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首次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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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車以正常的速度前進,而李維也因為故事講得好,在馬車前面混了一個位置坐著。

  雖然旁邊是個趕馬車的警惕大爺,不過不用自己甩腿走路,還有什麼好挑剔的。

  仰著腦袋靠在馬車車架上,跟小姑娘閒扯,而這姑娘的名字也被忽悠出來了,安娜貝,維瑟拉德男爵之女。

  而他們要去的地方,也是日後被綠了的血腥男爵占據的地盤,烏鴉窩。

  還沒開戰,這對李維是個好消息,李維打算混點票子,在開戰之前去騎士之國,陶森特買個莊園養老。

  白樹果園就不錯,走傑洛特的路讓他無路可走。

  「眼看天命者被暴君丘丘人撲倒,命懸一線,大石敢當在一旁虎視眈眈,受傷的蒼藍星二話不說就拔出太刀選擇再戰,但就因為蒼藍星出手,有警察之稱的爆鱗龍聞著味就趕來,加入混戰,眼看都得喊玩完,葫蘆娃中的老六舉著手裡的神器跳出來大喊,我叫你一聲你敢答應嗎?

  預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李維眨巴了兩下乾澀的嘴巴,衛兵很有眼力見地拋過來一個水袋。

  安娜貝眼巴巴地看著李維,問道。

  「之後呢?」

  灌了一口水潤了潤嗓子,把水袋拋回去,李維笑眯眯地看著眼前的傻狍子說道。

  「之後我還沒想好,等我想好了再告訴你。」

  傻狍子眼睛一瞪。

  「這是你編的故事?」

  有傻狍子聽自己胡扯,還當真了,李維還是挺高興的,決定還是扔點乾貨。

  「嘛,故事是我胡扯,但怪物可不是,你大概是看不見了。

  不過森林裡還是有些東西的,鹿首精:這種生物外形類似鹿,但頭部覆蓋著青苔和屍骨,常隱藏於密林深處。

  它們地盤觀念極強,會吸走人類的生命力,並操控森林中的動植物進行攻擊,甚至能召喚狼群或烏鴉協助戰鬥。

  樹妖:樹妖身高約7英尺,麋鹿骷髏頭顱上覆蓋著青苔和屍骨,被視為古老森林的守護者或復仇者。

  它們具備變形能力和操控自然的力量,能召喚藤蔓束縛目標,利爪可輕易撕裂防護。

  齊齊摩:這是一種類蟲怪物,通常棲息在沼澤區域,但沼澤常與森林相連。

  它們行動敏捷,能在水中潛行,普通人被圍攻只有死路一條。

  食屍鬼,巨食屍鬼,沼澤女妖,墓地巫婆,水鬼,之類的玩意,我不必解釋了吧,這玩意你們家護衛都能解釋一二,若你真感興趣,買本術士的書,上面絕對有介紹。」

  安娜貝乾笑兩聲。

  「森林中危險的怪物還真不少啊。」

  李維搖了搖頭。

  「現在的怪物少了,基本上也看不見什麼怪物,它們也會躲著人類聚集地,你知道現在森林裡最危險的是什麼嗎?」

  「什麼?狼?」

  「不,是野狗,狼捕殺獵物,僅僅是為了填飽肚子,它們只為生存,而野狗不同,它們跟人一樣,為了歡愉或者地盤而殺戮,而不是為了填飽肚子。

  當然,強盜,土匪,狼人,亂七八糟的的玩意也不會少就是了,野狗跟他們學的,人變的怪物才是最恐怖的。」

  「我感覺有些不適,先躺著休息了,」

  傻狍子縮了回去,一旁的老者看李維的目光中少了些警惕。

  略帶感謝地說道。

  「謝謝,我還真怕小姐哪天心血來潮帶幾個不要命的小伙子去森林裡轉兩圈,見識一下。」

  「這世道好人不長命,讓你們小姐多看點正經書,少看什麼愛情小說,長點心眼別被人給騙了。」

  安娜貝,老鼠之塔的瘟疫女妖,傻白甜為了愛情相信刁民男孩,死的造孽哦,不過不關李維的事,提醒一句就當車費了。

  老頭感覺李維話裡有話,但也沒啥毛病,也不關心了。

  「閣下,等到地方了可以去村莊的告示板上看看有什麼活,一般來說都會有清理水鬼,活著護衛商隊的活計。

  聽上去你也見多識廣,可以去城裡看看,幸運的話說不定有那些貴族在招募顧問。」

  仰著腦袋靠在車架上的李維,心裡一突突,想到祭祀場裡的那些鬼畫符,苦逼道。


  「那還真不幸,我不認識你們這邊的字。」

  漢化補丁沒打全,能聽得懂說得出來就不錯了。

  .......

  跟著馬車一路前行,路上也路過兩小村落,但李維拒絕下車。

  能在大村莊開局,為啥要在這些沒油水的鬼地方找活干。

  獵魔人世界裡的刁民可是在遊戲界出了名的難纏,李維可不想哪天提著水鬼或者其他玩意的腦袋找村長要錢的時候。

  被村長求著說沒錢,村子已經窮的揭不開鍋了,能不能免費。

  或者安排刁民在背後給他一草叉。

  富裕點的地方這種鬼扯事也能少點,沒錯,李維已經不期望每次都能遇見乾脆掏錢的刁民了。

  在將近傍晚時分,馬車終於趕到了烏鴉窩這個有木牆的大型村莊。

  跟著馬車進去,在路上告別後,被通知衛兵接活可以去找村長,李維直接隨機逮著一個路人問村長在什麼鬼地方,找個活乾的同時,順道開溜。

  這裡對現代人來說就是個鬼地方,中世紀的農人聚集起來,那味道簡直完美。

  而且路上的家禽到處跑,路上一腳踩下去,不是雞屎就是豬糞馬糞,甚至還有人的,跟稀泥和在一起這就更完美了。

  路上堆積了一天的糞便,要到第二天清晨才會有堆糞工來清理,拿去堆肥。

  是的,就這麼血腥。

  反正李維是不打算在這裡住了,找地方借打火石,跑外面弄堆篝火,也比在這被醃入味了強。

  到處打聽,十幾分鐘後李維便敲響了村長的家門。

  一個提著酒瓶醉醺醺的大齡男人推開門。

  「你他..」

  剩下的字還沒吐出來,看見李維掛在腰間的劍,酒醒了幾分,聲音小了下去,吐字也清醒了。

  「請問,有什麼事嗎?」

  李維見人就直接說事,那是一秒也不想在這多呆。

  「有活幹嗎,清理怪物,強盜土匪都接,打工找藥什麼的就不必說了。」

  「當然有,西邊二十里處有行腳商被土匪打劫了,大概有三個到五個人,我們可以出十個克朗。」

  「才十個?」

  「才?一千銅幣還少嗎?一塊麵包加杯啤酒也才五銅!」

  「你糊弄鬼呢?20克朗。」

  「成交!!!」

  瑪德,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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