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寧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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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再次灑進辦公室時,桌上的咖啡已經涼透。

  陳澤整夜沒離開公司。

  凌晨三點敲完《嵐雨傳媒兩年發展規劃》的初稿,對照著前世記憶將那些小花出道順序排好,準備用時再一一對照。

  六點趴在桌上眯了一小時,現在被窗外的車流聲吵醒。

  「叮鈴鈴!」內線電話響了。

  「陳總,前台說有位姓寧的女士找您,沒有預約。」林小雨的聲音有些緊張,「不過她說……她是金總的朋友。」

  陳澤動作一頓。

  姓寧?他不動聲色沉聲道,

  「請她上來。」

  五分鐘後,辦公室的門被輕輕推開。

  寧柔站在門口,身著青花瓷緞面旗袍,臂彎搭著件米白色羊絨披肩,豐腴的身段帶著恰到好處的媚態,肩背圓潤挺直,眉峰微微上揚,帶著幾分銳利,眼是勾人的桃花眼,臥蟬飽滿看似風情萬種卻不落俗氣。

  「您好,請問您有什麼事?」陳澤起身。

  面對這個女人給他的感覺就像在面對金嵐,對方骨子裡透出一種上位氣息。

  「你先坐。」寧柔擺擺手,風姿綽約的走到沙發邊壓著旗袍下擺優雅坐下後翹起圓潤白腿,雙手交叉放在腿上,目光掃過凌亂的辦公桌、攤開的文件、涼透的咖啡杯,

  「一晚上沒睡?」

  陳澤看不清她的來意,下意識道,「眯了會兒。」

  「年輕人別把身體拼垮了。」寧柔挑眉,「金嵐要是知道,該心疼了。」

  來者不善吶!

  陳澤面上笑著道,「還未請教尊名。」

  「寧柔,寧靜的寧,溫柔的柔,怎麼樣,是不是比金嵐的名字好聽?」寧柔眉眼帶笑回道。

  陳澤沒搭理這話茬,垂下眼眸思索她的來意。

  目前看來,對方是敵非友,聽說話口氣,層次至少應該和金嵐相差無幾。

  「還挺護主的。」寧柔淡然笑道,隨即她面色一肅,風情盡收,

  「嵐雨畢竟是金嵐的,你跟我怎麼樣?一線城市的房產千平以內,地段任你挑選,我每年再給你安排個大製作主角,按一線頂流的配置為你打造團體,同時有內娛最頂尖的經紀人為你保駕護航。」

  陳澤聽著一愣,恍惚間他好似回到李婷和金嵐會面的那晚,金嵐拿起金鐲子對他說過的話:今天是金鐲子,明天車子後天房子,股票證券,大製作主角,你又有什麼把握能守得住?

  回了回神,他收起笑容,

  「寧女士,如果您是來洽談業務的,嵐雨十分歡迎,可如果您是來打趣我的,那麼不好意思了,我現在很困需要休息,請吧。」

  既然是敵非友,陳澤也沒猶豫,直接起身送客。

  「人不大脾氣倒不小。」寧柔順勢起身,「告知一聲,離了金嵐,嵐雨你玩不轉的,還是儘早離開為好。」

  擺手間語氣不容置喙,眉間風情早已消失不見,臉上只余上位者那目空一切的漠然神態。

  陳澤眉頭一挑,起身道,「謝謝您的提醒,您只要不是『以大欺小』,我自然無所畏懼。」

  層次差的雖多,可該放的狠話還是要放。

  寧柔神情一怔,隨後捂著嘴失笑,「真是可愛,我要是親自對你動手,你現在還能好好站著和我說話?放心,之後有的是人陪你玩過家家的遊戲。」

  ……

  寧柔走後,陳澤緩了一會想道,有些事得等李亮回來才能清楚,既然寧柔已經明牌,那只有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想著,他按下內線電話:「玲姐,通知全公司,十點半大會議室開會。另外,讓法務準備好徐曼的解約文件,原件帶過來。」

  十點半,大會議室……

  氣氛比昨天更凝重。

  徐曼坐在前排正中央,今天換了身酒紅色的套裝,妝容精緻,嘴角噙著一絲若有若無的笑。她身邊還坐著兩個人——李為和趙曉棠。

  李為是個二十出頭的瘦高男生,頭髮染成淺棕色,穿著潮牌,一直低頭玩手機。趙曉棠看起來更小,像個高中生,素麵朝天,一身黑色舞蹈形體服外披著件校服外套,坐立不安。

  其他員工陸續進來,看到這陣仗,都默默找靠後的位置坐下。


  王初然今天來得早,坐在靠窗的位置,安靜地翻著一本《演員的自我修養》。

  顧佳鵬跟在陳澤身後進來,溜到最後一排角落坐下。

  陳澤走到主位,沒急著坐。他帶著似有似無的笑容看向徐曼:「徐曼老師,您考慮好了?」

  徐曼笑容得體:「陳澤,我在這個圈子二十年,見過太多起起落落。嵐雨是金總一手創立的,我不希望它毀在不懂行的人手裡,所以,解約是我深思熟慮的決定。」

  「明白了。」陳澤點頭,看向陳玲,「玲姐,文件。」

  陳玲將一份厚厚的文件放到徐曼面前。

  徐曼看都沒看,直接翻到最後一頁,拿起筆就要簽字。

  「徐曼老師,」陳澤忽然開口提醒,「不看看條款嗎?」

  「有什麼好看的?」徐曼挑眉,「掛靠合同我簽的多了,不都是違約金三個月薪資?四萬五。錢一到帳,咱們兩清。」

  陳澤笑了:「您確定是四萬五?」

  老登,嵐姐的便宜有那麼好占嗎?

  徐曼筆尖一頓。

  陳澤從陳玲手裡接過另一份文件,翻開:「根據合同第七條第三款:乙方(徐曼)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甲方(嵐雨)過去二十四個月實際支付的形象維護費總額的30%,作為培訓及資源投入的補償。」

  他抬起頭,看向徐曼:「過去二十四個月,公司共支付您三十六萬元。30%,是十萬八千元。」

  「不可能!」

  沒理徐曼,他頓了頓,低頭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味立馬充斥口腔,將杯子放下皺起眉頭繼續,「另外,合同第十條規定,如乙方在合約期內通過甲方接洽的項目,收益未達到甲方投入的50%,甲方有權追討差額。」

  陳澤又翻了一頁:「過去兩年,您通過公司接洽項目,為公司創收兩萬八千元。而公司為您支出的形象維護、宣傳推廣、經紀服務等成本,累計二十四萬元。差額二十一萬兩千元,按50%追討,是十萬六千元。」

  他合上文件,聲音清晰:

  「徐曼老師,您需要支付的違約金,總計二十一萬四千元。四萬五,恐怕還遠遠不夠!」

  會議室里頓時一片死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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