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吳老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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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宏海帶著人在新安縣周邊轉了一大圈,將附近村莊的漁村都租了個遍。

  可,從數量來說還是不太夠,一所村莊裡的漁船多則三四十艘,少則二十來艘,並且不是所有的漁船都能符合池宏海的要求。

  有些破得不能再破,有些小的又不能再小的,自然是入不了池宏海的法眼,也就沒有這個能夠一次兌換二十兩的好機會。

  村莊走完,那就只剩下新安縣的縣城。

  縣城附近,自然漁民也更多一點,畢竟捕獲上來的魚就講究一個新鮮,有這地勢的便利,剛捕獲上來的魚便能夠最快的進入新安縣的市場裡變賣換錢。

  自然,漁船就更多了些。

  走進新安縣,先頭來到新安縣碼頭,抬著白銀就開始換船。

  但正當池宏海樂呵著用白銀換錢時,下屬跑到他的跟前。

  「老爺,不太對勁。」

  「什麼?」

  「有弟兄發現吳老四正和官兵有接觸。」

  池宏海對於這句話沒有太放在心上,吳老四本就是和新安縣太爺打交道的商人,有幾個官兵在他那裡不是很正常?

  說不定正討論著下一批貨什麼時候運,自己到時候還能撿個便宜。

  「無妨。」

  「老爺!弟兄們聽到的是關於老爺您的事情!」

  「什麼?!」池宏海轉頭看過去,「你再說一遍?」

  「弟兄們聽到他們提著您的名字,還聽到說您根本不是官兵等話。」

  池宏海意識到不太對勁,立馬轉身去了吳老四家。

  此時,官兵剛走,池宏海看著門口剛送走官兵的吳老四。

  「吳老四,說什麼呢?」

  吳老四有些愣神,他轉頭看了池宏海兩秒,確定是他後便驚得想立馬關上門來。

  池宏海抬了下頭,下屬立馬將他扯了出來。

  「你干甚!這裡是新安縣縣城!」

  「我知道這裡是新安縣縣城,你放心,我不會為難你,只是我剛才聽說,你同剛才那些個官兵說,我不是朝廷的人?證據何在呢?」

  「證據?當初你在港島前毆打朝廷命官和朝廷良民就是證據!還說什麼!」他四望兩下,「這裡可是新安縣城,你反不了天,我實話說了吧,等我把你的一紙罪狀寫完,你就等著被判吧!」

  「被判?怕是縣太爺沒這個膽子。」池宏海說著拿出刀來晃悠。

  吳老四慌神:「你你你,你想幹什麼?我告訴你,這可是新安縣,殺人要是被逮現行的!」

  「是麼?」池宏海左右看了一下,「我看這巷子附近都沒人啊?誰的眼睛這麼尖,能看到你的慘狀,就算是看到了,估摸著也得誇我兩句,殺得好吧?」

  「什麼意思,你真敢!」吳老四語氣瞬間緩和了下去,「怎麼說,我女兒也嫁了你,你可是我的姑爺,我是你的老丈人,哪有姑爺對老丈人下手的!咱們可是一家人!」

  「哎,咱們可不是一家人,你忘了你當初怎麼說的話了?」

  看著吳老四驚恐的臉,一直在轉卻又半天說不出話來。

  「你當初可對著婉若說的是,你不認她這個女兒,她也沒你這個爹,你二人已經斷了這父女關係,我娶她,怎就成了你的姑爺,你怎就成了我的丈人?咱們咋就是一家人了?」

  「別別別,你聽我解釋,好姑爺。」

  池宏海當即拔刀,給那吳老四抹了脖子。

  滋得周圍都是鮮血。

  「真是煩躁,我最煩這種攀強附會的人。」

  「老爺,這您不是說不會為難他麼?」

  「死是解脫,哪是什麼為難,我這是幫他解除世間愁苦,他得謝謝老爺我。」

  「可...這裡是新安縣...咱們殺了人。」

  「你不說誰知道我們殺了人?」池宏海指著屍體:「把這人抬到屋裡,把衣服都換下來,去買件新的。」

  「是,老爺。」

  ……

  可終究是殺了人,瞞肯定是瞞不住的,就是個平民百姓都難以遮掩,更別說這經常和縣太爺的人打交道的吳老四。


  這事沒兩天就被新安縣太爺知道。

  正當下屬問道,這事怎麼應該怎麼查下去時。

  縣太爺就像是丟了魂一般默認了這一切。

  「別查了,就說吳老四暗地裡走私被官府發現畏罪自殺,現如今吳府上下錢財皆充公縣衙。」

  合著吳老四賺了一輩子的錢,最後還是打包給了新安縣太爺。

  「不查嗎?」下屬追問道。

  「你敢查嗎?你平日裡吃了他多少你不清楚?」吳老四喊道。

  他可太明白這事了。

  城裡剛來了池宏海,隨即吳老四就慘死在家中。

  新安縣誰能有這個膽子,也就是他池宏海了,兩家算是冤家路窄,今個遇上了,那只能怪他吳老四造化不好。

  要說縣太爺不想查,不想給池宏海扣個犯罪的帽子是不可能的。

  但問題就出在這,池宏海可是把他自己和吳老四的東西知曉的通透,要是自己真去拿他,首先那港島上的人,他打不打得過是一回事,判的時候要是他把自己給扯下水去,應該怎麼辦?

  何況,之前自己去了一遭港島,被打成那副樣子,去了廣州府告狀卻被上級劈頭蓋臉的罵了一通。

  這肯定不是他陳謙不想管!而是陳謙是他的保護傘!

  我一個縣令,怎麼就能惹得起廣州府總兵這尊大佛?

  這事是萬萬不能查的。

  所以這也是池宏海為什麼真敢光天化日之下把那吳老四刀了的原因。

  這道消息,只要你新安縣太爺在這裡一天,那我池宏海就吃你一天。

  你也別不服,當初咱倆才是一條船上的螞蚱,是你自己貪圖利益,將我踹了下去,奪走原本屬於我的一切。

  你本就是欠我的,這筆人情帳,無論如何都該還。

  池宏海帶著買下的漁船,大搖大擺的回了港島。

  這事自然也沒瞞過他縣太爺,只是令他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要將這些漁船全都買了去?

  難不成想做這海魚的生意?

  不過對於他縣太爺來說,誰做這筆生意不重要,反正你到時候繳納的稅賦,該被我黑的還是要被我黑,若是不繳納那就有了正當的名頭。

  相反,要是這筆生意都是你一個人做,那我還能稍微提一點稅率,賺仇人的錢甚是痛快。

  所以,縣太爺對此事,也並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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