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山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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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個人挨個喝了馬鹿血酒,拿了一條鮮鹿肉。

  關天鵬那邊也處理好了,臥在雪裡的七頭野豬。

  七頭野豬,陳拓只打了四頭,另外三頭都是從山坡上摔下來的。

  當然,跑掉的野豬也有可能中了槍,但現在誰也不敢去溝里追。

  「大爺、吳大爺,一共是七頭豬,三公四母都是大豬,還有兩頭公馬鹿。」

  開完膛之後,關天鵬也沒閒著,把豬拽到幾人身後,就開始剝起了鹿皮。

  剝鹿皮的功夫,他也惦記起了剛剛的獵獲。

  跑山人打圍,下了物分配獵物也是個技術活。

  分不好,獵手們可是會刀槍相向的……

  所以多半人進山前,都會說好分配獵物的比例。

  能識山辨蹤的要多拿,出槍出狗的也要多拿。

  人出力多少,反而無關獵物的分配。

  只因進山打獵,誰都有走運的時候,也有倒霉的時候。

  上山之前,誰也沒提怎麼分配獵物,按規矩就得平分。

  「干你的活吧!顯著你了?」

  關天鵬這話是說給吳老歪的,但回應他的卻是他親大爺關墩子。

  剛剛可不是打圍,而是幫武裝部上山救援來了。

  車、馬、爬犁、子彈、菸酒、刀斧繩鋸都是武裝部出。

  按規矩,打到老虎那也是武裝部的……

  「關墩子,說清楚好,大小子,一人給卸個豬後腿,後腿不夠給倆前腿,再打著再說!」

  關墩子明事理,吳老歪卻知道危險源自還沒露面的狼群。

  這些人不僅是鎮上的民兵,也是見慣了人情世故的老油子。

  不給他們點好處,就怕這幫子老貨出工不出力。

  「老歪,還得是你敞亮,這小爺們是你收的徒弟?你乾脆認他當乾兒子得了,你那些家當正好傳給他!」

  「鹿肉也塞不上你的嘴?人家是知青,趕緊吃、趕緊喝,吃完喝完伐十幾二十棵樹,不然不夠燒!」

  收陳拓當乾兒子給他養老送終,吳老歪倒是想。

  但他也知道不可能,知青們還在的時候,他就試過,可哪有一個願意在松嶺安家落戶的?

  那些女知青也一樣,吃了喝了,鑽出被窩就特麼不認帳。

  真有一個願意跟他過的,他能沒個後?

  別人一句玩笑,引的吳老歪滿心惆悵,試過鹿血酒一般,馬鹿肉也一般的陳拓,卻不想要豬後腿。

  「我不要豬腿,鹿皮、鹿角給我!野豬皮也算我的!」

  他這話,卻讓正在收拾皮張的關天鵬犯了難。

  野豬皮無所謂,鹿角也無所謂。

  就是打著狍子,狍皮、狍角也無所謂。

  但鹿皮不行!

  這跟山裡的鐵樺木、黃菠蘿一樣,屬於空軍做皮夾克用的軍事物資。

  「咋?就你倆年輕,你倆能唄?再不你倆搭個獵幫,給我們這些老東西踹溝里?」

  先有關天鵬,試探著私分獵物,後有陳拓把自己當做了把頭,想要啥就拿啥。

  這時候吳老歪不說話也不成了,能跟孫瘸子上山的民兵。

  專職的跑山人雖然只有他跟關墩子兩個,但剩下也經常跑山,還以打獵為主。

  在松嶺這片,除了林業師、鐵道兵,就是投奔他們而來的親戚、家屬。

  山上的林場、山號,也需要大量的勞動力伐木、倒套子,這批人也就成了松嶺片區的居民。

  這些人里有人願意上山幹活,但也有人不樂意上山遭罪。

  這些不樂意上山號的人物,哪有幾個省油的燈呢?

  真讓陳拓、關天鵬給人心鼓動亂了,狼群不來還好,萬一真來,這些人也敢各自逃命。

  「吳大叔,我不是那意思!」

  「不是那意思是啥意思?」

  陳拓開口,好過關家大小子開口,吳老歪向他眨了眨眼才斥道:

  「家有家法、山有山規,我起了頭我就是把頭!再敢炸刺,我的獵槍可不長眼!」


  不管是行獵、圍獵、打圍還是跑山,吳老歪口中的山規,無非就是避免衝突,保命的規矩而已。

  獵物分配不好,有當面動刀槍的,也有背地裡使壞、下絆子的。

  這在打獵過程中,就容易造成傷亡。

  所以山規最大的作用,就是讓進山的獵人們能和平相處。

  至於不打母獸、不打幼獸、不能打絕這類山規,就要寬鬆的多。

  人都吃不上飯了,還管你什麼母獸、幼獸?

  當初林業師剛來的時候,想吃肉了,還不是圍起一片林中有啥打啥?

  「吳大叔,再不你給說說山規?」

  看到吳老歪的眼神兒示意,陳拓也給他面子,順勢就給了他發揮的機會。

  可陳拓墊的這句,卻給吳老歪噎的夠嗆。

  所謂山規、所謂跑山人的規矩,那特麼有呀?

  無非是一個地方一個說法,一個人一個說法而已。

  不管是興安嶺的獵民,還是長白一帶打牲衙門的獵戶,按照現在的話說,都是悲催的被盤剝者。

  長白一帶的打牲衙門,吳老歪只是聽過零星的故事。

  但興安嶺的各族獵民,前清沒亡的時候,不管是哪一族都經常鬧饑荒。

  白龍的使鹿部之所以人多,就是因為他們養鹿,食物上還算有點保障。

  興安嶺周圍使鹿的鄂溫克,使犬的達斡爾,兼著養鹿養馬的鄂倫春,漁獵的赫哲、錫伯。

  按照老輩人的說法,都是前清朝廷養在山裡的野人。

  都被當野人養了,還特麼能有什麼規矩?

  所謂的規矩,就是儘量不犯王法。

  興安嶺又是廣袤的無人區,沒人看見、沒有證據,犯了王法也就那麼回事兒了。

  現在麼,不打老虎,不隨便獵犴,不砍臭樺、不砍黃菠蘿,不在防火季動火就是明面上的山規。

  至於獵人們之間的山規,歸根結底就一句話:上山能下物!

  打著了東西,才能分,也才能起衝突。

  毛都見不到一個,餓的哇哇叫,鬧也沒勁兒不是?

  但陳拓提了起來,吳老歪也只能假模假式的說上幾句。

  無非打到獵物見者有份,跑山人之間要互幫互助,林業局不讓幹的事兒少干。

  聽著吳老歪嘴裡,有些底氣不足的山規,陳拓眨了眨眼,聽他這意思,所謂山規也不過就是擺設。

  既然沒規矩,看到山坡上的灌木叢,他就有了新主意。

  「吳大叔,咱們能不能把篝火點在山坡上?」

  陳拓出的餿主意,讓吳老歪又是一陣陣發懵。

  冬天大雪封山之後,防火的等級雖然降了,但主動燒山火,可是容易吃槍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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