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我叫星期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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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諧樂大典那天,我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登神的儀式開始了,命途之力貫入我的身體,視野被金色的光淹沒。

  但在那一瞬間,我用最後一點凡人的知覺,回頭望向人群。

  我沒有找到他。

  我找了一遍又一遍,台下的人群里,幕布後面,貴賓席的角落,哪都沒有他。

  那個總是站在幕後安安靜靜看我唱歌的少年,不見了。

  然後我感覺到了。

  星河深處,一股熟悉的氣息正在爆發,虛無的力量像海嘯一樣潑向整個宇宙。

  把那片星空都染成了暗紫色。

  那是他的氣息。

  棲星的氣息。

  他用虛無的力量驚動了所有星神。

  那些本該落在匹諾康尼的目光,全部轉向了那片死寂的星系。

  琥珀王的錘、博識尊的判斷、同諧星神的注視。

  全部,一個不剩,全部被他引走了。

  我的登神暢通無阻,而他在那片荒蕪的星殼上,以凡人之身,硬扛了星神的威壓。

  我想掙脫。

  我想停下來,想跨過星河去找他。

  可命途之力鎖著我的身體,登神的過程一旦開始就無法終止。

  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看著他的氣息一點一點消散在星空盡頭。

  我張著嘴,喊不出聲,眼淚砸進流光里,碎成了星辰。

  他成功了。

  他為我掃清了所有的障礙,用他的命,換了我登神的路。

  我成了星神。

  新生的神主日站在大劇院的頂端。

  銀髮覆雪,天環泛著神輝,執掌著眾生的夢境與希望。

  所有人都覺得我贏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輸了。

  我贏了整個宇宙,卻輸掉了一個人。

  他沒了。

  那個在沙漠裡被我撈上來的少年,那個搬音箱會撞到門框的傻瓜。

  那個說要陪我定居的棲星,他化作星塵,永遠留在了那片死寂的星系。

  我找遍了匹諾康尼的每一寸夢境,找遍了所有能觸及的星系,什麼都沒找到。

  好像他從未來過這個宇宙,好像他只是我漫長星神生涯里的一場幻覺。

  可我知道那不是幻覺,因為我的手還記得他發燒時額頭的溫度。

  還記得他遞水時手碰到我的手背,還記得他站在幕布後面安靜看我的眼神。

  成神之後,按道理說,命途會影響自身,讓我成為真正超然的星神。

  可這道程序在我身上出了bug—無論命途怎麼影響。

  我心裡那部分屬於棲星的東西就是剝離不掉。

  於是我這個星神有了一個非常不體面的特點:會哭。

  路過匹諾康尼的星際旅人偶爾會看到。

  高坐在夢境頂端的神主日,垂著眼眸,眼角泛著水光。

  有人小聲問:

  「星神………也會流淚嗎?」

  沒人回答。

  因為那從來不是星神的淚,是星期日的淚。

  總之,我去找其他星神了。

  最先找的是豐饒。

  我求祂賜下復生之力,把棲星拉回來。豐饒垂眸看著我,說了四個字:

  「生死由命」

  意思是死了就是死了,就算硬拉回來也沒用!

  最後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去找終末。

  終末坐在時間的盡頭,祂說,你要找的人不存在。

  他不屬於這個宇宙,只是外界投來的一道虛影。

  這個世界,自始至終,都沒有過他的位置。

  我問祂,我能去找他嗎?

  祂說,你要放棄星神的力量,放棄你擁有的所有?


  沖樹,會耗盡你最後一絲力量。

  往後你只是個普通的異鄉人,甚至可能死在跨越的途中。

  我說,我知道。

  祂沉默了很久,久到時間的盡頭都像被拉長了一截。

  然後祂抬手,指向身前混沌無光的洪流:

  「碎片散入無數世界線,每一個都不是你認識的那個他。

  除非你找到最初的他。」

  我說,我知道。

  祂說,明知皆是虛影,仍要去?

  我說,他當初為我而來的時候,也是一無所有。

  他能為我走這一遭,我為什麼不能為他走這一遭?

  終末不再說話。

  我轉身,踏入虛空之上。

  身體在光潮里崩解又重組,天環一塊一塊碎裂,星神的力量一點一點消散。

  真的很疼,比登神的時候疼一百倍。

  但我在黑暗裡咬著牙,一遍一遍地告訴自己。

  他在,他一定在某個世界線里。

  我沖了無數次。

  百次?千次?我已經記不清了。

  每一次希望落空,我都會再站起來。

  我想著他在沙漠裡第一次看我的眼神,想著他站在舞台上給我遞水的手,想著他說「你唱歌真好聽」時認真的表情。

  這些碎片支撐著我,讓我的執念在一次次碎裂後依然不散。

  終於我成功了!

  找到了他。

  那是在一場混亂中。

  他站在那兒,身邊圍著一群我看不懂的人。

  一個灰頭髮的女孩拽著他的胳膊管他要什麼「流螢醬」。

  一個拿槍的牛仔在罵罵咧咧,還有一個金髮的男人手裡轉著籌碼?

  一臉看好戲的表情。

  他們剛打完一場仗,地上全是灰燼。

  他就站在灰燼堆里,臉上掛著一副欠揍的笑容,跟當年一模一樣。

  然後他看向我。

  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先是疑惑,然後是驚訝,然後是某種我讀不懂的情緒。

  他張了張嘴,喊出了一個詞:「牢日?」

  我差點沒繃住。

  找了這麼久,沖了這麼多次樹。

  熬過了無數次的碎裂與重塑,換來的第一句話,是「牢日」?

  但在那一瞬間,我又覺得,值了。

  什麼星神的尊嚴,什麼漫長的尋找,在這一句「牢日」面前,都不重要。

  我說,好久不見,亦或者是,初次見面。

  這句話我排練過無數次,在每一個快要撐不住的深夜裡。

  我都在想見到他時要說什麼。

  想了無數個版本,最後只說了這一句。

  他的表情從震驚變成了困惑,又從困惑變成了一種說不清的樣子。

  他突然笑了起來,哪怕他的身體正在變透明,像一張褪色的老照片,但他還在笑。

  他說:「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那個她,但是我好像對你一見鍾情了。」

  這個混蛋。

  人都要沒了,還敢說這種話。

  當年在沙漠裡說我唱歌好聽,現在說對我一見鍾情,每次都這樣,猝不及防,不講道理。

  但我的眼眶還是紅了。

  我說,棲星。

  他說,嗯?

  我說,我們下次見。

  他看著我的眼睛,那個笑容和記憶里一模一樣。

  然後他炸成了漫天光點,像夏夜的螢火蟲,亮了幾秒,然後歸於虛無。

  我站在原地,看著那些光點消失的方向,沒有哭。

  我已經不是當年那個會在他面前掉眼淚的星期日了。

  我找了那麼久,現在終於有結果了!


  也不介意在等下去。

  而且我知道,他又對我說了奇怪的話。

  「一見鍾情」,和當年的「你唱歌真好聽」一樣,總是這樣。

  讓我想揍他,又捨不得。

  我轉身,離開那個破爛的劇院。

  他身邊的那個灰頭髮女孩在後面喊我,問我的名字。

  我說,星期日。

  那個女孩沉默了一下,然後嘀咕了一句什麼,我沒聽清。

  大概是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吧。

  畢竟這個世界,也有一個星期日。

  雖然

  不過沒關係。

  每一次相遇,都讓我離他更近一步。

  下一次,我會找到他,然後對他說

  「好久不見。這次,請讓我留下來。」

  旅館的月亮升到了中天,圓圓滿滿地掛著。

  星期日靠在窗台上,閉上眼睛,嘴角彎起一個小小的笑容。

  棲星,你這個欠揍的傢伙。

  你最好,別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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