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底層規則-自己的房子-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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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上紅裝 一尺一恨 匆匆裁——

  裁去良人 奈何不歸 故作顏開——

  響板紅檀 說得輕快 著實難猜。」

  深更半夜山上空置村屋內放這個歌,你就說缺不缺德吧,差點沒把那幾個老傢伙給當場嚇死!

  特別是嗩吶聲音一響,大傢伙那是連滾帶爬的往外跑啊!

  有一個老頭當時就厥了過去,被人拎著腳後跟一路往外拖!

  看樣子,最近一段時間應該是沒有人來我的私人村屋搞事情了。

  張大彪這才滿意的關了音響,把對面的窗戶也關上了。

  下次來,老子踏馬用投影儀給你們放鬼片!

  嚇不死你們!

  ————————————

  鎖好窗戶以後,張大彪便回了四合院馬廄那邊睡覺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要上學的時候,才突然驚醒過來——

  得虧在香江房子裡是通過爬窗戶回的」小窩」,然後通過「小窩」又回的四合院。

  如果那時聽到外面有人,緊張了就直接「閃現」回「小窩」,那按照規則來說,自己閃現回去的地方,出來還是在原地。

  大門電子貓眼看外面的話,看到的就是自己剛剛閃現的位置。

  就也是在香江那邊「閃現」,是回不了四合院的!人還在香江!

  那尼瑪就要完蛋了!

  別人都是逃港,自己踏馬要從香江偷渡回內地!還得從寶安想轍兒回四九城,而且還不一定解釋的清楚這麼長時間去哪兒了,四合院裡的人肯定報了警。

  那就真完犢子了!

  張大彪都驚出了一身的冷汗——在香江的時候,除非危及到生命,要不然絕對不能玩兒「閃現」!

  秦京茹此時已經準備好了早餐,過來叫張大彪一起吃,然後出門上學。

  張大彪隨便洗了把臉,一邊吃著早餐,一邊思索著各種想不通的問題——

  剛穿越來時,總結系統跑路後留下的功能(給與穿越者的人道主義保護),只有以下幾點:

  進出方式、福利補償、時代限制、安全補丁、肉身強化。

  但張大彪經過這麼長時間的摸索(鑽系統漏洞),總結出了以下幾點:

  底層規則1——「自己的房子」;

  底層規則2——「閃現」,從哪兒就從哪兒原地出來;

  底層規則3——「刷新」,可以看作是時間的鎖定——時間一到就恢復到初始狀態,和電腦的GHOST備份還原一般。所有被破壞的東西12點以後全部恢復如初;拿出「小窩」以後再拿回去的物資,相當於「過橋米線」,不會重複刷新;外界拿進來的東西也不屬於原始數據,不予刷新;「小窩」內物品的移動不屬於破壞。

  香江阿公岩村的村屋是紅契999年,基本等於永久業權,也就是被規則所認定的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所以能夠跟「小窩」拼接在一起。

  而四合院的耳房馬廄包括置換前的廂房,因為我國土地是國有的,真有個什麼政策變化,這還是不是自己的房子就說不定了,所以底層規則不認可這是「完全的自己的房子」。萬一拆遷呢?房子又帶不走,只能拆了。

  後世的82平小窩也不是「完全的自己的房子」,那是公共建築用地上面的商品房,還有銀行貸款,而且是其中的一套而已。正因為自己強要這一套房,所以導致系統崩潰解綁,「小窩」就是一個BUG,也是張大彪安身立命的基礎。

  所以」自己的房子」是底層規則——它指的是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私人房屋,不是一棟大樓其中的某一層一套一間,也不是那種隨時政策一變就能收回或讓你滾蛋的。

  另外,底層規則二無法鑽漏洞。

  香江的村屋,是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並且形成了一個固定的空間錨點。

  張大彪試過了,雖然是拼接到了一起,但他仍然只能閃現到82平的「小窩」里,要去香江村屋的話,得通過「小窩」中轉。

  這尼瑪張大彪就覺得很麻煩了,如果說在香江那邊遇到什麼事兒,萬一閃現回了「小窩」,那出來以後就得長途奔襲北上偷渡到大陸,再回四九城——那不是折騰嗎?

  而大陸不可能有私人地皮啊,也就是不可能固定一個空間錨點。


  這等於說閃現的BUG能力直接被砍掉了一半。

  土地國有化的國家,那就等於無法建立錨點。

  張大彪一邊咬著大餅和秦京茹走路上學,一邊吐槽著當初不該喝酒上頭,而且想要一個完全屬於自己的房子怎麼就這麼難?

  要是有房車就好了,房車也算房子吧?開到哪兒就算哪兒,也不存在什麼地皮……

  突然張大彪腦子裡面靈光一閃——

  是哦!

  房車那是完全的私人物品,不存在說政策一改就變成公有的,他是一套房子,但可以開著四處跑,不需要地皮!

  那——活動板房呢?

  環衛工建築工用的那種,還有疫情時候做核酸的那個檢測小屋,拖車一拖就走了!移動公廁也是。

  既沒有什麼使用年限,也沒有什麼土地使用年限。

  以及那種貨櫃房子,水泥管改造的房子。

  這個地方不讓我租不讓我停,我踏馬換一個地方不就行了?我能搬走啊!

  房子我說是我自己的,完全所有——沒有毛病吧?

  那——露營帳篷算不算?

  算了,那玩意兒說是房子自己都不信,最起碼也得像是蒙古包一樣,才能稱得上是房子吧?

  而四合院的房子,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它在這片國有土地上建造以後,張大彪無法搬走,那是打了地基的房子,怎麼搬?所以被判定為不完全屬於自己。

  那我要建一個不打地基的小木屋嘞?

  隨時卡車就能給運走的那種,就如同活動板房一樣。

  即便是土地國家要回收要拆遷,但那小屋說完全是自己的沒毛病吧?我可以搬走啊!拆成條打包搬走都行!

  這樣算不算鑽了底層規則的漏洞,新建一個無地皮的固定錨點?

  張大彪突然樂得呵呵傻笑起來——【試試唄,反正花不了多少錢!】

  ————————————

  中午放學以後,張大彪就直接殺去了街道辦,找了雷師傅,拿出自己上午上課的時候畫出來的設計圖。

  「雷師傅!幫我做個小木屋唄!」

  「啥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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