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那就打!!!
韓碩臨時趕回了公司,是要跟伴舞排練表演。
也是為了替李仲碩接待一下SM娛樂的團隊。
這是雙方早就預定好的面談,如今李仲碩忙著推進發布會的各項變動事宜,那就只能暫且由他代為出面。
這只是他的行事準則:
既然有約定,那就會履約。
但是對方團隊似乎是誤會了什麼,見到是他親自出面,還以為自己又行了,所提的條件比之先前苛刻了許多。
首先是不再執著於專輯分成,只是依舊要求分5%的音源分成。
這意思就是全然不看好這次的專輯成績。
認為專輯的銷量會很慘澹,也就沒有了爭取的必要。
反而是音源,以如今的熱度,多多少少能賣出一點,能賣出一點是一點,那就得分一杯羹。
想的還挺美。
其次是明確提出了小分隊合約,希望他簽署為期五年的分隊合約。
明擺著是想讓他用人氣為Super Junior-M鋪路。
還簽五年的賣身契,是真踏馬的敢想。
其實從對方團隊的陣容上來看,也能看出這次SM娛樂的傲慢態度,居然還讓勸退了他的金室長隨同而來。
對面。
金室長紅光滿面。
自從韓碩的創業偶像人設立了起來後,他在公司的日子就很不好過,還差點背鍋被公司給開了。
好在韓碩自己犯了昏。
有著這樣高的起步點,居然玩出眼下的騷操作。
根據公司動用人脈,排查一遍的結果顯示:
韓碩確實沒有同任何的國內製作人合作。
即,他的首專大概真的全是自作曲,自編舞。
讓人難崩。
管韓碩是打算騙一把就跑路也好,還是一時暴富,人有點膨脹也罷,總之是親自將大好開局給玩崩了。
至於韓碩自作曲的質量問題。
外界不了解,他們還能不了解?
韓碩在公司期間的自作曲都很稚嫩,明顯是還沒有達到發布的標準。
想想也是,他才19歲,能寫出什麼好曲子?
這就又將主動權塞回了他們手裡。
現在有且只他們公司能救韓碩了。
別看韓碩似乎把一切都玩崩了,對方身上的商業價值依舊很高。
這也是韓碩讓人羨慕嫉妒得要死的地方,他的形象、唱跳、人氣都是上上佳,差的也就是好作品而已。
SM娛樂與國內外的製作團隊合作,擁有著冠絕國內的龐大曲庫,最不差的就是作品。
只要韓碩肯低頭服個軟,一切就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
雙方可以重新達成合作,他們公司依舊能狠狠賺一筆。
「我拒絕。」
韓碩再次重申道:「這也是我們最後一次談判,我的態度很明確,一切免談!」
「韓碩……」
金室長有些惱火。
在被對面繁星娛樂的人瞪了一眼後,他及時改口:「韓理事,你可別意氣用事,合則兩利……」
「誒,我這個人就不喜歡兩利。」
韓碩作勢起身要離開,讓手下們負責收尾。
被金室長喊住:「韓碩,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所有的歌曲都是在SM娛樂期間創作的吧?」
韓碩聞言回身,饒有興致地問:「所以呢?」
「這就涉及到了版權歸屬問題。」
「噗,你當我是三歲的小孩子?」
在泡菜國,歌曲的詞曲版權歸屬明確,一向都屬於詞曲作者。
哪怕是新出道,沒有任何地位的愛豆也是如此,還能定時定期收到數額不等的著作權費分成。
這也是泡菜國娛樂圈為數不多,所有正規歌謠企劃社都約定成俗的好制度了。
比如,女團AOA出道時隊長申智珉就負責了一首歌的部分RAP創作。
在幾個月後就收到了首筆分成:51韓元。
錢不算多,就說有沒有吧。
再者只要沒有簽合同進行版權轉讓,詞曲版權默認屬於創作者,也是放眼全世界皆準的法則。
SM娛樂就是再狂妄自大,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合同里設定類似的條款。
所以無論是從情理看,還是從法理論,對方的主張必然得不到支持,反而還會帶來爭議。
下屬直接幫忙回擊:「金室長,在我們國家還沒有聽說過哪家公司會強占歌手的詞曲版權。」
「你們SM娛樂的練習生合約應該不會這麼無恥吧?」
「當然不是。」
金室長當然清楚眼下的威脅毫無作用。
他只是在引出第二個問題:「你在SM娛樂期間就創作solo歌曲,還秘密創辦公司,提前準備專輯。」
「你故意隱瞞事實,說明很早就沒有履約的意向,是在進行有預謀的違約行為。」
這才是SM娛樂讓法務研究出來,能稍微給韓碩帶來點麻煩的攻擊方向。
根據練習生合約,SM娛樂具有優先續約權。
韓碩故意隱瞞諸多事情,屬於明確有違約傾向的行為,嚴重踐踏了雙方的信任。
這項指控不一定就能錘死韓碩,但是一定能拖住韓碩的腳步,百分百還會影響到他的公眾形象。
試想一下所謂的創業偶像故意不遵守公司安排,推諉拖延時間,就為了拖到練習生合約到期。
這不就是沒有基本的商業道德嗎?
金室長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韓理事,現在可以談了嗎?」
韓碩坐了回去。
這個確實有點說法。
但卻也不是就說SM娛樂說什麼就是什麼。
從他內心的真實想法來說,拖延時間是真的,想要恢復自由身也是真的。
但是想說他沒有履約意向,態度消極怠慢,是在故意違約就有點牽強了。
他在新男團出道預備組時兢兢業業是鐵打的事實,反倒是被要求加入Super Junior時,他才表現出了抗拒。
最後雙方的合約關係也是SM娛樂一手終結。
真要是論信任關係破裂,責任不在他。
「Super Junior-M的詳細規劃是該對外公布了吧?」
「這次是要一次性加三名新成員嗎?」
「用我幫忙宣傳一下嗎?」
金室長不理解韓碩為何如此淡定,就不怕真的一拍兩散嗎?
他倒是有點慌了:「呀,你可別亂來,要是把事情全部搞砸,可就沒有談判迴轉的餘地了。」
「我為什麼要怕?」
韓碩直視對面:「Super Junior-M受到粉絲的抵制越多,越嚴重,不就越說明我的擔憂不是杞人憂天嗎?」
「其次就是在我拒絕加入SJ後,公司多次對我進行打壓傾軋。」
他掃了一圈對面幾人:「或許你們已經打點好公司上下,打算沆瀣一氣,掩蓋掉這一切。」
「但是你們又怎麼知道我手裡沒有直接的證據呢?」
他跟誘騙小紅帽的狼外婆似的,笑著幫忙回憶:「金室長,你再好好想想,自己都做過什麼?」
金室長肉眼可見地慌了。
他貌似給韓碩發過幾條威脅性的簡訊。
不是,這你都還留著?
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水。
丸辣。
SM娛樂的人不理解金室長為什麼萎了,但是跟韓碩對簿公堂對他們只有壞處,沒有任何的好處。
這項指控只是能威脅到韓碩,又不是百分百能錘死韓碩。
一旦雙方魚死網破,那就雞飛蛋打了,沒有任何的意義。
「你們還真以為我還是什麼任人拿捏的阿貓阿狗嗎?」
「誰怕誰呀!」韓碩語氣森厲:「如果SM娛樂做好了徹底丟掉華國市場的準備,那就打!」
「……」
【那就打。】
也是為了替李仲碩接待一下SM娛樂的團隊。
這是雙方早就預定好的面談,如今李仲碩忙著推進發布會的各項變動事宜,那就只能暫且由他代為出面。
這只是他的行事準則:
既然有約定,那就會履約。
但是對方團隊似乎是誤會了什麼,見到是他親自出面,還以為自己又行了,所提的條件比之先前苛刻了許多。
首先是不再執著於專輯分成,只是依舊要求分5%的音源分成。
這意思就是全然不看好這次的專輯成績。
認為專輯的銷量會很慘澹,也就沒有了爭取的必要。
反而是音源,以如今的熱度,多多少少能賣出一點,能賣出一點是一點,那就得分一杯羹。
想的還挺美。
其次是明確提出了小分隊合約,希望他簽署為期五年的分隊合約。
明擺著是想讓他用人氣為Super Junior-M鋪路。
還簽五年的賣身契,是真踏馬的敢想。
其實從對方團隊的陣容上來看,也能看出這次SM娛樂的傲慢態度,居然還讓勸退了他的金室長隨同而來。
對面。
金室長紅光滿面。
自從韓碩的創業偶像人設立了起來後,他在公司的日子就很不好過,還差點背鍋被公司給開了。
好在韓碩自己犯了昏。
有著這樣高的起步點,居然玩出眼下的騷操作。
根據公司動用人脈,排查一遍的結果顯示:
韓碩確實沒有同任何的國內製作人合作。
即,他的首專大概真的全是自作曲,自編舞。
讓人難崩。
管韓碩是打算騙一把就跑路也好,還是一時暴富,人有點膨脹也罷,總之是親自將大好開局給玩崩了。
至於韓碩自作曲的質量問題。
外界不了解,他們還能不了解?
韓碩在公司期間的自作曲都很稚嫩,明顯是還沒有達到發布的標準。
想想也是,他才19歲,能寫出什麼好曲子?
這就又將主動權塞回了他們手裡。
現在有且只他們公司能救韓碩了。
別看韓碩似乎把一切都玩崩了,對方身上的商業價值依舊很高。
這也是韓碩讓人羨慕嫉妒得要死的地方,他的形象、唱跳、人氣都是上上佳,差的也就是好作品而已。
SM娛樂與國內外的製作團隊合作,擁有著冠絕國內的龐大曲庫,最不差的就是作品。
只要韓碩肯低頭服個軟,一切就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
雙方可以重新達成合作,他們公司依舊能狠狠賺一筆。
「我拒絕。」
韓碩再次重申道:「這也是我們最後一次談判,我的態度很明確,一切免談!」
「韓碩……」
金室長有些惱火。
在被對面繁星娛樂的人瞪了一眼後,他及時改口:「韓理事,你可別意氣用事,合則兩利……」
「誒,我這個人就不喜歡兩利。」
韓碩作勢起身要離開,讓手下們負責收尾。
被金室長喊住:「韓碩,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所有的歌曲都是在SM娛樂期間創作的吧?」
韓碩聞言回身,饒有興致地問:「所以呢?」
「這就涉及到了版權歸屬問題。」
「噗,你當我是三歲的小孩子?」
在泡菜國,歌曲的詞曲版權歸屬明確,一向都屬於詞曲作者。
哪怕是新出道,沒有任何地位的愛豆也是如此,還能定時定期收到數額不等的著作權費分成。
這也是泡菜國娛樂圈為數不多,所有正規歌謠企劃社都約定成俗的好制度了。
比如,女團AOA出道時隊長申智珉就負責了一首歌的部分RAP創作。
在幾個月後就收到了首筆分成:51韓元。
錢不算多,就說有沒有吧。
再者只要沒有簽合同進行版權轉讓,詞曲版權默認屬於創作者,也是放眼全世界皆準的法則。
SM娛樂就是再狂妄自大,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在合同里設定類似的條款。
所以無論是從情理看,還是從法理論,對方的主張必然得不到支持,反而還會帶來爭議。
下屬直接幫忙回擊:「金室長,在我們國家還沒有聽說過哪家公司會強占歌手的詞曲版權。」
「你們SM娛樂的練習生合約應該不會這麼無恥吧?」
「當然不是。」
金室長當然清楚眼下的威脅毫無作用。
他只是在引出第二個問題:「你在SM娛樂期間就創作solo歌曲,還秘密創辦公司,提前準備專輯。」
「你故意隱瞞事實,說明很早就沒有履約的意向,是在進行有預謀的違約行為。」
這才是SM娛樂讓法務研究出來,能稍微給韓碩帶來點麻煩的攻擊方向。
根據練習生合約,SM娛樂具有優先續約權。
韓碩故意隱瞞諸多事情,屬於明確有違約傾向的行為,嚴重踐踏了雙方的信任。
這項指控不一定就能錘死韓碩,但是一定能拖住韓碩的腳步,百分百還會影響到他的公眾形象。
試想一下所謂的創業偶像故意不遵守公司安排,推諉拖延時間,就為了拖到練習生合約到期。
這不就是沒有基本的商業道德嗎?
金室長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韓理事,現在可以談了嗎?」
韓碩坐了回去。
這個確實有點說法。
但卻也不是就說SM娛樂說什麼就是什麼。
從他內心的真實想法來說,拖延時間是真的,想要恢復自由身也是真的。
但是想說他沒有履約意向,態度消極怠慢,是在故意違約就有點牽強了。
他在新男團出道預備組時兢兢業業是鐵打的事實,反倒是被要求加入Super Junior時,他才表現出了抗拒。
最後雙方的合約關係也是SM娛樂一手終結。
真要是論信任關係破裂,責任不在他。
「Super Junior-M的詳細規劃是該對外公布了吧?」
「這次是要一次性加三名新成員嗎?」
「用我幫忙宣傳一下嗎?」
金室長不理解韓碩為何如此淡定,就不怕真的一拍兩散嗎?
他倒是有點慌了:「呀,你可別亂來,要是把事情全部搞砸,可就沒有談判迴轉的餘地了。」
「我為什麼要怕?」
韓碩直視對面:「Super Junior-M受到粉絲的抵制越多,越嚴重,不就越說明我的擔憂不是杞人憂天嗎?」
「其次就是在我拒絕加入SJ後,公司多次對我進行打壓傾軋。」
他掃了一圈對面幾人:「或許你們已經打點好公司上下,打算沆瀣一氣,掩蓋掉這一切。」
「但是你們又怎麼知道我手裡沒有直接的證據呢?」
他跟誘騙小紅帽的狼外婆似的,笑著幫忙回憶:「金室長,你再好好想想,自己都做過什麼?」
金室長肉眼可見地慌了。
他貌似給韓碩發過幾條威脅性的簡訊。
不是,這你都還留著?
他擦了擦額頭的汗水。
丸辣。
SM娛樂的人不理解金室長為什麼萎了,但是跟韓碩對簿公堂對他們只有壞處,沒有任何的好處。
這項指控只是能威脅到韓碩,又不是百分百能錘死韓碩。
一旦雙方魚死網破,那就雞飛蛋打了,沒有任何的意義。
「你們還真以為我還是什麼任人拿捏的阿貓阿狗嗎?」
「誰怕誰呀!」韓碩語氣森厲:「如果SM娛樂做好了徹底丟掉華國市場的準備,那就打!」
「……」
【那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