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 章 這種人,留著過年嗎?
明向陽的語氣淡了幾分,帶著明顯的疏離:「他們之間的因果,我不會幹預。況且蘭微本就是低嫁,嚴向誠自己不懂得珍惜,如今落得這般境地,全是咎由自取。」
沈苙挑眉:「他好歹是你朋友,你就一點都不打算幫著勸勸,或者從中調和一下?」
畢竟蘭微是她的朋友,她尚且會想著幫襯一二,替蘭微周全。
明向陽轉頭看她,眼底帶著幾分不易察覺的寵溺:「朋友算什麼?家人才是最重要的。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你站在蘭微這邊,我又怎麼會去幫嚴向誠?」
沈苙被他直白的話逗笑了,輕聲嘆道:「哎,人和人的區別怎麼這麼大呢?人人都能像你這麼聰明就好。」
明向陽:「那可不行,我是獨一無二的。」
多數人遇事,都難做到站在中間立場公允說話,反倒習慣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嚴向誠,顯然就是這種人。
沈苙還是把蘭微和嚴向誠的事情起因、經過,原原本本地跟明向陽說了一遍。
聽完後,向來沉穩的明向陽也忍不住皺了眉,語氣裡帶著幾分詫異:「這種人,留著過年嗎?」
沈苙攤了攤手,笑道:「對吧?連你都覺得不可思議吧。」
「太不可思議了。」明向陽加重了語氣,眼底滿是不解,「自己本身有短板,不學著好好彌補、加倍珍惜蘭微,反倒想著隱瞞、讓父母打壓另一半,簡直離譜到家了。」
兩人回到家時,恰逢周五,陸舟也從外面回來了。
沈苙的作息向來隨性,一般陸舟在家的時候,她就待在陸舟這邊;
平時大多時候,則是陪著明向陽。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全看她當日的心情。
蘭微的離婚官司,果然沒那麼順利。
嚴向誠鐵了心不同意離婚,蘭微沒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
誰都知道,離婚官司向來繁瑣又耗時,哪怕蘭微自己就是律師,身處其中,也倍感棘手。
官司拉扯的這半年裡,嚴向誠幾乎找遍了他們夫妻倆共同的所有朋友,想讓大家幫忙勸蘭微回頭,可到頭來,沒有一個人願意幫他——公道自在人心,誰都清楚是他理虧在先。
這場離婚官司,足足打了半年,直到1997年五月,才終於塵埃落定,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蘭微手裡本就有不少存款,只是早早就換成了黃金首飾,這些屬於她的個人私產,並未參與財產分割。
而嚴向誠那邊,查來查去,名下居然沒有多少存款。
兩人婚後共有的兩套房子,當初雖是蘭微出資占了大頭。
但是夫妻財產,離婚都是平分。
所以誰想要大的這套房子,就得再彌補對方一點錢。
嚴向誠想要大的,但是他拿不出來錢彌補,
最終,法院將苙程蘭亭那套更宜居的房子判給了蘭微,然後補嚴向城三萬元。
嚴向誠則分得他父母原本居住的那套小一點的房子。
其實也是兩室的。
只有不到八九十個平方。
而蘭微這套是兩百平的。
宣判結束後,嚴向誠整個人像是垮了一樣,眼神空洞,沒了往日的意氣風發,和之前那個咄咄逼人的模樣判若兩人。
嚴母自然對這個判決結果滿心不滿,當場就想撒潑鬧事,最後被失魂落魄的嚴向誠死死攔了下來。
當初蘭微父母本就極力反對她和嚴向誠在一起,如今得知嚴家一家人的所作所為後,更是對嚴家徹底失望,半點不在意他們的死活。
本來沈苙要借錢給蘭微的,結果蘭微父母拿了錢出來。
蘭微離婚後沒多久,喜訊傳來——蘭父榮升為省委書記。
蘭家上下的氣氛,也漸漸從之前的壓抑變得輕快起來。
沈苙和姚芬特意陪著蘭微回了C省省會,一來是為蘭父慶賀,二來也是想陪蘭微散散心。
沈苙帶上了歡歡,權當是趁著這個機會帶孩子出去旅遊;姚芬則牽著小兒子,一行幾人熱熱鬧鬧地出發了。
沈苙平日裡最是自由,不用被工作牽絆,可姚芬和蘭微還有繁雜的工作要處理,所以這次出行只玩了五天,就匆匆返程了。
回到鵬城後,沈苙閒得無聊,心裡忽然冒出一個念頭——去緬甸看看。
她早聽說那邊翡翠資源豐富,想著趁現在價格還沒漲到頂峰,去淘些好料子回來。
可這個想法一說出來,明向陽和陸程等人立馬就不同意了,個個都放心不下她獨自前往。
最後商議下來,明向陽親自帶隊,帶著明成和明興一同前往;
沈苙則帶上了六個專業保鏢。
這裡面包括了風葉和風華。
趙青帶著三個得力的下屬過來。
算下來,他們一行總共十個人,陣容也算穩妥。
大哥這時正在出任務,還沒回來。
即便任務結束回來了,他身為公職人員,沒有特殊批准,也不能隨便出國。
好在這次去緬甸,主要就是想買點翡翠,按理說不會出什麼大事。
沈苙心裡想得明白,家裡的事業有明向陽、陸程他們打理,她不用費心勞神,只要私下裡悄悄淘些好料子、撿些漏,重點是她是真的喜歡翡翠啊!
一行人很快登上了飛往緬甸的飛機。
沈苙和明向陽的英語都還算流利,可緬甸本地的語言卻一竅不通。
不過這點沈苙完全不擔心,早在出發前,明向陽就已經聯繫好了一位同胞——對方既懂漢語,又精通緬語,專門過來給他們當嚮導和翻譯。
要知道,緬甸挨著我國Y省邊境,兩國人員往來頻繁,會說漢、緬兩種語言的人並不少見,找個靠譜的嚮導並不算難。
抵達緬甸後,讓沈苙有些意外的是,明向陽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一箱槍,分給了隨行的保鏢。
緬甸這邊不像國內禁槍嚴格,當地是允許私人持有槍枝的。
他們一行人帶著不少現金,其他的還有支票,
又是外來者,身處陌生的環境,難免會引人覬覦,
配上槍枝防身,也是不得已而為之——這邊的治安環境終究太差,
亂得很,很多時候,拳頭和槍枝才是「真理」。
雖說他們一行有八個安保人員,可真要是遇上當地的黑勢力或者不法分子,硬碰硬起來還是很麻煩。
出門在外,小心駛得萬年船,謹慎一點總沒錯。
畢竟遠在異國他鄉,國內的關係再硬,真出了意外,也無法及時伸出援手。
抵達緬甸的第一天,沈苙就感受到了當地的炎熱。
這邊的天氣和鵬城有些相似,氣溫常年維持在二十多度到三十多度之間,濕熱的空氣裹著塵土的氣息,撲面而來。
考慮到大家長途跋涉勞累,明向陽提議先休整一天,養足精神再出發。
只是這邊的住宿條件實在不敢恭維,即便找了當地最好的酒店,設施也簡陋得很,
頂多也就相當於鵬城的普通賓館水平。
沒辦法,沈苙也只能忍著,入鄉隨俗。
不過這邊的水果真的不錯。
沈苙挑眉:「他好歹是你朋友,你就一點都不打算幫著勸勸,或者從中調和一下?」
畢竟蘭微是她的朋友,她尚且會想著幫襯一二,替蘭微周全。
明向陽轉頭看她,眼底帶著幾分不易察覺的寵溺:「朋友算什麼?家人才是最重要的。明眼人都能看出來,你站在蘭微這邊,我又怎麼會去幫嚴向誠?」
沈苙被他直白的話逗笑了,輕聲嘆道:「哎,人和人的區別怎麼這麼大呢?人人都能像你這麼聰明就好。」
明向陽:「那可不行,我是獨一無二的。」
多數人遇事,都難做到站在中間立場公允說話,反倒習慣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
嚴向誠,顯然就是這種人。
沈苙還是把蘭微和嚴向誠的事情起因、經過,原原本本地跟明向陽說了一遍。
聽完後,向來沉穩的明向陽也忍不住皺了眉,語氣裡帶著幾分詫異:「這種人,留著過年嗎?」
沈苙攤了攤手,笑道:「對吧?連你都覺得不可思議吧。」
「太不可思議了。」明向陽加重了語氣,眼底滿是不解,「自己本身有短板,不學著好好彌補、加倍珍惜蘭微,反倒想著隱瞞、讓父母打壓另一半,簡直離譜到家了。」
兩人回到家時,恰逢周五,陸舟也從外面回來了。
沈苙的作息向來隨性,一般陸舟在家的時候,她就待在陸舟這邊;
平時大多時候,則是陪著明向陽。
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全看她當日的心情。
蘭微的離婚官司,果然沒那麼順利。
嚴向誠鐵了心不同意離婚,蘭微沒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
誰都知道,離婚官司向來繁瑣又耗時,哪怕蘭微自己就是律師,身處其中,也倍感棘手。
官司拉扯的這半年裡,嚴向誠幾乎找遍了他們夫妻倆共同的所有朋友,想讓大家幫忙勸蘭微回頭,可到頭來,沒有一個人願意幫他——公道自在人心,誰都清楚是他理虧在先。
這場離婚官司,足足打了半年,直到1997年五月,才終於塵埃落定,法院判決兩人離婚。
蘭微手裡本就有不少存款,只是早早就換成了黃金首飾,這些屬於她的個人私產,並未參與財產分割。
而嚴向誠那邊,查來查去,名下居然沒有多少存款。
兩人婚後共有的兩套房子,當初雖是蘭微出資占了大頭。
但是夫妻財產,離婚都是平分。
所以誰想要大的這套房子,就得再彌補對方一點錢。
嚴向誠想要大的,但是他拿不出來錢彌補,
最終,法院將苙程蘭亭那套更宜居的房子判給了蘭微,然後補嚴向城三萬元。
嚴向誠則分得他父母原本居住的那套小一點的房子。
其實也是兩室的。
只有不到八九十個平方。
而蘭微這套是兩百平的。
宣判結束後,嚴向誠整個人像是垮了一樣,眼神空洞,沒了往日的意氣風發,和之前那個咄咄逼人的模樣判若兩人。
嚴母自然對這個判決結果滿心不滿,當場就想撒潑鬧事,最後被失魂落魄的嚴向誠死死攔了下來。
當初蘭微父母本就極力反對她和嚴向誠在一起,如今得知嚴家一家人的所作所為後,更是對嚴家徹底失望,半點不在意他們的死活。
本來沈苙要借錢給蘭微的,結果蘭微父母拿了錢出來。
蘭微離婚後沒多久,喜訊傳來——蘭父榮升為省委書記。
蘭家上下的氣氛,也漸漸從之前的壓抑變得輕快起來。
沈苙和姚芬特意陪著蘭微回了C省省會,一來是為蘭父慶賀,二來也是想陪蘭微散散心。
沈苙帶上了歡歡,權當是趁著這個機會帶孩子出去旅遊;姚芬則牽著小兒子,一行幾人熱熱鬧鬧地出發了。
沈苙平日裡最是自由,不用被工作牽絆,可姚芬和蘭微還有繁雜的工作要處理,所以這次出行只玩了五天,就匆匆返程了。
回到鵬城後,沈苙閒得無聊,心裡忽然冒出一個念頭——去緬甸看看。
她早聽說那邊翡翠資源豐富,想著趁現在價格還沒漲到頂峰,去淘些好料子回來。
可這個想法一說出來,明向陽和陸程等人立馬就不同意了,個個都放心不下她獨自前往。
最後商議下來,明向陽親自帶隊,帶著明成和明興一同前往;
沈苙則帶上了六個專業保鏢。
這裡面包括了風葉和風華。
趙青帶著三個得力的下屬過來。
算下來,他們一行總共十個人,陣容也算穩妥。
大哥這時正在出任務,還沒回來。
即便任務結束回來了,他身為公職人員,沒有特殊批准,也不能隨便出國。
好在這次去緬甸,主要就是想買點翡翠,按理說不會出什麼大事。
沈苙心裡想得明白,家裡的事業有明向陽、陸程他們打理,她不用費心勞神,只要私下裡悄悄淘些好料子、撿些漏,重點是她是真的喜歡翡翠啊!
一行人很快登上了飛往緬甸的飛機。
沈苙和明向陽的英語都還算流利,可緬甸本地的語言卻一竅不通。
不過這點沈苙完全不擔心,早在出發前,明向陽就已經聯繫好了一位同胞——對方既懂漢語,又精通緬語,專門過來給他們當嚮導和翻譯。
要知道,緬甸挨著我國Y省邊境,兩國人員往來頻繁,會說漢、緬兩種語言的人並不少見,找個靠譜的嚮導並不算難。
抵達緬甸後,讓沈苙有些意外的是,明向陽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了一箱槍,分給了隨行的保鏢。
緬甸這邊不像國內禁槍嚴格,當地是允許私人持有槍枝的。
他們一行人帶著不少現金,其他的還有支票,
又是外來者,身處陌生的環境,難免會引人覬覦,
配上槍枝防身,也是不得已而為之——這邊的治安環境終究太差,
亂得很,很多時候,拳頭和槍枝才是「真理」。
雖說他們一行有八個安保人員,可真要是遇上當地的黑勢力或者不法分子,硬碰硬起來還是很麻煩。
出門在外,小心駛得萬年船,謹慎一點總沒錯。
畢竟遠在異國他鄉,國內的關係再硬,真出了意外,也無法及時伸出援手。
抵達緬甸的第一天,沈苙就感受到了當地的炎熱。
這邊的天氣和鵬城有些相似,氣溫常年維持在二十多度到三十多度之間,濕熱的空氣裹著塵土的氣息,撲面而來。
考慮到大家長途跋涉勞累,明向陽提議先休整一天,養足精神再出發。
只是這邊的住宿條件實在不敢恭維,即便找了當地最好的酒店,設施也簡陋得很,
頂多也就相當於鵬城的普通賓館水平。
沒辦法,沈苙也只能忍著,入鄉隨俗。
不過這邊的水果真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