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脫都脫死他(求月票推薦票追讀)
第101章 脫都脫死他(求月票推薦票追讀)
程龍是他羅維影業的簽約演員,雖然沒捧紅,但是他羅維「發掘」的。
現在羅維自己沒發揮程龍的長處賺到錢,反而被陳記食品摘了桃子,利用他的演員打GG,賺得盆滿缽滿!
他瞬間有了出門沒撿錢就是虧的感覺。
這口氣,他如何咽得下?
「阿龍呢?把他給我叫來!」羅維對著秘書怒吼。
很快,程龍忐忑不安地走進了辦公室。
「羅先生,您找我?」
「啪!」羅維將那份印有勁霸GG的報紙狠狠摔在程龍面前,「阿龍!
你給我解釋解釋!
這是怎麼回事?!」
程龍低頭一看,心裡咯噔一下。他知道羅維遲早會看到,但沒想到反應如此激烈。
「羅先生,這個.這個是之前跟您提過的,陳記食品的GG」
「提過?我怎麼不記得我同意了!」羅維粗暴地打斷他,指著報紙,「你看看!
你看看!
現在全港都知道你程龍在給陳記打GG!
你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老闆?
還有沒有羅維影業?!」
「羅先生,我」程龍試圖解釋,「當時我給您提過,您說……」
「我說什麼了?我說讓你去拍了嗎?!」
羅維根本不聽解釋,怒火中燒,「你知不知道你現在是什麼身份?
你是羅維影業的演員!
你的形象,你的時間,都屬於公司!
誰允許你私自接拍GG的?
你眼裡還有沒有合約精神?」
他越說越激動,唾沫星子幾乎噴到程龍臉上:「陳記!
一個賣糖水的暴發戶!
仗著有幾個臭錢,就敢挖我的牆角?
利用我的演員?
阿龍,你是不是覺得《醉拳》紅了,翅膀就硬了?
可以不聽公司安排了?!」
程龍被罵得臉色發白,低著頭不敢反駁。
他心裡既委屈又無奈。
拍GG的事情他確實請示過,是羅維自己不在意。
而且,陳記給的報酬非常豐厚,對他當時的經濟狀況是很大的幫助。
更重要的是,陳秉文對他一直很尊重,不像羅維這樣動輒呼來喝去。
但此刻,他只能默默承受羅維的怒火。
「好!很好!」羅維見程龍不說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你不說話是吧?
行!我告訴你,這件事沒完!
陳記敢挖我的人,利用我的演員,我羅維也不是好惹的!」
他猛地抓起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喂!張律師嗎?
立刻來我辦公室!
對!馬上!我要告陳記食品!告他們侵權!不正當競爭!挖我牆角!我要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掛斷電話,羅維惡狠狠地盯著程龍:「阿龍,你也給我聽好了!
從今天起,沒有我的允許,不准再接任何外面的活動!
尤其是那個陳記!給我離他們遠點!否則,別怪我不講情面!」
程龍心中一沉,無奈地點了點頭,退出了羅維辦公室。
他腳步沉重地往回走,羅維的咆哮和威脅依稀還在耳邊迴蕩,那句「讓陳記吃不了兜著走」威脅,像塊巨石壓在他心頭。
他深知羅維的脾性,小肚雞腸睚眥必報。
這次代言的事羅維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陳秉文和陳記對他有知遇之恩,GG酬勞也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不能連累他們。
想到這裡,他迅速在街邊找了一家公用電話,撥通了陳秉文辦公室的號碼。
電話接通,程龍就愧疚的說道:「陳生!我是陳龍!不好了!羅先生羅維他.」
而電話另一邊,陳秉文笑著安慰道:「阿龍,慢慢說,怎麼了?羅維發火了?」
「是!陳生!」程龍急切地說道,「他看到勁霸的GG了,大發雷霆!
說我私自接拍GG,違反合約!
他.他找了律師,揚言要告陳記!告你們侵權!
不正當競爭!
挖他牆角!
他說要讓陳記吃不了兜著走!
陳生,對不起,是我連累你了.」
電話里程龍的聲音充滿了自責。
出乎程龍的意料,陳秉文非但沒有絲毫驚慌,反而輕笑出聲,語氣輕鬆得像是在談論天氣:
「呵呵,阿龍,別緊張。這件事,我早就料到了。」
「啊?陳生您您早就料到了?」程龍愣住了。
「當然。羅維是什麼人,我多少了解一些。
他捧不紅你,現在看到你因為《醉拳》和我陳記的GG火了,心裡肯定不平衡。
眼紅、嫉妒,然後就想找茬,想敲一筆,或者純粹出口惡氣。
這種反應,再正常不過了。」
陳秉文頓了頓,安慰道:「阿龍,你不用擔心。這件事,跟你關係不大。
你安心拍戲,配合好《醉拳》的宣傳。
羅維那邊,交給我來處理。
我保證,他掀不起什麼風浪。
你記住,好好發展你的事業,其他的,不用操心。」
陳秉文篤定的語氣讓程龍慌亂的心瞬間安定了不少,
「陳生.真的沒事嗎?羅先生他」
「放心,我說沒事就沒事。」陳秉文打斷他,語氣不容置疑,「你做好你的事。
記住我的話,別擔心,有事打我電話。先這樣。」
掛斷電話,陳秉文臉上的笑容收斂。
略微沉思了一會,他按下內線電話:「通知凌總監、方總監,以及新到任的法律顧問顧永賢律師,立刻到我辦公室來。」
幾分鐘後,凌佩儀、方文山和新到任的法律顧問顧永賢齊聚陳秉文辦公室。
「陳生,您找我們?」凌佩儀問道。
陳秉文點點頭,開門見山:「剛接到程龍的電話。
羅維看到勁霸GG,暴跳如雷,找了律師,揚言要起訴我們陳記食品,罪名是侵權、不正當競爭、挖他牆角,未經許可使用其簽約演員程龍的肖像和影響力。」
顧永賢聞言,眉頭立刻緊鎖,作為資深律師,他首先想到的是法律風險:「陳生,如果情況屬實,這確實是個麻煩。
程龍目前名義上還是羅維影業的簽約演員,合約中通常會有關於藝人接拍外部GG的限制條款。
如果羅維能證明我們未經其同意就使用程龍形象進行商業宣傳,我們可能會面臨侵權訴訟,甚至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相關GG、賠償損失。
訴訟本身也會對公司聲譽造成影響。」
他語速很快,分析著潛在風險:「我們需要立刻審查我們與程龍簽訂的GG代言合同,確認授權範圍,同時調查清楚程龍與羅維影業的合約細節。
當務之急是收集對我們有利的證據,並準備應對羅維可能發起的法律行動.」
顧永賢正嚴肅地分析著應對策略,卻見陳秉文臉上非但沒有憂色,反而露出一絲高深莫測的笑容,甚至.有點戲謔。
「哈哈哈哈哈!」陳秉文突然笑了起來,笑聲爽朗,帶著一種盡在掌握的從容,「顧律師,別緊張。
凌總監,請把我們和程龍簽的那份勁霸飲料的代言合同原件,拿給顧律師看看。」
凌佩儀笑著點點頭,立刻轉身出了陳秉文辦公室。
不一會的功夫,便拿著一份裝訂精美的合同回來,遞給了顧永賢。
顧永賢有些疑惑地接過合同,翻開第一頁,目光落在合同甲方(委託方)的位置上。
他的瞳孔驟然收縮!
只見合同甲方清晰地寫著:
委託方:糖心資本
(註冊地:開曼群島)
他迅速翻到簽名頁。
乙方的簽名處,赫然是一個流暢的英文簽名:JACK CHEN!
顧永賢猛地抬起頭,有些震驚的看向陳秉文。
剛才的擔憂瞬間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對眼前這位年輕老闆深謀遠慮的佩服!
「陳生!這.高!實在是高啊!」
顧永賢忍不住讚嘆出聲,「您這是給羅維挖了個大坑啊!」
方文山和凌佩儀也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他們作為之前代言合同的參與者,自然知道這份合同的「玄機」。
陳秉文靠在椅背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羅維不是要告嗎?
讓他告。
不過,他得先搞清楚,他要告誰。」
他頓了頓,笑著繼續說道:
「我們對外宣傳、產品包裝、GG投放的主體是『陳記食品有限公司』,但和程龍簽合同的甲方是註冊在開曼群島的離岸公司『糖心資本』。
羅維要告侵權,他告『陳記食品』?
證據鏈對不上。
他告『糖心資本』?
一個在開曼群島註冊的空殼公司,連實際辦公地點都難找,傳票送達都是個大問題。
另外,程龍簽的是英文名『JACK CHEN』。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他的藝名,但在法律文件上,尤其是在涉及跨國訴訟時,這可能會成為一個爭議點。
羅維要證明這個簽名代表的就是他合約中的演員程龍,也需要一番周折。
最後則是適用法律的問題。
不管是開曼法律或香港法律。
無論哪種,羅維要在港島起訴一個開曼公司,程序極其繁瑣複雜。
光是確定訴訟主體、送達文件、選擇適用法律這些前期程序,就能拖他個一年半載。」
至於起訴成本,跨國訴訟的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
這些加起來,憑羅維那小公司,經得起這麼耗嗎?」
最後,陳秉文總結道「所以,顧律師,不用緊張。
羅維要告,就讓他告。
一切按法律程序走。
記住一個字:拖!用盡一切合法手段,把程序拖長,把成本抬高。
我倒要看看,他羅維有多少家底可以耗在這上面!
等他被繁瑣的跨國訴訟程序搞得焦頭爛額、筋疲力盡的時候,自然就知道厲害了。
這就叫『脫都脫死他』!」
顧永賢此刻已經完全明白了陳秉文的布局,心中再無半點擔憂,反而湧起一股興奮。
這種高段位的商業法律博弈,正是他這種資深律師的舞台。
他站起身,信心十足地說道:「陳生,我明白了!您放心,這件事交給我。
保證讓羅維先生充分體驗一下,什麼叫『跨國訴訟的樂趣』。
他想玩,我們就陪他好好玩玩,玩到他玩不起為止!」
「很好。」陳秉文滿意地點點頭,隨即又補充道,「另外,凌總監,你安排一下,
等羅維那邊正式發律師函或者有媒體風聲出來,我們就主動出擊。
向幾家關係好的媒體『透露』一下,就說羅維影業眼紅《醉拳》成功和程龍先生的發展,無理取鬧,試圖打壓旗下藝人,甚至不惜用訴訟手段進行商業訛詐。
把輿論先攪起來,站在道德制高點。」
「明白!陳生!」方文山立刻應道。
一場由羅維怒火點燃的法律戰火,尚未正式燃起,就已經被陳秉文提前布下的精妙棋局,引入了一條註定讓他深陷泥潭、耗資巨大卻難有結果的死胡同。
羅維的憤怒,此刻在陳秉文眼中,更像是一場即將上演的、代價高昂的鬧劇。
(本章完)
程龍是他羅維影業的簽約演員,雖然沒捧紅,但是他羅維「發掘」的。
現在羅維自己沒發揮程龍的長處賺到錢,反而被陳記食品摘了桃子,利用他的演員打GG,賺得盆滿缽滿!
他瞬間有了出門沒撿錢就是虧的感覺。
這口氣,他如何咽得下?
「阿龍呢?把他給我叫來!」羅維對著秘書怒吼。
很快,程龍忐忑不安地走進了辦公室。
「羅先生,您找我?」
「啪!」羅維將那份印有勁霸GG的報紙狠狠摔在程龍面前,「阿龍!
你給我解釋解釋!
這是怎麼回事?!」
程龍低頭一看,心裡咯噔一下。他知道羅維遲早會看到,但沒想到反應如此激烈。
「羅先生,這個.這個是之前跟您提過的,陳記食品的GG」
「提過?我怎麼不記得我同意了!」羅維粗暴地打斷他,指著報紙,「你看看!
你看看!
現在全港都知道你程龍在給陳記打GG!
你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老闆?
還有沒有羅維影業?!」
「羅先生,我」程龍試圖解釋,「當時我給您提過,您說……」
「我說什麼了?我說讓你去拍了嗎?!」
羅維根本不聽解釋,怒火中燒,「你知不知道你現在是什麼身份?
你是羅維影業的演員!
你的形象,你的時間,都屬於公司!
誰允許你私自接拍GG的?
你眼裡還有沒有合約精神?」
他越說越激動,唾沫星子幾乎噴到程龍臉上:「陳記!
一個賣糖水的暴發戶!
仗著有幾個臭錢,就敢挖我的牆角?
利用我的演員?
阿龍,你是不是覺得《醉拳》紅了,翅膀就硬了?
可以不聽公司安排了?!」
程龍被罵得臉色發白,低著頭不敢反駁。
他心裡既委屈又無奈。
拍GG的事情他確實請示過,是羅維自己不在意。
而且,陳記給的報酬非常豐厚,對他當時的經濟狀況是很大的幫助。
更重要的是,陳秉文對他一直很尊重,不像羅維這樣動輒呼來喝去。
但此刻,他只能默默承受羅維的怒火。
「好!很好!」羅維見程龍不說話,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你不說話是吧?
行!我告訴你,這件事沒完!
陳記敢挖我的人,利用我的演員,我羅維也不是好惹的!」
他猛地抓起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喂!張律師嗎?
立刻來我辦公室!
對!馬上!我要告陳記食品!告他們侵權!不正當競爭!挖我牆角!我要讓他們吃不了兜著走!」
掛斷電話,羅維惡狠狠地盯著程龍:「阿龍,你也給我聽好了!
從今天起,沒有我的允許,不准再接任何外面的活動!
尤其是那個陳記!給我離他們遠點!否則,別怪我不講情面!」
程龍心中一沉,無奈地點了點頭,退出了羅維辦公室。
他腳步沉重地往回走,羅維的咆哮和威脅依稀還在耳邊迴蕩,那句「讓陳記吃不了兜著走」威脅,像塊巨石壓在他心頭。
他深知羅維的脾性,小肚雞腸睚眥必報。
這次代言的事羅維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陳秉文和陳記對他有知遇之恩,GG酬勞也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不能連累他們。
想到這裡,他迅速在街邊找了一家公用電話,撥通了陳秉文辦公室的號碼。
電話接通,程龍就愧疚的說道:「陳生!我是陳龍!不好了!羅先生羅維他.」
而電話另一邊,陳秉文笑著安慰道:「阿龍,慢慢說,怎麼了?羅維發火了?」
「是!陳生!」程龍急切地說道,「他看到勁霸的GG了,大發雷霆!
說我私自接拍GG,違反合約!
他.他找了律師,揚言要告陳記!告你們侵權!
不正當競爭!
挖他牆角!
他說要讓陳記吃不了兜著走!
陳生,對不起,是我連累你了.」
電話里程龍的聲音充滿了自責。
出乎程龍的意料,陳秉文非但沒有絲毫驚慌,反而輕笑出聲,語氣輕鬆得像是在談論天氣:
「呵呵,阿龍,別緊張。這件事,我早就料到了。」
「啊?陳生您您早就料到了?」程龍愣住了。
「當然。羅維是什麼人,我多少了解一些。
他捧不紅你,現在看到你因為《醉拳》和我陳記的GG火了,心裡肯定不平衡。
眼紅、嫉妒,然後就想找茬,想敲一筆,或者純粹出口惡氣。
這種反應,再正常不過了。」
陳秉文頓了頓,安慰道:「阿龍,你不用擔心。這件事,跟你關係不大。
你安心拍戲,配合好《醉拳》的宣傳。
羅維那邊,交給我來處理。
我保證,他掀不起什麼風浪。
你記住,好好發展你的事業,其他的,不用操心。」
陳秉文篤定的語氣讓程龍慌亂的心瞬間安定了不少,
「陳生.真的沒事嗎?羅先生他」
「放心,我說沒事就沒事。」陳秉文打斷他,語氣不容置疑,「你做好你的事。
記住我的話,別擔心,有事打我電話。先這樣。」
掛斷電話,陳秉文臉上的笑容收斂。
略微沉思了一會,他按下內線電話:「通知凌總監、方總監,以及新到任的法律顧問顧永賢律師,立刻到我辦公室來。」
幾分鐘後,凌佩儀、方文山和新到任的法律顧問顧永賢齊聚陳秉文辦公室。
「陳生,您找我們?」凌佩儀問道。
陳秉文點點頭,開門見山:「剛接到程龍的電話。
羅維看到勁霸GG,暴跳如雷,找了律師,揚言要起訴我們陳記食品,罪名是侵權、不正當競爭、挖他牆角,未經許可使用其簽約演員程龍的肖像和影響力。」
顧永賢聞言,眉頭立刻緊鎖,作為資深律師,他首先想到的是法律風險:「陳生,如果情況屬實,這確實是個麻煩。
程龍目前名義上還是羅維影業的簽約演員,合約中通常會有關於藝人接拍外部GG的限制條款。
如果羅維能證明我們未經其同意就使用程龍形象進行商業宣傳,我們可能會面臨侵權訴訟,甚至可能被要求停止使用相關GG、賠償損失。
訴訟本身也會對公司聲譽造成影響。」
他語速很快,分析著潛在風險:「我們需要立刻審查我們與程龍簽訂的GG代言合同,確認授權範圍,同時調查清楚程龍與羅維影業的合約細節。
當務之急是收集對我們有利的證據,並準備應對羅維可能發起的法律行動.」
顧永賢正嚴肅地分析著應對策略,卻見陳秉文臉上非但沒有憂色,反而露出一絲高深莫測的笑容,甚至.有點戲謔。
「哈哈哈哈哈!」陳秉文突然笑了起來,笑聲爽朗,帶著一種盡在掌握的從容,「顧律師,別緊張。
凌總監,請把我們和程龍簽的那份勁霸飲料的代言合同原件,拿給顧律師看看。」
凌佩儀笑著點點頭,立刻轉身出了陳秉文辦公室。
不一會的功夫,便拿著一份裝訂精美的合同回來,遞給了顧永賢。
顧永賢有些疑惑地接過合同,翻開第一頁,目光落在合同甲方(委託方)的位置上。
他的瞳孔驟然收縮!
只見合同甲方清晰地寫著:
委託方:糖心資本
(註冊地:開曼群島)
他迅速翻到簽名頁。
乙方的簽名處,赫然是一個流暢的英文簽名:JACK CHEN!
顧永賢猛地抬起頭,有些震驚的看向陳秉文。
剛才的擔憂瞬間煙消雲散,取而代之的是對眼前這位年輕老闆深謀遠慮的佩服!
「陳生!這.高!實在是高啊!」
顧永賢忍不住讚嘆出聲,「您這是給羅維挖了個大坑啊!」
方文山和凌佩儀也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微笑。
他們作為之前代言合同的參與者,自然知道這份合同的「玄機」。
陳秉文靠在椅背上,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羅維不是要告嗎?
讓他告。
不過,他得先搞清楚,他要告誰。」
他頓了頓,笑著繼續說道:
「我們對外宣傳、產品包裝、GG投放的主體是『陳記食品有限公司』,但和程龍簽合同的甲方是註冊在開曼群島的離岸公司『糖心資本』。
羅維要告侵權,他告『陳記食品』?
證據鏈對不上。
他告『糖心資本』?
一個在開曼群島註冊的空殼公司,連實際辦公地點都難找,傳票送達都是個大問題。
另外,程龍簽的是英文名『JACK CHEN』。
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他的藝名,但在法律文件上,尤其是在涉及跨國訴訟時,這可能會成為一個爭議點。
羅維要證明這個簽名代表的就是他合約中的演員程龍,也需要一番周折。
最後則是適用法律的問題。
不管是開曼法律或香港法律。
無論哪種,羅維要在港島起訴一個開曼公司,程序極其繁瑣複雜。
光是確定訴訟主體、送達文件、選擇適用法律這些前期程序,就能拖他個一年半載。」
至於起訴成本,跨國訴訟的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
這些加起來,憑羅維那小公司,經得起這麼耗嗎?」
最後,陳秉文總結道「所以,顧律師,不用緊張。
羅維要告,就讓他告。
一切按法律程序走。
記住一個字:拖!用盡一切合法手段,把程序拖長,把成本抬高。
我倒要看看,他羅維有多少家底可以耗在這上面!
等他被繁瑣的跨國訴訟程序搞得焦頭爛額、筋疲力盡的時候,自然就知道厲害了。
這就叫『脫都脫死他』!」
顧永賢此刻已經完全明白了陳秉文的布局,心中再無半點擔憂,反而湧起一股興奮。
這種高段位的商業法律博弈,正是他這種資深律師的舞台。
他站起身,信心十足地說道:「陳生,我明白了!您放心,這件事交給我。
保證讓羅維先生充分體驗一下,什麼叫『跨國訴訟的樂趣』。
他想玩,我們就陪他好好玩玩,玩到他玩不起為止!」
「很好。」陳秉文滿意地點點頭,隨即又補充道,「另外,凌總監,你安排一下,
等羅維那邊正式發律師函或者有媒體風聲出來,我們就主動出擊。
向幾家關係好的媒體『透露』一下,就說羅維影業眼紅《醉拳》成功和程龍先生的發展,無理取鬧,試圖打壓旗下藝人,甚至不惜用訴訟手段進行商業訛詐。
把輿論先攪起來,站在道德制高點。」
「明白!陳生!」方文山立刻應道。
一場由羅維怒火點燃的法律戰火,尚未正式燃起,就已經被陳秉文提前布下的精妙棋局,引入了一條註定讓他深陷泥潭、耗資巨大卻難有結果的死胡同。
羅維的憤怒,此刻在陳秉文眼中,更像是一場即將上演的、代價高昂的鬧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