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這是一道邏輯題
今天是江笛的十八歲生日。在此之前,她還是未成年,不能紋身。
而在成年的這天,理論上她就可以紋了。
而她決定,把心上人的名字紋在身上,以此表達心意。
這套邏輯其實很簡單,一點都不難想通。但能想通,不代表能理解。
王哲脫口而出:「為什麼?」
江笛也有些不好意思,兩根食指懟在一起,低著頭說:「因為我喜歡你呀。你可能感覺不到,可我……」
「不不不,」王哲忍不住打斷道,「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非要紋身?喜歡就表白啊。你要是覺得空口無憑,那就寫情書。你要是覺得情書太俗套,送我點別的什麼都可以,往自己身上紋身是錘子意思?」
江笛抬起頭盯著他:「因為我覺得,紋身最有意義,也最長久。」
王哲:「……」
這時,旁邊的表姐黃欣欣插話了:「小笛很久以前就想紋身了,還不到十六歲就問過我。那時候我這家店才剛剛開業。她來問我,把我嚇了一跳,因為她是未成年人嘛,而且要是給她紋了,跟她爸媽怎麼交待?我爸也非得打斷我的腿不可。」
王哲:「那現在呢?」
黃欣欣聳了聳肩:「我爸掛了,沒人會打我。」
王哲撓了撓頭。真不愧是表姐妹,在某些抽象的方面上,還真是有點相似。
黃欣欣見他表情有異,又解釋道:「其實我現在也不想給小笛紋身。她雖然成年了,十八歲了,但還沒有高考。這紋身很可能有影響。但她前天給我打電話,威脅我,說我如果不給她紋,就要在我的店裡搗亂……」
王哲又看向威脅搗亂的少女,問道:「你怎麼就盯准了你表姐的店,不去別人家呢?」
黃欣欣也連忙附和:「對啊,你為什麼非要禍害我?」
江笛小聲回答:「我又不知道別的紋身店在哪。我認識的紋身師,就你一個啊,姐。」
黃欣欣也忍不住撓頭了:「你看,就是這樣,這孩子死倔死倔的,說了也不聽。」
王哲吐槽道:「你表姐借你身份證,讓你上網,轉頭你就威脅人家?」
黃欣欣:「就是就是!」
江笛一臉委屈:「我就是想紋兩個字,小小的,而且也不紋在臉上胳膊上,平時又不會被別人看到,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嘛……」
黃欣欣卻緩緩地搖了搖頭:「不,你不知道,這事很邪性。之前我還不知道你要紋你男朋友的名字,但現在既然知道了,那我可得告訴你,這事有多邪。」
江笛不由一愣:「邪?」
黃欣欣一字一頓地說:「我紋過身的所有情侶名字,注意,是所有,後來全都分手了。男孩身上紋女朋友名字,跟女朋友分手。女孩身上紋男朋友名字,跟男朋友分手。這類的我紋過一堆,全都分了,沒有一個例外!」
聽到這,江笛不禁倒吸一口冷氣。
但王哲卻覺得這很正常。
現代男女談戀愛嘛,分分合合的本來就很正常。他記得以前看過統計,說是初戀能走到最後修成正果的比例非常小。前一世在他認識的所有人里,真正跟十幾歲時的初戀結婚的,只有他一個。
而且後來還離了。
無論男女,初戀往往印象最為深刻,一衝動往身上紋初戀名字的大有人在,最終卻很難走到一起,所以紋身師觀察到的現象不就很正常麼?
但此時王哲當然不會從概率和邏輯的角度上分析,而是順著黃欣欣的話,贊同道:「看來真的很邪性啊。不能亂紋,越紋分得越快。」
江笛被這麼兩麵包夾,目光里頓時就游移不定了。但突然間,她又注意到一個細節。
少女問道:「姐,找你紋身的都是情侶吧?我的意思是,都是把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名字往身上紋的吧?」
黃欣欣:「這不是廢話麼!」
江笛狡黠一笑:「但我和王哲還不是情侶。既然不是情侶,那就不可能分手啊!」
黃欣欣愣了:「啊?可你們……」
江笛笑道:「等到紋身以後,他再成為我的男朋友,那就不一樣了嘛。因為紋身的時候還不是,所以邪不到我頭上,姐,你說這對嗎?」
聽她這麼說,王哲也是一臉錯愕。
好傢夥,居然讓她找起bug了?
紋身的情侶會分手,那麼如果先紋身再成為情侶,就成為了例外……
當這是邏輯題呢?
而且看這情況,這妮子是真的想紋。可是王哲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名字被別人寫在身上,就感覺背後有點涼颼颼的。
好在他的反應也快。
王哲立刻就抓住了江笛的手,問道:「你是不是在跟我表白?」
江笛不由一愣:「什麼?」
王哲:「我是問,你今天帶我來這裡,又要把我的名字紋在身上,當面讓我看到。這種事,就是在給我表白,對不對?」
少女面帶羞澀,點了點頭。
而王哲立刻就說:「好,我同意了。」
江笛還沒反應過來:「什麼?」
王哲強調道:「我說,我同意了,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了。如果你紋身,還是紋我的名字,那就要分手了。一分手,連朋友都當不成,想明白了沒有?」
江笛直勾勾盯著他,小嘴一癟,幾乎就要哭出來。
而王哲抱住了她。
剎那間,被心上人主動擁抱的狂喜,沖走了計劃作廢的挫折感,讓少女的表情變得頗為複雜。
旁觀的黃欣欣鼓了鼓掌:「可以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啊,皆大歡喜,皆大歡喜!」
江笛喃喃道:「所以,我們倆已經是……」
「對,已經是情侶了,怎麼樣,你還要紋身嗎?」
現在是情侶,又不代表以後都是。況且再過倆月他就要去滬港上大學了,反正,現在先穩住這個傻丫頭再說。
王哲鬆開了懷中的少女,看著她羞紅的俏臉。
然而,江笛猶豫片刻之後,突然蹦出一句:「可是咱們來都來了。」
王哲不禁以手扶額。
下一刻,江笛又繼續說:「但我不紋名字了,姐,可以紋個痣嗎?」
黃欣欣愣了:「就是給你紋個點?」
江笛點了點頭,再看向王哲,問道:「如果你想要在我身上點一個美人痣,你想要把它放在哪裡?」
王哲:「美人痣都是長在臉上的吧?」
江笛:「也不是非要美人痣,就是一個痣,你想要放在我身上的哪裡呢?我聽你的。除了表姐以外,這就是只有你知道的……」
————
而在成年的這天,理論上她就可以紋了。
而她決定,把心上人的名字紋在身上,以此表達心意。
這套邏輯其實很簡單,一點都不難想通。但能想通,不代表能理解。
王哲脫口而出:「為什麼?」
江笛也有些不好意思,兩根食指懟在一起,低著頭說:「因為我喜歡你呀。你可能感覺不到,可我……」
「不不不,」王哲忍不住打斷道,「我知道你喜歡我,但我不明白,你為什麼非要紋身?喜歡就表白啊。你要是覺得空口無憑,那就寫情書。你要是覺得情書太俗套,送我點別的什麼都可以,往自己身上紋身是錘子意思?」
江笛抬起頭盯著他:「因為我覺得,紋身最有意義,也最長久。」
王哲:「……」
這時,旁邊的表姐黃欣欣插話了:「小笛很久以前就想紋身了,還不到十六歲就問過我。那時候我這家店才剛剛開業。她來問我,把我嚇了一跳,因為她是未成年人嘛,而且要是給她紋了,跟她爸媽怎麼交待?我爸也非得打斷我的腿不可。」
王哲:「那現在呢?」
黃欣欣聳了聳肩:「我爸掛了,沒人會打我。」
王哲撓了撓頭。真不愧是表姐妹,在某些抽象的方面上,還真是有點相似。
黃欣欣見他表情有異,又解釋道:「其實我現在也不想給小笛紋身。她雖然成年了,十八歲了,但還沒有高考。這紋身很可能有影響。但她前天給我打電話,威脅我,說我如果不給她紋,就要在我的店裡搗亂……」
王哲又看向威脅搗亂的少女,問道:「你怎麼就盯准了你表姐的店,不去別人家呢?」
黃欣欣也連忙附和:「對啊,你為什麼非要禍害我?」
江笛小聲回答:「我又不知道別的紋身店在哪。我認識的紋身師,就你一個啊,姐。」
黃欣欣也忍不住撓頭了:「你看,就是這樣,這孩子死倔死倔的,說了也不聽。」
王哲吐槽道:「你表姐借你身份證,讓你上網,轉頭你就威脅人家?」
黃欣欣:「就是就是!」
江笛一臉委屈:「我就是想紋兩個字,小小的,而且也不紋在臉上胳膊上,平時又不會被別人看到,這有什麼大不了的嘛……」
黃欣欣卻緩緩地搖了搖頭:「不,你不知道,這事很邪性。之前我還不知道你要紋你男朋友的名字,但現在既然知道了,那我可得告訴你,這事有多邪。」
江笛不由一愣:「邪?」
黃欣欣一字一頓地說:「我紋過身的所有情侶名字,注意,是所有,後來全都分手了。男孩身上紋女朋友名字,跟女朋友分手。女孩身上紋男朋友名字,跟男朋友分手。這類的我紋過一堆,全都分了,沒有一個例外!」
聽到這,江笛不禁倒吸一口冷氣。
但王哲卻覺得這很正常。
現代男女談戀愛嘛,分分合合的本來就很正常。他記得以前看過統計,說是初戀能走到最後修成正果的比例非常小。前一世在他認識的所有人里,真正跟十幾歲時的初戀結婚的,只有他一個。
而且後來還離了。
無論男女,初戀往往印象最為深刻,一衝動往身上紋初戀名字的大有人在,最終卻很難走到一起,所以紋身師觀察到的現象不就很正常麼?
但此時王哲當然不會從概率和邏輯的角度上分析,而是順著黃欣欣的話,贊同道:「看來真的很邪性啊。不能亂紋,越紋分得越快。」
江笛被這麼兩麵包夾,目光里頓時就游移不定了。但突然間,她又注意到一個細節。
少女問道:「姐,找你紋身的都是情侶吧?我的意思是,都是把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名字往身上紋的吧?」
黃欣欣:「這不是廢話麼!」
江笛狡黠一笑:「但我和王哲還不是情侶。既然不是情侶,那就不可能分手啊!」
黃欣欣愣了:「啊?可你們……」
江笛笑道:「等到紋身以後,他再成為我的男朋友,那就不一樣了嘛。因為紋身的時候還不是,所以邪不到我頭上,姐,你說這對嗎?」
聽她這麼說,王哲也是一臉錯愕。
好傢夥,居然讓她找起bug了?
紋身的情侶會分手,那麼如果先紋身再成為情侶,就成為了例外……
當這是邏輯題呢?
而且看這情況,這妮子是真的想紋。可是王哲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名字被別人寫在身上,就感覺背後有點涼颼颼的。
好在他的反應也快。
王哲立刻就抓住了江笛的手,問道:「你是不是在跟我表白?」
江笛不由一愣:「什麼?」
王哲:「我是問,你今天帶我來這裡,又要把我的名字紋在身上,當面讓我看到。這種事,就是在給我表白,對不對?」
少女面帶羞澀,點了點頭。
而王哲立刻就說:「好,我同意了。」
江笛還沒反應過來:「什麼?」
王哲強調道:「我說,我同意了,所以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了。如果你紋身,還是紋我的名字,那就要分手了。一分手,連朋友都當不成,想明白了沒有?」
江笛直勾勾盯著他,小嘴一癟,幾乎就要哭出來。
而王哲抱住了她。
剎那間,被心上人主動擁抱的狂喜,沖走了計劃作廢的挫折感,讓少女的表情變得頗為複雜。
旁觀的黃欣欣鼓了鼓掌:「可以可以,有情人終成眷屬啊,皆大歡喜,皆大歡喜!」
江笛喃喃道:「所以,我們倆已經是……」
「對,已經是情侶了,怎麼樣,你還要紋身嗎?」
現在是情侶,又不代表以後都是。況且再過倆月他就要去滬港上大學了,反正,現在先穩住這個傻丫頭再說。
王哲鬆開了懷中的少女,看著她羞紅的俏臉。
然而,江笛猶豫片刻之後,突然蹦出一句:「可是咱們來都來了。」
王哲不禁以手扶額。
下一刻,江笛又繼續說:「但我不紋名字了,姐,可以紋個痣嗎?」
黃欣欣愣了:「就是給你紋個點?」
江笛點了點頭,再看向王哲,問道:「如果你想要在我身上點一個美人痣,你想要把它放在哪裡?」
王哲:「美人痣都是長在臉上的吧?」
江笛:「也不是非要美人痣,就是一個痣,你想要放在我身上的哪裡呢?我聽你的。除了表姐以外,這就是只有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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