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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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問一個男人對那句話最敏感,那一定有「算你厲害」。

  這句話如果從男人口中說出來,那一定是極高的讚揚。

  但是這句話如果從女人口中說出來,那就有點侮辱的意思了。

  本來不打算唱的陸然,看來沒得選了。

  「算你厲害。」

  沈月歌這句話說得雲淡風輕,但語氣里的那個味兒,陸然一下子就品出來了。

  什麼叫「算你厲害」?

  陸然看著沈月歌那張寫滿了「無所謂」的臉,又看了看不遠處那個還在唱著歌的街頭歌手,牙一咬。

  「行,你等著。」

  他大步流星地走過去,走到那個街頭歌手面前。

  對方是個三十出頭的男人,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牛仔外套,抱著一把有些舊的木吉他,面前的琴盒裡零零散散躺著幾張鈔票。

  他唱的是一首老歌,嗓音帶著點沙啞,挺有味道的。

  看到陸然走過來,他停下了彈唱,抬頭看著陸然:「哥們,有事?」

  陸然指了指他手裡的吉他,開門見山:「大哥,吉他借我用一下,唱首歌,行嗎?」

  街頭歌手愣了一下,打量了陸然一眼,又看了看陸然身後那群舉著手機、滿臉興奮的年輕人,大概明白了什麼。

  「行啊。」他爽快地把吉他遞過來,「你會唱什麼?我給你伴奏?」

  「不用,我自己來就行。」陸然接過吉他,試了試音,「謝了大哥。」

  街頭歌手讓開位置,退到一旁,抱起胳膊,一副看好戲的表情。

  畢竟他也在這裡唱了許久了,這時候正想歇一歇。

  今晚的收益並不高,所以他也並不在意陸然占用一會時間,如果陸然唱的不好,正好自己再唱,更能體現出自己的水平。

  如果陸然唱的比自己好,那正好接著陸然的手,讓周圍的群眾給自己掃點紅包。

  一舉兩得。

  同時他看著陸然的架勢,也很好奇陸然的實力到底如何。

  陸然在麥克風前坐下,把吉他抱好,隨手撥了兩下琴弦。

  這時候,周圍已經有路過的行人注意到這邊的動靜,紛紛停下腳步。

  一個戴著鴨舌帽的年輕人拉著女朋友的手湊過來:「誒,這是要換人唱了?」

  「不知道啊,看這哥們長得還挺帥的。」

  「帥有什麼用,唱歌好不好聽才是關鍵。」

  陸然沒理會周圍的竊竊私語,手指在琴弦上輕輕一撥,一段輕柔的前奏流淌出來。

  這時候的沈月歌也已經舉起手機,鏡頭對準陸然,眼睛卻在手機屏幕和陸然的臉之間來回切換。

  她心裡其實也有點好奇,陸然會在這種場合唱什麼歌。

  是唱自己的《稻香》?

  還是唱給她寫的那些歌?

  又或者隨便哼一段旋律糊弄過去?

  陸然一開口,沈月歌小手有些一抖。

  又是新歌?

  陸然真的打算到一個地方唱一首歌嗎?那桂粵兩省可是有點虧啊。

  正當沈月歌有些胡思亂想的時候,陸然的聲音已經傳了出來。

  「讓我掉下眼淚的,不止昨夜的酒。讓我依依不捨的,不止你的溫柔……」

  沈月歌聽過陸然唱很多歌,從《最初的夢想》到《稻香》,從《鐵血丹心》到《手心的薔薇》。

  她甚至聽過陸然用明日那個身份錄的所有Demo。

  但她從沒聽過這首歌。

  旋律簡單得像在說話,沒有華麗的技巧,沒有高音炫技,就那麼平平淡淡地唱著,像是一個人在深夜裡自言自語。

  可正是這種平淡,讓整首歌有了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像是走在一條很老的街上,兩邊是昏黃的路燈,風裡帶著深秋的涼意。

  「余路還要走多久,你攥著我的手。讓我感到為難的,是掙扎的自由……」

  陸然的聲音不大,但周圍的嘈雜聲在這一刻忽然小了下去。


  那個街頭歌手原本抱著胳膊靠在路燈柱上,聽到這裡,漸漸地,胳膊放下來了,身體也不自覺地往前傾了傾。

  沈月歌,握著手機的手因為激動的也已經有些發抖了。

  而接下來的歌詞,更讓她感覺心中一暖。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喔噢喔~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成都。

  沈月歌的眼神從驚訝變成了溫柔。

  這是他們來到成都的第一個晚上。

  這首歌,是今天才寫的。

  甚至有可能是在剛才來的路上,或者就是在看到這個街頭歌手的瞬間才有的靈感。

  但她更願意相信,陸然是在聽到她說「算你厲害」之後,才寫的這首歌。

  因為歌詞裡那種「和你一起在街上走走」的感覺,就像是在訴說著兩人在成都街頭的閒逛。

  隨著陸然的歌聲響起來,周圍的行人越聚越多。

  一個穿著風衣的女生停下腳步,聽著聽著,眼眶突然紅了,她旁邊的閨蜜小聲問她怎麼了,她搖搖頭沒說話,只是把手機掏出來,也打開了錄像。

  一對中年夫妻手挽手路過,丈夫本想拉著妻子走,妻子卻拽住了他的袖子:「等一下,這歌挺好聽的。」

  一個外賣小哥把電動車停在路邊,頭盔都沒摘,就那麼站在車上聽著,甚至都忘了自己送的外賣快要超時了。

  陸然的聲音還在繼續。

  「你會挽著我的衣袖,我會把手揣進褲兜。走到玉林路的盡頭,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沈月歌的嘴角忍不住地上揚。

  這首歌太狡猾了。

  明明是在寫一座城市,卻讓人聽出了戀愛的味道。

  而且最狡猾的是,這首歌里沒有一句「我喜歡你」或者「我愛你」,但每一句都像是在說「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都能想像到這首歌要是發出去,評論區會是什麼畫風。

  肯定會有無數人說「這首歌是寫給成都的情書」。

  但沈月歌知道,這首歌是寫給成都的,但也是寫給她的。

  歌詞中的經歷,一句句,都在表達著兩人之間的感情。

  現場已經安靜得只剩下陸然的吉他和他的聲音。

  連那個街頭歌手都靠在路燈柱上,閉著眼睛,跟著旋律輕輕點頭。

  副歌部分再次響起時,陸然的聲音里多了一絲笑意。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喔噢喔~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

  他抬頭,目光越過人群,落在沈月歌身上。

  沈月歌正舉著手機拍他,隔著屏幕和他的目光撞在一起。

  她沒有躲開,而是對著鏡頭比了個口型。

  陸然看出來了,她說的是——「算你厲害。」

  這次是真的「算你厲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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