他從頭看到尾,看完,沒動。又看了一遍。然後他把信放在桌上,盯著那盞檯燈,半天沒說話。
什麼上輩子。什麼前世。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荒唐的事。他不信。
他當初跟知夏是第一次見,他怎麼會是見色起意?他不是那種人。他從來不是那種人。那是意外,是中藥,是他控制不住自己。不是見色起意。
可萬一呢?萬一真的有前世呢?李雲霄說沈一夢的眼神騙不了人。李雲霄說他自己信了。李雲霄說他賭不起。
方初靠在椅背上,閉上眼。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那個夢。
左旗坐在他家客廳里,抱著一個小女孩。知夏坐在旁邊,笑著。爺爺說「我孫女最漂亮」,父親問「取名了沒」。左慕知。左旗愛慕知夏。他猛地睜開眼。
如果真有前世,知夏是不是嫁給了左旗?他們是不是真的生了一個女兒?那他和知夏呢?他在前世里,是不是連認識她的機會都沒有?
方初站起來,走到窗邊。窗外沒有月亮,黑漆漆的,什麼也看不見。他站了很久,手撐在窗台上,指節泛白。
不對。沒有前世。知夏是他的。是他兒子的媽。他們有兩個孩子,安安和康康。她是他媳婦,她給他做襯衫,給他買禮物,她抱著他的時候會笑。那些都是真的。不是夢。
方初轉回身,走到桌邊,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沈一夢說孩子沒了都怨他,是他見色起意。方初把信紙翻過去,扣在桌上。不是的。那是意外。他不想的。
他坐在床邊,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這雙手抱過知夏,抱過安安,抱過康康。這雙手給她洗過腳,給她洗過衣服,給她做過按摩。
他不是見色起意。他喜歡她。從第一次看見她,就喜歡了。不是因為藥,不是因為別的什麼。就是他看見她了,就挪不開眼了。那不是見色起意,他對她是一見鍾情。
方初躺下來,盯著天花板。腦子裡還是很亂,那個夢又冒出來了。左旗抱著小女孩,知夏笑著,一家人圍在一起。他使勁閉了閉眼,把那些畫面趕出去。
沒有前世。知夏是他的。只能是他的。他翻了個身,面朝牆壁,把手邊的信塞到枕頭底下。不想了。睡覺。
可是閉上眼,還是睡不著。他想著王春的事,想著李雲霄說的「賭不起」。
如果真的有前世,那王春是不是真的會死?李雲霄怎麼辦?方初又翻了個身。他告訴自己,沒有前世,那些都是假的。但萬一呢?他睜開眼,盯著黑漆漆的天花板,很久很久,才迷迷糊糊睡著。
方初又做夢了。
還是那個客廳。可是這次只有左旗一家三口。
左旗坐在沙發上,懷裡抱著那個小女孩,手裡拿著一支筆,在紙上畫著什麼。小女孩扎著兩個小揪揪,白白淨淨的,眉眼像極了知夏。她歪著頭看左旗畫畫,小嘴一張一合地不知道在說什麼。知夏坐在旁邊,手裡端著杯茶,笑著看他們。
左旗畫完了,把紙舉起來。小女孩拍著手喊「爸爸好厲害」,湊過去在左旗臉上親了一口。
左旗笑了,抱起她轉了一圈。知夏在旁邊看著,眼睛彎彎的,嘴角帶著笑。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他們身上,暖洋洋的。
方初就站在旁邊。沒有人看見他,也沒有人跟他說話。他就那麼站著,像個影子,什麼都做不了。
他想走過去,腿邁不動。他想喊知夏,嗓子發不出聲音。他就那麼站著,看著左旗抱著知夏的女兒,看著知夏對著左旗笑。那不是他的女兒。不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家。
方初猛地睜開眼。
天花板還是那片天花板,黑漆漆的。他出了一身冷汗,後背的襯衣都濕透了。
他躺在那兒,大口大口地喘氣,心臟跳得厲害,像是要從嗓子眼裡蹦出來。他閉了閉眼,那個畫面還在腦子裡轉——小女孩喊「爸爸」,知夏笑著,左旗抱著她們轉圈。
方初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他告訴自己,沒有前世。沒有左慕知。知夏是他的。安安康康是他的。那是夢,是假的。
可是那個夢太真了。真到他現在閉上眼,還能看見小女孩笑起來的樣子,還能聽見她喊「爸爸」的聲音。
方初坐起來,摸黑倒了杯水,一口喝完。水是涼的,順著喉嚨下去,涼到胃裡。他坐在床邊,雙手撐著膝蓋,低著頭,一動不動。
過了很久,他才起身坐在桌前,他要給知夏寫信,告訴她他想她愛她。
窗外灰濛濛的,還沒出太陽,操場上已經有兵在跑步了,口號聲隱隱約約傳過來。他拿起筆,想了想,低頭開始寫。
「卿卿:
昨晚又夢到你了。夢裡你對著我笑,我想抱你,怎麼都夠不著。急醒了,一身汗。醒來發現枕頭旁邊空空的,你不在。心裡難受得不行。
卿卿,我想你了。想你的笑,想你罵我的樣子,想你晚上窩在我懷裡睡覺時輕輕的呼吸聲。想抱你,想親你,想把你揉進骨頭裡。
上次回去太匆忙,好多話沒來得及說。卿卿,你不知道我多愛你。比你以為的要多得多。
有時候我自己都覺得嚇一跳,怎麼會有這麼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怕,怕你不在,怕你不要我,怕哪天醒來這一切都是假的。
安安康康乖不乖?康康還天天嚎嗎?安安會多叫幾聲爸爸了嗎?你告訴他們,爸爸想他們了,等爸爸回去,帶他們去公園玩,給他們買好吃的。你也乖乖的,好好吃飯,別太累了。
等我下次回去,你得好好補償我。你欠我好多個晚上了,我都記著呢。一筆一筆,到時候跟你算。
卿卿,我愛你。這輩子,下輩子,都愛你。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等我。
愛你的方初」
方初把信折好,塞進信封里。他站起來,走到窗邊。太陽剛出來,紅彤彤的,照在操場上。
他把信封揣進兜里,推門出去。先寄信,再吃早飯。今天還有訓練呢。
知夏沒想到方初會把信寄到學校。
她走在校園的林蔭道上,手裡捏著那封信,一邊走一邊拆。信紙展開,密密麻麻好幾頁。
她看了幾行,腳步就慢下來。又看了幾行,臉開始發燙。看到「你欠我好多個晚上,我都記著呢」那句,她差點把信紙揉成一團。這人,發什麼神經?
她把信折好塞回信封,快步往宿舍走。臉上燒得厲害,不用照鏡子都知道紅成什麼樣。
推開宿舍門,周歲歲正坐在下鋪看書。她抬頭看了知夏一眼,愣住了。
「知夏,你發燒了?臉好紅啊。」
知夏把信塞進枕頭底下,坐到床邊。
「沒有,我對象給我寫信了。」
周歲歲的眼睛亮了。
「你居然有對象了?」
「嗯,」知夏笑了笑,「我們都結婚兩年了。」
上鋪的張燕探出頭來。「兩年?你是不是還有孩子啊?」
知夏點點頭。「有,雙胞胎兒子,快一周歲了。」
周歲歲張著嘴,半天沒合攏。
「你比我還小呢,孩子都有倆了。」
知夏笑了笑,沒說話。
張燕從床上下來,坐到知夏對面,一臉過來人的表情。「你跟你對象也兩地分居啊?」
「嗯。」
張燕沉默了一會兒。
「說真的,你有考慮離婚嗎?」
知夏愣了一下。「為什麼離婚?」
張燕嘆了口氣,靠在椅背上。「我跟你情況一樣。當初結婚的時候覺得他挺好,可是現在我覺得我們已經沒有共同語言了。」
知夏看著她。「那你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跟著他爹,」張燕說,「我以後工作了給他寄錢。」
知夏「哦」了一聲,沒接話。
張燕看著她。「你呢?想過離婚嗎?」
知夏搖搖頭。
「我對象是軍人,我已經習慣分居了。我應該不會離婚。」
張燕看著她,想說什麼,又沒說。
周歲歲在旁邊聽著,忍不住插嘴。「軍人好啊,多光榮。」
知夏笑了笑,沒接話。她爬上床,靠在床沿上,想著方初信里那些話,嘴角彎了彎。
什麼共同語言,她跟方初,好像也沒什麼共同語言。他說的那些話,寫的那些信,有時候肉麻得她想打人。但她就是不會離婚。畢竟方家的人脈圈,她好不容易才摸到了邊邊,她才不要拱手讓人呢。
最關鍵的是方初愛她,很愛很愛,從他寫的這封信里就能看出來。
不是因為他寫了多少肉麻的話,是有些句子,她看著看著,就能想像出他寫信時候的樣子。
方初說下輩子也愛她。她不知道有沒有下輩子,但這輩子,她不想離婚了。之前想過,真的想過。她恨他騙她,恨他趁她醉了欺負她,恨他讓她生這兩個孩子的時候差點沒了命。
可是恨著恨著,就恨不動了。不是原諒了,是算了。日子總要過下去,孩子總要長大。他願意改,願意結紮,願意把工資都給她,願意寫這種肉麻兮兮的信。她還能怎麼樣呢?
知夏閉著眼,她想著方初寫的那句話——「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霸道,不講理,跟他人一樣。但她好像,已經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