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讓他同流
第170章 讓他同流
「我反對這個建議,太可笑了,區區一個雙重的國籍,即便東國不認可,可實際上又能真正阻止得了什麼呢?!」
便在大家都認為,強行將余振歸化入籍,此計可行之際。
突然有人開口反對,並且嘲諷大笑起來。
然後緊跟著,此人講了一堆旁話,大概意思,其實卻也簡單。
無非就是站在更高層次來揣測質疑說,以余振如今在世界文化圈層的巨大影響力,且不說其人當初的奔赴北美之行,在此之前,暗下里有無和東國,有過默契,或者更加乾脆的深海使命。
便僅僅只是余振如今,世界頂級文化名人的榜樣示範效應。
他們這群人都能夠意識到,難道指望東國的高層,全都是些無腦之人把持,居然就認識不到,關鍵時刻能夠讓余振順利回歸,給予特情特辦待遇的利弊所在??
簡而言之,休要說只是區區雙重國籍的干擾影響。
哪怕余振眼下就是入主了白房子,成了他們其中之一分子,甚至更加誇張一些,人家突然有那麼一天,成為了掌控白房子權柄的一哥。
那將會是怎樣的一種最極致未來————
難道,東國人會認為余作家是什麼敗類,不值當他們為之而振奮的英雄了嗎?
「我的建議,任何能夠持續助漲余文化名人聲威之事,其實都是儘量要避免,尤其我們以白房子的名義去介入,那無形當中,會更加助其成勢————」
「我認為,最好的針對預防措施,就是讓他同流————」
一句讓他同流」,直接是驚呆了會議室眾人。
概只因,這個專屬用語,其所代表意義,實在就,萬般不可輕易對外界言傳。
大家沉默起來,但不是質疑反對。
恰恰相反,看得出來,每個人都反而在認真思量,以余振這般的,一個東國出身,且膚色族群,統統非北美大地主流之人,究竟有無價值可能,需要他們,為其開通讓他同流」的特別專屬渠道。
因為,一旦給余振,用上了讓他同流」的方式方法。
某種程度上,可也算是,徹頭徹尾地要將余振,當成他們圈核成員之一了。
而這便也意味著,假以時日,若余振今後,真有醉心從政之意,十幾二十年之後,很大可能,這樣子的一個,原本出身在東方,非北美本土族群出身之人,搖身一變,直接成長為,足以主導米利堅最核心力量的那一刻————
須知,即便是土生土長的北美精英,想要獲得一次讓他同流」的入圈認證機會,可也至少要歷經十年以上的自我奮鬥征程。
如今,這個東國作家,滿打滿算,卻只在北美奮鬥大半年時間,便不得不讓他們開此特例以應對。
這實在可就太————
更加隱形的一點,萬一讓他同流」儀式失敗,便要用最最最殘酷嗜血方式,徹底毀滅掉其人。
真要到了這一地步,眼下東美雙方,好不容易取得的互信蜜月期關係,註定要徹底破裂,邪惡蘇熊,進而便要獲得喘息之機。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仿佛又回到了原點。
「先生們,讓他同流,遠不達到這一標準的,而且再怎麼說,余他是個東方血脈之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即便此人真正經受過了讓他同流」儀式的考驗,那又能如何,又證明得了什麼呢!不要忘了,余所生長的環境,根本沒有上帝的存在,一個中途信教者,誰能相信他的忠誠?」
「不錯,一個可以叛離母國者,永遠都不值得信任!!」
「所以,根本就是個死循環,咱們不用再繼續往下討論這個讓他同流」話題,今後也無須再次動議,話題仍然還是回到最直接層面,放眼全球,尤其北美,我們文化圈子裡面,當真就再也,找不到一個兩個,能夠和余同擂台相爭的選手了嗎?」
「怎麼會,這樣的人,肯定會有,咱們只是一時之間太過於急躁行事,並且太過於看重余此人的所謂全球影響力,無論怎樣,一個人的才華潛力,終極是有上限的,我不相信余今後還能再有怎樣逆天成就,難道他還有能力,再運作出另一張【世紀唱片】那樣子的音樂神話嗎?況且,我們也不要小瞧了我們好萊塢娛樂帝國本身的同流污濁力,現在余就是所處時間尚短,警惕心始終存在,我相信,時間往後持續下去,他內心的人性之惡,早晚有天,會被徹底激發出來————」
研討會又繼續了一個多小時之久。
最終,得出結論,針對余振的重歸亞太之勢,最好方式方法,就是表面仍然給予足夠信任與自由,甚至始終要保持一種,更加開明、信任,遠遠要高於東國國內,所能給予余振的信任與支持力量。
但是在暗中,該有的使絆腳困縛手段,該給樹立起來的對抗競爭力量,他們便不得不提前一步落子,予以足夠警惕與防範了。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總之,余振只能是全世界人民的余振,一旦其表露出只忠誠回歸東國跡象,隨之而來的毀滅力量,必須確保,能夠予以毀滅打擊。
說白了,借鄰居家的下金蛋老母雞,憑本事借到手之後,鄰居還想完好無缺索要回去,世上怎麼可以有這種好事兒發生?!
借來的下金蛋老母雞,當初吃了那麼些高營養飼料,讓老母雞身上長出那麼些肉來,這都是成本和付出。
於是乎,第一波的約束之力,很快就降臨下來了。
原本唐金毛想斥巨資50個億美金,給足余振回亞太發展福克斯傳媒集團業務的底氣。
白房子這邊,不聲不響間,冷不丁就出台了一套金管法案。
大概意思,福克斯傳媒集團,但凡敢有一美元資本,未經批准便流向東國,便要被克以千倍重罰,必須給上繳千元罰款。
而且這重罰無金額上限,罰多少、罰幾遍,統統視情況而定。
一招,徹底鎖死余振挾巨量資本而歸的可能。
「我反對這個建議,太可笑了,區區一個雙重的國籍,即便東國不認可,可實際上又能真正阻止得了什麼呢?!」
便在大家都認為,強行將余振歸化入籍,此計可行之際。
突然有人開口反對,並且嘲諷大笑起來。
然後緊跟著,此人講了一堆旁話,大概意思,其實卻也簡單。
無非就是站在更高層次來揣測質疑說,以余振如今在世界文化圈層的巨大影響力,且不說其人當初的奔赴北美之行,在此之前,暗下里有無和東國,有過默契,或者更加乾脆的深海使命。
便僅僅只是余振如今,世界頂級文化名人的榜樣示範效應。
他們這群人都能夠意識到,難道指望東國的高層,全都是些無腦之人把持,居然就認識不到,關鍵時刻能夠讓余振順利回歸,給予特情特辦待遇的利弊所在??
簡而言之,休要說只是區區雙重國籍的干擾影響。
哪怕余振眼下就是入主了白房子,成了他們其中之一分子,甚至更加誇張一些,人家突然有那麼一天,成為了掌控白房子權柄的一哥。
那將會是怎樣的一種最極致未來————
難道,東國人會認為余作家是什麼敗類,不值當他們為之而振奮的英雄了嗎?
「我的建議,任何能夠持續助漲余文化名人聲威之事,其實都是儘量要避免,尤其我們以白房子的名義去介入,那無形當中,會更加助其成勢————」
「我認為,最好的針對預防措施,就是讓他同流————」
一句讓他同流」,直接是驚呆了會議室眾人。
概只因,這個專屬用語,其所代表意義,實在就,萬般不可輕易對外界言傳。
大家沉默起來,但不是質疑反對。
恰恰相反,看得出來,每個人都反而在認真思量,以余振這般的,一個東國出身,且膚色族群,統統非北美大地主流之人,究竟有無價值可能,需要他們,為其開通讓他同流」的特別專屬渠道。
因為,一旦給余振,用上了讓他同流」的方式方法。
某種程度上,可也算是,徹頭徹尾地要將余振,當成他們圈核成員之一了。
而這便也意味著,假以時日,若余振今後,真有醉心從政之意,十幾二十年之後,很大可能,這樣子的一個,原本出身在東方,非北美本土族群出身之人,搖身一變,直接成長為,足以主導米利堅最核心力量的那一刻————
須知,即便是土生土長的北美精英,想要獲得一次讓他同流」的入圈認證機會,可也至少要歷經十年以上的自我奮鬥征程。
如今,這個東國作家,滿打滿算,卻只在北美奮鬥大半年時間,便不得不讓他們開此特例以應對。
這實在可就太————
更加隱形的一點,萬一讓他同流」儀式失敗,便要用最最最殘酷嗜血方式,徹底毀滅掉其人。
真要到了這一地步,眼下東美雙方,好不容易取得的互信蜜月期關係,註定要徹底破裂,邪惡蘇熊,進而便要獲得喘息之機。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仿佛又回到了原點。
「先生們,讓他同流,遠不達到這一標準的,而且再怎麼說,余他是個東方血脈之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即便此人真正經受過了讓他同流」儀式的考驗,那又能如何,又證明得了什麼呢!不要忘了,余所生長的環境,根本沒有上帝的存在,一個中途信教者,誰能相信他的忠誠?」
「不錯,一個可以叛離母國者,永遠都不值得信任!!」
「所以,根本就是個死循環,咱們不用再繼續往下討論這個讓他同流」話題,今後也無須再次動議,話題仍然還是回到最直接層面,放眼全球,尤其北美,我們文化圈子裡面,當真就再也,找不到一個兩個,能夠和余同擂台相爭的選手了嗎?」
「怎麼會,這樣的人,肯定會有,咱們只是一時之間太過於急躁行事,並且太過於看重余此人的所謂全球影響力,無論怎樣,一個人的才華潛力,終極是有上限的,我不相信余今後還能再有怎樣逆天成就,難道他還有能力,再運作出另一張【世紀唱片】那樣子的音樂神話嗎?況且,我們也不要小瞧了我們好萊塢娛樂帝國本身的同流污濁力,現在余就是所處時間尚短,警惕心始終存在,我相信,時間往後持續下去,他內心的人性之惡,早晚有天,會被徹底激發出來————」
研討會又繼續了一個多小時之久。
最終,得出結論,針對余振的重歸亞太之勢,最好方式方法,就是表面仍然給予足夠信任與自由,甚至始終要保持一種,更加開明、信任,遠遠要高於東國國內,所能給予余振的信任與支持力量。
但是在暗中,該有的使絆腳困縛手段,該給樹立起來的對抗競爭力量,他們便不得不提前一步落子,予以足夠警惕與防範了。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總之,余振只能是全世界人民的余振,一旦其表露出只忠誠回歸東國跡象,隨之而來的毀滅力量,必須確保,能夠予以毀滅打擊。
說白了,借鄰居家的下金蛋老母雞,憑本事借到手之後,鄰居還想完好無缺索要回去,世上怎麼可以有這種好事兒發生?!
借來的下金蛋老母雞,當初吃了那麼些高營養飼料,讓老母雞身上長出那麼些肉來,這都是成本和付出。
於是乎,第一波的約束之力,很快就降臨下來了。
原本唐金毛想斥巨資50個億美金,給足余振回亞太發展福克斯傳媒集團業務的底氣。
白房子這邊,不聲不響間,冷不丁就出台了一套金管法案。
大概意思,福克斯傳媒集團,但凡敢有一美元資本,未經批准便流向東國,便要被克以千倍重罰,必須給上繳千元罰款。
而且這重罰無金額上限,罰多少、罰幾遍,統統視情況而定。
一招,徹底鎖死余振挾巨量資本而歸的可能。