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老爺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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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承業對一旁的韓三虎說:

  「三虎,你去縣衙大獄裡,把那幾個地主士紳都提出來。咱們就在這縣衙前搞個公審,看看他們平日做了多少惡事。

  讓老百姓都聚過來看,當場給他們斷案,有仇的報仇,有冤的申冤。」

  「好嘞!」

  韓三虎應聲而去。

  一旁的羅岱有些好奇地問李承業:「李兄弟,不是說要收民心嗎,咋想起來要審他們?」

  「我想過了,咱要求的是民心,但求的可不是這幫士紳老爺的心。

  天底下的事,無非一個『公道』。欠債還錢,殺人償命。

  咱只要把這兩件事給辦妥了,老百姓的心自然就能過來。」

  李承業道。

  羅岱聽了點點頭,覺得在理。

  「這話對。要是當初在邊軍里,那些將爺們誰能把公平做到位?就算餉銀髮得少些、發得慢些,弟兄們也能再堅持下。」一旁的劉業也開口說道:「可將主的家丁能吃香喝辣,我們這些沒背景巡邊的就只能啃沙子,咋能讓人服氣。」

  很快,韓三虎帶人將六七個地主士紳都押到了縣衙前。

  縣衙門口的登聞鼓也被擂響。

  士卒到城中各處喊話:

  「今日大老爺坐堂,與大家公斷是非!有冤的伸冤,有仇的報仇!」

  城中居民雖仍未對李承業這夥人完全放心,但這幾日確實未見他們入戶搶劫。

  幾個膽大的探頭觀望,見衙門前果然擺開了審案的架勢,心裡好奇湊了上去。

  有這幾個領頭的,不多時,黑壓壓的人群便漸漸聚集到了衙門前。

  孫可望與承恩各執一根哨棒,立於李承業案前左右兩側,權當「王朝馬漢」;李承業這回,倒也真真正正扮了一回「包公」。

  第一個被帶上來的,是家住城南的王崇義。

  他在城裡有好幾處鋪面,既有綢緞莊,也有一家客棧,渡口碼頭上還有他的船。

  李承業找來的第一個原告,便是他店裡的夥計。

  那夥計初上堂時,怯生生的不敢言語,直到李承業言明會為他做主,才鼓起勇氣。

  王崇義起初被從大牢押到縣衙時,心裡也怕,但見夥計這般模樣,膽氣反倒壯了些,腰杆挺直了,但瞅著板著臉的李承業,強忍住臉上要露出的嘲笑,不敢作聲。

  案板左側的孫可望見他這副德行,又見李承業臉色不對,一哨棒掃在王崇義的膝彎處,「咚」的一聲,王崇義便跪了下去。

  孫可望學著衙門捕快的腔調呵斥道:「縣尊大老爺還未發話,你就敢嬉皮笑臉?這是不把老爺的威嚴放在眼裡嗎?」

  王崇義心裡有苦難言,卻不敢張嘴。

  夥計見自己平日視若天人的老爺就這麼跪了下去,膽子也大了,說出了自己的委屈:

  當初說好的就三年學徒出師,出了師就有月錢。可如今已是第四年了,王崇義仍說他手藝不精,不能出師,要再干兩年。

  先前他母親病重,想從鋪子裡支些錢救急,王崇義也以他未出師為由拒絕,最終母親沒能救回來。

  說到此處,夥計哭了起來。

  堂下聽審的眾人紛紛低聲議論,說這王崇義不是東西。

  夥計又道,王崇義平日賣布料總以次充好,拿粗劣布料冒充好貨,賣給不識貨的人。

  此言一出,原本只是小聲議論的人群頓時嚷了起來,罵王崇義缺德。

  這時,堂下有人高喊,說自己曾替王崇義家運布,工錢至今未結。

  李承業問王崇義:「可有此事?」

  王崇義看著下面群情激憤的百姓,有些嚇傻了,臉上再無半點笑意,辯道:「說好是半年一結的,這……這還沒到半年,如何能結呢?」

  李承業追問:「可那人說,最早的一筆工錢已欠了七八個月,這又怎麼說?」

  隨即當堂宣判:「我便判你,工錢須雙倍付與人家;至於你拒不借錢與夥計救母一事,打你三十板子!」

  王崇義哭喪著臉道:「老爺,我家中錢財早已被你們抄走,哪還有錢給他呀?」又狡辯說打板子不公,自己當時並不知曉內情。


  此時那夥計卻張口說道:

  「老爺,我知道他家鋪子庫房地下還藏著東西,沒被翻走。」

  一聽夥計說庫房下面藏著東西,王崇義臉色驟變,當即罵起夥計來。

  「你個糟心爛肺的,我管你吃喝這麼多年,你就這麼回報我?」

  「我吃的是你爛倉房發霉的陳米,」夥計這時也不忍了,「狗都不吃,你給我們吃,天天三更起,雞鳴都沒我起得早」。

  李承業揮手制止了兩人的謾罵,隨後讓夥計領人去他說的庫房起東西,結果挖出了一大壇銀子。

  隨即當著眾百姓的面,將雙倍工錢付與了那討薪的腳夫,又將王崇義打了三十棍。

  打完,王崇義直接癱趴在了地上。

  有了王崇義這第一個開頭,百姓們見李承業確是實心實意在斷案,人群便真正沸騰了起來。

  漸漸地,看到往日那些尊貴體面的人物,如今在公堂之上如同喪家之犬,人們心裡積壓的那股戾氣便發泄了出來。

  這一圈審問下來,竟發現開頭那個王崇義的罪責算是最輕的。他不過剋扣工錢、阻人救母。

  其餘那些世家大戶,謀財害命的不在少數。

  李承業也不心慈手軟,只要罪行確鑿的,便直接在衙門口當場砍了,腦袋懸在門前示眾。

  其中有個案子很是典型。

  有個地主強買了自家佃戶的女兒,僅用了五斗穀子,還硬聲狡辯,說自己「財貨兩清」,立了契約,依照大明律法,白紙黑字,怎能算強搶民女?

  那前來哭訴的農婦說,女兒被買去後,原以為能過上好日子,誰知沒過四五天,就被一張破草蓆裹著扔到了亂葬崗。

  她還是聽同在府里做僕役的鄉人說了才知道,趕到亂葬崗一看,女兒已被野狗啃得只剩一副骨架,而且和別的骨頭混在一起,分都分不出來了。

  聽到這裡,李承業直接說:

  「你有你的《大明律》,我有我的人間正義。

  天下的事,不管條文怎麼繞,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靠著咬文嚼字就能顛倒是非的人——拉出去,砍了。」

  這次是羅岱親自動的手,他對這人渣也痛恨至極。

  腦袋砍下後,同樣掛在了縣衙門口。

  審到最後,連續審的七個人里,只活了一個。

  這時有人提議,索性把這倆也一併砍了,反正也是罪行累累。

  李承業搖了搖頭,說:「算了。咱雖未完全依照條文,是按相近的道義量刑,但既然判過了,他罪不至死,那就罪不至死。關起來吧。」

  見他這麼說,旁人也不敢再多言。

  韓三虎便將王崇義押回大牢,關了進去。

  一些因這場公審才得以沉冤昭雪的人,比如那夥計與農婦,跪在堂下長跪不起,叩頭喊著「青天大老爺」。

  李承業感覺自己有點喜歡上了為民作主的感覺。

  王崇義被押回大牢時,於士登看到他的慘狀,不禁問道:「怎麼回事?怎麼只有你回來了?其他人呢?」

  躺在牢房草堆上的王崇義說:「我這還算好的了,其他人……腦袋都沒了。」

  隨後,他便將方才衙門口公審的情形,講給了於士登、蘇合以及李弘建聽。

  幾人聽了,心下俱是一凜。

  於士登不禁說道:「這伙賊人竟敢如此苛待士紳,莫非真不怕死?就不怕大明天兵將來把他們碾為齏粉?」

  蘇合聽到這裡,忍不住駁了一句:「還大明天兵呢……咱們如今都是階下囚了。何況他們本就是流賊,早就反了。」

  這話一出,幾個人都沉默了。

  「我看這些人,定是兔子的尾巴,長不了。自古以來,凡舉事又苛待士紳的,有哪個能成氣候?」於士登像是想明白了啥,肯定地說:「便是當年太祖皇帝起兵抗元,也是禮遇元朝士人與讀書人的,不然誠意伯怎會為太祖效命?」

  這時李弘建插嘴道:「可我咋聽說是太祖派人去了劉伯溫老家,說他若不出山,便要殺他全家?」

  聽到這話,於士登對他怒目而視,李弘建也自覺失言,訕訕地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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