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1章 沒有辦法
趙志剛這邊忙碌的同時,陳念薇那邊也沒閒下來。
只是她的忙碌和趙志剛不一樣,趙志剛是打電話找人,她是打電話找律師。
陳念薇聯繫了港城那邊的朋友,輾轉找到了一個專門做智慧財產權官司的律師。
律師姓梁,四十多歲,據說在港城業內很有名氣,打贏過幾起跨國版權糾紛,上過報紙。
陳念薇把事情的經過詳細和他說了一遍。
周卿雲的《山楂樹之戀》,版權在他手裡,沒有授權給任何人,但文化局的王副局長背著作者跟港商簽了授權合同,蓋了公章,簽了字,現在港商拿著合同要拍電影,作者不同意,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律師聽完,沉默了一會兒,問了一個問題:「你手上有沒有作者親筆簽名的版權聲明?或者任何有時間戳能證明作者沒有授權給文化局的書面文件?」
陳念薇說:「有。作者本人就在我旁邊,他可以作證。」
律師在電話那頭笑了,那笑聲裡帶著一種職業性的無奈。
「陳小姐,作證是一回事,書面證據是另一回事。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白紙黑字,不是你跟我說他說。你們內地的情況我不太了解,但在港城,合同就是合同,公章就是公章。你說他沒同意,但你沒有他不同意的書面文件,對方有政府出具的授權書。你說法官會信誰?」
陳念薇握著話筒,手指緊了緊。
「那你的意思是,這個官司打不贏?」
「我沒說打不贏,」律師的聲音變得嚴肅起來。
「我是說,不好打。你們占理,但對方手裡有『武器』。這個武器雖然來路不正,但它是真的,是有公章的,是有簽字的。在法庭上,它和合法的文件看起來一模一樣。要證明它是無效的,你需要證據,需要時間,還需要……運氣。」
「需要多少錢?」陳念薇問。
律師報了一個數字。
陳念薇沉默了。
那個數字不小,比她預想的要大得多。
不是拿不出來,但如果砸進去,萬一輸了,那就是血本無歸。
「而且,」律師又補了一句,「對方手裡有政府出具的授權書,在港城法庭上,這份文件有沒有法律效力,還要看法官怎麼判。港城雖然法律體系獨立,但跟內地政府的關係擺在那裡。有些法官,不願意在這種敏感案子上得罪人。」
陳念薇心裡一沉。
「你的意思是,他們會偏袒對方?」
「我沒這麼說。我是說,有這種可能。在法庭上,沒有百分之百的事。」
「那如果打官司,要多久?」
律師想了想。「少則半年,多則一兩年。這種智慧財產權的官司最拖時間了。」
陳念薇深吸一口氣,說了聲「我再想想」,掛了電話。
周卿雲在旁邊聽了,忍不住插話。
「怎麼判?那是我寫的書,他們沒經過我同意,這還能不認?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陳念薇掛了電話,看著他,眼神里有些無奈,也有些心疼。
「律師說了,港城那邊的法律體系和咱們不一樣。他們認合同,認公章,認簽字。咱們手裡的證據,是『我沒同意』,是嘴上的,是人證。他們手裡的證據,是『政府同意了』,是紙上的,是物證。在法庭上,誰贏誰輸,不好說。法官也是人,不是神仙。」
周卿雲沉默了。
他想起那個林先生在機場說的話。
「你們政府說的話,難道不算數?」
當時他覺得這話是強詞奪理,是無賴邏輯,是仗勢欺人。
現在想想,人家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政府出的文件,蓋了章,簽了字,在外人看來,那就是有效的,那就是政府的表態。
至於這個文件是怎麼來的,背後有什麼貓膩,那是你們內部的事,外人管不著,也不該管。
周卿雲坐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半天沒說話。
陳念薇看著他,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
「別急,」她說,聲音很輕,「總會有辦法的。天無絕人之路。」
……
而此時的王副局長,日子卻越過越舒坦了。
頭兩天,他還有些忐忑。
他怕上面來電話,怕有人找他談話,怕那個姓趙的真有動用了什麼了不得的背景,一個電話,他就見到了紀委的同志。
他等了一天。
兩天。
三天。
沒有電話,沒有談話,沒有任何人來找他。
辦公室的電話安安靜靜的,走廊里也沒有傳來「王局長,有人找」的喊聲。
王副局長坐在辦公室里,端著白瓷茶杯,看著窗外。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暖洋洋的,照在他臉上,照在他微微發福的肚子上,照在他擦得鋥亮的皮鞋上。
院子裡那棵梧桐樹的葉子被風吹得嘩嘩響,幾隻麻雀在枝頭跳來跳去。
他忽然笑了。
那笑容從嘴角慢慢漾開,像一滴墨滴進水裡,越暈越大,最後整張臉都笑開了。
現在的一片安寧說明了什麼?
說明上面認為他做得沒錯。
說明有人在給他撐腰,而且是那種很硬實的腰。
說明那個姓趙的,不過是個紙老虎,叫得凶,咬不了人。
什麼「北京的趙志剛」,什麼「趙家的趙」,都是嚇唬人的,虛張聲勢。
他靠在椅背上,翹起二郎腿,腳尖一晃一晃的,心情好得不得了,比喝了二兩老白乾還舒坦。
秘書進來送文件,看見他那副樣子,愣了一下。
「王局長,您今天心情不錯?有什麼喜事嗎?」
「不錯不錯。」
王副局長笑著接過文件,翻了翻,簽了字,筆跡龍飛鳳舞的。
「小張啊,明天那個會,你幫我安排一下。對了,晚上那個飯局,你幫我推了吧,這幾天太累了,想早點回去歇著。昨晚上就沒睡好,今天得補補。」
秘書應了一聲,出去了,順手帶上了門。
王副局長放下茶杯,從抽屜里拿出一個信封。
他打開信封口,往裡看了一眼。
一沓港幣,全是百元大鈔。
他數過無數次,一共五千塊。
五千港幣。
是他好幾個月的工資,是普通工人好幾年的收入。
最重要的是,這是港幣,是外匯,能買到很多原本他買不到的東西。
文化局本就是清水衙門,這還是他收到過的最大一筆錢,從未有過的一筆錢。
他把信封拿在手裡,掂了掂,沉甸甸的,壓手。
又湊近鼻子聞了聞,有一股新鈔票特有的油墨味,好聞得很。
他笑了笑,把信封放回抽屜里,鎖好,鑰匙在手裡轉了一圈,揣進兜里。
夜深了,王副局長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興奮。
他想起那個姓周的年輕人拍桌子的樣子,臉紅脖子粗,眼睛瞪得跟銅鈴似的,手指頭指著他,說「你只能代表你王局長個人」。
他想起那個姓趙的闖進辦公室的架勢,公文包往桌上一砸,雙手撐在桌沿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跟審犯人似的。
他想起他們跑來跑去、四處求人的狼狽,北京上海兩頭跑,電話打了上百個,到處托人找關係,低聲下氣的。
越想越覺得好笑。
你們能怎樣?
你們能翻出什麼浪?
你們有公章嗎?
你們有簽字嗎?
你們有上面的人給你們撐腰嗎?
沒有。
你們什麼都沒有。
你們只有一張嘴,只有一肚子委屈,只有那些沒用的道理。
可這年頭,道理值幾個錢?
他翻了個身,把被子拉過來,蓋到下巴。
窗外的月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地上畫出一道細細的白線。
他閉上眼睛,嘴角還掛著笑。
那笑容,在月光里,顯得格外刺眼。
只是她的忙碌和趙志剛不一樣,趙志剛是打電話找人,她是打電話找律師。
陳念薇聯繫了港城那邊的朋友,輾轉找到了一個專門做智慧財產權官司的律師。
律師姓梁,四十多歲,據說在港城業內很有名氣,打贏過幾起跨國版權糾紛,上過報紙。
陳念薇把事情的經過詳細和他說了一遍。
周卿雲的《山楂樹之戀》,版權在他手裡,沒有授權給任何人,但文化局的王副局長背著作者跟港商簽了授權合同,蓋了公章,簽了字,現在港商拿著合同要拍電影,作者不同意,但不知道該怎麼做。
律師聽完,沉默了一會兒,問了一個問題:「你手上有沒有作者親筆簽名的版權聲明?或者任何有時間戳能證明作者沒有授權給文化局的書面文件?」
陳念薇說:「有。作者本人就在我旁邊,他可以作證。」
律師在電話那頭笑了,那笑聲裡帶著一種職業性的無奈。
「陳小姐,作證是一回事,書面證據是另一回事。在法庭上,法官看的是白紙黑字,不是你跟我說他說。你們內地的情況我不太了解,但在港城,合同就是合同,公章就是公章。你說他沒同意,但你沒有他不同意的書面文件,對方有政府出具的授權書。你說法官會信誰?」
陳念薇握著話筒,手指緊了緊。
「那你的意思是,這個官司打不贏?」
「我沒說打不贏,」律師的聲音變得嚴肅起來。
「我是說,不好打。你們占理,但對方手裡有『武器』。這個武器雖然來路不正,但它是真的,是有公章的,是有簽字的。在法庭上,它和合法的文件看起來一模一樣。要證明它是無效的,你需要證據,需要時間,還需要……運氣。」
「需要多少錢?」陳念薇問。
律師報了一個數字。
陳念薇沉默了。
那個數字不小,比她預想的要大得多。
不是拿不出來,但如果砸進去,萬一輸了,那就是血本無歸。
「而且,」律師又補了一句,「對方手裡有政府出具的授權書,在港城法庭上,這份文件有沒有法律效力,還要看法官怎麼判。港城雖然法律體系獨立,但跟內地政府的關係擺在那裡。有些法官,不願意在這種敏感案子上得罪人。」
陳念薇心裡一沉。
「你的意思是,他們會偏袒對方?」
「我沒這麼說。我是說,有這種可能。在法庭上,沒有百分之百的事。」
「那如果打官司,要多久?」
律師想了想。「少則半年,多則一兩年。這種智慧財產權的官司最拖時間了。」
陳念薇深吸一口氣,說了聲「我再想想」,掛了電話。
周卿雲在旁邊聽了,忍不住插話。
「怎麼判?那是我寫的書,他們沒經過我同意,這還能不認?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陳念薇掛了電話,看著他,眼神里有些無奈,也有些心疼。
「律師說了,港城那邊的法律體系和咱們不一樣。他們認合同,認公章,認簽字。咱們手裡的證據,是『我沒同意』,是嘴上的,是人證。他們手裡的證據,是『政府同意了』,是紙上的,是物證。在法庭上,誰贏誰輸,不好說。法官也是人,不是神仙。」
周卿雲沉默了。
他想起那個林先生在機場說的話。
「你們政府說的話,難道不算數?」
當時他覺得這話是強詞奪理,是無賴邏輯,是仗勢欺人。
現在想想,人家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
政府出的文件,蓋了章,簽了字,在外人看來,那就是有效的,那就是政府的表態。
至於這個文件是怎麼來的,背後有什麼貓膩,那是你們內部的事,外人管不著,也不該管。
周卿雲坐在沙發上,看著天花板,半天沒說話。
陳念薇看著他,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
「別急,」她說,聲音很輕,「總會有辦法的。天無絕人之路。」
……
而此時的王副局長,日子卻越過越舒坦了。
頭兩天,他還有些忐忑。
他怕上面來電話,怕有人找他談話,怕那個姓趙的真有動用了什麼了不得的背景,一個電話,他就見到了紀委的同志。
他等了一天。
兩天。
三天。
沒有電話,沒有談話,沒有任何人來找他。
辦公室的電話安安靜靜的,走廊里也沒有傳來「王局長,有人找」的喊聲。
王副局長坐在辦公室里,端著白瓷茶杯,看著窗外。
陽光從窗戶照進來,暖洋洋的,照在他臉上,照在他微微發福的肚子上,照在他擦得鋥亮的皮鞋上。
院子裡那棵梧桐樹的葉子被風吹得嘩嘩響,幾隻麻雀在枝頭跳來跳去。
他忽然笑了。
那笑容從嘴角慢慢漾開,像一滴墨滴進水裡,越暈越大,最後整張臉都笑開了。
現在的一片安寧說明了什麼?
說明上面認為他做得沒錯。
說明有人在給他撐腰,而且是那種很硬實的腰。
說明那個姓趙的,不過是個紙老虎,叫得凶,咬不了人。
什麼「北京的趙志剛」,什麼「趙家的趙」,都是嚇唬人的,虛張聲勢。
他靠在椅背上,翹起二郎腿,腳尖一晃一晃的,心情好得不得了,比喝了二兩老白乾還舒坦。
秘書進來送文件,看見他那副樣子,愣了一下。
「王局長,您今天心情不錯?有什麼喜事嗎?」
「不錯不錯。」
王副局長笑著接過文件,翻了翻,簽了字,筆跡龍飛鳳舞的。
「小張啊,明天那個會,你幫我安排一下。對了,晚上那個飯局,你幫我推了吧,這幾天太累了,想早點回去歇著。昨晚上就沒睡好,今天得補補。」
秘書應了一聲,出去了,順手帶上了門。
王副局長放下茶杯,從抽屜里拿出一個信封。
他打開信封口,往裡看了一眼。
一沓港幣,全是百元大鈔。
他數過無數次,一共五千塊。
五千港幣。
是他好幾個月的工資,是普通工人好幾年的收入。
最重要的是,這是港幣,是外匯,能買到很多原本他買不到的東西。
文化局本就是清水衙門,這還是他收到過的最大一筆錢,從未有過的一筆錢。
他把信封拿在手裡,掂了掂,沉甸甸的,壓手。
又湊近鼻子聞了聞,有一股新鈔票特有的油墨味,好聞得很。
他笑了笑,把信封放回抽屜里,鎖好,鑰匙在手裡轉了一圈,揣進兜里。
夜深了,王副局長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
不是因為害怕,是因為興奮。
他想起那個姓周的年輕人拍桌子的樣子,臉紅脖子粗,眼睛瞪得跟銅鈴似的,手指頭指著他,說「你只能代表你王局長個人」。
他想起那個姓趙的闖進辦公室的架勢,公文包往桌上一砸,雙手撐在桌沿上,居高臨下地看著他,跟審犯人似的。
他想起他們跑來跑去、四處求人的狼狽,北京上海兩頭跑,電話打了上百個,到處托人找關係,低聲下氣的。
越想越覺得好笑。
你們能怎樣?
你們能翻出什麼浪?
你們有公章嗎?
你們有簽字嗎?
你們有上面的人給你們撐腰嗎?
沒有。
你們什麼都沒有。
你們只有一張嘴,只有一肚子委屈,只有那些沒用的道理。
可這年頭,道理值幾個錢?
他翻了個身,把被子拉過來,蓋到下巴。
窗外的月光透過窗簾的縫隙照進來,在地上畫出一道細細的白線。
他閉上眼睛,嘴角還掛著笑。
那笑容,在月光里,顯得格外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