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真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江橙走訪了一下幸福小區的鄰里,最後又問了一下民警。

  總算得出了這起事件的大致面貌。

  幸福小區內有一個女人,這個女人是一個瘋女人,她常年在這個小區撿垃圾,並以垃圾桶里的食物為生。

  據傳言,她是因為精神問題發了瘋,她的父母也早早的將她拋棄了,但女人貌似很年輕,似乎只有二三十歲的樣子。

  但因為常年不整潔,所以他整天都披頭散面,渾身也散發出陣陣惡臭,這讓整個小區的人都很討厭她,平時沒少侮辱她。

  平時在路邊遇到她都要罵她幾句,但她也沒有在意,畢竟她只是一個瘋女人而已。

  就這樣,瘋女人的事跡在整個小區都廣為流傳,而瘋女人也就這樣骯髒的活著。

  直到後面,有一個流浪漢,他聽聞了小區瘋女人的事跡,色從心頭,在那個暴雨夜,做了那件事。

  那個瘋女人!被強姦了!

  最要命的是,她懷孕了!

  這起事很快就傳遍了整個小區,小區的人們將那個流浪漢打了出去,並報了警。

  那個流浪漢很快就被抓了,小區的人都勸女人打掉那個孩子,並表示願意為女人出錢。

  但出人意料的是,女人拒絕了。

  不知是因為母性光輝泛濫,還是女人的一轉念,總之,女人沒有打掉孩子,而且還是死活不願的那種。

  小區的人也沒什麼辦法了,就對她說:「就算你不打掉,你把他生下來後,他也會活活餓死!」

  這句話彷佛刺激到了女人,女人從那以後就好像變了一個人一樣,在懷孕期間拼命撿垃圾。

  有時候甚至會主動幫助小區裡的人來獲取工錢,儘管那點工錢微不足道。

  更重要的是,女人會說話了,或者說,她一直都會,但她之前一直瘋瘋癲癲的,從來沒說過話。

  而自從有了孩子之後,她就開始跟小區裡的人主動搭話了,開始幫小區裡的人做事,給小區裡的人幫忙,然後小區裡的人就會給她一點「報酬」。

  靠著那點報酬,她成功將孩子生了下來。

  在孩子生下來的那一天,整個小區的人都議論紛紛,他們都在討論那個孩子的事。

  有人說那個孩子一定活不到一個月,有人說那孩子不出三年就會餓死,也有人說,那孩子就算活下來了也是個瘋子。

  但女人沒有在意,只是在孩子出生之後更加努力的生活,拼命的撿垃圾,做事,一天工作18個小時,每天只睡六個小時,就是為了養活孩子。

  但就算如此,她每天也掙不到50塊,不過養活孩子倒是也足夠了。

  女子本弱,為母則剛。

  就這樣持續了三年,孩子在一天天的長大,瘋女人也變得不再那麼瘋了,而是變成了傻女人。

  傻女人變得不再像之前糟蹋了,也有了一個小家,準確的來說,是小區的人見她可憐,帶著孩子不容易,幫她出錢買的一個小家。

  那個家很小,在二樓,只有二十平方米,勉強夠二人居住。

  本來一切安好,但她周邊的鄰居不樂意了,或者說,是在這個小區內,總有幾個人極度厭惡瘋女人和她的孩子。

  她們本以為等瘋女人的孩子死了,瘋女人就會繼續瘋下去,沒想到那孩子居然活了下來。

  這讓他們想方設法的給瘋女人使壞,偷她家的東西,又或者送過期的食物給那孩子吃,還有的,派小孩用彈弓打瘋女人。

  但這些,瘋女人都沒有在意,只要她的孩子相安無事就好,孩子就是她唯一的依靠,是她活著的希望。

  瘋女人儘管每天都活的很累,但她活的很開心,只要能看到孩子的笑容,她就感覺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但直到有一天,一切都結束了……

  瘋女人的家著火了,不知是什麼原因,火勢很大,很快就點著了整個房屋,但瘋女人的孩子還在裡面。

  那時的瘋女人在外面撿垃圾,在趕到時,一切都已經晚了。

  火已經燒了不下三個時辰,消防員都已經趕到了,而且那火勢極旺,消防員一時半會都撲不滅。

  毫無疑問,瘋女人的孩子已經燒死了了。


  但瘋女人卻無法相信事實,她拼了命的想要闖進去,去救自己的孩子,卻被消防員攔住了……

  「不要過去,女士!那裡很危險!」

  「孩子!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啊!」

  對瘋女人來說,孩子就是她的一切,如果孩子死了,那她也沒有活著的希望了。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為什麼!為什麼!!」

  瘋女人無法接受現實,拼了命的想要闖進去,但都被攔下了。

  因為瘋女人的房屋起火,所以整個小區的人都來了,都來觀看這場「好戲」。

  「是你們!是你們對不對!」

  「為什麼!為什麼要動我的孩子!我明明跟你們無冤無仇,為什麼要對我的孩子做這種事!」

  「我不在乎你們對我做的一切!但你們為什麼要對我的孩子出手!」

  「為什麼!為什麼!」

  女人越說越瘋癲,仿佛下一刻就要一頭撞死在牆上。

  圍觀的眾人沉默不語,只是靜靜的看著這一幕。

  其中,有幾戶人家此刻卻低下了頭,他們就是瘋女人口中所說的一直欺負她的人,也是這起事件的罪魁禍首。

  準確的來說,是他們間接導致了這起事件的發生。

  那幾個孩子將打火機交到了那個三歲嬰兒手中。

  隨後便點燃了床單,床上頓時燒熊熊起大火來。

  那幾個孩子頓時就慌了神,也不在乎後果如何了,只要最後瘋女人發現不了自己就行,隨後便急忙的逃走了。

  當時他們心裡並沒想那麼多,只覺得害怕極了,心裡只想著千萬不要讓瘋女人發現這一切!

  但當他們回過神來時,一切都已經晚了……

  所以那幾個圍觀的家長才會那麼心虛。

  「我詛咒!我詛咒你們!我詛咒你們不得好死!!」

  瘋女人一邊嚎啕大哭,一邊大喊。

  但沒有人理會她,她就這樣一直看著熊熊大火「吞噬」掉了她的家,直到消防員將火撲滅。

  就這樣大哭了幾個小時後,瘋女人停止了哭泣,消防員也已經走了,人群也已經散了。

  瘋女人就這樣呆坐在地上,仿佛在思考著人生,過了一會她就走到了燒焦的房間內。

  第二天,人們這才發現,瘋女人已經自殺了,她自焚了,跟她的孩子一樣用相同的方法自殺了。

  並且她的房間上還刻著幾個字,那是用鮮血刻的。

  那幾個字觸目驚心,刻在屋內最顯眼的位置:

  「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們!」

  至此,瘋女人的事情就結束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