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給媽媽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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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長吐一口氣,收回了意念。

  不錯,我又學會一項技能,治雞眼。

  令我沒想到的是,一個小小的雞眼,人家竟然給我轉了一萬塊錢。

  我有些不敢收,可是女孩爸爸說,他這些年在女兒這個雞眼上花的錢超這個這個數好幾倍了,我將他女兒的隱患給除去了,等於把他一家的心病除去了,這錢是我應得的。

  父女倆開開心心地走了,我開開心心地收了錢。

  下午,趙凌雲打來電話,說晚上他跟老殭屍,還有萬小姐一起回來吃晚飯,讓我爸媽有個準備。

  我一聽萬小姐還要來頓時激動起來,忙不迭的跑到養雞場和我爸媽說了。

  我爸媽一聽我未來婆婆要來,而且聽說她還是一個西域大美女,頓時慌得不行,我爸緊張地問吃什麼,喝什麼酒,客廳和住房是不是打掃一遍?

  我媽慌慌地捋捋頭髮,拍打拍打衣裳,問我她該穿什麼衣裳,頭髮要不要去理髮店染染,燙燙,畢竟要見親家母了。

  我都懵了,這我還真沒想到。

  自從老殭屍拿到教師資格證,有了正式工作,再加上倆人也有了「事實」,萬小姐父母也同意了他們的交往,這不兩人正在商量結婚的事。

  這萬小姐還真是我婆婆了,是我爸媽的親家母了。頭一回來我家,這歡迎儀式是得隆重一些。

  我就說:「爸,媽,先別急,我問問老殭屍萬小姐喜歡吃什麼,口味的喜好。」

  我隨即撥通了老殭屍的電話,問萬小姐愛吃什麼,口味重咸重甜還是重辣。

  老殭屍的回答把我給驚呆了:萬小姐喜歡吃苦。

  像苦瓜了,苦菜了,苦菊了都愛吃。

  還有就是萬小姐愛吃牛肉,還愛吃糖醋排骨,別的就沒有了。

  我聽完給我爸爸說了,我爸說:「這個容易,苦菜地里到處都是,苦菊我種了幾棵預備上火了吃,還沒吃過,正好派上用場了。還有苦瓜去集市上買就是了,牛肉咱冰箱裡多著呢,排骨我買。再殺兩隻雞,再買條魚,蝦,再弄些其他菜,這不就齊活了,我這就開始弄。」

  我說:「讓蘭蘭和黃小爺幫你,我帶著媽去鎮上理髮店做頭髮。」

  我爸答應了,我就和媽去鎮上。

  這些年,我媽心都在我和爸身上,沒心思打扮自己。以前是日子過的清貧沒機會打扮自己,現在日子好了也隨意慣了。

  農村女人都老得快,我媽四十多歲的人就有白頭髮了,由於常年勞作皮膚也粗糙,身材也沒了年輕時的苗條。

  穿衣又隨便,怎麼舒服怎麼來,所以看起來就是一個農村大媽。

  可是不行哦,親家是個千嬌百媚的都市白領,我媽可不能輸的太慘,最起碼是個講究的農村大媽吧。

  我帶著媽去了一個全是小帥哥的時尚造型店裡,讓他們給我媽設計一款適合她的燙髮。

  老闆是個大帥哥,很有品位,頭頭是道地講出我媽的臉型,我媽的身高,我媽年齡所適合的髮型,然後把那幾款髮型圖樣拿出來給我看。

  我和媽媽商量後選中了一款《狂飆》里的大嫂燙,顏色選了洋氣但又不張揚的栗色。

  毫不誇張地說,我媽做了頭髮後年輕了十歲,氣質也瞬間拉滿了,我直夸好看,她自己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也笑得滿臉緋紅。

  做完頭髮,我又帶她去美容院做了一個營養灌膚,然後還讓美容師幫她化了妝。

  這下我媽的皮膚又白又亮,還打了淡淡的腮紅,塗了豆沙色口紅,哪裡還有那個皮膚粗糙,嘴唇乾裂的農村大媽影子呀。

  最後一項,就是買衣服了。

  其實家裡我給媽媽買了不少衣服,她都說不適合她一個養雞、種地的農村婦女穿,統統被她束之高閣,今天我就給她選一套讓她穿著回家。

  見親家母嘛,自然得莊重,旗袍必須安排上。

  我帶媽進了一家旗袍專賣單,這裡的旗袍在我們這個小鎮水平來說,算是走的高檔路線,價格五六百起步到三千之間的都有。

  旗袍也是各個款式都有,有改裝的,原版的,料子也是真絲,香雲紗,織錦緞,絲絨都有。

  我媽看見死活不肯試,說她這身材根本就不襯旗袍,還說穿上讓村里人看見笑死。

  我說你就穿上在當街走一圈,看誰笑死,笑死誰咱負責賠一副棺材。


  我媽聽了這話自己先笑了,賣旗袍的老闆和營業員也夸媽媽頭髮好看,皮膚好,身材好,穿旗袍最適合不過了。

  然後老闆還熱心地幫我媽挑了好幾款讓她試穿,還貼心地拿出一雙尖頭細高跟皮鞋,讓媽媽搭配旗袍穿。

  當穿著一件墨綠色到腳踝真絲旗袍,燙著短髮,化著相宜的妝容,穿著高跟皮鞋的媽媽從試衣間出來的時候,我承認我被驚艷了。

  我一下子想起我小時候媽媽抱著我拍的那張照片裡的模樣,那時候的媽媽才25歲,剪著那幾年流行的沙宣頭,穿著一件碎花連衣裙,真的青春靚麗。

  「媽媽,你年輕了20歲,我又看到你二十多歲的模樣了,真的!」我激動地伸臂抱住媽媽。

  媽媽羞澀地笑著說:「傻妮子,哪有夸自己媽媽的,讓人家笑話……」

  但我媽說著話的時候她身子都在顫抖,我知道那是太開心了。

  老闆和營業員也夸個不停。

  我把她身子轉到鏡子前邊,說:「媽,你自己看,自己看看是不是那個年輕的自己回來了。」

  然後我拿出手機,對著媽媽各個角度的拍照,但是我先不發給爸爸,我要帶著我媽回家突然出現在他面前,亮瞎他的狗……哦不,亮瞎他的眼。

  我不准我媽再脫了,直接買下這件旗袍,付了錢就拉著她直奔旁邊的皮鞋店,又給媽媽買了一雙黑色的高跟皮鞋。

  因為媽不習慣穿高跟鞋,我給她買了一雙相對跟兒矮一些的,粗一些的。

  當我挽著媽的手出了店門,走在大街上的時候,不住有人朝我們投來艷羨的目光,還有人議論:「這是姐妹倆還是娘倆?」

  把我給笑得前仰後合,我媽則捂著嘴笑,樣子文明得很。

  哎呦,這一穿旗袍秒變貴婦哦。

  不過還差一點,畫龍還未點睛:那就是我給她買的首飾沒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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